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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2024-08-01 阅读 2881

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第一条各队所划分区域的巷道必须严格遵守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条各队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积尘。

第三条矿井每年六月份对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井下各个硐室进行一次刷白,要求各队队长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否则追究责任。

第四条通风队防尘组每两天负责对所辖巷道集中进回风巷、一采区进回风巷、集中轨道下山、中部回风下山冲洗一次,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

第五条皮带队对二采区运输巷、中部运输下山每四天循环冲洗一次,要求巷道保持湿润,无积水,无煤尘堆积。

第六条掘进队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的巷道,每班冲洗一次,20米至巷道口每周冲扫一次。

第七条回采队对回采上下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每班冲扫一次,50米以外巷道每周冲洗清扫各一次。

第八条各硐室由机电队每班清扫一次,每半年刷白一次。

第九条主斜井、集中皮带下山由运输队每两天循环冲洗一次,不得有积尘,保持巷道湿润。

第十条各队月底前必须将防尘报表报通风科,以备后查。

第十一条由通风科、安监站现场检查和查记录,发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严格处理。

篇2:矿井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定期冲刷巷道制度

第一条各队所划分区域的巷道必须严格遵守综合防尘管理制度所规定的内容。

第二条各队必须对所辖范围内的巷道定期冲洗,不得有积尘。

第三条矿井每年六月份对进回风井、主要进回风巷、采区进回风巷、井下各个硐室进行一次刷白,要求各队队长必须确保施工质量,否则追究责任。

第四条通风队防尘组每两天负责对所辖巷道集中进回风巷、一采区进回风巷、集中轨道下山、中部回风下山冲洗一次,经常保持巷道湿润,无煤尘堆积。

第五条皮带队对二采区运输巷、中部运输下山每四天循环冲洗一次,要求巷道保持湿润,无积水,无煤尘堆积。

第六条掘进队对距工作面20米范围的巷道,每班冲洗一次,20米至巷道口每周冲扫一次。

第七条回采队对回采上下顺槽距工作面50米范围内每班冲扫一次,50米以外巷道每周冲洗清扫各一次。

第八条各硐室由机电队每班清扫一次,每半年刷白一次。

第九条主斜井、集中皮带下山由运输队每两天循环冲洗一次,不得有积尘,保持巷道湿润。

第十条各队月底前必须将防尘报表报通风科,以备后查。

第十一条由通风科、安监站现场检查和查记录,发现问题除限期整改外,严格处理。

篇3:矿业巷道冲刷粉尘制度

(1)主要进、回风巷及采区进、回风巷每月至少洒水降尘一次,主要胶带运输巷每半月至少洒水降尘一次,由通风工区负责;

(2)采煤工作面回风巷距工作面100m以外每周至少洒水降尘一次,采煤工作面进风巷每月至少洒水降尘一次,由通风工区负责;

(3)采煤工作面100m范围内回风巷每次放炮前洒水降尘一次,采煤工作面放炮前后对放炮地点前后20m范围洒水降尘,转载(皮带)机头附近20m范围内每班至少洒水降尘一次,由采煤工区负责;

(4)掘进工作面30m范围内每班至少洒水降尘一次,掘进工作面30m以外每周冲洗或清扫一次,耙装前冲洗耙装机行程范围段的巷帮并对需装煤岩进行洒水,及时清除堆积的浮煤;每次放炮前后对距工作面30m范围内冲刷,具体由掘进工区负责。

(5)各运煤装、转、卸载点前后20m范围内由各岗位工至少每班洒水降尘一次,具体由各相关区队负责。

(6)巷道冲刷必须按上述规定进行,只能提前不能推迟,产尘量大的地点应及时加大冲尘力度,缩短冲刷周期,杜绝煤尘堆积现象。各单位在保证各自范围内防尘设施完好、正常使用,并按规定要求做好矿井防尘工作的同时,必须整理好巷道防尘冲刷记录,于次月5日前交通风工区,以备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