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范文大全 > 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医药购销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2024-08-02 阅读 5849

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全面推动全省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结合深化医改工作,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把行业作风建设落实到全省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各个环节,突出工作重点、狠抓任务落实,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

二、工作目标

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工作方针,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医药采购和医疗卫生服务领域的突出问题,基本实现卫生系统医药购销中商业贿赂现象得到有效遏制,行业服务行为进一步规范,优化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三、工作范围

全省各级各类政府办医疗机构。

四、工作内容

(一)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严重腐蚀医务人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要从根本上解决医药购销中的商业贿赂,遏制医药购销中的促销行为,规范药品的合理使用,减轻患者的看病负担。

1、深入查找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现象产生的根源,结合实际,探索解决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行之有效的办法,积极完善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工作。要结合医改,扎实推进公立医疗机构廉洁风险防控工作,积极深化商业贿赂源头治理,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降低医院对药品收入的依赖程度,引导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主动控制医疗费用的增长、抵制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

2、严格执行基本药物和药品集中采购政策,进一步降低药品和耗材的价格。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必须按规定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实行网上采购,零差率销售,县以上医疗机构按国家规定比例优先采购和使用基本药物。将高值医用耗材纳入到省集中采购范围,并于20**年启动实施。按国家要求,启动新一轮基本药物集中采购,研究基层与县以上医疗机构采购办法的衔接。积极探索进一步降低药品价格的办法。全省县以上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省药品和耗材集中采购政策,执行网上采购制度,严禁医疗机构网下采购。除国家规定的特殊药品外,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必须100%从网上选购中标品种,任何单位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规避或变相规避参加网上药品和耗材的集中采购,不得擅自进行“目录外采购”。

3、实行医疗机构采购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大型设备备案和内部网上公示制度。各级医疗机构采购的省级集中采购目录外的药品、医用耗材及大型设备必须按照规定实行逐级备案,对采购药品、医用耗材及大型设备的基本信息,由省级网络平台向医疗机构进行公示。通过公示药品、医用耗材及大型设备采购的基本信息,加大监督力度,引导医疗机构进行合理采购,规范采购行为。

4、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大型设备、基建、药品、医用耗材等采购的管理,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和完善机构内部招标采购及经费使用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预防商业贿赂和腐败问题的发生。医院一把手要对内部招标采购及经费使用负总责,涉及大型设备、基建、药品、医用耗材采购等方面的重大决策和大额度资金使用事项,必须在充分征求相关专家组织及论证的基础上,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加强对财务、基建、药剂、采购等部门人员的教育和监督管理,建立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5、积极探索运用“制度+科技”监管模式,有效防范医疗机构由于药品“统方”和使用量异常所出现的商业贿赂问题。要求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积极安装药品“统方”和使用量异常报警等防控软件,建立全方位预警、监控、防范的科学监管手段。要认真制定和严格执行相关的制度,实行有效严密的管理措施,强化内部人员监管,有效预防商业贿赂。

6、实行医药购销廉洁协议制度、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医疗机构在与药品和耗材生产企业及供应商签订购销合同时必须签订廉洁协议,明确要求医药耗材生产企业、供应商不向医院及工作人员行贿、提成回扣,对经执法执纪机关认定存在行贿行为的企业或个人,将列入“黑名单”,各医疗机构两年内不得采购其任何产品。

(二)全面整顿过度医疗问题

过度医疗加重了病人的负担,危害患者健康,破坏医患关系,导致医疗纠纷,已经成为医疗行业的重要问题,要有效解决过度医疗问题,使医疗行业走上健康化、规范化轨道。

1、医疗机构应当严格执行《处方管理办法》,加强对本机构处方开具、调剂和保管的管理。应当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对处方实施动态监测及超常预警,登记并通报不合理处方,对不合理用药及时予以干预。按照卫生部《20**年全国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活动方案》的要求,严格抗菌药物临床应用管理,医疗机构必须按照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抗菌药物分级管理目录,制定本机构抗菌药物供应目录。应当对出现抗菌药物超常处方3次以上且无正当理由的医师提出警告,限制其特殊使用级和限制使用级抗菌药物处方权,限制处方权后,仍出现超常处方且无正当理由的,取消其处方权。

