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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2024-07-27 阅读 5704

公司职工出差管理制度

1、宗旨:

  为使本公司员工因公出差(除公务培训外),其差旅事宜有章可依,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凡本公司人员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均按本制度执行。

3、名词定义:

  3-1、国内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内因公出差称之。

  3-1-1、短途出差:因公赴公司邻近,单程60公里以内称之,应当日回公司。

  3-1-2、短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内称之。

  3-1-3、长期出差:因公赴国内地区,时间在3日以上2个月以内称之。

  3-2、国外出差:本公司员工在国外因公出差称之。

4、出差管理要求:

  本公司及本公司安排的有协作关系之人员出差前后应知事项:

  4-1、出差要有预见性,要进行有计划的安排,且经过审核作业的.流程。

  4-2、出差人员应及时认真地完成公司安排的出差任务,遇有问题应主动与公司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联系。

  4-3、出差人员对其出差之工作有详细报告的责任,且出差期间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之商业行为。

  4-4、出差人员有对支出费用索取凭证(指有效发票等票椐)的义务。

  4-5、出差人员返回公司后,有在一定期限内销假及申报差旅费的责任。申报差旅费同时应附必要的出差工作报告。

  4-6、国内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职级及出差目的地消费标准之差异分等级报销。

  4-7、除非经核准,出差开始应错过星期六下午。

  4-7、交通工具应首选汽车或硬座火车,超过8小时的可选硬卧火车,需要乘坐游轮的经核准后方可乘坐。紧急事件经核准可乘软卧火车及飞机。需用私车的,经核准,其私车公用给付标准为:汽车元/公里;机车元/公里,标准另定。

  4-8、要求出差人员出具工作报告的,须附出差工作报告,否则差旅费不予报销。

  4-9、国外因公出差人员差旅费按另外规定执行。

  4-10、出差时高管与属下同行其食宿费用经核准后据实报销。

  4-11、出差人员当日24:00以后返回的,可于次日上午休假半天。

  4-11、出差结束返回公司后,应在一周内结清出差费用,超过期限以核定金额之80%报销。

5、国内出差管理流程:

6、国外出差管理流程:

7、国内出差差旅费分为交通费、食宿费及杂费(含通讯费)。均按下列支给,其标准如下:

  交通费 住宿费 膳食费 杂费 备注

  区域间 区域内(市或县内)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北京 上海 深圳 广州重庆 天津珠海 其它

  地区

  高管(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报销 据实 报销

  各部门主管 按第4-7条要求据实报销 按上限4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12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35元/人•日 补贴 按25元/人•日 补贴 因工作需要,有另外费用支出的,需核准后方可报销

  其他人员按上限20元/人•日据实报销。 按上限80元/人•日 据实报销 按上限60元/人•日 据实报销

  7-1、如市内交通费(或住宿费)低于标准,则可适当提高住宿费标准(或交通费),但两者之和不可超过交通费和住宿费标准之合计金额。

  7-2、差旅费超过核定标准10%以内的,需报请总经理核准才可报销,超过标准10%以上的,原则上不予报销。

  7-3、参加展会人员,由公司统一安排食宿。

  7-4、出差人员若无住宿发票或寄宿亲友家中,则可按住宿费标准之上限补助1/2。

  7-5、二人以上同行,出差地点之旅馆以双人以上标准间住宿为原则,住宿费可按标准间费用以每2人或2人以上为单位予以报销。

  7-6、公司配备通讯工具者,应按配额标准限额使用,超支自付,超支费用在公司月度或季度结算时一并扣除。其他出差人员出差时,因工作联系之需要,可由公司配给手机卡,出差返回后及时交回手机卡。

8、附则:

  8-1、本制度属于管理制度,经行政管理部审议后,呈请总经理签核后公告实施;修改、废止时亦同。

篇2:企业财务报销制度及出差管理流程

公司财务报销制度及出差管理流程(三)

一、目的

为保证公司正常的财务报销运作,规范员工的报销流程,使公司员工出差管理系统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各部门主管负责审核本部门员工的借款报销申请;

2.财务部负责复核相关申请,发放相应款项,处理发票等单据;

3.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共同推进、监督流程的执行及改善;

四、程序

1.个人借支及报销

2.1.公司员工因公借款必须先填写《借支单》并出具相关证据,经部门主管批复后报财务部审核;

2.2.报销费用必须使用有效凭证,并如实填写《费用报销单》;

2.3.报销审批权限根据《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执行;

2.4.经理级以上人员的报销需由总经理书面签核或邮件回复批准;

2.5.个人因公借支在公务履行完毕后应及时报销并清偿所借款项,报销及清款期限为借款日起一个月内,逾期未结清者应提早向财务部作出合理书面解释,并办理续期申请,否则将从借款员工工资中扣除;

2.6.员工离开公司前必须结清所有款项,离职《移交清单》由员工所在部门主管检查,不合之处及时更正,如果离职后再发现有财物、应收款项亏欠未清的,应由该部门主管负责追索;

