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灾害应急预案三篇

灾害应急预案三篇

2024-07-31 阅读 1562

本文目录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为了积极应对可能发生的水患灾害事故,高效有序地组织开展事故抢险、救灾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矿井的工作秩序,依据《煤矿防治水规定》,特编制《三塘煤矿水患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三塘煤矿井下可能发生的水患灾害事故。

二、矿井水害的定性

凡威胁井下人员生命安全或影响生产、增加吨煤成本和使用矿井局部或全部被淹没的矿井水患,称为矿井水害。

三、三塘煤矿水患灾害分析

三塘煤矿经过观察探水情况及水量分析为小窑采空区集水,为此由生产技术部组织针对水害情况,结合井上下对照图和地形地貌图对相关地表情况进行调查,调查情况如下:

三塘煤矿位于织金县三塘镇马场村境内,1995年开工建设,1997年生产,目前开采16#煤层,按照贵州省能源局黔能发[]273号文件的通知要求,对矿区范围内的相邻煤矿进行了调查,情况如下:

(1)四季春煤矿:现处在建井期间,且位于三塘煤矿下方,固无水害威胁。

(2)绣华煤矿:位于三塘煤矿西上方,回采6#煤层,16#――6#煤层层间距较大,且有隔水岩层,区内无地质构造,固无水害威胁。

(3)苦李树煤矿:位于三塘煤矿上方,回采6#、16#煤层,当前与三塘煤矿有足够的隔离煤柱,无直接水害威胁。但是,现为苦双整合后的煤矿,原两矿采空区已相互连通,其矿井涌水量连同双羊闭坑后的采空区涌水量通过采空区渗入三塘煤矿,增加矿井的排水负担。

(4)安贵良煤矿(老井):位于三塘煤矿东侧,回采16#煤层。通过调查走访了解到矿区范围内有以前被挖烧火煤的4个小窑已被炸封,了解它被开采的深度及出煤量和我矿突水关联不是太大。已闭坑的安桂良煤矿,无法入井调查,了解该矿生产的时间及产量情况和我矿探透水点有关联,但无人能提供准确的相关数据和坐标,所以未能正确计算采空区水量及突水点的情况,但经过综合分析,本次探到的水应为安桂良煤矿老井越界开采的采空区积水,对三塘煤矿矿界从东往西180米范围的防治水工作的开展带来很大的难度,存在较大的水害威胁,对本矿开采的(雨季三防)工作影响较大,三塘煤矿井田北东向边界线与安桂良煤矿毗邻。安桂良煤矿老井是向西南方向(即三塘煤矿井田方向)回采的,据不完全了解,该井已越其界开采,并与三塘煤矿同层位开采,已于*年闭坑,采空区内积存大量水。三塘煤矿曾多次与安桂良煤矿联系,但未找到能反映实际采掘位置关系的相关资料。

四、防治水措施

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杜绝矿井水患发生,集团公司有指导和协助煤矿做好矿井水患的预防、应急准备、应急处置和恢复重建等工作的义务。

煤矿成立防治水领导机构,及时编制和修订符合本矿实际的防治水计划和措施。

具体要求如下:

三塘煤矿组织专业人员查清矿区内老窑位置,并标明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积水范围及积水外缘标高,及时在采掘工程平面图上标明老窑位置,上好“三线”制定有针对性的探水措施;煤矿井下排水设施按工作和备用两套配备、配备一套检修水泵;及时搞好地面防排水工作。a、加强地面防洪水沟的管理;b、加强矿井开采范围内开采造成低洼积水情况的检查、疏干;c、加强暴雨时险情的巡查力度;d、搞好防雷工作。井下防治水方面:留设防水煤柱(岩柱),完善防水闸门及防水闸墙,坚持煤矿水害防治“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十六原则和“防、堵、疏、排、截”五项综合治理措施,加强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强化职工对矿井突水来临前的认知能力。

五、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系统

(一)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在集团公司统一领导下,协助煤矿各部门分工合作,迅速、高效有序地展开。

(二)矿成立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指挥部设在矿调度室。

总指挥:公司经理

副总指挥: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矿总工程师及其他公司领导

成员:矿副总工程师、矿山救护队队长、生产技术部部长、通风瓦斯部部长、安全监察部部长、机电运输部部长、公司办公室主任以及公司各部室和生产单位的行政负责人。

六、水患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一)经理

1、负责应急救援时对各部门人员的调度指挥。

2、负责安排向上级主管部门的快速汇报。

3、负责基地指挥工作。

4、负责外援救护队及其他人员、物资的调配。

5、负责安排维持秩序小组维持现场秩序。

6、负责救援行动的有序进行。

(二)矿总工程师和安全副经理。

1、负责安排全矿停产及对停产工区的安全技术工作布署。

2、负责主持分析受灾性质、范围及灾源,确定救灾方案、救灾步骤,落实行动措施。

3、监控分析救灾进展情况,并及时安排向救灾指挥部汇报。

(三)生产技术部

1、根据受灾情况,提供受灾区域井上、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供电系统图及其相关规程、措施等资料,协助对事故的分析及处理。

2、协助清点受灾人员单位、人数及时上报指挥部。

3、协助基地副指挥安排救灾人员行走线路、方式,落实措施,搜集进展情况,上报指挥部。

(四)通风安全部

1、提供矿井通风系统图等通风相关图纸、资料。

2、根据本部门掌握的事发前资料及安全隐患情况,提供分析材料,协助救灾具体措施的制定及落实。

3、负责救灾过程中的安全监察,防止违章行为出现。

(五)机电运输部

1、负责救灾时井上、下供电网络的运行保障及紧急维修,检查好发电机组以备用。

2、负责入井电器设备的防爆安全把关。

3、合理、快速调度全矿电钳工。

(六)矿办公室主任

1、负责向上级业务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办公室快捷汇报灾情,及时收集救灾进展情况。

2、负责救援时上、下级部门联络,来人接待。

(八)经营副经理

1、负责救灾物资的组织和及时供应。

2、负责救灾物资的快捷运输。

3、负责抢险人员的快捷运输。

4、负责抢险资金的及时到位。

七、应急救援的行动措施

(一)事故发生后迅速到达现场的保证手段

1、平时各工区与矿部通讯线路必须保证畅通。

2、平时至少保证矿部有一辆车备用,紧急时至少能保证及时调用2辆车,以保证机关人员能在最短时间到达现场。

(二)应急救援指挥系统迅速投入运行

1、采区或掘进工作面发生水患灾害事故后,立即由作业地点的负责人(或其他相关人员)汇报到矿调度室、办公室、经理、安全副经理和矿总工程师。同时保护好现场,禁止人员进入或靠近灾区,由保卫部及本矿区生产人员组成临时维持秩序小组。

