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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2024-07-25 阅读 2983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一)

第一条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1、集团综合办公室为集团车辆“扎口”管理部门,负责车辆安全管理制度的制定、落实、检查、指导、督办、考核等工作。

2、各车辆单位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建立健全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台帐,加强职工的安全行车教育工作,严格管理,落实防范措施,做到教育、措施、人员“三到位”,确保不发生车辆安全事故。

3、加强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车辆技术状态完好,车辆维修必须在汽车服务公司修理工厂进行维修,因特殊情况须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异地维修,车辆维修发票需经集团综合办车管员登记,按权限审批后方可报销。

4、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应在第一时间内,按规定程序向集团综合办、集团领导和市局安保部门报告,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妥善处理善后事宜。事后将事故情况及处理意见如实的以书面材料向集团报告,并做到“三不放过”(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处理和群众没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不得隐瞒。

5、各单位车辆夜间必须按规定停放在指定地点。

第二条驾驶员管理

1、集团所聘驾驶员驾龄必须在一年以上,驾驶技术熟练,经考核合格后发给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持证上岗。对年龄偏高、精力不济的驾驶员应及时调离驾驶岗位。

2、凡驾驶带有邮政标志和集团车辆人员必须持有效的机动车驾驶证和江苏邮政机动车准驾证。

3、准驾证发放范围和必须具备的条件,准驾证发放对象应是集团公司驾驶岗位上的人员和部分在非驾驶岗位工作但确因工作需要驾车的兼职驾驶人员;所有准驾人员必须驾驶技术熟练,且驾龄在一年以上,能够胜任驾驶工作。

4、准驾证的签发,集团公司在职驾驶员由集团综合办负责审批及备案发放。兼职驾驶员必须由各公司报分管总裁同意后,报总裁审批。准驾证有效期为一年。

5、集团公司内部因工作需要调动的专职驾驶员,准驾证可以继续使用;兼职驾驶员一旦调离原岗位,准驾证不再继续使用,所领取的准驾证必须上交集团综合办注销。

6、全体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安全生产、安全行车,必须持派车单出车,严禁酒后开车,开英雄车,赌气车。

7、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车辆设备完好,发现车辆有异常现象要找原因及时维修,保证不带病出车。车辆须经常清洗、擦拭,保持车辆的内外整洁。

8、驾驶车辆如被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因违法曝光,一切费用由驾驶者自理。

9、未经领导和办公室批准而驾驶车辆的视为私用车辆,按私自用车论处。

第三条用车规定

1、严格派车用车手续,认真填写派车单,起讫地点、时间、事由,使用人等必须填写清楚,用车单位负责人必须在派车单上签字。

2、不得使用公车接送上下班,特殊情况(如对外交往活动等)除外。

3、对私车享受公司油料补贴的,必须按集团规定程序审批,凡享受“私车公用”的人员,非特殊情况一律不再另派公务用车。

4、凡集团内部人员因私用车的,一般员工须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各单位领导用车须经集团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费。

5、集团综合办应确保集团领导的公务用车,集团机关各部室工作人员凡在老城区内的公务活动原则上不派车。如确因工作需要用车的须经部门主任同意后方可派车。

6、凡基层单位因公需借用集团机关车辆的,必须在集团机关有车源的情况下,报集团综合办公室同意后方可使用,并实行计费制。

7、车辆一律不得外借,如因特殊情况需报集团总裁批准,并按规定收取相关费用,车辆因公出差应报集团总裁批准并备案,因公需要加班用车必须报集团综合办备案。

第四条车辆外借和私用的收费规定

1、市内用车半天80元,一天160元,超过半天不足一天按一天计算。

2、长途用车根据路途,交费标准由办公室统一核定,其各种停车费及车辆过路过桥费由用车单位或个人自理。

第五条检查与考核

1、由市局相关部门,集团综合办公室对车辆的驾驶、使用车况及停放地点进行检查。

2、凡未经批准驾驶本集团车辆或未经批准超范围驾车的,查实一次考核相关人员200-1000元;未按规定地点停放的查实一次,考核当事人200元;驾驶员必须准时准点,不得刁难用车单位,努力做好优质服务,如发生有理由申告考核当事人200元;违反规定用本集团车辆接送上下班的查实一次,考核用车人和车辆所属单位负责人各200-500元;并由用车人支付汽油费等所有费用,未经批准私用公车的的一经查实,考核用车人2000元和承担汽油费等所有费用,并通报批评;私用公车被新闻媒体曝光的用车人作下岗处理,多次违反规定者将取消驾驶资格,情节严重者给予行政纪律处分。

3、凡不按规定用车的单位和个人,若发生交通违章或肇事的,一律自行负责,并承担所有费用。造成车辆损坏,被盗的按规定全额赔偿。

4、按规定每月做好安全学习,出车记录,车况检查等台帐统计评定工作,并按时上报集团综合办公室,未及时上报的考核该单位负责人或车辆责任人100元。单位无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和台帐的考核单位或个人200元。

5、车辆责任人必须做好车辆的日常维护工作,保证车况完好,争创一类车。检查中发现因日常保养工作没有到位,将根据具体情况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50元。