2、提高大型医疗仪器临床检查的阳性率。严格遵循大型医疗仪器检查的适应症、禁忌症,按照各种仪器的特点,进行优化选择,用最少的检查项目达到明确诊断的目的,减少不合理检查,杜绝重复检查。严禁大型医疗仪器检查收入与医务人员绩效工资挂钩,严禁检查中的开单提成。

3、要求各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执行“七个严禁”。一是严禁不合理临床使用抗菌药物,如:抗菌药物使用率过高;用药强度过大;用药品种不合理等。二是严禁扩大检验检查范围。三是严禁不合理使用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如:无节制地使用CT、磁共振、Pet-CT等大型设备进行检查。四是严禁过高比例使用营养药物。五是严禁不合理使用抗肿瘤药物。六是严禁过高比例使用高值耗材。七是严禁无限制使用高新技术。

4、强化医疗服务机构的合理布局,注重卫生资源的优化配置,充分发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的服务功能。在发展城市大医院内涵建设的同时,加强对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的标准化建设,为群众提供方便、有效、快捷的医疗服务。通过合理的就医选择,减少过度医疗问题,降低群众看病负担。

5、积极开展临床路径管理,大力拓展实施临床路径的疾病种类,提高进入临床路径管理病人的住院比例,保证患者所接受的治疗项目精细化、标准化、程序化,减少治疗过程的随意化。提高医疗资源的管理和利用,加强临床治疗的风险控制。缩短住院周期,降低费用。

6、开展单病种核算和DRGs的试点工作,通过加强医院科学管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逐步推行单病种限价的管理方式,有效提高疾病的诊断符合率、治愈率,减少并发症的发生,缩短术前准备时间和平均住院日,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最大限度的降低病人的医疗费用。

(三)全面治理红包问题

收受患者红包影响了医疗行业的信誉,败坏了医德医风,同时也加重了患者负担,要改变医疗服务中收受红包的不良风气,规范行业服务行为。

1、继续落实医患双签字协议制度,实行患者入、出院时进行医生不收‘红包’、患者不送‘红包’的双向协议签字,协议书纳入病案管理。对违反协议规定的医护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一定时间停止执业的处罚,对屡教不改的医护人员,给予吊销执业执照的处罚。

2、注重收受红包问题的环节管理,确定防范工作流程。规范术前医护人员访视行为,患者手术前,医护人员对患者进行术前访视,必须由经治医生、麻醉师、责任护士三人一同进行访视。对术后病人和出院病人应派专人进行抽查谈话或回访,检查医务人员严禁收受“红包”的执行情况。

3、实行公开承诺制。医疗单位应向社会公示治理收受“红包”相关规定,重点科室在显要位置公示拒收“红包”警示牌,医护人员在病区公示拒收“红包”承诺。各级医疗机构必须公示投诉举报电话。

(四)提高职业素养问题

医务人员的职业素养与患者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是构建和谐医患关系的重要内容。要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发动全员共同参与,使职业精神成为广大医务人员的共同价值取向和基本行为准则;20**年在全省卫生系统将制定下发《医务人员廉洁从医守则》。要进一步加强职业道德教育,强化服务理念教育,增强医务人员的社会责任感和文明行医的自觉性;要有针对性加强医务人员,特别是重点部门和岗位人员的法律法规和警示教育,切实增强自觉抵制不良行为影响的能力,做到遵纪守法,廉洁行医。对新招入人员未经培训不得上岗,在岗人员每年培训不得低于30小时。

2、要继续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把温馨优质服务贯穿于医疗服务的全过程,积极倡导服务文明用语,杜绝生、冷、硬、顶、推现象;要进一步完善三级承诺制度,坚持首问负责制,让病人在就诊过程中,遇问有人答,事事有人管;要切实增强人文关怀意识,大力倡导人性化服务,努力提供温情的服务,提高服务技巧和效用。

3、要大力推进医德查房和出院患者随访制度建设,对医疗服务过程中的服务态度、医患沟通、廉洁行医、患者权益保护、医疗收费、医院环境、营养饮食等内容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医院开展医德查房每周不得少于一次,出院患者随访不得低于80%。

4、继续建立完善医德档案管理制度,要将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服务能力、遵章守纪等表现记入医德档案,通过医德档案评价结果,激励进步,奖优罚劣,把道德精神力量转化为物质力量。医德档案记载可作为评先选优,晋升职称,绩效考核的依据,促使医务人员努力提高医术,开展优质服务。