2、矿调度室接到报后,矿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应立即召集指挥部各成员召开紧急会议,讲明情况,分析部署行动方案。同时安排向上级相关部门汇报,及时通知镇医院和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并紧急通知其他作业区域停产,设置警戒全员待命。

3、矿总工程师立即指示相关部门提供各种有关图纸、措施等资料,启动救灾计划,同时安全副经理立即组织矿山应急救援小队及救援人员到事故地区,准备救援行动,必要时,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求援。

4、救援行动根据灾情类别,按本预案及《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有序进行。

(三)现场应急处置的具体措施

1、现场保护

先由生产单位临时组织人员保护,救援人员到位后,立即重新调整人员并安排保卫人员1名及其他人员不少于10人,设置警戒线,禁止无关人员入内。

2、维持秩序

由1名保卫及10名其他人员组成。(1)首先保护好指挥部前沿基地的正常运行。(2)疏散无关人员,必须及时采取强制措施。(3)必要时,请求派出所或公安局支援。

3、处置险情、控制灾区灾情发展趋势。

(1)根据本矿年度《矿井灾害预防及处理计划》和灾情具体情况处理。a、瓦斯爆炸事故;b、煤与瓦斯突出事故;c、矿井火灾事故;d、矿井冒顶事故;e、矿井水灾事故。

(2)重特大中毒事故的处置。a、保护现场,维持秩序;b、及时通知三塘镇医院和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请求救助;c、向县公安局、卫生局及集团公司汇报;d、协助医院运送中毒人员。

4、抢救伤员。

(1)在事故现场就近成立临时救护站。

(2)矿根据具体情况,成立不少10人的伤员运送小组,负责把伤员运送到救护站处理后,及时运送医院救治。

八、应急救援队伍的物资保障

1、矿组织并维持一支矿山应急小队,并准备相关的呼吸器、铜纤、铜锤等,在事故发生时,能立即召集应急小队队员,投入救援行动。

2、事故发生时,应急小队队员若人数紧缺,应立即向就近的矿山救护队请求援助。

3、矿井设立救援的专业技术支持:

(1)动用本矿井技术人员、检测设备、手段和措施。

(2)若遇技术困难,应立即请求邻近矿井技术支持。

(3)同时向上级有关部门请求支援。

九、应急救援医疗保障

1、首先向三塘镇医院求援。

2、必要时向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等求援。

十、应急救援的交通运输保障

1、立即停止全矿生产及销售活动,并让无关车辆立即离开矿区范围以保证交通畅通。

2、紧急调回全矿所有机动车辆到矿备用,必要时请县政府交通部门调车支援。

十一、水患灾害应急预案组织机构

总指挥:经理

副指挥:安全副经理生产副经理

专家组:总工程师救护中心专家

技术保障组:生产技术部长、安监部部长通风瓦斯部部长机运部部长

救护医疗保障组:矿山救护大队;六盘水市第二人民医院;三塘镇医院

物资保障组:物资供应部、会计保管员

警戒、运输保障组:应急分队

十二、事故应急救援通讯电话表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灾害应急预案(2)|返回目录

自然灾害对人类社会所造成的危害往往是触目惊心的。我们这个地区面临的自然灾害主要有:地震、龙卷风、水灾、雪灾、冰雹、雷击等。为确保破坏性自然灾害发生后,能够迅速有效地开展救灾行动,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后造成的损失,本着以人为本的工作原则,把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应急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应急机构及其应急行动

(一)学校救灾领导小组

组长:校长副组长:副校长成员:各科科长

(二)救灾领导小组的应急行动

1、掌握灾情,制定救灾对策。

2、向上级汇报灾情。

3、组织全校教职工参加抢险救灾行动。

4、根据灾情的发展,请求有关部门进行支援。

二、发布灾害预报时的应急反应

当发布自然灾害预报时,临时应急行动如下:

1、召开救灾指挥部会议。加强监视,随时报告异常现象,做好临时预报。

2、根据灾情发展情况,组织学生疏散。

3、加强对实验室、图书馆、主控室等重要部门、场所的安全保卫工作。

4、加强自然灾害知识的宣传,及时平息各种谣言和误传。

5、对易燃、易爆、毒气、疫病等自然灾害源进行检查,进行必要的处理。

6、做好灾后应急的准备和必要的物资、资金储备工作。

7、采取强制措施,保持学校秩序稳定。

三、发生严重破坏性灾害应急反应

(一)由救灾领导小组迅速组建救灾行动小组并指挥开展工作。

救灾行动小组分成五个小组。①抢险救灾组:全校青壮年教职工;②医疗救护组:学生科、教务科、校医;③治安保卫组:校园管理组成员、保安;④生活安置组:总务科、工会;⑤通信联络组:办公室。

(二)救灾行动小组职责

1、抢险救灾组:抢救被压人员,排除险情。迅速组织力量对重要设施进行排险、抢修,尽量避免自然灾害的扩大,防止水灾、火灾、毒气泄漏事件的发生蔓延。

2、医疗救护组:开展救护、防疫工作。

3、治安保卫组:加强学校治安管理,保卫要害部门。

4、生活安置组:安置师生,提供食品、饮用水、帐篷、防寒衣物以及其它生活必需品。特别做好孤、幼、残人员的安置及死难者的善后工作。

5、通信联络组:负责通信联络保证信息畅通。

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灾害应急预案(3)|返回目录

各学区、区直各单位:

为切实有效应对这次暴雪灾害,防范、处置今后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损失,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我局制订了《**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贯彻,参照制订本单位工作预案,做好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区学校气象灾害防御应急预案

(11月)

一、总则

(一)制定目的

为了有效防范、处置因灾害性天气带来的各种自然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损失,切实保障师生生命及学校财产的安全,维护教育教学秩序的稳定,确保教育事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省、市关于加强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的精神,结合我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气象灾害的预防及应急处置。

(三)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预防为主。把保障师生生命安全放在气象灾害防御工作首位,把气象灾害的预防放在突出环节,密切监视灾害性天气,认真做好各项防范工作。

2、落实责任,加强监督。各校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开展气象灾害的防范和处置工作,学校主要领导负总责。区教育局对各校应急处置工作给予积极支持和指导,并开展督查。

3、快速反应,果断处置。一旦发生险情,应迅速响应,及时启动本单位应急预案,并在当地政府的领导下,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组织力量全力抢险救灾。