6、经检查评定为三类车(80分以下)的考核该车辆责任人100元。

7、被评定为三类车的车辆所在单位(部门)必须限期整改,实施车辆的保养或修理,并接受复查,未能完成的考核该单位(部门)200元。

8、不接受检查、不服从管理的考核当事人200元,对不经批准不参加集团组织的会议,一律考核50元。

9、发生交通事故不及时、不真实上报集团的考核当事人200元。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二)

1、严禁违章行车,杜绝一切交通事故。

2、认真贯彻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全体司乘人员的交通安全教育,广泛深入地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按时参加和执行公司规定的交通安全活动日和事故分析制度。

3、抓好机动车辆的年检、季检工作,搞好车辆的保养维修,使车辆经常处于良好状态。

4、严禁非驾驶员开车,严禁酒后开车,严禁驾驶与证件不符车辆,严禁驾驶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严禁出私车,不得违章肇事后逃逸。违章责任由责任人自负,并严肃处理。

5、本单位司助人员要及时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加强学习,增强交通安全意识,严格贯彻执行交安管理规则,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

6、机动车辆外出执行任务,凡离开本省境内的,行车在250公里以上或当天不返回的,必须提前一天由该单位领导将车辆此行的任务、目的地、往返日程及其它安排向公司主管领导文字汇报批准,否则,发生问题由单位负责。

7、机动车辆在省内执行公务,须经本单位领导批谁,并按要求返回。

8、外出车辆在途中如遇车辆或司乘人员发生故障或不适情况,应及时同单位及总公司联系、汇报以得到妥善处理。

篇2:矿石运输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镍矿自907辅助斜坡道运输安全、高效,规范在此范围内所有车辆的运行,结合矿山现行相关管理制度,针对本工程的实际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制度,本制度所指车辆均为大型运输设备,轻型车辆做相关说明。

一、驾驶员要求:

1、车辆驾驶员必须经过技能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认定,否则不得操作驾驶车辆。

2、所有车辆使用前,驾驶员都必须进行启动前检查,以确保车辆处于安全状态,填写《车辆启动前检查表》。如车辆有故障,未修理好之前不能下井执行运输任务。

3、驾驶员必须在平地进行刹车检查,并在进入主下斜道前(945硐口)必须再检查一遍刹车。

4、驾驶员必须在各类警示、标示牌,并按照规定用对讲机报告车辆运行位置。

5、行人必须主动避让车辆,若无安全位置,行人应发出停车信号,司机必须在离行人3米以外停车让行。

二、车辆管理要求:

1、车辆必须配备车载灭火系统和无线通讯装置。

2、车辆若具备条件必须配备足够亮度的旋转警示灯,安装警示灯的车辆在井下作业时必须打开旋转警示灯。

3、车辆在井下行驶档位不得超过三档,上、下斜坡时必须挂二档驾驶且中途不得换挡,通过弯道和岔口之前要减速慢行。井下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km/h。

4、所有车辆在井下运行时都必须为四轮驱动状态。

5、同向行驶的车辆间距必须大于30米,907岔口至945硐口段车辆间距不得小于50米。

6、井下行驶严禁超车。

7、按照车辆通行权原则行驶,通行权低的车辆必须让行通行权高的车辆,严禁违章强行。

车辆通行权自高至低依次为:救护车、439卡车、413卡车、MT2010、重庆巨能运输卡车、服务车、装载机、其他轻型车辆。

三、故障及异常情况处理

1、不允许在主斜坡道、辅助斜坡道上停车或从事修理工作。

2、如果设备无法移出禁停路段,必须在工作点的上方和下方至少20米以外的地方,设置明显的警示带或路障,并用对讲机向值班工长班长报告停车点的位置,值班工长应立即发出禁行指令,以防止其他车辆进入造成拥堵。

3、车辆发生故障,驾驶员应立即报告值班工长和移动维修,尽可能将车停靠在巷道一侧以防其滑走,确保闪光灯一直亮着,在方向盘上挂上(黄色)的“停止使用”标签。在未得到明确指令前不不可移动车辆。

4、若车辆起火,立即停车并关闭发动机,用车上的自动和手动灭火器进行灭火,并通知当班工长。

篇3:值班车辆安全管理制度

1.值班司机必须按时报到值班,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司机如果因身体、家庭等原因不能参加值班或继续值班的,必须先向主任请假,在经得主任同意,并落实好其他顶替司机后方可不值班或离开值班岗位。

2.值班司机在值班前,要认真检查所驾驶的车辆,(夏天防止因水箱缺水而拉缸,冬天要防止水箱因没及时加防冻液而把水箱冻坏)确保车辆完好和能正常行驶。

3.值班司机必须坚守工作岗位,确保通讯畅通,使值班领导随时进行调派,如因联系不上而影响安全生产的,按矿工等违纪处理。

4.值班司机必须服从领导及值班调度的工作调派。

5.值班司机在值班过程中,严禁私自出车驾驶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严禁私自将车辆转交他人驾驶。

6.值班前后及值班过程中严禁司机饮酒,及酒后驾车。

7.值班车主要用于公司内部生产抢修、应急及生产服务,除生产需要去二污、陆城外,值班司机不许出厂。

8.值班车在用于生产抢修和生产服务过程中,严格按厂区规定道路机动车行驶速度行驶。

9.严禁人货混装,司机有权要求作业人员将货物固定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