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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人力资源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5 阅读 3252

物业人力资源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制定人力资源战略规划,系统推进公司人力资源建设;

2、参与公司重大人事问题的决策建议并负责实施;

3、根据公司的发展规划,对公司组织架构、权责体系等提出改进方案;

4、负责建立健全人力资源体系,包括招聘体系、培训体系、绩效薪酬体系等;

5、根据公司的情况,建立和优化各项人力资源管理制度、流程和操作指引等,并监督实施;

6、负责人力资源成本的核算和控制,编制年度费用预算;

7、负责公司人力资源梯队建设工作;

8、完成总经理交代的其他各项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36岁以内,人力资源或管理类等相关专业;

2、熟悉人力资源管理各专业模块实务操作,精通招聘培训、组织管控、绩效管理等模块;

3、抗压性好、善于沟通,具有较强的领导能力、判断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计划与执行能力

物业人力资源岗位

篇2:物业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1.0程序目的

通过对人力资源的管理控制,确保承担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有能力满足服务质量要求。

2.0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范围内员工的管理。

3.0主要工作职责和权限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公司员工的招录、定岗、辞退工作;管理处亦可通过张贴招聘广告,对应聘人员面试,初审通过后再由公司行政部复审,其它事项按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执行。

3.2管理处各部门负责就专业范围内培训工作计划的制定、组织和落实工作。

3.3管理处各部门负责配合公司行政人事部开展人力资源管理工作。

4.0程序内容

4.1岗位能力要求

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按照岗位职责要求实施人员招录、定岗、辞退工作。

4.2培训需求的识别

4.2.1各部门负责人应根据《岗位职责》中的要求,对本部门员工的工作能力、职业技能进行评价,结合管理需要、服务质量考核、业主(住户)投诉和其他活动所确定的情况,确认培训需求。对本部门自己无力组织实施的培训项目,应以书面报告的形式反馈至公司。

4.2.2各部门负责对特殊岗位员工的资格要求进行识别,根据该岗位人员的实际情况确定培训需求,拟定培训计划。

4.2.3行政人事部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及培训需求,定期或不定地开展员工培训工作。

4.3培训计划的实施

4.3.1公司组织的内部培训,由行政人事部根据具体组织落实时间、场地、授课教师、教案等,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人员。受训人员应按时出席,并在《培训记录表》中签到。

4.3.2每项培训结束后,培训实施部门应组织相应的考试或实操,并对培训的有效性做出评价,评价标准如下:

1)参加培训人员60%的成绩在85分以上为效果优秀;

2)参加培训人员60%的成绩在70分以上为效果良好;

1)参加培训人员60%的成绩在60分以上为效果一般;

2)参加培训人员的成绩及格率低于60%为无效。

上述1)、2)、3)项评价结果均视为有效,如评价为无效,组织培训部门需重新组织实施培训。

4.3.3外派培训人员培训结束后应将资格证书复印件、成绩单等交行政人事部归档。

4.4培训类别及要求

4.4.1新员工上岗培训

1)新员工入职培训由行政人事部组织按前述第4.3节实施。新员工经培训,如培训考试不合格,由行政人事部安排补考或辞退。

2)对晋升或转岗的员工,由所在部门的负责人识别其培训需求,具体执行前述4.2、4.3节。

4.4.2转正培训

员工在试用期内应接受岗位培训,由所在部门负责实施。

试用期满后,行政人事部要组织转正培训并安排考试/考核,考试合格作为员工转正的条件之一。

4.4.3岗位培训

各部门应经常组织对员工进行岗位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培训以及服务礼仪、品质意识的培训。具体执行前述4.2、4.3节。

各部门应每年对本部门员工进行岗位能力评定,对不称职的员工要安排再培训,培训考核合格方能上岗。同时,按市场需求和公司发展的要求对各岗位员工进行再提高培训,具体实施按前述4.2、4.3节执行。

4.4.4特殊岗位人员资格要求及培训

特殊岗位人员的资格要求在其入职和后续工作中由各部门识别并经行政人事部确认,如需由公司安排培训时,由各部门申请、报行政人事部统一安排报审执行。在培训结束后,行政人事部负责确认其资格。确认合格的人员方可上岗工作。