二、应急救援指挥组织及职责

(一)领导小组

区教育局设立防御气象灾害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为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组织全区学校的防汛防台及灾害性天气险情处置工作,组长由区教育局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区教育局副局长担任,领导小组成员由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成员由区教育局各科室负责人组成;各校建立相应的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和抢险队伍。

(二)主要职责

1、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制订完善学校防灾预案;组织开展学校防灾检查,督促各校及时处理影响防灾安全的有关问题;贯彻执行上级防灾指挥命令;遇重大灾情时统一下达停课、师生转移等命令;指导学校抢险自救和灾后处置工作;组织开展学校灾情调查统计,并向上级部门报告;指导并开展学校灾后救助;决定应急救援工作中的各项决策和措施,确保应急救援工作有序、高效地进行。

2、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专业工作小组)职责

(1)协调组:会同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政策和措施,并向领导小组提出建议,为领导小组提供决策依据;制定和协调落实应急救援工作的各项决策和措施,检查督促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事项的贯彻落实情况;协调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与有关部门之间的工作关系及处理有关重大问题,协调和参与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有关专业工作小组涉及防灾的相关工作;承办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召开的会议和重要活动,做好相关会议材料和会议纪要的整理;全面掌握了解、报告及发布事态发展的各类相关信息;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巡查组:负责全区各级各类学校和幼儿园防灾工作的指导、检查和总结;指导灾区学校卫生防疫工作,预防疾病流行;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抢险组:组织维持事故现场秩序、稳定事故现场事态;组织现场伤患人员的救助工作,随时掌握伤患人员治疗情况等;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4)后勤组:指导和监督学校危破旧校舍的维修管理;指导和监督学校各类灾害隐患点的观测和处置;指导开展灾情统计上报和灾后救助工作,负责全区学校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后勤保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5)调查组:进入事故现场进行调查;查明事故原因、经过;查清事故责任及责任人,提出对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处理办法等;依法研究提出事故善后解决办法;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3、区教育局防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处理日常防灾的指导、协调、联系等工作。负责防灾期间会议召集,文件、传真的拟订和转发;通知、督促、检查各校防灾工作;做好值班工作,包括预警和信息记录,与防汛、气象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做好防灾信息通报、宣传总结等工作。

4、学校防灾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日常工作职责

①制订切合本校实际的防御气象灾害应急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准备必要工具和材料,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灾害性天气通告。

②加强对学校师生防灾知识的宣传,通过短信、出校刊、宣传栏、黑板报等形式,把防灾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在灾害性天气特别提醒师生往返途中注意安全,提高广大师生防范灾害的意识和能力。

③加强检查和做好防范工作,经常保持校园道路、排水设施畅通,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做到逐点检查,确保地下水道疏通。对学校的基建和修建工地、校舍墙体、屋面、门窗、电气、室外天线、空调室外机、外悬挂物、广告牌、旗杆,以及围墙、自行车棚、宣传栏等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对出现的险情及时报告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坚决查封学校危房,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④加强学校的图书、电教、仪器设备的防护工作,对图书馆、电脑房、实验室、锅炉房进行严格管理,特别注意化学药品的安全存放,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

(2)应急救援职责

在上级防灾指挥机构和当地政府的领导下,规范、有序、快速、有效地组织开展本校的防灾和抢险救灾工作。

三、灾害分级和预警机制及应急响应

(一)灾害分级

气象灾害是指:暴雨、高温、寒潮、大雾、雷雨大风、大风、冰雹、雪灾、道路积冰等灾害性天气。

按照气象灾害的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灾害(

篇2: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2.2组织机构职责

2.3现场组织机构

2.4专家组

3.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测预警体系

3.2预警预防行动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3.4预警响应行动

3.5信息报告和通报

4.应急响应

4.1地质灾害分级

4.2应急响应行动

4.3信息发布

4.4应急结束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5.2调查评估

6.应急保障

6.1应急基础保障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6.3技术保障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8.附则

8.1名词解释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1.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和完善地质灾害应对机制,科学、及时、有效开展突发性地质灾害应对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自然或人为因素引发的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等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最大限度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与财产损失。

统一领导,属地管理。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共同参与,建立健全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地方人民政府为主的管理体制,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和应对工作。

预防为主,科学救援。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发挥现代科技和专业支撑作用,依托消防救援、专业救援、社会自愿者等多种力量,有效预防和科学应对地质灾害。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省、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建立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制,切实做好本行政区域内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2.1组织机构

省人民政府成立湖南省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省指挥部),由省人民政府分管副省长任指挥长,省人民政府协管副秘书长、省应急管理厅和省自然资源厅主要负责人任副指挥长,省应急管理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委宣传部、省发展和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广播电视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气象局、省通信管理局、武警湖南省总队、省消防救援总队、国网湖南省电

力公司、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等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根据工作需要,省指挥部可增加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参加。市州、县市区人民政府应结合本地实际,建立本行政区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制。

省指挥部办公室设在省应急管理厅,由省应急管理厅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

2.2组织机构职责

2.2.1省指挥部

统一指挥、部署全省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决定启动、实施和终止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组织、指挥、协调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

2.2.2省指挥部办公室

承担省指挥部日常工作;收集、分析和及时上报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提出地质灾害应急措施;协助省委、省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关地区、省指挥部成员单位参与重大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完成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工作。

2.2.3省指挥部成员单位

省应急管理厅指导协调全省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组织编制全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指导开展预案演练,组织指

导全省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组织协调地质灾害救助,指导监督管理救灾款物分配和发放,开展地质灾害调查评估。

省自然资源厅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警预报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

省委宣传部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做好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的宣传报道,及时正确引导新闻舆论。

省发展和改革委协调和监督管理重大地质灾害救灾项目。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统筹推进地质灾害应急信息化工作。组织协调灾区工业企业开展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工作。

省公安厅维护社会治安和道路交通秩序,负责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财产安全,预防和妥善处置突发性治安事件。

省民政厅协同做好地质灾害造成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家庭和个人的临时救助以及避险人员和受灾群众的临时安置工作。

省财政厅筹措、监督和管理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排危除险和应急救援等补助资金。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抢修被损毁的供气、供水设施,负责城乡建设管理区内工程建设活动引发的地质灾害排危除险和应急抢险工作。

