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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入园离园接送交接制度

2024-08-02 阅读 5621

幼儿入园、离园接送交接制度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家园共育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特制定安全接送制度,具体如下:

一、幼儿早上7:30―-8:30在家长的陪送下准时入园,每天9点关门。下午4:30―-5:30固定人员准时接送孩子离园。(如有特殊情况,必须跟本班老师允许后方可接送)

二、送孩子入园时,必须将孩子亲自交接给本班老师,防止意外事情的发生。

三、家长接孩子,要衣冠整洁,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家长的摩托车不得骑进校园。

四、为安全起见,请家长不要让幼儿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每天入园时本班老师对每位幼儿进行安全检查,一切与教学无关的物品由老师妥善保管,放学时再归还)。

五、早晨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园医的晨检,孩子有病或身体有某种特殊情况的要当面和园医或老师交待清楚,不得隐瞒,以免造成危险。如需要喂药,请将药效、药名、药量、次数如实的填写在晨检登记表上。

六、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应及时打电话向本班教师请假。患病期间应等病痊愈后方可来上学。(必须拿到正规医院的健康证明方可上学)

七、请假规定:

(1)一般情况下,请坚持送孩子来园,不要养成孩子无故缺勤、迟到的习惯。

(2)如有事不能来园,请以电话、便条、托人带信等方式向带班教师说明情况,让孩子养成有事请假的习惯。

八、接送幼儿入园或离园时,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暂时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年满18岁的正常人)的人,接送前打电话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孩子之间的关系告诉给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否则后果自负。如需长期委托其他人员来园接送孩子应和本班老师另签一份委托接送协议书,否则后果自负。

九、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的发生,为防止手、足、口病及水痘的传播与蔓延,放学后减少在园内逗留,如劝告制止不从者,发生事故,幼儿园概不负责。

十、一定要凭“接送卡”接送幼儿,否则不得入内,孩子应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接送。如有例外,须有家长向幼儿园亲自说明,幼儿园责任人做好记录,身份不明者,非长期固定人员不能接送孩子。

十一、严格禁止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孩子。家长要教育幼儿不要跟着不认识的人走,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十二、如没带接送卡必须在班级老师处做好登记确认后方可离园,如交接了“接送卡”或做好登记者发生一切安全事故幼儿园不负责。

十三、为了幼儿的安全家长无故不得来园探访幼儿,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在门卫室登记,但家长在园内逗留不能超过10分钟。

十四、老师和家长都要教育幼儿不得跟陌生人走,幼儿不得一人离开学校。

幼儿园安全,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要靠家长和幼儿园共同营造,希望家长能积极配合我们的工作,遵守我园的各项接送安全制度。

幼儿园幼儿接送制度

1、每天晨接和晚送教师应微笑对待每一位幼儿。

2、早晨8:30分前要求家长陪同幼儿送到班主任手中。

3、家长不能任意叫其它人来接幼儿,如有要事可事先把来接幼儿的人带来与班主任认识,并说清事情及时间,放学下课老师必须电话父母双方或固定接送人(2人以上)确认后信息一致后才可接送幼儿。

4、幼儿如有要事不来幼儿园,需事先向班主任请假。

5、幼儿一天不来园,教师须主动打电话与家长联系,了解原因,应情况进行家访。

6、下午4:00以前家长不准进园接幼儿(特殊情况除外)。

7、放学后教师应等全部幼儿离园后放可下班。

幼儿接送制度

1、入园时间:每天上午7:15开始入园,每天9点关门。

2、离园时间:5月份至九月份,下午4:30开始离园;十月份至四月份,下午4:00开始离园。

3、请假规定:

(1)一般情况下,请坚持送孩子来园,不要养成孩子无故缺勤、迟到的习惯。

(2)如有事不能来园,请以电话、便条、托人带信等方式向带班教师说明情况,让孩子养成有事请假的习惯。

4、接送规定:

(1)请家长亲自将幼儿送到幼儿所在班级,并填写《接送幼儿记录表》,和老师及时保持联系,交流幼儿的学习、生活活动情况,按时接送孩子。

(2)为了幼儿的安全,要求要求家长持接送卡进入幼儿园,否则不得入内,孩子应由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等亲属接送。如有例外,须有家长向幼儿园亲自说明,幼儿园责任人做好记录,身份不明者不能接送孩子。严格禁止年龄在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来园接送孩子。家长要教育幼儿不要跟着不认识的人走,提高幼儿安全防范意识。

篇2:学校幼儿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制度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责任协议。

篇3:幼儿园儿童接送制度

儿童接送制度

为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严格学生上学放学管理,促进学校安全工作规范化,特制定以下制度。

1、全体教师认真遵守上、下课时间,按时放学。

2、遇特殊情况需要延时或提前上学、放学,提前通知学生家长。

3、建立学生不到校的追踪制度。

4、按时开启校门,按时静校。

5、严格执行来客登记制度。

6、每天上、下学时间段,门口要有值班教师,进行监督疏导,及时处理事件和不安全隐患。

7、放学时,各班要在班级门前排好队,班主任或带班老师要检查路队旗等各种标识,整队带到校门口,叮嘱好安全后放学。

8、一二年级学生,每天早、中、晚要由监护人接送孩子上下学,避免上、下学途中的意外事故发生。

9、放学时,一、二年级的学生,班主任或带班教师要逐一送到家长手中,防意外事故的发生。

10、家庭接孩子的人员要固定,并与班主任要相互熟悉,存在特殊情况的家庭(如:离异家庭、孩子吃小饭桌、他人代管、代接等情况)要有家长的委托书,与班主任说明情况,与委托人见面熟悉,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1、如不能按时接孩子,应提前与班主任沟通或电话告知。避免意外事故发生。并由值班教师负责学生。

12、家长接孩子时不要拥堵校门,自觉、有序站在校门口两侧等候,做到文明礼让,方便你我他。

13、每天送孩子上学尽量错过高峰期,如提前到校,要叮嘱孩子站在校门口两侧的较安全地带,做到前后有序、不拥挤、不打闹。

14、上学期间,任何学生出校门,必须有年级主任、班主任或校领导的批准,并通知门卫老师后,方可出门,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15、每学期初学校要与年级主任、班主任、家长签订接送孩子安全责任书,强化安全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