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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2024-07-26 阅读 5449

保安人员考勤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了进一步加强保安人员的日常管理,落实岗位责任,提高保安人员工作的积极性与责任感,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保安人员

  三、考勤管理

  第一条公司上班时间根据各部门相应工作安排和值班时间进行考勤。

  第二条职员上下班须各考勤一次。因故未能正常考勤的,须申明原因并经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报总经理办公室备案,否则,按旷工处理。

  第三条职员不得要求他人代为刷卡,或替他人刷卡。每发现一次,各罚款100元,并通报批评。迟到一次罚款10元,迟到超过1个小时按旷工处理,扣罚当时令工资,一月累计迟到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处记小过一次。早退处10元一次罚款,一月累计早退6次以上多处1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若因特殊情况需提早离岗,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到办公室考勤注明原因,则不受处罚。

  第四条公司规定,以下情况视为旷工:

  (一)无故缺勤一个小时以上,返回公司上班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到部门负责人处说明原因或原因未获批准;

  (二)请假未获批准即擅自不上班(包括续假未获批准)视同无故缺勤;

  (三)以虚假理由请假获批准而不上班的。

  第五条一个月旷工两次记小过一次,旷工五次记大过一次,连续旷工超过五天,或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十天,作过失性辞退处理,公司不负担任何经济补偿。

  第六条因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半天至一天的,须先向部门负责人申请,需请假1-3天的'直接向总经理申请,说明原因和期限,并且理由必须符合事实,若以续假理由请假的作200元罚款,并记小过一次。

  四、考评细则

  1.保安人员每月的绩效考核奖金定额为300元,绩效考核总分定为20分,每扣1分等同于扣除绩效奖金15元。

  2.违反绩效考评的相关条款,如果无法确认具体的责任人或班组,将按以下扣分标准扣除当班全体保安员的考核分或该厂区保安全体人员的考核分。

  3.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1分。

  3.1上班时间阅读书报、玩弄手机,情节轻微者;

  3.2形象仪表不合体者(执勤时未按规定着保安制服、戴执勤帽、扎武装带、佩戴领带等)

  3.3执勤时站姿或坐姿不端者;

  3.4下班前未将岗位卫生清扫干净者;

  3.5开会或培训迟者(含请假者);

  3.6执勤时跟员工聊天者;

  3.7没有按规定报岗者;

  3.8带班队长未尽监管职责,导致一个自然月内,本队队员上班散漫的事件被上级领导检举二次,当班班长负监管不到位的责任;

  3.9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4.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2分:

  4.1门禁管理不到位(私自放员工外出、违反考勤制度未按规定记录、未按规定对外出车辆携带的物品进行检查、员工未戴厂证进厂未按规定记录等);

  4.2本队队员发生巡逻签到作弊或未按规定路线与时间巡查、上班睡觉等情形;非值班队长本人检举,当班队长按此条款处分;

  4.3开会或培训未请假缺席者;

  4.4因检查不到位,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尚未造成事故者;

  4.5生产部门下班后,未在第一时间对所辖区域的水电管制进行检查者;

  4.6未经批准,擅自找人顶班者;

  4.8上级交待的事项,执行不到位或根本未执行者;

  4.9接班迟到或擅离岗位交接班者;

  4.10值班时间戴耳塞听音乐者;

  4.11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5、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5分:

  5.1不服从领导安排,顶撞上司者;

  5.2巡逻签到作弊或未按规定路线与时间巡查,一个自然月内出现第二次(含二次)以上者,当班班长连带处分;

  5.3公司发生盗窃事故损失在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5.4因检查不到位,消防隐患未及时发现导致消防事故情节较轻者;

  5.5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6.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10分:

  6.1上班时间睡觉者(一个自然月内出现二次以上予以开除);

  6.2临近上班喝酒或上班时间喝酒者;

  6.3无正当理由,上班时间擅离岗位者;

  6.4公司发生盗窃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内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6.5保安巡查未及时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导致发生消防安全事故,损失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6.6保安副队长未按规定要求检查消防器材者;

  6.7类似以上性质的其它情形。

  7.违反以下条款,每次扣20分:

  7.1公司发生严重偷窃案件,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7.2因保安管理工作出现疏忽,导致发生重大消防事故,损失金额达3000元以上,当班保安员全体扣分;

  7.3遇到突发事件或紧急情况,临阵逃脱或坐视不管者;

  7.4发现异常情况,隐瞒不报,故意包庇者,导致公司财产损失者(严重者开除);

  7.5其他因个人工作疏忽而造成的严重事故,扣绩效分并处按厂规处罚;

