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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2024-08-02 阅读 3124

XX公司XX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质量自评报告

编制:

审批:

XX公司*年*月*日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XX工程综合楼,位于清镇市XX。本工程为框架结构,综合楼建筑面积约为:14330.72;地下室1层,地上11层,建筑总高度为:47.05m。设计使用年限为50年,抗震设防烈度为6度,抗震等级二级;耐火等级为一级。

该工程基础为独立柱基础和孔桩,基础持力层为中风化白云岩,地基承载力特征值fak=2800KPa。孔桩的桩身为C30;独立柱基础砼强度为C30;独立柱基垫层砼强度为C15;底板砼强度为C35P6;负一层墙柱砼强度为C40P6;梁板砼强度为C35P6;楼梯砼强度为C30。

层高:负一层层高4.5m。

本工程参建单位如下:

建设单位:XX

设计单位:XX

地勘单位:XX

监理单位:XX

施工单位:XX

质量监督单位:清镇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二、工程质量评定依据

1、施工图纸;

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

3、钢筋焊接及验收规程(JGJ18-20**);

4、混凝土结构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

5、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

6、混凝土结构施工图平面整体表示方法制图规则和构造详图(国标16G101-1、国标16G101-3)。

三、工程施工工作

项目部根据有关资料及现场实际情况编制了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指导现场施工工作。施工过程中我项目部严格按照有关施工规范、设计施工图进行施工,做到事前预控、事中巡查、事后对已成型各施工工序进行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顺利完成了基础工程。

四、检查程序

1、土石方开挖工程

1.1基础开挖:开挖前定位放线,保护好轴线引桩。根据设计、地勘资料,石方类别为中风化白云岩,基坑采用机械开挖,基底30cm采用人工清底。经计算多余的土石方用人工装车外运。在施工完后,进行复线检查,作好施工记录和检查报告。根据地勘、监理、建设、设计单位检查认可并形成施工验槽记录及检验报告。

2、土方回填工程

2.1回填前清除基底的垃圾等杂物。用设计要求的土回填、夯实,每隔30厚用机械夯实好后再进行下一次回填。回填到地梁基础标高并检查夯实的程度,达到设计要求。

3、模板安装

模板施工前在基槽垫层上进行定位放线,并弹出一根控制线。在支模时,随时检查槽板的竖向、横向位置。保证槽板安装到位。在安装中,未损坏、损伤钢筋及移动钢筋。并对模板支撑进行加固,以防浇筑混凝土时模板移位和爆模。在浇筑混凝土前,已将模板内的杂物清理干净。

4、钢筋加工与安装工程

4.1钢筋原材有出厂合格证、原厂检验报告及力学性能。按现行国家标准规定,钢筋原材进入现场,同一牌号、同一规格、同一批号以30T为一批,不足30T按一批计,抽取试件作力学性能检验,经检验合格后使用。钢筋平直、无损伤、表面没有裂纹、油污、颗粒状或片状老锈。盘圆钢筋调直采用专用调直机进行调直;钢筋加工的形状尺寸符合设计要求。

4.2钢筋安装工程:纵向受力钢筋的连接方式符合设计要求。连接接头力学性能,按《钢筋机械连接通用技术规程》JGJ107-20**进行连接,其质量符合规定。安装时,将基槽清理干净,钢筋的品种、级别、规格和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并绑扎到位,垫好垫块,满足钢筋的保护层厚度。构造柱筋按设计要求进行预埋。

5、混凝土施工工程(商品混凝土)

5.1混凝土浇筑前,经过质检、监理、建设单位进行验收,符合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采用商混凝土进行浇筑,商品混凝土供应商为贵州红枫禾苑建材有限公司。山砂、碎石物理性能、有害杂质检验报告符合要求。水泥安定性、强度质量检验报告符合要求。外加剂和外加物质量符合要求。混凝土的配合比、混凝土的强度等级符合设计要求。浇筑过程中按要求进行振捣。在现场对混凝土进行随机取样。取样的试件作标准养护,到28d天龄期进行试压,基本达到混凝土强度等级,未达到强度等级的,对现场相应构件进行回弹,检测结果已达到强度要求。在整个施工中,混凝土浇筑及间歇的全部时间均未超过混凝土的初凝时间。混凝土浇筑完毕后,12h后用人工浇水养护,并在初凝前不许任何人到混凝土面上作业、堆放东西和行走。

6、进场材料报验制度,对用于该工程的有关材料:钢筋、商品混凝土、水电预埋材料等。严格按规定要求的厂家进行进货,材料到现场时有关资料齐全,按规范要求进行复检报验,合格后才能用于本工程施工,对未报验合格的材料一律不用于施工中,并清出施工现场。

7、工序报验制度,各工序在施工过程中,项目部人员严格按照“三检”制度对施工过程进行控制,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将质量问题消除在萌芽状态;合格后报监理项目部检查合格后,方可按规定报有关单位复检,存在问题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有关检验批报验资料与工程实际进度同步进行。

五、基础质量控制资料核查

1、施工组织设计及方案,1份。

2、地基持力层认证记录(证明书)1份。

3、钢材试验报告27组,试验结果合格;见证24组,见证率88%。

4、焊接试验报告18组,试验结果合格;见证18组,见证率100%。

6、混凝土试块试验报告35组标样、4组同条件,抗渗混凝土试验报告7组,试验结果合格;见证44组,见证率100%。

7、桩身完整性检测试验报告1份,试验结果合格;