省交通运输厅组织抢修被损毁的交通设施,确保抢险救灾人员、物资运输通道畅通。

省水利厅负责水情监测预警以及地质灾害引发次生洪涝灾害的处置。组织抢修受被损毁的水利设施,保障正常运行。

省文化和旅游厅根据情况发布旅游预警信息。协同相关部门做好灾害区域游客的应急救援工作。指导相关单位做好旅游设施的保护、排险和修复工作。

省卫生健康委组织指导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受伤人员救治,做好灾区的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预防和有效控制传染病暴发流行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省广播电视局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新闻媒体进行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宣传报道和防灾避灾救灾知识普及教育。

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监管灾区粮食生产加工、流通、消费环节的质量安全。收储和管理地质灾害应急物资,落实有关动用计划和指令,及时组织应急救援物资调运。

省气象局对灾区气象情况进行监测预警预报,提供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所需的气象资料信息和相应的风险预警产品。

省通信管理局负责地质灾害应急通讯保障,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通讯设施。

武警湖南省总队协助公安机关控制事发现场及周边地区,保卫重要目标,制止违法行为,维护社会治安。营救受困人员、疏散群众、排除或控制险情,抢救重要物资,参加医疗救护,疫情防控,抢修公共基础设施。

省消防救援总队根据需要,及时组织营救受困群众,排除或控制险情,抢救重要物资,做好抢险救援工作。

国网湖南省电力公司保障地质灾害应急电力供应,及时组织抢修被损毁的电力设施。

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负责所辖铁路及设施安全和抢修,优先运送救灾物质和抢险救援人员。统计报告所辖铁路及设施等受灾情况。

2.3现场组织机构

2.3.1现场指挥部

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在省指挥部未成立前,由事发地市州党政主要负责人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事发地人民政府相关部门、救援队伍、事发企业等部门单位负责人及应急专家为成员;省指挥部成立后,由省人民政府分管领导或指定的负责人任现场指挥部指挥长。

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工作,主要承担制定和组织实施事故应急救援处置方案,指挥调度应急救援力量开展应急救援,及时收集、汇总并向省指挥部报告事故发展态势及救援情况,落实省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等工作。

2.3.2现场工作组

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开展工作:

(1)综合协调组:负责信息报告、对外协调、新闻舆论监督引导。按照有关规定依法统计和统一发布险情、灾情等有关信息。

(2)调查监测组: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开展应急调查和动态监测,实时观测救灾场地安全变化。向现场指挥部提供险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及气象、水文变化情况,提出科学开展排危除险和抢险救援相关建议。

(3)抢险救援组:制定并组织实施排危除险和抢险救援方案,组织协调抢险救援队伍、装备和设施,搜救被困群众,落实应急处置和应急治理相关措施。

(4)医疗卫生组:调集医疗救援队伍和医疗器械、药品等物资,救治受伤人员。检查、监测灾区饮用水源和食品,防范和

控制传染病爆发。开展受伤人员、灾区群众和救援人员心理疏导,做好灾后卫生防疫。

(5)社会治安组:负责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防范和打击趁机盗窃、抢劫救灾物资和公私财产,传播谣言、制造恐慌等违法犯罪活动。

(6)后勤保障组:负责抢险救援应急电力、供水和通讯保障,修复应急运输通道,保障救援人员食宿。做好应急拨款准备,调配、发放应急救济资金和物资。落实应急避难场所,转移安置受灾群众。负责伤亡人员家属接待、抚恤和经济补偿等。

2.4专家组

省应急管理部门组织地质灾害调查、监测、预警、救援、治理以及气象、水文、舆情等方面的专家成立省级地质灾害应急专家库,在省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为地质灾害应对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和建议。

3.预防预警机制

3.1监测预警体系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快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积极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编制等工作,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和专业监测网络,提升地质灾害早期识别和预警预报能力,形成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网

络。建立与应急、气象、水利等部门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传递地质灾害险情、灾情、气象、水文等信息。

3.2预警预防行动

3.2.1编制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单位于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明确重点防范时期、重点防范区域、重要隐患点,并制定具体有效的防治措施,确保监测到点、责任到人。

3.2.2地质灾害风险隐患排查

各级自然资源部门要定期和不定期组织进行地质灾害巡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区域、地段和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防范;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及时划定灾害危险区,设置警示标志,制定排险防治措施,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

3.2.3发放“防灾明白卡”

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本地已查出的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将群测群防工作落实到乡镇、村以及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涉及地质灾害防治内容的“防灾明白卡”发放给受地质灾害威胁的单位和群众,提高全社会的防灾意识和能力。

3.2.4落实地质灾害防治共同责任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完善以行政主要负责人负总责的责任体系;教育、工信、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旅游、国资、电力、铁路等部门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地灾”的原则以及职责分工,做好相关领域和主管范围内的地质灾害隐患排查、监测、搬迁避让、应急处置、工程治理等工作;人为引发的地质灾害,要坚持“谁引发,谁治理”的原则,明确防治责任主体,督促落实防治措施。

3.2.5完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

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和气象等部门要建立应急会商和协调机制,联合开展地质灾害风险预警预报工作。通过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地质灾害综合防治信息系统、电视、广播、短信、微信等多种方式,将预警预报信息准确、迅速传达到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管理部门、村级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员和受威胁群众,落实防灾措施。

3.2.6制定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演练

各级人民政府要编制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于每年汛前或汛期按照应急预案,组织开展一次地质灾害综合性应急演练;地质灾害易发区乡镇人民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制定完善本级地质灾

害应急预案,对重要地质灾害隐患点每年至少应开展一次地质灾害应急演练,增强基层干部群众临灾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3.3预警级别及发布

地质灾害预警分为Ⅰ级(风险很大)、Ⅱ级(风险大)、Ⅲ级(风险较大)、Ⅳ级(风险较小)四个等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自然资源、气象等部门或其委托授权的单位依据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危害性、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科学确定预警级别,依法向可能遭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和公众发布。

3.4预警响应行动

地方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基层组织、防灾责任人、监测责任人根据预警等级,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做好应急监测、停止作业、避险动员、人员撤离和灾害救助准备等相应工作并及时反馈预警信息发布单位和上级主管部门。

3.5信息报告和通报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单位个人或行业主管部门应当立即向当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报告。自然资源部门负责地质灾害险情信息统计报告,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地质灾害灾情信息统计报告,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及有关行业主管部门之间应建立地质灾害信息共享和情况通报机制。

3.5.1信息报告

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汇总信息、迅速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续报。

大型以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在接报后30分钟内速报市州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同时越级速报省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由省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速报省人民政府和自然资源部、应急管理部;中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在接报后2小时内报省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小型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在接报后4小时内报省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

3.5.2信息报告内容

受地质灾害险情威胁需要避险转移的人数,潜在的经济损失等;地质灾害出现的地点、时间、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伤亡和失踪的人数以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3.5.3信息通报

