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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港镇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方案

2024-08-01 阅读 7223

根据20**年芜湖市学校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计划,为保障今年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年新港镇中心小学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预防控制地方病和血吸虫病是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学校健康教育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充分认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本着对广大学生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我校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健康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加以落实。

二、明确防控工作职责形成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学校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学校特点,认真制定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要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与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是防控地方病和血吸虫病、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的重要阵地。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健康教育活动。要求我镇各小学要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要达到100%,每学期至少安排2-3节地方病及血吸虫病专题健康教育课;中小学生地方病及血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卫生行为正确率要达到90%以上。制定地方病及血防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将碘缺乏、地方性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防治,以及血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的教育内容。地方病及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要求聘请医院医生实施。我校将在地病防治部门指导下,充分利用学校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防控知识宣传,采取邀请血防、地方病防治专家进行报告、授课、座谈、访谈及参观查灭螺血防工作现场等方式,从理性和感性两方面提高学生防控意识。要组织开展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工作。我校地处血吸虫病传播地区,将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考评。要利用暑假前做好血防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在暑假结束返校后及时开展接触疫水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情况与当地血防机构联系。继续在全校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

1、上一堂血防健康教育课;

2、看一次血防健康教育录像或听一次专题讲座;

3、开展一次与血防健康教育有关的课外活动;

4、写一篇与血防健康教育相关的作文。将防治血吸虫病的基本知识渗透到相关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当中。加强血吸虫疫情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妥善保管好开展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课及相关活动的各项软件资料,并对学生的健康水平状况有相应的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

篇2:新港镇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方案

根据20**年芜湖市学校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计划,为保障今年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年度目标和任务的圆满完成,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落实到位,保护学生的身体健康,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20**年新港镇中心小学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计划。

一、进一步提高对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预防控制地方病和血吸虫病是关系到社会和谐发展的重要问题,学校健康教育的成效直接影响着全体学生的身体健康水平。学校领导和教师要充分认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和长期性,本着对广大学生身心健康高度负责的精神,加强对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的领导,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活动,提高学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力。我校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预防控制工作纳入学校卫生工作计划和健康教育教学活动中,并切实加以落实。

二、明确防控工作职责形成防控工作长效机制

根据县教育局统一要求,学校明确各自工作职责,结合学校特点,认真制定防控工作的具体措施,并积极主动配合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地方病防治专业机构开展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治健康教育。要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与传染性疾病防控工作有机结合,通过健全制度、完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使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工作形成长效机制。

三、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健康教育活动

学校是防控地方病和血吸虫病、提高全民健康意识的重要阵地。我校根据实际情况和学生的特点,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开展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健康教育活动。要求我镇各小学要将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知识纳入学校健康教育教学计划,健康教育课的开课率要达到100%,每学期至少安排2-3节地方病及血吸虫病专题健康教育课;中小学生地方病及血防知识知晓率要达到90%以上;中小学生卫生行为正确率要达到90%以上。制定地方病及血防健康教育工作计划,将碘缺乏、地方性氟中毒等重点地方病防治,以及血防知识纳入健康教育课的教育内容。地方病及血防知识健康教育课要求聘请医院医生实施。我校将在地病防治部门指导下,充分利用学校先进的信息网络平台进行防控知识宣传,采取邀请血防、地方病防治专家进行报告、授课、座谈、访谈及参观查灭螺血防工作现场等方式,从理性和感性两方面提高学生防控意识。要组织开展好“防治碘缺乏病日”的宣传工作。我校地处血吸虫病传播地区,将要开展创建“无血吸虫病人学校”活动。创建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考评。要利用暑假前做好血防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在暑假结束返校后及时开展接触疫水学生的摸底调查工作,并将调查情况与当地血防机构联系。继续在全校广泛开展“四个一”活动:

1、上一堂血防健康教育课;

2、看一次血防健康教育录像或听一次专题讲座;

3、开展一次与血防健康教育有关的课外活动;