2.7.暂借经费严格执行“一事一借,前清后借”的原则;

2.国内出差

2.1.出差规定

2.1.1公出人员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并提供书面出差计划;

2.1.2公出人员出差需事先通报人力资源部,说明出差事由及出发、返回时间,并报行政助理备案考勤;无通报者可视为旷工。

2.1.3如需事先预支款项,请在《出差申请表》中填明借款金额,经部门主管批准后交财务部审批及领取;

2.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2.1.5出差员工完成任务后,应立即返回公司,不得借故逗留或办理私事;

2.1.6如因个人原因确需额外逗留的,应提前办理休假手续,逗留期间所产生之费用自行负担;

2.1.7如因病或其它未知事故滞留时,应及时电话通知部门主管,并在回公司后添附有效证明,经主管审核后,方能报销滞留期间住宿费及其它必要费用;

2.1.8出差费用应在返回后一周内凭发票报销,逾期者需向财务部门提供合理解释,超过一个月且没有合理解释的发票不予报销.

2.1.9出差员工应当及时向直属上司提交书面出差报告,其中包括:

A.出差地、日程、目的地;

B.出差处理事项;

C.出差条件及意见;

2.1.1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2.2.交通工具

2.2.1公司员工出差应选择大众交通工具;

2.2.2员工在本市办理公务,应使用大众之交通工具,如公共巴士或地铁。

2.2.3近距离或不赶时间的情况下,可选择汽车或火车;

2.2.4在以下情况可以使用计程车:

A.时间紧急;

B.携大量现款;

C.有客户陪同;

D.无简易交通之地段或无班车情况。

2.2.5交通费用实报实销。

2.3通信费用

2.3.1公司将根据业务需要及职务类别给予员工报销相应的通信费用(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3.2通信费用的报销主要用于销售部门与客户联系时所发生的费用;

2.3.3严禁营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取消其通信费用报销资格;

2.3.4通信费用应及时申报,隔月作废。

2.4住宿费用

2.4.1根据各地区消费水平的差异,公司对住宿费实行按地区按行政级别对待:

2.4.2行政级别分为经理和员工;

2.4.3地区分为

?A类消费区(深圳、北京、上海)

?B类消费区(广州、青岛、大连、长春、沈阳、杭州、宁波、哈尔滨、温州、福州、厦门、西安等)

?C类消费区(武汉、长沙、成都、南昌、郑州、重庆、济南、吉林、内蒙、石家庄、太原、天津、兰州等)

2.4.4具体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2.4.5如有两位以上同事同时出差,住宿以双人住为原则;

2.4.6如在出差当地公司备有宿舍,员工住宿以此作为首选;

2.4.7如陪同客户同行,经主管批准后可与客户住同一酒店.

2.5应酬费用报销规定及膳食补助

2.5.1应酬费需在出差前征得本部门主管同意方能报销;

2.5.2公司为在外出差的员工提供餐费补助;餐费补助按实际出差时间算,中午12时至夜里12时出差的按半天算;

2.5.3如有报销餐费的,或由对方单位负责支付用餐的,则取消当日补助,具体按实际情况计算;

2.5.4本市出差,不再另报销餐费,夜间返回的(19:00以后)按餐费标准补助误餐费.

2.5.5在外留宿实行每日餐费补助;

2.5.6餐费补助费用请参阅《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3.国外出差

3.1出差规定

3.1.1所有国外出差均需报请总经理批准;

3.1.2出外出差人员之差旅费,按出国目的地标准支给;

3.1.3一日跨越两地区者,其生活费金额以当地留宿之地区为报销标准;

3.1.4出差行程日一律不得申报加班,节假日例外;

3.1.5所有出差员工必须注意保持公司及个人形象,不准有任何行为或言辞诋毁或损坏公司形象;

3.2交通工具:

3.2.1一律经济客位,总经理以上且航程3小时以上可乘商务客位;

3.2.2海陆上交通工具不分等级,但以经济实惠,安全快捷为原则;

3.2.3乘坐国外航线之旅费,应以旅行社发票为原始凭

证.市内往返机场请搭机场巴士,或搭出租汽车前往巴士站.总经理以上可自行选择。

3.3临时费用:

3.3.1出差期间与公司必要联络之电话费及因公交际应酬之费用可随附单据按实报销;

3.3.2出差人员随带私有物品如有超重,托运费用自行负担.如属公物可按合法凭证报销;

3.3.3交际费及其它特别开支由需在出差之前申报并由上级主管批准后方能报销;

3.3.4员工出国如有公司安排住宿者或用餐者,不报销住宿费和餐费。

3.4差旅费用请参考《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五、相关文件:

1.财务报销制度实施细则

2.财务审批授权表规定

3.财务报销费用细则

篇3:财富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财富管理公司出差管理制度

1.出差类型:

