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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站员工规章制度

2024-07-27 阅读 2505

检测站员工规章制度

目的

  本《员工规章制度》是技术发展公司检测站员工行为的基本准则,旨在指导员工在岗位上履行员工的义务和责任,遵守公司及车间的职业道德准则。

  为达到检测站各项工作有效稳定地发展,特制订以下规章制度,希望各位同事能严格遵守。

一、员工守则

  1) 爱惜公物,不任意破坏或据为私有。

  2) 不违抗上级命令,如有正当意见,可正确表达或建议。

  3) 应尽忠职守,保守业务上一切机密,不利用职务之便利,图谋私利。

  4) 执行职务时,应力求切实,不得畏难规避、互相推诿或故意推延。

  5) 员工间应通力合作,同舟共济,不得妄生意见、吵闹斗殴、搬弄是非、扰乱秩序、妨碍风纪。

  6) 对外应对态度,应以公司形象及利益为最重要的考量因素。

  7) 控制各项成本与费用支出,预防浪费发生。

  8) 员工于工作时间内,未经核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9) 员工应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维护工作场所的安全、卫生及整洁,防止窃盗,火灾或其它灾害的发生。

  10) 为维护公司对外形象、增进公司内部联系。

二、考勤制度

  目的

  加强劳动纪律,维持正常的工作秩序。

  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完整真实地记录员工的出勤休假信息。

  工作时间

  工作时间安排:

  周一至周五9:00至18:00,中午休息时间一个小时,为12:00至13:00。为保证部门工作在午休时间不受影响,如果公司有特殊情况和有特别要求,同一部门人员,需轮流午休;午餐时间可调整为11:30-12:30和12:30-1:30两个时间段轮换。

  考勤登记

  公司使用电子打卡系统进行考勤的记录及管理。

  员工每天上下班必须打卡作为考勤的原始记录。

  人事行政部相关人员负责考勤记录制作。如发现未打卡或漏打卡情况,应将相应信息及时公布,公司工作人员应自觉查询。

  如有未打卡情况,当事人应当及时向前台索要《打卡说明》并填写,由部门主管或权责主管签字确认后交人事行政人员备案。

  考勤规定

  1)迟到/早退

  每日9点之前必须到岗,超出时间部分按迟到处理,一次扣除17元。

  迟到1小时以上,3个小时以内的,扣除半天基本工资;迟到3个小时(含)以上的视为旷工半天。

  未请假或未经批准,迟到或提前下班并无法证明上下班漏打卡的视为早退。早退标准与迟到相同,所扣款项在当月工资中直接扣除。

  每月累计漏打卡超过2次按迟到早退处理。

  2)旷工

  以下情况之一视为旷工:

  超假未按规定续假者;

  伪造假条者;

  工作时间开始3个小时(含)后未到岗,而又未请假者;

  申请调动或辞职未经批准,或批准后未办理人事调动或离职手续擅自离岗者;

  因本人违法乱纪,被公安司法机关收容、审查、拘留、传讯不能正常工作者;

  事先未请假离岗或不到岗,而事后又不能被相关领导确认属紧急情况而获批准的。

  旷工一日以下,扣除两倍日工资,并扣发全部月度奖金。(旷工0.5天,按日工资的一倍扣除;旷工1天,按日整体工资的两倍扣除)

  当月累计旷工两日以上,扣除全月整体工资总额的50%。

  当月累计旷工三日(含)以上,按自动离职处理。解除劳动合同关系,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三、请假制度

  请假类别

  3)公假

  员工依法享有国家法定假期。如:元旦、国庆节、春节等。

  因工作关系不能在法定长假期间休息的,可提前或错后给予假期安排调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排班的情况下,部门主管或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离岗,否则按旷工处理。

  4)事假

  公司员工请事假,必须事先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申请单》,得到批准后方可休假;请假事由不成立或因工作原因确实不能离岗者,批准人可以不予准假。已批准的事假,公司按照日标准工资核算事假天数进行扣除。

  员工每月事假累计不得超过15天(含),否则按照自动离职处理。

  事假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5)病假

  公司员工因病无法来公司上班的,应及时通知部门主管。在病后返回公司时,须补填《请假申请单》。无请假申请单的',按事假处理。

  病假超过2天(不含)需提供医院证明(休假证明、挂号条等),无法提供医院证明的,按事假处理。病假最多可请3天,超过三天部分公司领导视情况而定按事假处理。

  遵照国家规定,病假期间按基本工资的70%领取病假薪资。即:(基本工资×70%/月平均工作天数×病假天数)

  病假最小请假单位为0.5天。

  请假规则

  原则上,请病假需提前1个工作日办理、事假需提前3个工作日办理。

  请假时,由所在部门主管批准。当部门主管不在,无法签字时,应由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人事部经理,由其代签。并将《请假申请单》交行政人事部登记备案。

  因不可预见情况而无法提前请假,当事人应于请假之日早9:00之前,电话向部门主管口头请假。当事人应于再上班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假手续。未按上述规定执行者,按旷工处理。