4、写一篇与血防健康教育相关的作文。将防治血吸虫病的基本知识渗透到相关课程和综合实践活动当中。加强血吸虫疫情报告工作,做到“早发现、早诊断、早治疗”。及时做好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妥善保管好开展地方病及血吸虫病防控知识健康教育课及相关活动的各项软件资料,并对学生的健康水平状况有相应的分析报告及整改措施。

篇3:廉洁风险防控预警实施细则

廉洁风险防控预警实施细则

  第一条 坚持教育在前、制度在前、监督在前、预警在前;坚持突出重点、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努力实现权力运行安全、项目建设安全、资金使用安全、干部成长安全,为全院发展、稳定提供有力的体制、机制、制度、纪律保障。

  第二条 实施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坚持实事求是、科学管理、以人为本、注重预防、讲究实效、奖惩分明的原则。

  第三条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是将风险管理理论应用于反腐倡廉工作实际,针对干部职工日常工作生活中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化中的腐败问题,通过清权查险、监督防范、预警控制、考核评责四个环节,采取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等措施,对预防腐败工作实施科学管理的过程。

  第四条 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应坚持主动、全面、保障有效有力的原则,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采取医院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对科室领导负责,科室领导对本科室人员负责的办法,由医院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医院纪检监察室和各相关职能科室、业务科室组织展开,实施多层次预警,层层保障。

  廉洁风险迹象预警提示的内容主要包括:告知信息来源,潜在的风险问题及产生风险的原因,涉及的科室、岗位或人员,有关法规及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主要防范措施,提出相关要求等。

  第五条 预警信息收集的主要方式有:

  (一)利用信访举报、投诉、政风行风热线等手段,了解群众举报、社会反映的情况。

  (二)利用民主生活会、民主测评等方式,发现相关人员存在的问题。

  (三)日常监督检查、各项专项检查及纪律审查中发现的缺点不足与违纪问题。

  (四)行业不正之风的新情况、新特点。

  (五)其他有关途径。

  第六条 需要实施廉洁风险迹象预警提示的,包括以下情形:

  (一)各类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存在制度机制漏洞或落实环节不利,存在风险隐患的。

  (二)上级或医院即将或正在实施有关人、财、物等涉及重要事权以及重大履职事项的活动,有必要预先警示的。

  (三)信访调查发现存在较明显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或一段时期内,多次接到信访举报反映同类问题的。

  (四)特邀社会监督员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各类媒体、社会舆论反馈的带有普遍性的问题或评价的。

  (五)其他有必要的情形。

  第七条 预警信息处置的主要方式分三级:

  采取制发廉洁风险预警提示(整改)通知书(分蓝、黄、红三级)、情况通报、风险警示谈话等方式进行。

  对科室实施预警提示,由医院纪检监察室或相关管理职能科室制发廉洁风险预警提示(整改)通知书;对个人预警提示,视情节轻重分别由科室负责人、分管领导及纪委书记与其进行风险警示谈话,并做好相关记录。

  第八条 廉洁风险迹象预警提示按以下程序实施:

  (一)院纪委、纪检监察室或各科室根据获取的廉洁风险迹象信息,拟定预警提示意见,包括预警等级、预警提示对象、内容、方式等,报医院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和纪检监察室审批。

  (二)医院廉洁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批准后,由院纪检监察部门实施预警提示。

  (三)预警提示对象按照预警提示要求,加强风险防范管理。对需要反馈落实情况的,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

  (四)医院纪检监察部门根据情况,对预警提示要求落实情况进行必要的跟踪了解或监督检查。

  第九条 实行责任追究,保障廉洁风险信息预警提示制度有效落实。预警提示对象不按规定落实预警提示要求,或不按要求落实情况的,予以批评教育;因不落实预警提示要求,导致风险进一步加剧或产生不良后果的,给予组织处理;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追究党政纪律责任。

  第十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附:三级廉洁风险防控预警提示(整改)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