  7.6监守自盗者,并处开除;

  7.7遇到上级领导夜间查岗,利用手机或对讲机报信者;如属值班队长违反此条款,作降职处理;

  五、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生效并执行。

篇2: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新)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2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勤不及时等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各工区每月25号要安排专人持本单位当月原始考勤记录薄到调度室与人员管理系统进行核对。对不按要求及时进行校对的单位,给予主要责任人50元的罚款处理。

(十一)各单位要宣传教育职工高度重视考勤卡的使用,杜绝磕碰摔打、严禁用水冲洗。副井口处设置显示检测屏,对上下井人员的考勤卡运行情况进行校对。入井人员发现显示屏不出现卡号或不灵敏时必须立即到调度室进行更换,调度室维护人员要将调整结果记录备案。

(十二)任何人员和单位未经调度室同意不得私自移动人员定位系统设备,否则将对责任人给予100元的罚款。

(十三)使用单位在安撤通讯缆线过程中,要严格按照质量标准化执行,严禁乱拉、乱、扯。严禁通讯线路出现明接头或通讯电缆落地现象,调度室维护人员发现设备、设施、线缆达不到完好标准或野蛮使用的,督促责任单位及时进行整改,并对责任人或责任单位处以200元罚款。

(十四)使用单位要保证所有人员考勤系统分站、接收器、通讯电缆等的完好和卫生,跟班电工应对系统分站和识别器经常擦拭,清除外表积尘,避免洒水喷浆,保持清洁干燥。如发现设备有积尘或有喷浆料、油污、淋水等现象,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2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非正常原因造成设备损坏的,按设备原价的两倍进行处罚。

(十五)井下人员管理系统设备如有故障、损坏、丢失,使用单位应及时汇报调度室处理,不及时汇报或有意隐瞒现场情况,将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元罚款。

(十六)当拆除或改变与人员考勤系统关联的电气设备,影响系统正常运行时,必须提前向调度室申请,经允许后方可作业,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责任人罚款100元。

(十七)总务科负责及时为上级领导及外来人员的矿帽安装考勤卡,如果出现矿帽没有安装考勤卡入井,对总务科相关责任人处以100元/次罚款。

(十八)下井员工变更工作单位时,劳资科必须在当天将工作变动人员调整到对应的单位数据库,否则对劳资科相关责任人罚款100元。调动到地面单位时,社保科负责将人员信息调整到地面人员数据库,调度室负责以书面形式通知其调入单位,一周内将考勤卡上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

(十九)调度室必须建立好考勤卡的发放和回收台账,建立考勤卡使用记录,并随时对考勤卡使用情况进行抽查,对工作责任心不强、不能履行职责的调度室工作人员,将给予100元/次的罚款。

(二十)调度室要加强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及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行,人员清点准确,考核准确率要达到系统设计的98%以上,由于人为原因不能正常考勤的,将按责任程度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罚款200元。

本规定自二〇一一年五月一日执行。

篇3:酒店重申考勤管理规定

酒店关于重声考勤管理的规定

针对近期内出现未打卡、打卡外出、换打卡、代打卡现象严重,为规范考勤管理,严肃劳动纪律,结合《员工手册》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补充规定:

一、严格按考勤管理制度规定,上下班按时刷卡,对于二月份未按规定刷卡的管理人员已作出处罚,员工违纪将予以通报。从三月份所有员工(含管理人员及员工)开始对未按规定刷卡者实行处罚。统计发现未打卡者,每次处罚5元。

二、人资部将严格监督、随时抽查在岗考勤,一经发现离岗、虚报将严肃处理。

三、对于代打卡、换打卡、迟到、早退等违纪现象,将根据刷卡机记录,按《员工手册》严格处罚。

四、请假的有关规定:

1、请假一天以内由部门主管批准;请假一天以上三天以下由部门经理批准;请假四天以上七天以内由人资部批准;请假七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未按规定报批请假将视为旷工,并照章处罚。

2、部门主管请假由部门经理批准;部门经理请假由总经理批准;主管以上员工离开本市时,须上报总经理同意方可。

3、所有请假(含外出办公)都需以《假期申请表》报人资部存为依据。加班需填写《超时/加班工作登记表》,没有书面依据一律不予确认。

五、按规定组织参加的培训、会议不得迟到、缺席,各部门聚会、活动安排需及时报批总办。

六、对于入店、离职、离店所需办理的手续,需严格按要求及时在一天内办理,否则,后果自负。

七、本规定即日生效。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ZZ大酒店办公室

二O**年*月*日

二月份未按规定打卡的管理人员已按规定做出相应处罚,其余员工将做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