各级各部门要与毗邻区域加强协作,建立健全地质灾害信息通报、协调机制。一旦出现突发性地质灾害影响范围超出本行政

区域的态势,要根据处置工作的需要,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行政区域通报情况,并积极协调处置。

4.应急响应

4.1地质灾害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分为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中型(Ⅲ级)、小型(Ⅳ级)四级。

(1)特大型地质灾害(Ⅰ级)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的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灾情: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2)大型地质灾害(Ⅱ级)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灾情: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

(3)中型地质灾害(Ⅲ级)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

(4)小型地质灾害(Ⅳ级)

险情: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灾情: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

上述有关数量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4.2应急响应行动

根据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等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对应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四级,地质灾害应急工作遵循分级响应的原则,由相应层级的地质灾害应急指挥机构启动对应等级的地质灾害应急响应。应急响应启动后,响应级别可根据险情、灾情发展变化情况进行调整。

4.2.1先期处置

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后,事发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或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应第一时间上报相关信息,及时设立明显的警示标志,明确撤离路线,安排专人加强巡查排查,必要时应组织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疏散转移。情况危急时可强制组织受威胁群众转移。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接报信息

的同时,要及时将有关信息通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隐患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并立即派人赶赴现场,分析研判险情、灾情发展变化趋势,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和警戒区,安排专人加强监测预警,明确应急避难场所,提出应急工作建议对策,防止次生、衍生、耦合事件发生。

4.2.2应急处置

(1)特大型(Ⅰ级)地质灾害

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事发地县市区、市州立即启动相关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省指挥部指挥长立即电话报告省长和应急管理部,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和请求国务院派出工作组等有关建议,经省长同意后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在国务院工作组的指导和省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省指挥部部署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出现地质灾害险情,现场指挥部组织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做好监测预警、趋势研判、转移安置、排危除险等有关工作;发生地质灾害,现场指挥部立即组织应急管理、自然资源、交通运输、气象、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调集应急救援力量,调用救援物资、装备、设备和交通工具,安排电力、通讯、供水、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在专家指导下,有序实施救援工作。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应

加强现场监测,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避免抢险救灾可能造成的二次人员伤亡。

(2)大型(Ⅱ级)地质灾害

出现大型地质灾害,事发地县市区、市州立即启动相关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省指挥部办公室立即电话报告指挥长并提出应急响应建议,由指挥长宣布启动Ⅱ级应急响应。在省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参照Ⅰ级应急响应相关要求,由省指挥部部署安排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现场指挥部具体组织实施。必要时,请求国务院派出工作组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中型(Ⅲ级)地质灾害

出现中型地质灾害,事发地县市区、市州立即启动相关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本市州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省人民政府可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小型(Ⅳ级)地质灾害

出现小型地质灾害,事发地县市区立即启动相关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在本县市区人民政府的领导下,按照本地区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要求,做好地质灾害应急处置工作。必要

时,事发地市州人民政府可派出工作组赶赴灾害现场,指导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4.3信息发布

各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按照《湖南省突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

4.4应急结束

经专家组鉴定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得到有效控制或已消除,启动应急响应的机构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善后工作

地质灾害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法开展灾害救助、灾民转移和安置、现场清理、灾害后续监测及必要的防范工作。组织编制灾后恢复重建及恢复生产规划,统筹安排灾区的生产生活和恢复重建工作。

5.2调查评估

地质灾害应急结束后,事发地县级以上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要对地质灾害防治及应急处置情况进行总结评估,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形成书面报告报上级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

6.应急保障

6.1应急基础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技术支撑队伍建设,配备相应的救援设施设备,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和应急处置能力;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地质灾害应急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建设完善应急避难场所,储备用于灾民安置、医疗卫生、生活必需等必要的专用物资,加强抢险救灾物资保障。

6.2通信与信息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将有线电话、卫星电话、手机终端、移动单兵及互联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省的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信息网络,利用微信公众号、微信群、QQ群等方式实现各部门间的信息共享,切实提高全省地质灾害应急能力。

6.3技术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科学技术研究和成果开发利用工作力度,提高地质灾害应急能力和水平。各级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应急专家组建设,市州和重点县市区建立技术指导中心,选择技术支撑单位提供全方位、全天候的技术服务,为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提供技术支撑。

7.监督管理

7.1宣传、培训与演练

各级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要加强地质灾害防灾、减灾、

救灾知识的宣传和培训,结合实际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群众开展应急演练,增强全社会防灾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

7.2奖励与责任追究

对在地质灾害应对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在应急处置工作中伤亡的人员给予抚恤。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督查和问责,对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地质灾害信息或者在地质灾害应对过程中失职、渎职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附则

8.1名词解释

重大地质灾害:指特大型(Ⅰ级)、大型(Ⅱ级)地质灾害和省人民政府认为需要省指挥部应对的中型(Ⅲ级)地质灾害。

8.2预案管理与更新

省应急管理厅负责本预案的评估,根据情况变化,及时修订更新本预案并报省人民政府批准,更新期限最长为5年。

市州人民政府参照本预案,制定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并报省应急管理厅备案。

8.3预案制定与实施

本预案经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由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说明

地质灾害防治“人命关天”,历来是我省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点和难点。历年来,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自然资源和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非常好的防灾工作成效。***大以来,以#和谐#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为应对复杂安全风险挑战、赢得战略主动,站在新的历史方位,决策组建了应急管理部门,建立了应急管理部门牵头统筹抵御各种自然灾害、综合防灾减灾救灾的工作体制,把地质灾害防治纳入了综合防灾减灾救灾体系,明确了应急管理、自然资源部门的地质灾害防治责任划分。为适应新的地质灾害防灾形势,根据省委、省政府的部署安排和陈飞副省长的具体要求,我厅对2014年发布的《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进行了修订。

一、旧《预案》执行情况

2014年2月,原省国土资源厅修订并提请省政府印发了《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湘政办发〔2014〕15号)。我厅委托湖南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对旧预案执行情况进行了第三方评估,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出具了评估报告并经过了专家审查。评估认为:旧预案发布5年来,为各级人民政府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指挥决策和行动部署提供了科学依据和行动指南。5年来,

全省共发布地质灾害预警产品190期,开展各类地质灾害应急处置15307次,组织应急演练1472场,成功预报和避让了古丈县墨戎镇特大泥石流等各类地质灾害1244次,实现了因灾伤亡人员和经济损失的逐年下降,为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但预案执行过程中也暴露出应急特性不突出、成员单位覆盖不广、启动程序缺乏操作性等问题,需要根据新的防灾减灾救灾形势进行修订。