五、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制定方案

1、全省各级行政部门应建立组织机构,并召开专门会议,部署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问题存在的根源和表现形式,研究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问题的特点、规律及发生的原因,制订开展自查自纠的具体工作方案。

2、运用多种形式,深入开展思想动员,广泛宣传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要求和意义,深入学习卫生部和省卫生厅关于行业作风建设的有关文件精神。运用正反两方面典型,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提高参与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调动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二)自查自纠,建章立制

1、对照全省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各级医疗机构要组织医务人员进行自查自纠。认真检查收受商业贿赂、不合理诊疗、收受红包、医德医风等方面的问题。在自查自纠工作中,对上交的红包和收受的商业贿赂款,要指定部门进行登记管理,并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针对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和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举一反三,查找漏洞,研究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建立完善相关的机制和制度。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指导和督促检查,

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三)查办案件,促进工作

1、卫生各级纠风、纪检监察部门,要下大力气认真查办重大行业违规违法案件。查办案件要贯穿于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的全过程。要畅通信访举报渠道,设立并公布举报电话,鼓励群众投诉举报。注意收集、分析、排查、掌握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对重大案件要主动配合当地纪检监察、检察、公安、工商、审计等执纪执法机关深入进行查处。

2、要坚持依法办案。既要坚持原则,又要把握政策,注意区分违纪违规和违法犯罪的界限。要根据事实、情节、后果等不同情况,予以区别对待。对于顶风违纪者要严肃处理;对于主动交代问题并积极退款的,应依法从轻处理。情节轻微的,可免于处罚。

(四)督促检查,总结提高

1、省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全省的工作进行安排。各地区、各单位应掌握工作进度,要对不同阶段的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要定期将工作进展、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及时向上级部门汇报,保证工作信息的通畅。

2、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对在全省卫生系统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严重违规违法案件、社会影响恶劣的事件,必须及时向上级报告。对开展工作不力、效果不佳、走过场的地区和医疗机构,要派专人帮助补课和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各级医疗机构要从对人民健康负责的高度切实提高对全省卫生系统开展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专项治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以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着力解决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要把专项治理工作作为改善民生、整顿医疗秩序、维护群众利益的一件大事来抓,坚持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层层抓落实,确保思想认识到位、措施落实到位。

(二)统筹兼顾,狠抓落实。要统筹协调好专项治理工作与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医疗卫生服务和各项重点工作的关系,充分发挥纠风、监察、工商、税务、检察、反贪、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的纠风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统一部署,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协作联动,形成工作合力。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逐项落实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多措并举,真抓实干,把专项治理工作做到实处。

(三)加强督导,务求实效。各地区、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将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列入年底目标考核和行风评议的指标体系中,作为重要工作内容,加大检查、督导力度,确保活动取得实效。要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开展专项治理工作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意见。卫生厅将适时联合纠风、工商、税务、检察、反贪、物价、财政、人社等部门抽查各市和部分医疗机构的专项治理活动开展情况,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各医疗机构要紧紧围绕专项治理工作内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报道活动,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科普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学科学和医疗风险。大力弘扬职业精神,宣传解决民忧、医德高尚的先进典型。加大对医德沦丧、恶意增加群众看病负担、收受商业贿赂等医务人员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社会理解和支持规范医疗秩序,减轻百姓看病就医负担工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篇2:医药医务阳光行动六项措施

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实际,采取六项措施抓实开展“医药医务阳光行动”:

一是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始终坚持以对党员、干部日常廉洁教育为主线,开展腐败风险预警防控工作,有针对性地开展党风廉政教育,落实腐败风险预警防控举措,提高食品药品系统党员干部拒腐防变的免疫力。

二是严格准入规范审批。做好零售药店经营许可初审工作,在市局授权范围内严把零售药店准入关,规范行政审批行为,确保行政审批质量。

三是严肃查处违法行为。认真开展药械日常监督检查,强化国家基本药物的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械行为,加大对医药购销违法行为的查处,从而达到规范药械购销行为,保障药品质量,维护药械正常市场秩序,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目的。配合纪检、卫生、发改(物价)等部门,贯彻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打击药价虚高现象。

