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KTV工资分配制度

KTV工资分配制度

2024-07-27 阅读 6259

KTV工资分配制度

一、工资分配的总原则

  工资的分配要坚持一下三个原则:

  ①、为体现公平、效率以及按劳分配的原则,根据《劳动法》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结合KTV实际经营情况,经室研究批准,制定工资分配办法。

  ②、KTV工资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外部均衡调查。

  1、人力资源部定期通过各种渠道了解同行业、同职位工资水平相关信息,形成KTV薪资调查表,以此作为KTV制定工资标准的主要依据;

  2、薪资的外部均衡调查每年进行一次。根据外部均衡调查结果,结合KTV经营状况及员工绩效的考评情况,KTV工资实行动态管理。

  3、本办法适用于KTV所有聘用人员。

二、工资结构

  KTV采用以岗位等级工资为主的结构工资制度,体系如下:

  1、岗位工资

  2、绩效奖金

  3、津贴

  4、年终奖金

  5、岗位工资介绍

  ①、KTV实行聘用制,聘期均为一年,各岗位根据考核结果,能上能下。因此,各类人员具体岗位工资等级的确定同样坚持能高能低、能上能下的.原则,主要根据本人业绩表现、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因素而定。

  ②、根据KTV对各岗位在工作能力、技能、责任、强度及对KTV的贡献度等方面的不同要求,确定不同等级的岗位工资标准。

  ③、管理人员身兼两职,按较高级别标准计发工资。

  ④、具体的人员工资确定应根据起薪标准,由人力资源部门提出建议,由总经理最后签字确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金直接由总经理确定;对于特殊人才的薪金标准,由总经理提议,报董事会特批。

  ⑤、工资总额以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为主体,其中岗位工资为固定部分,占主体工资的60%,与结果不直接挂钩;绩效工资为相对灵活的部分,占40%,与绩效考核结果直接挂钩。

  ⑥、新进人员试用期工资的确定主要根据其所从事的工作岗位评定,原则上员工级按每月600元计发,以上管理人员享受岗位工资,(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特殊人才由KTV总经理特批。

  2、绩效工资介绍

  ①、绩效工资以个人岗位工资为基数,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是工资构成中相对灵活的部分,并与绩效考核结果挂钩。

  ②、试用期内员工不享受绩效工资。

  ③、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

  ④、绩效考核按照KTV相关规定执行。

  ⑤、个人绩效工资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实发绩效工资=应计绩效工资×计发系数(绩效考评分数)

  其中:应计绩效工资占岗位工资与绩效工资之和的40%;

  绩效工资计发系数根据考核评分结果而定。

  3、津贴

  根据具体工作岗位工作量的差别而给员工不同程度的补偿,体现多劳多得的原则,同时兼顾职工收入的稳定增长,特在工资结构中设立津贴一项。

  ①、店龄补贴:员工在KTV连续工作满一年后,可享受店龄补贴50元/月,以四年为最高年限。(一年内员工请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或旷工1次,取消年限增资资格)

  ②、特殊岗位津贴:此类津贴并非普遍享受,仅仅针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人才。具体标准主要按照个人能力与对KTV贡献大小,岗位责任大小、辛苦程度及额外工作量多少而定。

  ③、住房补贴:员工可享受住房补贴50元/人,(KTV如安排住宿,则住房补贴自动取消)

篇2:车队单车耗油定额驾驶员工资分配比例调整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以来,汽车队各类车型严格按照核定的载重量进行运输,不同车型每公里耗油单价和运输产值均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变化,因此,原汽车油耗管理办法已不适应目前的经营工作需要。为充分调动驾驶员增运增收的积极性并有效合理的控制运输成本,根据对各类车型耗油量、运输产值的重新综合统计、核定,现将各类车型耗油定额单价、百公里产值分配比例作如下调整。

一、耗油定额标准:

1、康明斯牌5吨型汽车每百公里/30升

2、双桥红岩15吨型汽车?每百公里/45升

3、东风牌10吨型汽车每百公里/35升

3、红岩牌牵引汽车每百公里/45升

各类车型油耗均实施节奖超罚的办法,按当月市场价计算。

二、驾驶员百元产值分配比例:

