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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2024-07-31 阅读 8346

无锡市八士实验小学公物管理制度

1、学校公共财物是为教育教学服务的国家财产,人人都有责任爱护。

2、教师特别是班主任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使学生养成讲文明、讲卫生、爱护公共财物的良好习惯。全体教师要以身作则,为学生做好爱护公物的榜样。

3、实行爱护公物责任制。学生桌椅责任到人,不得乱涂乱画或故意损坏,课室灯光、风扇指定学生专人控制,节约用电。放学后值日生要关锁门窗。如学生损坏公共财物,照价赔偿,如故意损坏者,按三倍价值赔偿。课室内的财物,因遗失或非正常损坏,均由该班负责赔偿。

4、有意损坏公物的同学不能评为三好学生,班内公物损坏三件以上的不能评为优秀班集体。

5、办公室财物要造册登记,学校后勤和办公室各存一份。

6、办公室内所有公共财物是国家财产,教师都要爱惜,不能擅自拿走。

7、教师下班时应关好灯光、风扇、关锁门窗。如因疏忽而造成财物被盗或被损坏,由该办公室教师负责赔偿。

8、办公室主任要负起管理的责任,督促教师爱护学校公物,保证办公室的整洁。

9、教职工要借用学校公物,要经主管领导同意,凭借据借用,借用物品因自然损坏,应报学校后勤核实后注销,如因借用教师保管不善造成损坏的,由该教师负责赔偿。

10、借用学校公物以教育教学实际需要为原则,借用的物品不用要及时归还,不能转借他人使用。

11、教职工调离本校,一定要到后勤交清所有借用物品,凭总务处开具证明然后学校办理调离有关手续,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12、各部门、各班级要维修损坏的公物,要先通过校园网上报总务处。总务处按缓急派员限时维修,未能按时维修又没有正当理由的,对有关人员每次罚款20元的处理。

篇2:中心小学爱护公物制度

一、各班要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教育,使学生养成爱护公物的习惯。

二、各班公物保管工作由各班爱护公物监督员负责,监督员每日查看公物保管情况,发现公物被损,要及时查明原因,上报班主任。

三、班内公物实行负责到人,每位学生对自己负责的公物要认真负责,妥善保管和维护。

四、学生损坏公物应主动向老师或爱护公物监督员说明情况,班主任依据损坏公物赔偿办法给予处理。

五、爱护公物的几项具体要求:

1.要爱护学校的一切设备,不在任何地方乱涂、乱贴、乱刻、乱挂。

2.认真作好教学仪器的保管,不随意乱开电视、投影仪、电灯、电扇、电闸开关等,以免损坏影响学校。

3.开关门窗时要轻拉轻推,以防震坏玻璃。

4.室内桌椅要保持整齐,轻搬轻放。

5.爱护清扫工具,用完后放回原处,摆放整齐。

6.勤俭节约,不浪费一度电、一滴水。

7.操场上体育器材一律不许带入室内,防止损坏公物带来危险。

8.要爱护花草树木,不从草坪中穿行。

9.要爱护学校塑胶草场,不做任何破坏性的行为,按照学校规定使用。

10.爱护校园内厕所设备,正确使用厕所设施,便后轻按冲厕,轻开厕所门,轻关厕所门,轻拧门把手。

六、损坏公物赔偿方法

1.不慎损坏,主动承认者,照价赔偿。

2.故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学校要给予严肃的批评教育,并记入《损坏公物档案》。

篇3: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铁山小学学校公物管理制度

为使学校财产、教学设备得到妥善保管,真正做到物尽其用,体现为教育服务的宗旨,特制订本制度。

1、校产登记保管制度

对学校所有财产进行登记造册、建帐、对课桌椅、办公桌椅等财产,进行集中编号定位,落实到各班级、办公室进行保管。

(1)课桌椅、讲台、门窗(玻璃)、黑板等由班主任负责保管。

(2)各办公室桌椅、书柜、公用设施由办公室负责人负责保管。

(3)少先队用鼓号、电子琴等由总辅导员负责保管。

(4)教学仪器、电教设备、广播扩音设备由有关专任教师具体负责。各类仪器必须做好登记造册、分类存放等工作,凡教师教学中需用仪器,应办理好出借手续。

(5)图书、教学资料及食堂财产等由总务处指定专人负责保管。

(6)体育室及各种体育器材由专职体育教师登记造册,专人保管,一学期核实一次,做好报废、添置等工作。

2、定期检查及赔偿交接制度

(1)一学期检查一次,一学年核查一次。平时发现有损坏、遗失公物现象,视情况及时批评教育和照价赔偿。

(2)各年级要办理好校产移交手续。校产品名、数量及价格记录在册,教师调支、管理员调换也应办理好校产交接手续。

(3)学校全体师生应养成爱校如家、爱护公物的良好风气,对损坏的公物,一般实行先赔再修。

3、建立校产借用制度

(1)学校财产教学设备一般不予出借。教师如因特殊原因所需,必须办好借用手续,不准随便拿用。

(2)使用过程中应注意爱护,尤其是贵重教学设备应严格按照操作方法科学使用。使用完毕及时归还,保管员应进行验收。

(3)校产出借应先填写校产出借单,交领导审批。

(4)出借的校产应按期归还,归还时保管老师应认真检查,如有损坏,必须照价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