当日出差:出差当日能往返者。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当日出差人员不得在外住宿,但因实际需要,事先呈报权责单位核准按远途出差办理。

短途出差原则上只允许乘坐汽车、火车硬座交通工具。

远途出差:出差必须在外住宿者。

当日出差的交通费凭乘车票据实数报销。

远途出差一般选择火车作为交通工具,特殊情况下采用汽车出行,一般火车超过8个小时

可以选择卧铺出行,特殊情况,可向总经理申请选择乘坐飞机。

出差审批流程

个人申请出差

1.主管级以下人员出差应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按审批权限逐级核准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报行政部备案。

2.主管级以上的出差须提前2-5日办理出差申请,按要求填写《出差审批单》,注明出

差时间、地点和事由,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出差,报行政部备案。

公司指派出差

1.即由公司权责部门、总经理、经理、部门主管根据业务及其他工作需要,指派其部门涉

岗位人员出差。

1.指派出差均由指派人填写《外派单》经总经理批准后,被指派人按出差流程填写《出差

申请单》注明出差时间、地点和事由,并经相关人员签字后方可执行出差,并按照本制度

执行出差费用申请、核销事项。

其他规定

1.员工出差时限由审批权责部门或指派人员视情况需要事先予以核定。

因公后补办手续。

2.出差员工(总经理级以上人员除外)在出差前后均需到行政部和所部员考勤执行员办理

出考勤登记和核实。

1.出差期间因工作需要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而延长出差时限的,须报请其所属权责部门审

核批准。

出差费用标准及相关规定

出差时间规定

出差当日12:00以前出发按1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后出发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前返回按半天计算;

出差当日12:00以后返回按1天计算;

此处涉及的时间以飞机、车船票等起/至时间提前/滞后2小时为准。

出差费用标准如下表:

公司出差费用标准

项目职位交通费用住宿标准出差补贴

重点城市一级城市二级城市县级以下城市远途出差当日出差

公司/部门经理实支200元/日180元/日150元/日120元/日80元/天40元/天

业务或其他人员实支180元/日150元/日100元/日80元/日50元/天20元/天

备注:1、上述出差补贴标准(含餐饮、通讯等费用);2、出差补贴标准包含路程时间;3、重点城市: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4、对于需报住宿人员,出差期间本着节约的原则,住宿费用标准原则上实报实销,上限不得超过该表所核定的住宿标准,如超出该住宿标准,则超出部份自理;5、所有报销项目需持相关票据,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

出差费用的预借支、核销流程

出差费用预借支

1.因公出差的员工需预支出差费用的,凭核准的《出差申请单》至财务单位按规定办理费用预支,预支金额由财务部按出差地点及差期时间核定。

2.出差人员亦可先行垫付出差费用,出差完毕后凭相关票据进行核销。

预借支:

1.所有预借支都需报总经理审批,借款的首要原则是“前账不清,后账不借”。

2.出差或其他用途需借大笔现金时,应提前向财务预约,并有总经理审批;

3.借款要及时清还,出差结束后5日内到财务部结算还款。无正当理由过期不结算者,扣发借款人工资,直至扣清为止。

4.借款额度与借款人工资挂钩,原则上不得超过借款人的月工资收入。

5.借款金额原则上限制为:普通职员借款金额在1000~2000元,主管级以上员工金额在1000~3000以内,特殊用途超过5000元等特大金额应上报到总经理须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并审批。

出差费用核销程序

核销规定:

1.住宿费用按实报销,最高不得超过本制度所订标准,超标自付,欠标不补;由对方接待或公司安排的餐饮费、交通费、交际费不得重复报支。

2.业务交际费用额度由总经理核准,未经核准费用自理。

3.所有报销项目均需凭发票等票据报销,如确实不能提供相关票据的项,需写情况说明及相关的证明材料方可报销,否则不予以报销。不得虚报、冒领,上述情形一经查出,除追回报销款外,并视其情节轻重给以不同程度的处罚。

4.当日出差者不报销住宿费。

5.出差人员未经核准出差时间超过审批时间的,停留期间的涉及补贴、交通费一律不予报销,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后予以报销。

6.本制度中涉及报销的费用,如遇特殊情况超支须提交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审核批准后方可报销;

7.员工出差期间原则上不得报支加班费;节假日出差的,经其所属权责部门批准并由行政部复核后,可酌情安排补休。

核销程序

1.员工须在出差结束后5个工作日之内完成差旅费的报销工作,并向本部门负责人呈交一份“出差报告单”。

2.从财务部领取《报销单》后,依财务部规定的标准粘贴相应的正式发票(补贴部份不需发票)。

3.填好《报销单》的所有明细,出差人员签字后,呈报财务部,由财务部审核并按财务报销核决权限逐级核准。

4.经相关人核准后,方可到财务领取报销费用。

5.涉及超出规定时间进行费用报销的,出差费用按照所报销金额的6折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