1、东风牌5吨和康明斯5吨汽车,1.4万元以下为8%、1.4万元以上按10%,每增加2000元递增1%,12%封顶。

2、单、双桥红岩汽车,产值在1.6万元以下按8%。1.6万元以上,每增加3000元递增1%。12%封顶。

3、红岩牌牵引车,产值在1—3万元以下的按8%,3万元上,每增加5000元递增1%。。12%封顶。

三、根据调度工作安排,驾驶员跑长途需在外加油必须报车队主管同意后,方可加油。

四、日常加油,须定点定车在指定加油站加油,如违反规定者,罚款500元。

五、本办法从二0一0年一月一日起实行。

四、本办法实行后,原办法即行废止。如市场运输形势发生变化,将现变化程度作出相应调整。

篇3:车队工资福利分配方案班组长工资待遇规定

一、正式职工工资分配

1.工资总额管理与分配

(1)矿结算工资办法:一般人员人均工资按一线生产人员人均工资的75%计算,队长、书记、副队长和技术员分别按一般人员的1.3倍、1.25,1.2倍计算。

(2)队工资分配方法:从矿结算工资总额中提取各种考核奖金,安全创水平奖、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年休假工资、探亲、婚丧假、病假、工伤人员等津贴,其余部分作为定额工资分配。

2.工资结构:

(1)年工工资:根据员工工龄进行计算,每年工龄10元。

(2)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按队当月实际安排跟班出勤计算(每班跟班时间不低于6小时),每跟1次班20元。

(3)井下夜班补助:按队当月实际安排跟班出勤计算(每班跟班时间不低于6小时),四点班10元/工,零点班12元/工。

(4)绩效工资:绩效工资实行“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原则,按不同岗位标准,安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工作质量、效益、出勤等考核发放。

(5)分值工资:当月出勤天数*日分值=当月总分,每月个人所得总分*分值=分值工资。

3.工资分配方案:

(1)工资分配办法:从矿结算工资总额中提取各种考核奖罚、井下艰苦岗位津贴、年休假工资、探亲、婚丧假、病假、工伤人员等津贴当月发放。

(2)剔除1中工资剩余部分的70%作为分值工资,30%做为绩效工资考核。

4.绩效考核

(1)岗位系数(绩效考核系数和分值系数):队长1.3分,书记1.25分,副队长、跟班副队长、技术员1.2分,班长1.05,普通员工1.0分。(队长考核不在此列)

得分95-100(含95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发放。

得分93-95(含93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95发放。

得分90-93(含90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90发放。

得分85-90(含85分),绩效工资按原绩效工资的0.80发放。

得分85分以下,当月绩效工资不予发放。

(2)考核标准见附表

5.工伤、假期工资计算办法:

(1)所有工伤、假期按公司、矿有关规定执行。

(2)年休假工资160元/天,作为当月出勤天数。

(3)病假每天不高于50元,探亲假、婚丧假每天不高于100元。

(4)在请假期内,除了按规定享受婚、丧、产、工伤、病、探亲假等待遇外,一律不得作为计发效益工资和奖金的出勤天数。

6.车队油料、配件节约,回收、修旧利废等奖励不含在工资内,矿单独造表按规定发放。

7.厂务公开:

(1)月度最终分值表、工资表、各类奖罚情况,全部上墙公布,接受员工监督。

(2)在工资分配中,必须遵循实事求是、公开公正的原则,不得徇私舞弊。

二、劳务用工工资分配

1.工资分配办法:

1.1、固定岗位工资分配方案。

固定岗位实行日工资制:

1)值班调度员70元/日。

2)井底车场值班员80元/日。

3)井口登记员,安稽员60元/日。

4)服务班司机工资60元/日。

5)修理工80元/日。按照计时计件分配工资,由班组内部二次分配。

6)油、材料保管员80元/日。

7)固定岗位班长津贴:10元/日。

8)机动班司机70元/日(班长80元/日),每日所得分数换算为金额小于70元的按照70元/工统计,每日所得分数换算为金额大于70元的以实际所得分数统计。

9)生产班班长工资=本班人员日平均工资×1.3(系数)×出勤

1.2、计时工资分配方案。

计时工资实行日打分制:

1)装载机司机井下11.25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8.75分/小时。

2)防爆工程车司机10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7.5分/小时。

3)低污染工程车司机8.75分/小时(按照人员及车辆井下定位器统计),地面6.25分/小时。

4)锚索队工程车司机计时按照井下定位出勤时间统计,工资(元/人)=定位出勤时间(小时)×10(元/小时)×1.3(系数)

5)杂活工资45元/工,大于6小时小于8小时按一个工计,大于2小时小于4小时按半个工计。

6)支架搬运车司机120元/8小时。

二、工资结构:

1.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根据员工每天井下实际出勤计算,井下辅助员工10元/工。

2.夜班补助:四点班6元/工,零点班8元/工。

3.绩效工资占工资总额的30%,分值工资占总额的70%。

4.安全创水平奖:当月出勤满21天为300元,出勤不满21天不发放。

5.考核奖罚:每月对油材料节超、班组考核、违反各种规章制度等,全部按矿、队奖罚标准从当月工资中兑现。

三、其它:

1.在工资分配中,按照任务完成情况、安全行为、工作能力和劳动态度等进行考核,杜绝在劳务费分配上的“大锅饭”现象。

2.未尽事宜,按矿、队其它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