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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

2024-08-01 阅读 9534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意见》(皖政〔*〕71号)、《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公安厅关于在全省学校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皖教秘思政〔*〕44号)文件精神,上级部门的有关工作布署,为普及消防常识,增强我校学生消防安全意识,提升逃生自救能力,决定于9月至11月份,集中在学校开展以“十个一”为主要内容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立领导组

组长:胡霞

副组长:徐德林郑敏志

成员:黄清成郭健昝洪赋刘万水吴继成李增光宋伟华、各班班主任、凌敏

二、工作目标

在全校学校全面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全面普及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两知一会”(知道火灾的危险性、知道如何报警、会逃生自救),初中以上学生掌握一般火灾的灭火要求和灭火器材使用方法,熟练掌握火场逃生自救技能。

三、活动时间

9月1日至11月30日

四、活动内容

九月份

1、开展一次校园逃生疏散演练;

2.在两节之前开展一次查找校园火灾隐患活动;

十月份:

3.开展一次家庭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活动;

4.上一堂消防课;

5.布置学生完成一次消防内容的家庭作业;

6.组织观看一场消防电影;

十一月份

7、组织师生参加一次灭火体验活动;

8.出一期消防主题黑板报或专题展板;

9.以学校为单位,写一篇消防教育活动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我校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的重要意义,明确责任,分工落实,为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提供有力保障,德育处和班级之间要加强沟通协调进行检查、评比。

(二)创新形式,注重结合。我校要结合日常教学与实践活动,把日常消防安全行为规范教育作为每学期安全教育的内容之一。要因地制宜,利用橱窗、黑板报、校园广播、网络等载体,经常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消防安全常识,确保师生每年受教育率达到100%。要进一步加强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消防科普教育基地作用,组织广大学生参观学习,让他们在成长过程中最大程度地获取消防知识,掌握应知应会的消防技能。

(三)建立机制,形成长效。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消防工作职责,提高我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能力。要加大消防安全培训力度,推进学校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督促各地学校建立起“管理自主、隐患自除、责任自负”的消防工作制度。

宣城市第八中学

篇2: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一、应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与培训。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根据不同季节、节假日的特点,结合各种火灾事故案例,利用张贴图画、消防刊物、视频、网络、举办消防文化活动等各种形式,宣传防火、灭火和应急逃生等常识,使员工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二、应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对从业人员的集中消防培训,应对新上岗员工或重点岗位人员、特殊工种人员等有关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培训,培训结束后应考试,成绩不合格的或未经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职工不得上岗。

三、消防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等;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性能、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应急疏散和自救逃生的知识、技能;

5、本场所的安全疏散路线,引导人员疏散的程序和方法等;

6、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内容、操作程序。

四、消防宣传填写《消防宣传记录》;消防培训应填写《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记录》及《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登记表》并存档。

篇3: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制度

1.对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新员工上岗前,必须经过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领取上岗证,方能上岗。

2.每年11月9日所在的一周定为“消防安全周”,要举办形式多样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和消防演练活动。

3.每季度组织一次保安和义务消防队员业务培训。

4.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以及从事操作、保管易燃易爆化学品等有关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5.通过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全体员工基本达到“三会”:会报警,会扑灭初期火灾,会组织人员疏散和自我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