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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教学岗位职责任职要求

2024-07-27 阅读 7374

中小学教学岗位职责

职责描述:

1.中小学所有有关调课的安排,协调工作;调课通知要通知到个人,学部等相关个人和部门,确保课有人上;

2.学校有关教学方面的通知的发放,比如学校教学研讨会议的通知,考试通知等;

3.密切关注、收集上海市教委等政府机关关于中小学教育教学的信息和动态,参加市区教育局相关教务会议,并将信息,动态,会议内容等及时传达给学校相关领导;

4.负责学生学籍(纸质材料以及电子档案)的管理,包括归档、整理、保管工作;

5.负责学校的考务工作,统一印制试卷,收发装订试卷,成绩汇总以及记录,并协助分管校长组织对各学部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分析评估;

6.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篇2:教育局中小学教学质量评估表彰办法

教学工作是学校工作的核心,教学质量是学校生存与发展的生命线。教学质量的评估,将有效促进学校教学工作的全面改进和提高,促进教学管理机制,进一步树立以教学质量理念为先导的全面质量观和多元质量观,把握教学质量管理的新内涵,做到既要“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又要切合实际,科学规范。通过评估与督查,帮助教师转变教学观念、改革教学模式、改进教学方法、充实教学内容、提高课堂教学质量;通过评估与督查,有利于全面深入的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有利于培养竞争机制,促使学校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不断促进学校的规范化管理和教师队伍建设,整体提升我县中小学教育教学水平。

一、初中

(一)升级考试

七年级、八年级均参加调研考试,参评人数分别按学籍数的一定比例,平均分按所教学科由高到低计算。

教师成绩=平均分+工作量分

平均分=

工作量分=班数分+人数分

班数分=所教班数×0.4;人数分=参加考试人数×0.02;

班成绩=

(二)中考

1、教师成绩=①平均分+②优秀分+③工作量分

①平均分=

②优秀分=

③工作量分=班数分+人数分。

班数分=所教班数×0.4;人数分=参加考试人数×0.02;

2、班主任成绩=班总平均分+优秀分

平均分=

优秀分=参照学校优秀分计算方法。

3、学校成绩=①平均分+②优秀分+③巩固分+④作课分

①平均分=

学校平均分=

②优秀分=

学校优秀分=+

③巩固率分值=

④作课分=

作课记分标准:

县一、二、三等奖分别记3、2、1分;市一、二、三等奖分别记5、4、3分;省一、二、三等奖分别记7、6、5分;全国一、二、三等奖分别记9、8、7分;此项每人只记最高分一次。

(三)表彰办法

1、教师:中考语文、数学、英语、综文、综理、生物地理分别奖前1/4名(四舍五入),奖励5名(包括5名)以上的学科设两名优秀奖,三名先进奖,少于5名设一名优秀奖,其余为先进奖。

七年级、八年级各科均奖前1/5名(四舍五入),均为先进奖;

以上各年级若学校选拔了优生班,则实行捆绑式评估,取消该校班主任评估(按教育局学籍管理规定及参加考试为准)。

2、七年级、八年级升级考试中获得先进奖的教师,若本学年作课(说课)、课题、校本课程开发其中一项获县级以上二等奖(含二等奖);或者在教师学术期刊发表文章1篇、在学生期刊发表文章3篇、指导学生发表文章4篇,则教学成绩可由先进奖提升为优秀奖。

3、上表资格认定:升级考试各科任课教师的确定以“五?一”为准,前任教至“五?一”成绩属前任教师;后任“五?一”前接教,成绩属后任教师。毕业班各科教师的确定,必须教足三个月(从中考往前推);一个学科(包括班主任)不能名字重叠上表(中考综文、综理、地理生物除外)。

4、班主任:中考奖前5名;七年级、八年级奖前4名。先进奖

5、学校:第一名为教学优秀奖,二至三名为教学先进奖。和上年比较,上升两个(含两个)名次以上,为进步奖。

6、获奖学校的校长,主管三年级的副校长、教导主任均获相应等次的教学管理奖。

7、所有教学成绩奖项,一人只获一证(班主任、教学管理奖除外)

