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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岗位职责

2024-07-30 阅读 5391

1.预防、制止和侦查违法犯罪活动。

2.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制止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3.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

4.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实行消防监督。

5.管理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物品。

6.对法律、法规规定的特种行业进行管理。

7.警卫国家规定的特定人员,守卫重要的场所和设施。

8.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9.管理户政、国籍、人境出境事务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事务。

10.维护国(边)境地区的治安秩序。

11.对被判处管制、拘役、剥夺政治权利的罪犯和监外执行的罪犯执行刑罚,对被宣告缓刑、假释的罪犯实行监督、考察。

12.监督管理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保护工作。

13.指导和监督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重点建设工程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治安保卫委员会等群众性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1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篇2:包组警察安全生产职责

包组警察是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职责是:

(一)参与监区(分监区)值勤,履行值勤警察职责;

(二)负责所包罪犯安全文明生产教育;

(三)负责承包区域的安全生产管理、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

(四)掌握和熟知所包罪犯在安全文明生产方面的改造表现,并为其奖罚、分类提供基础材料;

(五)参与监区组织的安全生产检查。?

救助站制度

篇3:值勤警察安全生产职责

值勤警察指值班、带工、巡逻、以及处置突发事件等勤务的警察,是值勤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直接责任人,主要安全职责是:

(一)负责对罪犯劳动现场安全生产进行直接管理;

(二)负责对外来人员、车辆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检查登记;

(三)负责处理当班发生的罪犯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等问题;

(四)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

(五)发生生产事故立即汇报,并正确处置,抢救伤员和财产;

(六)负责做好值班记录,严格履行交接班手续;

(七)负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