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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2024-08-01 阅读 3111

为了建立良好的学习、生活秩序和安全、文明的学生宿舍,特制定本规定。

1、严禁学生宿舍组织和煽动学生~;扰乱正常生活秩序;不得侵吞公私财物;不得偷窃或为偷窃者提供作案条件或进行包庇、窝赃、销赃。

2、严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不得在宿舍内玩火,点蜡烛;不准把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带入宿舍。

3、不允许在宿舍内骂人,打架起哄以及打牌等违纪行为。

4、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含亲人),住宿生禁止在校外留宿。

5、学生应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贵重物品最好不要带入学校、宿舍内不要存放现金,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

6、开水瓶应摆放有序,防止烫伤。

7、上下架子床注意安全,严禁在床上打闹,防止摔伤。

篇2:学生宿舍管理员安全岗位职责

1、公寓管理员实行挂牌上岗,对待学生要热情,能够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地做好公寓管理工作。

2、按照《学生公寓管理实施细则》的要求做好物品管理、宿舍管理、事故防范工作、文字工作和其他为学生服务的工作。

3、负责宿舍楼内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现火情或隐患应时组织处理,并上报有关部门。

4、妥善保管学生宿舍、楼道大门、消防栓及各楼层钥匙。

5、每天对学生宿舍进行综合检查、测评,为创建文明宿舍等项目准备材料。

6、对门卫值班员、卫生保洁员,按照制度进行工作检查,协助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工作。

7、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引导,定期与政治辅导员保持联系。对学生在宿舍内的行为表现提出考评意见。

8、做好宿舍物品维修登记、报修等工作。

9、对违规、违纪、丢失、损坏公物的学生,进行处理和罚款并报宿舍管理公寓。

10、做好毕业生离校后,新生入学前家具清点、核实、修复登记工作,新生用品的准备及发放工作。学生毕业时,要认真清点宿舍公物;对损坏、丢失公物的宿舍要办理学生赔偿手续。

11、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负责做好宿舍区的安全防盗工作。

12、建立学生登记卡管理制度,做好日常工作日记,定期向公寓汇报工作。学生入学前,公寓管理科将对宿舍公物进行检查,凡损坏或缺少的公物由公寓配齐。

篇3: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长江路第一小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居住的场所,全体同学必须自觉做好集体安全工作,发现不安全的情况应及时报告,积极主动采取防范措施,杜绝一切案件和事故的发生。

2、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学生都有义务报告学校有关部门,并要机智地控制可疑人员。

3、男、女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将外人留住本宿舍内。

4、学生除父母外,一律不准在宿舍内接待外来客人。

5、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办理请假手续的一律不准私自留在宿舍里。

6、学生宿舍实行楼层安全值日生制,每天有一名学生负责本楼层的门窗关锁、安全检查。

7、学生宿舍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热得快,私拉乱接电源。

8、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严加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