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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二

2024-07-27 阅读 9501

  医院新员工岗前培训制度

一、总则

  (一)、为了使新聘员工能深入了解医院历史、文化和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新员工的工作能力和工作信心,培养新员工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尽快适应新工作、新环境,胜任未来工作,将自己的价值取向融入医院文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新聘员工必须经过一定时间的集中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不合格者须补课,补课后仍不合格者医院不予聘用。

  (三)、 所有新进员工均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医院和部门的岗前培训。

二、培训内容

  对新员工的岗前培训一般为二级培训,即医院级岗前培训与部门级岗前培训。

  (一)、院级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医院文化。包括医院概况、组织机构、医院的业务或特色、医院发展前景、医院精神、经营目标与价值观念、团队建设、医院行为准则道德规范、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流程介绍。

  2、医院工作人员职业道德及礼仪教育和以顾客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教育。

  3、医院管理制度。内容是人事制度;包括作息时间、休假、请假制度、晋升制度、培训制度;医院财物管理制度等其他管理制度。

  4、薪酬。包括工资结构,发薪日、加班工资、支薪方式、社会保险的代扣、个人调节税的代扣等。

  5、医院福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金、失业保险金,以及医院为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

  6、安全教育。包括安全制度和程序,消防设施的正确使用,等等。

  7、守密制度。内容包括守密制度及平时必须注意的事项,以及员工保守医院秘密的义务。

  8、部门设置。主要包括医院各部门的所在位置、主要职责、员工进出医院的通道、自行车停放点等。

  9、工会。包括职能、机构设置、加入程序等。

  10、院感教育。

  11、医院营销、礼仪教育。

  12、安全保卫、消防知识教育

  (二)部门级岗前培训

  1、部门岗前培训由部门负责人组织,确保本部门新员工完成岗前培训的全部要求,岗前培训完成后,新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对新员工工作能力进行评价。

  2、部门岗前培训的内容,由各部门自行组织安排,但必须具备下列三项:

  (1)、对新员工的要求及工作人员岗位职责介绍;

  (2)、基础知识和专业技能的教育培训;

  (3)、实际操作技术的培训

三、培训要求

  (一)、新员工应认真参加岗前培训,并填写新员工岗前培训表,个人院级及部门培训记录存放在员工个人档案中。

  (二)、新员工培训完毕,将其培训成绩记录在案。院级岗前培训的资料应保存在人事科,并负责请相应部门进行定期修改。部门岗前培训资料各部门负责人统一管理,定期修改。

  (三)、各部门应配合人事科对新员工的培训工作。凡涉及介绍本部门职责、功能的,均应认真准备、准时到岗。

  (四)、培训形式:讲座和报告、座谈交流、小组讨论、现场见习等。

  (五)、培训考评

  1、理论考试和培训效果考核的方法相结合进行考评。

  2、每名参加培训人员均应写一篇学习心得,心得在分组座谈会上交流。

  3、培训考评结果作为正式聘用的依据之一,对在培训中表现极差的,医院可以予以辞退。

  (六)、临时工、进修生和实习生岗前培训工作由各部门负责安排,内容包括医院总体介绍、规章制度、和主要工作程序介绍、工作职责、感染控制和安全保卫教育。

篇2:公司员工岗前培训规定(三)

公司员工岗前培训规定(二)

一、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之宗旨系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介绍公司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均需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历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讲解公司管理规则。

5.所担任业务工作介绍、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应给予七至十天讲习,每隔一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进人员的讲习,人事单位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表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二、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分支机构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最重要的是知识的获得并着重使受训者了解下列各点:

1.公司的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受训者未来的工作岗位。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市场销售情况的分析。

6.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请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主持公司总部培训的人员,应对受训者的优、缺点做出评语提供给他未来的技术培训和实地培训负责人作为参考资料。

第九条新进人员在接受公司总部培训之后,必须紧接着实地见习。

第十条分支机构的培训重点在于受训者未来实际工作技术的学习,并应在下列几方面加强培训:

1.使受训者了解其未来工作情况范围。

2.了解每天的例行工作和非例行工作。

3.强调时间与效率的重要性。

4.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培训的负责人员必须是新进人员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培训的示范者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正确的技术,切忌教导新进人员投机取巧的方法。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培训必须与实地培训密切配合。

第十四条实地培训即为见习期,是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去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