8、回弹检测试验报告14组,试验结果合格,见证14组,见证率100%。

9、楼板厚度检测试验报告3组,试验结果合格,见证3组,见证率100%。

10、钢筋保护层检测试验报告12组,试验结果合格,见证12组,见证率100%。

11、地基验槽记录50份,隐蔽工程验收记录60份,验收结果满足设计及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

12、商品混凝土材料报审8份;钢筋材料报审5份;砂石材料报审2份;水泥材料报审2份;防水材料报审2份。

六、基础质量控制情况

基坑开挖:从放线开挖到成型,各工序均按施工图规范要求进行施工,持力层经地勘、设计、监理、建设单位验收,持力层均符合设计要求。浇筑混凝土前坑底检查清理干净,浇筑时按操作程序进行施工,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钢筋品种尺寸、规格、数量符合设计要求及施工验收规范,防雷接地施工符合要求,质量控制资料基本齐全。

七、分项和子分部自评情况

1、土方子分部,评定结果:合格;

1.1、土方开挖分项检验批数:5,评定结果:合格;

1.2、土方回填分项检验批数:1,评定结果:合格;

2、基础子分部:钢筋混凝土扩展基础分项检验批数:17,评定结果:合格;干作业成孔桩基础分项检验批数:2,评定结果:合格;

3、地下防水子分部:主体结构防水检验批数:2,评定结果:合格;西部构造防水检验批数:2,评定结果:合格;

八、综合评述

清镇市XX工程地基与基础分部工程严格按照设计文件、施工验收规范和国家强制性条文施工,按GB50204-20**验收标准评定,已按合同的约定完成了基础分部全部内容,质保资料基本齐全,自评资料和隐蔽资料真实、齐全,施工误差均在规范允许偏差范围内。每个分项工程均达到合格标准,基础分部达到国家验收规范要求,基础分部的质量安全可靠,自评为合格。

XX公司*年*月*日

篇2:市经开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x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保证建设工程使用安全和环境质量,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关于《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暂行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经济开发区内凡新建、扩建、改建的建设工程均执行本办法。

第三条*市经济开发区工程建设管理办公室行使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的权力和义务。

第四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对工程质量监督的依据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

第五条建设单位在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工作完成后,在领取施工许可证之前,持规划许可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意见、施工中标通知书等文件资料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填写工程质量监督登记。

第六条监督机构按有关规定审查符合要求时,发给建设单位《建设工程质量监督书》和《工程质量监督计划》。

第七条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实行监督工程师、监督员责任制,具体承担工程监督任务。

第八条工程质量监督的主要内容是监督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行为和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使用功能。其具体职责是:

1.检查勘察、设计单位的资质等级及工农业范围,检查主要基础上负责人执业资格证书与承担任务是否相符,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

2.审查建设单位工程项目报建审批手续、基本建设程序等是否齐全、符合要求。

3.检查施工单位资质等级及营业范围,监督施工单位及构件厂严格执行技术标准,检查其工程(产品)质量。

4.对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和其它涉及结构安全的重要部位,使用功能和关键工序作出监督计划,并将必须监督的重要部位及安装中的重要环节及时通知有关单位。

5.检查施工单位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6.参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

7.对建设工程实体质量监督:

①地基及基础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地基检测报告及地基验槽记录;

d.抽查基础砌体、砼和防水等施工质量。

②主体结构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结构安全重点部位的砌块、混凝土、钢筋施工质量仙查情况和检测;

d.砼构件、钢结构构件制作和安装质量。

③竣工工程抽查主要内容:

a.质量保证及见证取样送检检测资料;

b.分项、分部工程质量或评定资料及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c.地基基础、主体结构及工程安全检测报告和抽查检测;

d.水、电、暖、通等工程重要部位、使用功能试验资料及使用功能抽查检测记录;

e.工程观感质量。

8.出具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第九条竣工验收备案管理工作及竣工验收备案资料的整理和移交工作。

第十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十一条本办法如与上级文件不符时,按上级文件办理。

篇3:通风工程质量验收管理制度

通风工程质量管理验收制度

第一条通风实施:

1、《煤矿安全规程》规定

(1)控制风流的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实施。

(2)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必须砌筑永久性风墙,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采区进回风巷之间的联络巷应砌筑永久性的风墙,确需行人、通车的联络巷应设置永久风门。

(3)不应在倾斜运输巷中设置风门,如果必须设置风门,应安设自动风门,或设专人管理,并有防止矿车或风门碰撞人员,以及碰坏风门的安全措施。

2、相关要求:

(1)永久调节风门不得少于2道,门框要沿口包边,有衬垫,门扇厚度不得低于4厘米,中间夹垫或用铁皮包。

(2)永久调节风窗的调节窗应在上部设置,调节板灵活可靠。带风门的永久风窗不得少于2道。

(3)永久风桥通风断面不得小于原巷道断面的五分之四,其坡度不大于30度,呈流线型。

(4)密闭、风门前5米内,两道风门不得堆积杂物。两风门间距不少于5米。

第二条通风设施验收制度:

1、井下通风实施的砌筑由通风队负责,通风队长进行跟班构筑,完工后汇报通风科。

2、通风科必须对通风实施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工程质量关,听取汇报后进行第一次验收。

3、验收后汇报技术矿长,每月由技术矿长组织有关人员再次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4、验收完毕后,由通风科进行统一编号建档,进行统一管理。

5、如构筑不合格,除立即返工外,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处理。

6、严禁不合格的通风实施投入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