  请假3天(不含)之内的由部门主管核准,人力资源部备案;3天(含)以上的应经部门主管同意后,再由总经理批准,方可离岗,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四、办公室规范

  办公室着装要求

  不得穿着奇装异服。

  不得留怪异发型,不得佩戴特殊装饰品。

  不得穿拖鞋。

  男士不得穿无领无袖的衣服进入办公区,女士不得穿低胸衣、超短裙、超短裤,所有工作人员服装应以简洁大方的衣着为最佳。

  如发现员工着装不得体的问题,公司有权要求其回家换衣服,此情况按员工事假处理。

  员工进入公司,须将工作牌挂于胸前。在公共工作区域内,如发现未佩带工牌,处于20元/次的罚款。

办公室纪律规范

  公共办公区内禁止吸烟,如有违反者罚款30元/次。在办公区外或吸烟区吸烟完毕后应立即回到自己的工作岗位上。

  员工在午餐时不得饮用含酒精性饮品。一经发现,按当日旷工处理。

  工作时间,严禁利用计算机打游戏、聊天(除有工作需要外)、登陆色情、反-政-府反人民的网站等,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发现员工有以上行为,将给予警告两次机会,屡次重犯者罚款50元情况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

  每个员工都有自己独立的价值观,应当予以尊重。全体员工的言谈举止应做到文明、礼貌。工作时间内严禁在工作场所大声谈笑、喧哗。

  员工应爱护公司财物,不得恶意损坏。如公司发现公司财物为人为恶意损坏,将由当事人照价赔偿。

  员工应爱护公司办公设备,公司电脑实行员工实名制管理,员工有义务做好日常维护工作,如没尽到爱护管理义务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办公设备毁坏,根据毁坏程度给予公司赔偿。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篇2: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一、员工应做到

1、自觉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知识,并有接受单位组织安全培训教育的义务。

2、驾驶机动车上下班的,应当依法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不得驶入厂区。

3、驾驶摩托车上下班(进、出厂)必须正确戴好安全帽行驶,骑电动车上下班提倡戴安全帽。

4、驾车人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要驾驶安全设施不全等具有安全隐患的汽车、摩托车、电动车。

5、驾驶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6、按规定停放车辆,驾驶员离开车辆时应对车辆采取制动措施,并确认停车安全,以防发生意外事故。

7、因公出差人员或外派(驻外)人员,身处异地,更要加强自我保护、自我防范意识,避免意外交通事故和人身伤害事故发生。

8、上下班途中或因公外出期间受到机动车伤害后,除了应紧急抢救受伤人员和财产外,要保护好事发现场,并迅速拨打“122”电话报警。报警要讲清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主要情况和造成的后果。

9、因事故受伤就医时应向医务人员讲清事故发生的简要经过,并保管好所有的就医证明材料。

二、单位应做到

1、利用各种宣传工具、信息平台,定期或不定期对员工进行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等知识的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技能知识。

2、单位的大门口显要位置应设立醒目的交通安全提示语或安全警示标志。

3、安全保卫人员应经常性地对员工驾车进、出厂戴安全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有权责令其纠正、并处罚。要掌握驾驶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的职工情况。

4、厂区内各类车辆应限低速行驶,并定点停放,停车棚(库)设置安全提示牌。

5、鼓励职工乘座公共交通工具上下班,有条件的单位应配备客车接送职工上下班。离厂区较远的三班制作业人员,单位应为其提供夜间休息场所。

6、厂(矿)区内租赁、外包、外协的铲车、挖机等特种车辆必须证照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不符合要求的,有权责令其整改或责令其停止作业。

7、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员工在市区因公外出时,必须到企业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备案,条件许可时企业应为其派车。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篇3: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

各部门、车间、班组:

公司最近接连发生两起员工上下班途中发生的交通事故,为了保护员工的身体健康,提高员工的交通安全意识,避免或减少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特对员工上下班交通安全管理做出以下管理规定,望各部门、车间、班组认真组织学习并严格贯彻执行!

1、公司所有员工要本着对自己负责,对家庭负责,对他人负责的态度,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或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自觉学习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必须系好安全带,按照操作规范安全驾驶、文明驾驶,不超速行驶,不酒后驾驶,不疲劳驾驶。

3、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班为了自身安全建议正确戴好头盔按既定回家路线行驶。

4、驾车人上路行驶前,应当对汽车、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车辆制动装置的完好。自觉控制行车速度,要求:汽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60公里以下,摩托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40公里以下,电动车行驶速度控制在每小时20公里以下。

5、驾车人上下班回家既定途中如果受到机动车或非机动车伤害后,应迅速拨打“110”电话报警求救,并及时电话报告公司负责人或公司安全员。

6、所有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一律执行“靠右行驶”的原则,严禁逆向行驶。

7、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请勿搭乘无营运资质的车辆或摩托车上下班。

8、上班时间严禁擅自离厂办理私事,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如果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9、员工不遵守以上规定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0、如未能遵守交通规则,发生交通意外事故,造成他人受到伤害的,后果自负。

特此通知

苏州市世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人事部

二零一四年六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