二、新《预案》修订依据及经过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湖南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湖南省机构改革方案》以及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三定”方案,我厅内设的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学习和查阅了大量相关资料,根据湖南地质灾害防治和应急工作实际以及第三方评估建议,对预案进行了认真修订并组织了专家评审,后又广泛征求了厅内相关处室、市州应急管理部门和省直相关单位意见,形成了《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

三、新《预案》的框架结构及主要修订情况

老预案由8章23节构成,为保持预案的衔接与稳定,新预案章节仍为8章,但具体内容调整为27节,主要增加了现场组织机构、预警响应行动、信息报告和通报、名词解释等4节,框架结构变化不大。主要修改的内容有:

1.在编制依据中加入了去年省人大和省政府发布的《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两个地质灾害防治纲领性文件。

2.在工作原则中,加入了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的#和谐#******主义防灾减灾思想。

3.在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中,按照新的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形势和要求,对省指挥部办公室的职责进行完善优化,对办公室设置单位进行了调整,并按照新的“三定”方案对应急管理、自然资源等涉灾部门的职责进行了更新。

4.增加了现场组织机构并明确了现场工作组。明确了重大地质灾害事故发生后,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下设若干工作组,由相关部门牵头负责开展工作。

5.对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及演练、预警级别及发布等方面的内容,按照湖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湖南

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有关要求和相关技术规程进行了细化完善,增加了预警响应行动内容。

6.在信息报告中,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报送进行归口和明确,规定发现地质灾害险情、灾情,事发地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应急管理要按照地质灾害分类分级标准和信息报告有关规定,及时汇总信息、迅速报告上级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应急管理部门。情况紧急可越级上报,情况发生变化应及时续报。

7.对地质灾害先期处置的内容进行了完善,对乡镇人民政府和基层群众组织以及县市区人民政府及其自然资源部门两个层面的先期处置要求进行了明确。

8.在应急处置中,对Ⅰ级、Ⅱ级地质灾害应急响应的启动程序进行了明确。其中,出现特大型地质灾害,事发地县市区、市州立即启动相关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省指挥部指挥长立即电话报告省长和应急管理部,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和请求国务院派出工作组等有关建议,经省长同意后宣布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对地质灾害险情、灾情的应对进行了相对的区分。其中,险情,在现场指挥部的组织下,以自然资源部门为主应对。灾情,在现场指挥部的组织下,以应急管理部门为主应对。

四、新《预案》修订小结

总的来说,地质灾害防治,在环节上和衔接上有明显的连续性,自然资源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并不完全是各管一段,而是在地方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有分有合、相互配合。一方面,应急管理部门通过多灾种和灾害链综合监测与风险评估,及早提醒自然资源部门防范和化解地质灾害风险,防止转化为事故灾害。另一方面,一旦防控失效发生地质灾害,应急救援就必须快速启动,最大限度减少损失。这样,既发挥了自然资源部门专业优势,有利于自然资源部门在预防方面下更大的功夫,把“以防为主”的重大理念方针贯彻到自然灾害防治工作中去,同时又可以发挥应急管理部门综合优势和力量优势。应该说,通过这次修订,预案的实施性和操作性更强了,对规范和指导我省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具有较强的现实意义。

《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评审意见2019年5月15日,省应急管理厅在长沙组织召开《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专家评审会,省自然资源厅、省地质灾害应急中心、省地质灾害防治学会、省气象台、中南大学相关领导和专家学者及省应急管理厅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处相关人员参会。经质询讨论和会后修改完善,形成如下意见。

1.本次修订后的预案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符合地质灾害防灾救灾新形势的需求。

2.本次修订后的预案应急体系组织及职责有关条款充分考虑了省级机构改革框架下有关部门特别是自然资源和应急管理部门以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防灾救灾工作职责,科学合理。

3.本次修订后的预案预防预警机制,预防预警行动有关条款程序明确,重点突出,可以规范指导全省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4.本次修订后的预案应急响应、后期处置、应急保障、监督管理有关条款流程明确、措施可行、操作性强。

专家组一致同意《湖南省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稿)》通过评审,建议尽快按程序报批。

专家组组长签名:陈平

评审意见出具日期:2019年5月15日

篇3: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四篇

本文目录自然灾害应急预案小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校园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为了有效提高应急处置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者消除自然灾害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员工的人身安全,减少国有资产损失,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适用范围

1、本预案所指的幼儿园是:中心幼儿园。

2、本预案所指自然灾害应急事件包括:台风、洪灾、旱灾、地震、山体滑坡、火灾、冰雹暴雪等因素而造成幼儿园校舍倒塌、校园淹没、道路阻塞等的应急事件。

二、工作目标

1、加强自然灾害危害性的教育,提高幼儿园和广大师生员工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网络,做到早预防、早报告、早处置。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不因自然灾害而危及师生安全和财产损失。

三、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经常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提高幼儿园和师生员工的安全保护意识。加强日常检查,发现隐患及早采取有效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努力减少自然灾害事件的损失。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对于违法行为,依法追究责任。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负责预防、指挥、协调、处理工作。

3、条块结合,以块为主。

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实行条块结合,以块为主,五个班主任领导负责,教师以工会小组为单位,工会主席负责管理。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建立预警快速反应机制,增强人力、物力、财力储备,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一旦发生自然灾害事件,快速反应,及时高效地做好处置工作。

四、组织管理

组长:周燕娟

副组长:王悦芳蒋晓红

主要职责:

1、在镇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指导和落实全镇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预防的各项工作。

2、监督、汇总和收集全镇各幼儿园自然灾害事件的信息情况,分析、研究幼儿园预防的工作措施。

3、根据不同季节和情况,宣传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知识。

4、指导和督查各班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措施落实情况。

5、总结、推广部分班级处置自然灾害事件的经验和做法。

6、协同上级部门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7、在镇、村领导的指挥下,迅速做好因自然灾害所发生的处置工作。

五、自然灾害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自然灾害事件的领导和管理。将预防自然灾害事件的工作纳入幼儿园目标管理考核,并定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措施。

2、幼儿园应经常性地对校舍、场地、围墙、山坡、水沟、烟囱、电线、树木等建筑开展自查,尽早发现问题,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3、幼儿园应在自然灾害事件发生前做好师生员工的疏散安排工作。

4、增加幼儿园投入,切实加固好自然灾害事件易发生的基础设施。

六、自然灾害事件的报告

1、幼儿园在台风、暴雨、地震等自然灾害期间,应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并设立和开通值班电话87563287。

