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公司电话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电话,主要是为了方便与外界沟通,展业务之用,不提倡员工在公司内打私人电话。
第二条为发挥电话最大效能,节省开支,员工打电话时,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第三条电话管理由综合部统筹负责,使用则由各单位主管负责监督与控制。
第四条电话使用须知:
辖区内去洽谈业务,以三分钟为限,把握时间。
注意礼节,长话短说,简洁扼要,避免耗时又占线。
使用前应对讨论,商洽事情稍加构思或略作记录。
使用电话时应登记,内容包括姓名,受话人(号码),起止时间,联络事项等。文秘资源网原创本表每月转综合部呈总经理核阅。
长途电话一般由部门负责人挂拨,一般人员挂拨须先经部门主管允许。
禁止打打私人长途电话。
违反电话使用规定,电话记录未记载或记载不实,一律做记过处分,并处50-100元罚款。
第五条接听外线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大道网络公司!对方告之找某人时,说:“请稍等!”如不在,说:“他不在,有事我可转告或请稍后再打!”等。视情况回答,原则是规范,简洁,礼貌。
第六条极其特殊情况需打私人电话时,公司将另行考虑。
篇2:住宅小区电话配套工程管理程序
住宅小区电话配套工程管理程序
1、目的:确保电话配套工程与区住宅建设同步完工,确保第一时间正确解决问题。
2、范围:适用于住宅小区开发项目。
3、职责:
3.1负责项目申请(向电话局)并负责向公司各部门收集各项下列资料:
3.1.1项目发展部提供大市政配套费交费证明、规划许可证。
3.1.2设计部提供1/1000有效地形图,1/500建筑及室外环境平面图,建筑单体图及单体水电图,项目技术数据。
3.1.3物业公司提供有效项目门牌号证明(衩申请的项目)。
3.1.4项目地盘主任提供项目施工执照。
3.2负责申报合同送工程部、预算部审核。
3.3合同执行过程,合同评审、进度、质量及验收标准控制。
3.3.1由于电话行业的特殊性,工程合同统一按电话局合同执行。
3.3.2工程施工周期,按四大市政公司作业流程,因自来水、煤气使用的是硬管,对敷设位置能变动性小,所以自来水、煤气应先施工,电话局在电话排管时可根据现场实际管位情况作上下左右变动,整个工期30天到45天(按30000平方米估算)。
3.3.3电话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主要从管位敷设标高控制、人工井位置及人工井配件安装数量控制。另每幢建筑单体的出墙管敷设标高及位置管径是否与规划图相一致,如果发现建筑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施工,应要求施工单位整改直到符合要求。另负责协助电话局施工队在施工过程中按上海邮电管理局关于通信线路工程施工规范进行工程质量管理。
4、工程收费标准及申报建筑面积。
4.1新建住宅小区电话配套工程收费标准以上海市物价局沪价经(1998)第132号文执行。
5、作业程序:
5.1送建筑单体图,电、水、煤各一套交电话局营业室审图,电话局收取审图费0.20元/平方米,按新三区3.2万平方米计,审图费6400元,如请客吃饭或送1000元礼品,这笔审图费就可不交。
5.2向电话局申请住宅小区电话配套工程设计、施工委托申请时需附上本程序文件3.2-3.5的资料。
5.3合同生效后,电话局在30天内给申请方电话配套主干线草图,负责人将该草图交内配套工程师负责向各施工单位发放,要求出墙管位置严格按该草图施工。
5.4合同生效后,甲方按合同付款条件付款。
5.5电话局在收到工程款后的二个月内组织测绘工程师到现场核实施工内容。
5.6负责人联系电话局,设计室工程师安排设计计划书。
5.7负责人落实电话局安排施工计划,与施工单位取得联系,协商进场事项。
5.8负责人与各配套工程师及地盘主任共同召开协商会,内容主要是落实各配套单位进场施工顺序及分步施工计划,会上明确各配套管位的敷设区域及分块施工的进度。
5.9负责人协调电话配套工程的竣工验收,落实电话开通事项。
6、本程序文件应发放到下列人员;
注:1、本人保证严格按此文件要求执行。
2、本人有责任在发现问题时,第一时间向本文件审批人提出修改意见。
编制:校对:审批:发放号:
篇3:装修公司行政后勤电话管理规定
装饰公司行政后勤管理制度:电话管理规定
一、本公司的电话,主要是作为方便与外界沟通,开展业务之用。公司所属电话一律不得拨打任何信息收费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
二、公司所属电话除企划部网页制作、更新及总经理特批的部门外,一律不得上网。
三、员工打电话,用语应尽量简洁、明确,以减少通话时间。
四、拨打外线接通声响四次对方无人接听时,应挂机重新拨叫。
五、公司员工接听外线电话必须使用公司标准用语:"您好,设计大师楼"。
六、前台文秘接听外线电话应说,"您好,设计大师楼",当对方告知分机电话时,应说:"请稍等!"如分机占线,应说:"电话占线,请稍后再打"或说:"分机占线,请您记一下分机号稍后再打!"其他内容视情况回答,总的要求语音甜美,用语礼貌、规范、简洁。
七、公司员工不得利用公司电话拨打私人电话。如有急事应向部门经理或主管说明经同意后方可拨打。
八、公司总部电话及分公司、分部,公司帐户电话话费由行政部在每月10~20日交纳。部分市场扣除的话机话费由各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
九、分公司、分部负责交纳的话费清单于每月20日前上报行政部。
十、各部门直拨电话出现信息费,本部门领导负责追查责任人。责任不清的由部门集体承担此项费用。
十一、违反本规定视情节给予一般或严重过失单一张。
十二、违反规定第一条拨打任何收费信息电话及私挂长途电话的,给予严重过失单一张,并承担全部费用。屡教不改的给予开除公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