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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市员工管理条例

2024-07-27 阅读 5233

超市员工管理条例

  基本要求

  (一)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认同超市企业文化

  (三)良好的推销技能

  (四)很强的沟通能力

  (五)具有团队精神

  (六)全面遵守超市规章制度

员工(促销员)行为规范

  1、维护和传播超市和促销人员所代表厂商的公司形象;

  2、严格按规定作息时间出勤,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3、随时保持得体的仪容仪表,在工作中使用文明用语,按要求佩戴工牌和着装;

  4、员工进出超市应从规定的通道进出,所有个人物品应按规定统一寄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准带入卖场内;

  5、服从主管人员的指示或命令;

  6、员工应按要求参加每天的早会、晚会;

  7、严格遵守安全规则;

  8、礼貌的对待客户和同事,不得怠慢顾客,不得与顾客发生争吵,不打骂、诽谤同事;

  9、不在卖场内抽烟和吃任何东西,不得在上班时间打磕睡、打堆聊天,不在工作时间喝酒,不在上班时间内串岗、戏闹、干私活、打私人电话;

  10、不聚众赌博,不打架斗殴,不吸毒,不做任何违法乱纪的事;

  11、严格遵守轮班、换班制度,工作时间不擅离工作岗位;

  12、不擅自动用公司机器和材料;

  13、不阳奉阴违,不消极怠工;

  14、不营私舞弊,不利用职务之便贪图小便宜;

  15、不随意拿取卖场内任何商品和赠品;

  16、珍惜、爱护公司的财产,不得以各种方式私自使用、占有和侵吞公司财产;

  17、诚实可靠,不欺上瞒下,不弄虚作假,敢于对不良行为进行检举和批评;

  18、团结协作,凡事多沟通,不拉帮结派,不勾心斗角,不搞小团队;

  19、保守公司秘密,不泄露公司任何商业秘密;

  20、工作认真负责,积极向顾客推销产品,保证顾客的满意;

  21、不破坏、窃取、毁弃、隐匿公司设施和文件;

  22、不伪造、涂改公司的报告、记录;

奖惩规范

(一)奖励

  奖励的方式

  对员工在工作中的出色表现,由店长决定对促销人员进行奖励,主要以奖金方式进行奖励,奖金由公司支付。

  奖励细项

  1、凡受顾客口头表扬一次奖励5元;书面表扬一次10元;锦旗或新闻媒体表扬一次奖励50元。

  2、商品陈列好、所属区域整洁奖励20元。

  3、思想品质好,捡到顾客遗失物品主动上交奖励50元。

  4、提出各类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取得成效奖励10元至100元。

  5、发现并上报各类安全隐患为公司挽回重大损失奖励50元至100元。

  6、同坏人、坏事和不良倾向作斗争,或在保护顾客生命财产中有功绩的奖励50元至200元。

  7、工作任劳任怨、埋头苦干、奉献精神强或遵守规章制度、组织纪律好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8、在特殊、紧急情况下仍能坚守工作岗位,为顾客提供一流服务的员工奖励10元至100元。

  9、抓获小偷一次按赔偿金额的一定比例提成。

  10、举报或提供偷盗线索一次奖励20元。

  11、增收节支奖励50元至200元。

(二)、惩罚

  对违纪员工的处罚由店长决定,通过经济处罚方式进行,其所处罚金额由被处罚员工到乐美家超市财务室交纳。

  1、凡仪容、仪表、仪态、语言、礼节不符合规定者,发现一次处罚5元。

  2、上班一周后,不熟悉超市流程、产品特点等处罚20元。

  3、工作现场发现与工作无关的物品或禁止带入超市的物品一次处罚10元。

  4、所属区域内卫生状况差,发现一次处罚5元。

  5、违反考勤规定的按《员工考勤制度》规定处罚。

  6、上班时间串岗、干私活、打磕睡、打堆聊天、打私人电话一次处罚10元。

  7、对顾客咨询不理不问发现一次处罚10元。

  8、与顾客发生争吵一次处罚10元至5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

  9、对顾客服务质量低劣、态度差,受到顾客投诉者,一次处罚10元至50元,情节严重予以开除。

  10、上下班不走规定通道,拒不接受安全人员检查者,发现一次处罚10元。

  11、因个人原因损坏商品或其它设施照价赔偿。

  12、聚众赌博,打架斗殴一次处罚20至100元,情节严重者予以开除,构成违法的送公安机关处理。

篇2: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员工应做到

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厂区。

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二、单位应做到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性地对员工驾车进、出厂戴安全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要掌握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情况。

4、厂区内各类车辆应限低速行驶,并定点停放,停车棚(库)设置安全提示牌。

5、鼓励职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离厂区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单位应为其提供夜间休息场所。

6、厂(矿)区内租赁、外包、外协的铲车、挖机等特种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其整改或责令其停止作业。

7、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在市区因公外出时,必须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条件许可时企业应为其派车。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篇3: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各部门、车间、班组:

公司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对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规定,望各部门、车间、班组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正确戴好头盔按既定回家路线行驶。

4、驾车人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要求:汽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下,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

5、驾车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员。

6、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执行“靠右行驶”的原则,严禁逆向行驶。

7、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请勿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摩托车上下班。

8、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办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9、员工不遵守以上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部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