2、严格执行幼儿园重大自然灾害事件报告制度。对发生的事件做到按程序逐级报告,并以最快的通讯方式报告有关部门,确保信息畅通。

3、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4、建立自然灾害事件举报制度。任何部门和个人有责任和权力向幼儿园举报自然灾害事件的隐患,有权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或上级政府部门举报有关幼儿园不履行自然灾害事件应急处理规定和职责的情况。

七、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反应

根据自然灾害事件的发生情况,结合幼儿园的特点,幼儿园应启动相应的自然灾害事件的应急预案,作出应急反应和处置。

保证组织落实,人力落实,财力落实,以最快、最高效的办法,处置好事件发生情况,确保师生的安全。

八、责任追究

根据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要求,幼儿园一把手是本幼儿园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师生安全、校园稳定工作负总责。实行责任追究制,对所发生的自然灾害事故特别是重特大事故,要进行严肃查处,坚持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教育不放过。对于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幼儿园自然灾害事故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有关责任人相应处分。

小学自然灾害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2)|返回目录

为提高我校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和救灾工作整体水平,建立和完善灾害救助应急体系,最大限度地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确保广大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和校舍安全,维护校园稳定,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是灾害发生后对校园受灾师生学习、生活进行救助的紧急行动方案。

本预案适用于在我乡范围内容易发生的台风、洪涝、雷电、冰雹、地震等自然灾害发生后的应急救助反应。

二、灾害应急机构

成立校园自然灾害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全校救灾工作。其组成人员如下:

总指挥:校长

副总指挥:

成员:

工作人员:值班教师和其他所有教职工

三、灾害应急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任务

1、值班人员发现灾情后,要敢于承担责任,首先做到及时控制险情,并立即报告组长或副组长。

2、组长或副组长接到报告后,必须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并向区教育局汇报灾情和救助工作进展情况,负责处理学校应急领导小组各项工作和日常事务。

3、到场人员必须听从领导小组的统一指挥。

4、由组长或副组长联系区民政局,做好救灾物资的登记、收集、保管和分配工作。

5、负责灾后防疫和校园卫生整治工作,由校医联系防疫部门进行传染病的预防。

6、落实灾后校园各项安全规范和措施,安全员和校医监督检查灾后学校饮水,食品卫生工作,并将检查结果及时报组长或副组长。

7、组长或副组长组织教职工做好灾后校园善后工作。

8、保障救灾信息畅通,做好救灾宣传,加强灾后值班纪律。、四、灾情报告

学校应急办应密切注意气象、地震和灾害预报部门发出的灾情预警。在自然灾害发生后,校救灾办必须立即向区教育局和区救灾办报告有关情况,启动灾害救助应急预案。灾情报告内容主要包括: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程度、灾害后果,救灾工作和受灾师生生活安排情况。

五、灾害救助应急反应

1、救助领导小组进入工作状态,研究确定救灾工作事宜。

2、迅速组织受灾师生按照预案,紧急转移,安排他们的学习、生活,做好食品、饮水、衣物等救灾物资的调集和发放工作。

3.根据救灾工作的需要,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救助申请。

六、应急处理程序

1.防台风、建筑物坍塌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台风来临的整个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不断地在校园内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建筑物在台风中发生倾斜、开裂、坍塌: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立即组织人员引导师生撤离现场,疏散至安全区域,同时切断建筑物电源。

若有人受伤,医疗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治,或打120送医院。

在危险建筑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派专人密切观察建筑物状况。

在城建局、安全监管部门和有资质的房屋检测专门机构检测后,经他们同意,方可在确保人员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搬迁贵重设备和重要资料。

若电线杆、树木或其它高架物倾斜,应立即组织人力进行支撑和加固。

对不牢固的空中悬挂物或屋顶材料要进行加固或拆除。

关闭学校所有的玻璃门窗。

在所有存在事故隐患的建筑物和高架物周围设置警戒线,把人员活动限制在安全区域内。

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指挥部应当把人员受伤、财产损失和严重事故隐患情况及时向教育局报告。

2.防暴雨雷击冰雹等事件应急处理程序

本应急处理程序的要点是:防范事故,确保人员安全,减少财产损失。

暴雨来临时段,学校、年级部值班人员应当在学校各处巡视,若发现险情,立即向当日学校总值和学校突发安全事件应急处理救援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启动应急处理程序。

若房屋内漏雨,应当切断电源,有秩序地转移室内学生,以及贵重设备。学校应当关闭所有门窗。

若有雷电,应当尽可能地切断除照明以外重要的设施设备的电源,防止电器在雷击时遭到雷电侵袭。配电房和电气设施周围不要放置可燃物。排险、救护等应急人员应当做好救援准备。

四、若暴雨造成房屋进水、校园积水:

应当切断电源,用抽水泵等器具排水,疏通下水道,询问市政部门排水设施运行情况。

应当尽可能防止厕所进水和溢水,防止水污染。

放学时,应为学生搭设临时通道,减少因腿脚浸入污水中受到病菌感染。

学校应当组织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推挤踩踏,堵塞通道。

房屋积水时应当把设备、资料等物品往高处转移。

保安应当维护校门口秩序,安抚家长,疏导交通。

积水退尽后,学校应当和防疫部门一起做好消毒和清洁工作。

3.地震应急处理程序

为确保学校发生破坏性地震时,各项应急工作能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务院《发生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结合我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应急机构主要职责

1.加强领导,健全组织,强化工作职责,加强对破坏性地震及防震减灾工作研究,完善各项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各项措施的落实。

2.充分利用各种渠道进行地震灾害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指导全校防震抗震知识的普及教育,广泛开展地震灾害中的自救和互救训练,不断提高广大师生防震抗震的意识和基本技能。

3.认真搞好各项物资保障,严格按预案要求积极筹备,落实饮食饮水、防冻防雨、教材教具、抢险设备等物资落实,强化管理,使之始终保持良好战备状态。4.破坏性地震发生后,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组织各方面力量全面进行抗震减灾工作,把地震灾害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点。

5.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迅速恢复教育教学秩序,全面保证和促进社会安全稳定。

二、临震应急行动

1.接到上级地震、临震预(警)报后,领导小组立即进入临战状态,依法发布有关消息和警报,全面组织各项抗震工作。各有关组织随时准备执行防震减灾任务。

2.组织有关人员对所属建筑进行全面检查,封堵、关闭危险场所,停止各项大型活动。

3.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有毒有害化学品的管理,加强对大型锅炉、供电输电、机房机库等重要设备、场所的防护,保证防震减灾顺利进行。