四是继续推行“先行退付”制度。进一步完善“先行退付”制度,对消费者个人在本区零售药店、医疗机构买到假劣药品,只要票据齐全,由药监部门先行退付消费者购药款,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五是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强化企业诚信意识,落实企业药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和社会责任,健全完善质量安全控制体系。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诚信经营,公平竞争,对问题药品主动召回,及时排除安全隐患;充分发挥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行业协会的作用,实行行业自律;健全失信惩戒和守信褒扬机制,加大对质量管理薄弱企业的监管和巡查力度,发现制假售假的,坚决依法查处,并列入“黑名单”,向社会进行曝光;进一步完善举报奖励制度,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六是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督促医药企业认真执行中央和国务院关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指示精神,坚持抵制和反对不正当的营销竞争,摒弃“商业贿赂”行业潜规则,加强对职工进行纪律教育、法制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端正经营思想,加强医药行业内部管理和市场营销管理,积极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有效。

篇3:医药工业科技园区规划

*医药工业科技园区规划1、园区概况1.1园区名称:*医药工业科技园区1.2所属行业:医药1.3园区所在地:*生态农业开发区1.4建设单位:hl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5园区简介:*医药工业科技园区是*生态农业开发区根据我省建设医药强省的战略目标,按照我市建设“北药之城”的定位,依托hl丰富的北药资源和开发区良好的投资环境,而辟建的一个功能园区。规划占地面积200公顷,由hl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整个园区的规划建设、“七通一平”以及环境的绿化、美化等工作,以吸引和扶持科技含量高、产品市场前景好的龙头制药企业为重点、竭力为新建医药企业创造良好的基础建设条件,并提供各种优惠政策和措施,推动我市医药产业集团化、经营规模化。截止目前,园区已累计投入基础设施建设资金1.2亿元,规划区内已全部达到“七通一平”,园区聚集效应初步显现,已有雪都制药、康宝药业、林海雪原制药、金鹅生物制药等8户制药企业进驻医药园区,总投资近2.1亿元,年产值达到3.4亿元,生产药品剂型11种,药品品种37个。同时,正在与十几家制药集团洽谈合作事宜。2、园区建设的必要性医药产业是一个市场前景广阔的高投入高产出型“朝阳”产业,gg开放以来我国医药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产值年均增长16.6%,已成为全球医药十大新兴市场之一。黑龙江省北药资源丰富,*年末已步入医药大省行列,医药经济总量居全国第7位,医药产业已成为拉动全省医药经济快速发展的牵动力量。随着我国人口的增加、老年人用药消费的增长、新疾病带来医药的新需求以及医药生产的多元化,未来相当长一段时期,医药产业发展仍将保持快速增长。近年来,hl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药业产业发展,将医药产业列为今后hl发展的主导产业,出台了税收、土地、税费减免等一系列优惠政策,强力推进。依托hl丰富的北药资源和开发区良好的基础条件,在我市辟建医药工作科技园区,打造医药发展平台,不仅符合振兴东北老工业基地政策导向,符合我省提出的建设全国医药工业基地的战略目标,而且可以迅速形成块状经济优势,可以充分发挥园区的聚集效应和产业带动作用,推动全省医药产业快速发展。