第十五条实地培训应尽量让受训者表现练习,指导员仅是在旁协助,待受训者做完某项工作后再告诉他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六条凡担任实地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一律发给特殊奖金,以促使其更好地指导受训者。

第十七条为有效地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三个阶段的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

三、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应随着各单位的性质、工作区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但都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建立有关方面的知识体系。

2.有关技术方面的培训。

3.一些制度、程序方面的培训。

4.新进人员态度与自信心的培训。

第十九条对新进人员首先必须建立其所须知道的一切知识包括公司的结构、目标、政策、产品及其特质、市场情况的分析,使其对公司工作性质及进展先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心理准备。

第二十条对新进人员应予以"程序规定"培训,培训对于时间的支配和工作的计划能力作适当的组织和配合,按一定的程序来达成工作的目标。

第二十一条新进人员接受上述各条培训后,需给予"态度与信念"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态度与信念"培训的宗旨在于使新进人员对于公司、顾客、工作岗位上的态度有乐观、积极、充满信心与活力的态度和热诚服务的信念。

四、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应随时加以修改。

篇3:A公司员工岗前培训规定

某公司员工岗前培训规定

一、总则

第一条岗前培训之宗旨系要使新进人员了解公司概况及介绍公司规章制度,便于新进人员能更快胜任未来工作。

第二条凡公司新进人员必须参加本公司举办的新进人员岗前培训,其具体实施均需依本规定办理。

第三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公司历史。

2.公司业务。

3.公司组织机构。

4.讲解公司管理规则。

5.所担任业务工作介绍、业务知识。

第四条凡新进人员应给予七至十天讲习,每隔一周举行一次。

第五条新进人员的讲习,人事单位应事先制定日程安排计划表,培训进度记录表及工作技能评定标准表。

二、培训阶段

第六条对于新进人员的岗前培训,按工作环境与程序可分为三个阶段:

1.公司总部的培训。

2.分支机构的培训。

3.实地训练。

第七条公司总部的培训最重要的是知识的获得并着重使受训者了解下列各点:

1.公司的状况。

2.参观公司的各部门及受训者未来的工作岗位。

3.介绍其岗位特征及如何与其他部门配合。

4.熟悉公司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

5.市场销售情况的分析。

6.对市场上同类产品及厂家要有相应的了解。

7.聘请专家实施口才培训。

第八条主持公司总部培训的人员,应对受训者的优、缺点做出评语提供给他未来的技术培训和实地培训负责人作为参考资料。

第九条新进人员在接受公司总部培训之后,必须紧接着实地见习。

第十条分支机构的培训重点在于受训者未来实际工作技术的学习,并应在下列几方面加强培训:

1.使受训者了解其未来工作情况范围。

2.了解每天的例行工作和非例行工作。

3.强调时间与效率的重要性。

4.各部门之间的协调与配合。

第十一条分支机构培训的负责人员必须是新进人员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

第十二条分支机构培训的示范者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正确的技术,切忌教导新进人员投机取巧的方法。

第十三条分支机构培训必须与实地培训密切配合。

第十四条实地培训即为见习期,是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实际去从事未来所负担的工作。

第十五条实地培训应尽量让受训者表现练习,指导员仅是在旁协助,待受训者做完某项工作后再告诉他应改进的地方。

第十六条凡担任实地指导培训的人员,公司一律发给特殊奖金,以促使其更好地指导受训者。

第十七条为有效地利用时间和达到培训目的,对于上述三个阶段的培训,要酌情灵活运用,混合安排拟定培训计划。

三、培训内容

第十八条岗前培训的内容应随着各单位的性质、工作区分由各单位自行决定,但都应包括下列基本内容:

1.建立有关方面的知识体系。

2.有关技术方面的培训。

3.一些制度、程序方面的培训。

4.新进人员态度与自信心的培训。

第十九条对新进人员首先必须建立其所须知道的一切知识包括公司的结构、目标、政策、产品及其特质、市场情况的分析,使其对公司工作性质及进展先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和心理准备。

第二十条对新进人员应予以"程序规定"培训,培训对于时间的支配和工作的计划能力作适当的组织和配合,按一定的程序来达成工作的目标。

第二十一条新进人员接受上述各条培训后,需给予"态度与信念"的培训。

第二十二条"态度与信念"培训的宗旨在于使新进人员对于公司、顾客、工作岗位上的态度有乐观、积极、充满信心与活力的态度和热诚服务的信念。

四、附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如有未尽事宜应随时加以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