4.加强广大师生宣传教育,做好师生、学生家长思想稳定工作。

5.加强各类值班值勤,保持通信畅通,及时掌握基层情况,全力维护正常教学、工作和生活秩序。

6.按预案落实各项物资准备。

三、震后应急行动

1.无论是否有预报、警报,在本区范围或邻近地区发生破坏性地震后,领导小组立即赶赴本级指挥所,各抢险救灾队伍必须在震后1小时内在本单位集结待命。

2.领导小组在上级统一组织指挥下,迅速组织本级抢险救灾。

迅速发出紧急警报(连续的急促铃声和呼喊声),组织仍滞留在各种建筑物内的所有人员撤离。

各班学生在上课(或值日)教师的组织下按下列顺序立即撤出教室到操场中央。所有校内其他人员立即撤到操场中央。

迅速关闭、切断输电、燃气、供水系统(应急照明系统除外)和各种明火,防止震后滋生其它灾害。

迅速开展以抢救人员为主要内容的现场救护工作,及时将受伤人员转移并送至附近救护站抢救。

加强对重要设备、重要物品和历史文物的救护和保护,加强校园值班值勤和巡逻,防止各类犯罪活动。

积极协助当地党委、政府做好广大师生的思想宣传教育工作,消除恐慌心理,稳定人心,迅速恢复正常秩序,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迅速了解和掌握本校受灾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局办公室及当地党委政府。

四、其它

1、进入防震紧急状态后,学校指挥部将通过各种新闻媒介发布各种命令、指示,防震减灾领导小组将通过电话、口授等形式传达各种命令、指示。

2、在抗震减灾应急行动中,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落实。

校园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3)|返回目录

一、制订预案的目的:

自然灾害不可避免,在自然灾害来临前,事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迅速有效控制局面并妥善处理,把灾害可能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自然灾害的范围:

校园自然灾害包括:大风、台风、龙卷风,大雨、暴雨、雷暴雨,大雪、暴雪,地震等非人为因素导致的灾害。

三、预案的启动:

1、收到有关部门发布的预警信号,本预案正式启动。

2、发现有别于常规的现象,经验中,可能出现自然灾害,本预案正式启动。

四、组织机构:

成立防灾害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蔡x

副组长:王x、徐x

成员:张x、王x、白x、徐x

五、职责:

1、组长负责全面工作;副组长及成员负责日常设施设备的检查、维修、排除隐患工作。2、负责灾害发生时教师、幼儿的组织、协调、监督、转移、逃生等工作。

3、领导小组负责灾害发生后的救治及发生的后果处理工作。

六、防灾害工作通信联系名录:

蔡x:138x44015

徐x:13813x502

王x:135125x18

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4)|返回目录

××镇××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目录

1、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编制原则

1.4适用范围

2、基本情况

3、启动条件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5、应急反应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进一步提高自然灾害应急反应能力,建立健全救灾体系和运行机制,明确救灾职责,最大程度地减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损失,维护灾区社会稳定,结合本村实际,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浙江省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市重特大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试行)》、《××镇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

1.3编制原则

实行村支部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各部门分工综合协调、重点突出、因地制宜,具有实用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用于本村范围内的暴雨、洪水、台风(包括亚热带风暴)、干旱、风雹(包括龙卷风、飓风等)、地质灾害、低温冷冻、雪灾、地震等异常自然现象造成的自然灾害。

2、基本情况

××村位于××镇中部,由××、长山、周公坞三村合并而成。全村地域面积11.94平方公里,农户1208户,人口3493人。*年,××村工业总产值12.7亿元,农业总产值3300万元,村集体可支配资金65.5万元,人均收入13872元。

3、启动条件

一次自然灾害造成以下一种或几种后果的:受灾人口超过本单位人口的3%左右;农作物受灾面积超过本单位当季播种面积的35%左右;转移安置人口占本单位总人口的1.5%以上;造成人员伤亡的。

4、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4.1建立村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领导小组,并确定组成人员及职责。

4.1.1村领导小组组长由村书记担任,副组长由村主任担任,成员由村分管民政领导、民兵连长、治保主任、调解主任、妇女主任、团支部书记等负责人担任。

4.1.2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研究和分析全村灾害动态情况。

(2)研究决定是否启动应急预案。

(3)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现场指挥。

(4)检查督促救灾、抗灾任务落实情况。

(5)制定危险地段群众转移路线及安置措施。

(6)及时解决救灾工作中出现的矛盾和问题。

4.2领导小组办事机构及职责

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地点设在村委办公室,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日常性救灾救济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分管民政领导担任主任。

5、应急措施

(1)启动本预案后领导小组及时向××镇人民政府、××镇防汛指挥部等报告情况;

(2)迅速向灾区派出救灾工作小组;

①联络协调组:由村支部牵头,抽调人员集中办公,负责全村救灾情况的收集、上下联络、组织协调、有关材料及各类文电的起草和发送工作,搞好后勤服务等工作。

②抢险救灾组:由民兵连长牵头,治保、调解、联防队参加,负责灾区水、电、路、通讯等基础设施的抢修恢复工作,对自身无力抢修的,应第一时间上报上级单位。

③安置及生活救济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团支部、妇联参加,负责组织制定转移安置受灾群众的生活救济方案,帮助灾区安排受灾群众的吃、穿、住等基本生活。

④查灾核灾组:由分管民政同志牵头,负责灾情的查核、统计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

6、转移安置及生活救助

6.1领导小组对灾区可能因灾需转移安置的人口进行预测,对人民群众居住和生活造成威胁时必须进行转移。

(1)撤离信号由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会议、电话等通知方式,使之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2)成立村支二委成员组成的转移安置小组,负责需转移村灾民的转移和安置工作。

(3)保证撤离群众及时安置,24小时内派出医疗救助分队,并紧急调拨衣被等救灾物资到位。

6.2安置方式:采取投亲靠友、借住、转移安置到村避灾中心,必要时搭建临时帐蓬等。

7、灾后救助及恢复重建

7.1灾情稳定后,尽快组织灾民返回家园。

7.2召开生产自救会议,组织灾区恢复生产自救。

7.3认真组织查灾核灾工作,重点是因灾造成房屋倒塌、家财毁光重灾户以及饮用水困难户的情况。

7.4根据核灾的数据制定灾民倒房重建,灾民吃饭穿衣、生产自救等总体工作方案报村党支部、村委会审定,分步实施。

相关推荐:

小学自然灾害事故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处置应急预案

自然灾害抢险救灾应急预案

社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