3、园区建设的相对优势我市位于黑龙江省东南部,地处长白山张广才岭东麓,属于寒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自然和气候条件极其适合北药种植和生长,发展医药产业有着得天独厚的优势。3.1野生药材富集。全市野生中药材资源品种共102科、215种,其中名贵中药材有山参、鹿茸、熊胆、豹骨等9种;道地药材有黄芪、黄柏、北五味、刺五加等76种;大宗药材有柴胡、灵仙、地榆、升麻等120多种。全市中药材年蕴藏量达到12.5万吨,周边市县药材年蕴藏量在30万吨左右,开发潜力巨大。3.2种植历史悠久。hl种植中药材已有40多年的历史,在多年的种植过程中,积累了大量的种植经验,掌握了丰富的栽培技术,先后成功种植了龙胆、五味子、黄芪、平贝等十几个品种。全市现已形成了横道镇二十二村、三十五林场平贝种植基地,山市镇黄芪、五味子种植基地。我市已被黑龙江省列为刺五加生产基地。目前,全市北药种植面积达到8000多亩。3.3森林食品多样。森林食品资源丰富,有蕨菜、刺嫩芽、猴腿等100多种山野菜,年贮藏量5万吨。松籽年收购量1000吨以上,野生黑木耳、猴头蘑等食用菌年产量40000吨,适宜林蛙养殖面积达17.5万公顷。多样的森林食品为开发生产保健食品提供了优越条件。3.4区位优势明显。hl位于东北亚经济圈经济大通道中,距省会哈尔滨285公里,距牡丹江市仅12公里。滨绥、图佳铁路、201、301国道横贯全境,距国际航空港牡丹江机场仅20公里。周边有三个国家一类口岸,距绥芬河铁路和公路口岸175公里,距东宁公路口岸220公里,对俄贸易优越。便捷的区位交通条件,对于我市发展药业产业,迅速抢占俄罗斯市场提供了先机。3.5劳动力资源丰富,价格低廉。hl市人均耕地面积相对较少,农村剩余劳动力多,目前,hl市工业企业人员工资分别为:管理人员月平均工资1044元;技术人员月平均工资848元;一般工人月平均工资561元,可为医药企业生产提供大量的人力资源。3.6电力充足,水质优良。hl所处的黑龙江电网,是东北电力系统的一部分,我省全年总发电量为295亿千瓦时,电力供应充足,电价相对较低。境内有大小河流144条,全市地下水储量约181.7亿立方米。境内的海浪河是黑龙江省少数未被污染的河流之一,水资源充沛,水质好,为加工企业生产用水提供了有利条件。4、园区建设的基本思路与目标4.1总体思路遵循药业发展和产业集聚两大规律,以资源优势为依托,以市场为导向,以企业为主体,以招商引资为手段,按照“政府扶持、统一规划、市场运作、法人开发”的方针,不断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服务功能,打造集科研、开发、生产为一体的医药产业发展平台,构建以中药为主,特色突出、优势明显、关联配套、互为动力的医药加工产业体系,把hl建成黑龙江省外敷药基地,力争做成全省龙头。4.2发展目标到*年,把园区建成布局合理、功能完善、设施齐备、产业配套,以医药生产加工为主,集科研、开发、生产为一体的现代化、高科技省级医药工业科技园区。每年引进入区医药企业2―3户。到~年,入区企业达到15户,销售收入实现8亿元以上,税收实现5000万元以上。带动北药种植基地发展到2.1万亩。到*年,入区企业达到25户以上,销售收入实现15亿元,税收1.2亿元以上,其中销售收入亿元以上企业达到5户。带动北药种植基地发展到5.3万亩。5、园区组织管理与运行机制5.1园区在*生态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组织下,由hl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采取企业化、市场化运作机制进行建设、经营和管理。5.2*生态农业开发区管委会,系代表hl市政府负责*生态农业开发区的管理机构。开发区成立于*年4月,是全省第一家省级生态农业开发区。开发区经过多次清理整顿,已成功保留下来,成为全省41家开发区之一。开发区享有省政府赋予的省级开发区管理权限和牡丹江市一级经济管理权限。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1.9平方公里,目前已达到2.27平方公里,部分达到“七通一平”。已有12户企业进驻园区,总投资近3.88亿元,其中9户开工建设,全部建成达产后年产值可实现7亿元,税金达到3500万元