8、所有加分原由,均以当学年区间界定。

篇3:某镇教研中心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镇教研中心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监管,规范办学行为,提高办学效益,巩固、扩大新课程改革实验成果,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教体(2004)86号文件《*市中小学质量管理意见》和《*市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管理补充规定》的有关精神,制订本制度。

一、镇教研中心职责

1、镇教研中心负责对本镇中小学的教育教学质量进行监控和评价,要对各校的质量监控、评价给予指导和检查,对各校教研组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对各校教育教学质量实行多指标综合评价,充分发挥“单元过关”、“段考”等诊断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的作用,促使各校均衡发展。

2、定期或不定期对各中小学贯彻教育方针的情况、课程开设情况和综合素质平定工作进行指导和抽查。

3、镇教研中心教研员要不断深入基层学校,了解各校教学教研情况,深入课堂听、评课,并根据情况给予相关指导。教研员每期听课不少于50节。

4、镇教研中心每期组织各校同头课教师进行大规模教研活动2—3次,重点对教材、教法、教学进度、重点、难点、考评等问题进行研究、探讨、交流,充分利用优势教育资源,校际互动,优势互补,实现全镇教育均衡发展。

5、依据市教体局“千分考核”中有关教学质量的内容,对各校的教学工作进行考核。

6、每学年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

7、每学期组织各中小学进行1—2次质量抽测,对各校的教学质量适时监控、适时指导。

8、每学期对各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监控评价报告,同时上报教育科和教育科研培训中心。

二、学校职责

1、学校要建立课程管理委员会,制订学校课程实施方案,保证按要求开足、开全规定课程,积极开发校本课程。

2、校级教育质量管理和评价要充分发挥教师、学生的主体作用,评价方式采取形成性评价与终结性评价相结合、评教与评学相结合,充分发挥素质教育报告册的作用,认真搞好综合素质评定工作。

3、学期初,学校要制订各种教育教学计划和各种制度,如:教师学习制度、集体备课制度、课题研究制度、教研组活动制度、教研评价制度、教师反思制度等。做到期中有检查,期末有总结,学期结束要及时归档保存。

4、学校要制订教研组工作目标和班级管理目标,对教研组及班级管理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注重过程性评价和终结性评价相结合,注重对平时材料的收集和保存。

5、校内学科组要切实加强校本教研工作,实现同年级、同学科的同步互动,做到教案课时数统一、教学进度统一、学生作业内容统一、单元测试统一,努力营造一种先集体说课后备课、先备课后上课的团队协作氛围,真正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的校本教研目标。

6、学校教务处要真正加强教学管理的力度,每期要对教师的教案和学生的作业检查2—3次,要有详实的检查记录和检查小结,通过检查要对发现的问题作出指导性的评价。

7、每学期每位教师要上一节以上的公开课,学校要充分发挥“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利用学科教研组认真搞好“说、上、评”活动,把校本教研落到实处,使全体教师不断提高课堂教学艺术。

8、学校要结合“书香校园”读书活动,引导教师阅读一定量的教育理论书籍,不断充电,及时了解最新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动态,广征博采为我所用,不断转变教育思想和教育理念,树立服务意识、质量意识和育人意识,尽快打造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9、各校要修订完善“备、讲、批、辅、考、评、补”等教学管理制度,使教学管理规范化、制度化。

10、每学期评选一次“先进教研组和优秀教研组长”。

11、每学期各校要对本校的教育教学质量做出监控评价报告,报告要上交镇教研中心。

三、学科教研组职责

1、根据学校工作计划和教学计划,制订教研组工作计划和管理目标,定期召开教研活动,并做好记录。

2、负责组织和审查本学科各年级的单元过关试卷和期中测试卷。

3、组织教师研究新课程标准、教材、教法等教研活动,组织本学科的观摩教学,进行教改实验。

4、组织教师学习教育理论,定期对学习情况进行组内交流,不断提高教育素养。

5、掌握本组教师的教学状况,经常深入课堂听课、评课。

6、对本学科的教学基本环节作统一要求,形成规范。

7、教研组学期计划完成率不低于85,期末写出教研工作总结。

8、注意收集本学科的教研成果(论文或经验材料)。

四、对各校教育教学质量的考核、奖惩仍按教体(2004)86号文及我镇教研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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