4.5质量记录的归档保存

所有本程序的质量记录,由相关部门依照《质量记录控制程序》进行归档保存。

5.0质量记录表格

5.1《培训记录表》

5.2《培训需求申报表》

5.3《年度培训计划》

篇3:某某物业人力资源控制工作程序

某物业人力资源控制程序

1目的

对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职责的人员规定相应的岗位的能力要求,并进行培训以满足规定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所有人员,包括临时雇用的人员。

3职责

3.1人力资源部

a)负责编制《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b)负责公司《年度培训计划》的制定及监督实施;

c)负责上岗基础教育;

d)负责组织对培训效果进行评估。

3.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岗位技能培训。

3.3管理者代表

负责审核年度培训计划,审核《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3.4总经理

批准公司年度培训计划,批准《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4工作程序

4.1人员安排

4.1.1承担质量管理体系规定职责的人员应是有能力的,对能力的判断应从教育、培训、技能和经历方面考虑。

4.1.2人力资源部编制从事影响服务质量的工作的人员的《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报管理者代表审核,总经理批准。

4.1.3《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经审批后,人力资源部按其规定的要求对每位员工进行能力评价,并在《员工培训档案》中记录评价的内容,作为选择、招聘、安排人员的主要根据。

4.2培训、意识和能力

4.2.1应识别从事影响质量的活动的人员的能力需求,分别对新员工,在岗员工、转岗员工、各类专业人员、检验员、内审员等,根据他们的岗位责任制定并实施培训需求。

4.2.2新员工培训

a)基础教育:包括公司简介、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质量、相关法律法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基础知识等的培训。在进入公司一个月内,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实施;

b)岗位技能培训:学习作业文件、所用设备的性能、操作步骤、安全事项及紧急情况的应变措施等,由所在岗位技术负责人组织实施,并进行书面或实际操作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4.2.3在岗人员培训

根据培训计划,每年按照服务、知识、设备变更情况应对在岗员工进行岗位技能培训和考核。

a)人力资源部会同相关部门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特殊岗位人员名单》报总经理批准,人力资源部按批准后的特殊岗位人员名单安排有关人员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b)电气焊工、水电工、高配电工、电梯工、驾驶员等需取得国家授权部门相应的培训合格证书;

c)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员应由质量认证咨询机构培训、考核合格上岗。

4.2.5转岗人员培训(同4.2.2A)

4.2.6通过教育和培训,使员工意识到:

a)满足业主、住户和法律法规要求的重要性;

b)违反这些要求所造成的后果;

c)自己从事的活动与公司发展的相关性;

d)公司鼓励员工参与质量管理,为实现质量目标做出贡献。

4.2.7评价所提供培训的有效性

a)通过理论考核、操作考核、业绩评定、观察等方法,评价培训的有效性,评价被培训的人员是否具备了所需的能力;

b)人力资源部加强对员工日常工作业绩的评价,可随时对各部门员工进行现场抽查,对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员工,应及时暂停工作,安排培训、考核或转岗,使员工的能力与其从事的工作相适应。

4.2.8人力资源部负责建立、保存员工培训档案。

4.3培训计划及实施

4.3.1每年各部门向人力资源部上报下年度的《培训申请单》,根据公司需求及下年度各部门《培训申请单》,人力资源部于12月制定下年度的培训计划(包括培训内容、对象、时间、方式等内容),经总经理批准后下发各部门,并监督实施。

4.3.2各相关部门应填写《培训记录表》,记录每次培训人员、时间、地点、老师、内容及考核成绩等,培训后将有关记录,试卷或操作考核结果交人力资源部存档。

4.3.3各部门的计划外培训,应填写《培训申请单》或人力资源部安排意见(指上级通知的培训),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由相关部门组织实施。外部培训,在员工学习毕业或结业后,凭毕业或结业证书报销相关费用,人力资源部保存证书的复印件。

4.3.4当培训满足不了服务能力要求的,可通过招聘等其他措施,以获得满足要求的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

5相关文件

5.1《岗位工作人员任职要求》

6相关记录QR-004-01

QR-004-02

QR-004-03

QR-0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