。5.2.1开发区管委会对医药园区进行宏观指导,负责落实国家有关政策和地方配套政策,指导本地园区总体规划、实施方案、管理办法与规章制度的制定及实施监督,负责园区的征地、向上争取资金、政策、综合协调服务,以及入区项目的审批、对hl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检查、考核等日常事务。5.3hl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系*生态农业开发区于~年7月成功引进具有35亿元资产的北京泛华集团投资1.36亿元,与管委会共同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泛华集团占公司的51%股权。5.3.1hl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医药工业科技园区的筹融资、基础设施建设、招商引资、经营及日常管理等。5.4在经营运作机制上,实行多种所有制、多种形式并存,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并存的方针。入区企业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我发展。6、园区建设的配套政策与保证措施6.1配套政策。6.1.1新建企业建设期间免收一切地方行政事业性收费,投资企业所需办理的各项手续,全部由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代办、领办,办理相关手续只收工本费。6.1.2对新建、盘活、改制制药企业,市财政将在企业所缴纳土地出让金地方分成部分拿出一定比例资金支持企业发展。6.1.3入区企业所得税地方分成部分,十年之内全额投入企业,扶持企业发展;企业投产后前三年,从企业所交流转税地方分成部分中,拿出一定比例给予企业法人代表奖励。6.1.4技术含量高、市场前景好的企业新上技改项目,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对项目给予适当贴息。6.1.5对于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属高新技术的企业,积极争取国家、省对企业的资金扶持。取得省部级科技成果鉴定,鉴定结果为国内先进以上的项目,积极申报国家重点新产品计划、国家火炬计划和省高新技术产业化资金,争取国家、省资金扶持。6.1.6对我市制药企业与省内、国内知名企业挂靠、联牌经营的,视贡献予以重奖。6.1.7争取国家减免税政策,扶持企业不断开发新药产品,增强研发能力,实现全市制药产业可持续发展。6.1.8积极解决好医药制药企业的科技和管理人才的户口、住房、待遇、出入境、家属就业、职称评定、个人科研基金申请,子女入学等后顾之忧,为其提供工作、进修学习和生活上便利。6.1.9入区特大企业采取一事一议的办法给予优惠。6.2保证措施。6.2.1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多站在企业的角度考虑问题,积极为企业进驻创造条件。一是在现有的优惠政策上进一步量化,在操作上采取更加灵活更加优惠的措施,让投资者发财,以求自己发展。二是推行招商引资责任制度,采取开发区、市直各部门、各乡镇分解下达引资任务等措施,形成全社会共同招商的氛围。三是认真搞好项目储备,切实把地产资源优势项目和医药关联产业项目推介出去进行招商,努力形成医药产业和关联产业相结合的产业群体。四是“政府搭台、企业唱戏”,加大宣传力度,如采取举办招商会、新闻发布会、报刊广告、上网招商等多种形式,大力宣扬我市发展药业政策和环境。利用各种渠道,积极引进项目、资金、技术、人才,广泛吸引外商到我市投资兴业,努力培植新的经济增长点,壮大药业总量。6.2.2拓宽筹融资渠道。牢固树立加大投入、促进发展的观念,组织动员全社会的力量,广泛开辟园区开发建设的筹融资渠道,形成多渠道、多方式的投入机制,为园区建设搭建资金保障平台。把握国家宏观政策取向,在充分论证、做好项目储备的基础上,争取更多的重点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的投资计划,抓好地方配套资金的筹措,最大限度地争取国家和省的政策性资金支持。努力扩大间接融资,按照产业和产品结构战略性调整的要求,建立项目筛选优化机制,以良好的预期效益争取信贷资金支持。大力拓宽利用外资渠道,实施招商引资的鼓励政策,提高利用外资投资比重。加大直接融资力度,强化资本运营,推进股份制改造,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放宽民间投资领域,创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基础设施和产业投资领域。6.2.3发展中介机构,建立科技创新服务体系。要按照全市药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大力推进技术培训、技术推广、技术贸易、创业服务、信息服务、评估咨询等科技中介服务的发展。市科技局要加强对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服务和管理,发挥其培训、咨询、服务等功能,为制药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要健全完善科技中介服务机构的组织形式,促进中介服务组织网络化、功能社会化和服务产业化,努力提高为企业技术创新活动服务的能力。6.2.4加强管理,创优服务环境。严格执行和落实《hl市新城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工作规范》和《*生态农业开发区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明确开发区内设机构人员和公司工作人员工作职责,真正做到职责分明、任务明确、协调有序。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和服务机制,强化为入区企业服务功能,继续推进一站式办公、一次性办结服务,全程领办、代办,简化程序,减少环节,提高效率。针对特殊情况,采取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方式,为企业排忧解难,通过简便、快捷、高效的服务,使投资者心暖意畅。6.2.5强化协调,形成企业合力。引导企业间要加强沟通,密切联系。定期召开研讨会和协调会,共商企业发展大计,实行资源共享,战略联盟,优势互补,风险共担,共同发展。在信息上互相沟通,在技术上互相交流,在开发市场上互相支持,齐心协力向上新项目、研发新产品和拳头产品上攻坚突破,形成强大的企业整体阵容,共同打造“北药之城”。7、有关附件7.1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生态农业开发区(省级)的批复(黑政函[*]40号)7.2hl市人民政府与泛华建设集团合作合同7.3关于重新组建hl市城北新区经济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7.4开发区管委会与新城区开发公司工作规范的意见(海新城发[~]1号)7.5hl新城概念性总体规划总平面图7.6hl市主要野生中药材品种及蕴藏量一览表7.7hl市中药材种植情况(留存面积)7.8医药工业企业基本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