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制度大全 > 建设工程防坍塌专项整治方案

建设工程防坍塌专项整治方案

2024-08-02 阅读 3908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依法整治、强化执法、全面推进、标本兼治、常抓不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

二、整治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8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规范进行检查。

三、总体目标

通过整治,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行为,改善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完善项目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严格按方案进行施工,改进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和提高防护水平,减少施工从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坚决消除事故隐患,遏制重大事故和多发性事故的发生。

四、组织领导

为保证专项整治工作顺利进行,加强目标整治效果,我局成立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组长:杨瑞勇(副局长)

成员:谢东俊(建设工程管理科科长)、周健生(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陈舜展(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站长)

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负责日常具体工作。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和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为成员单位,由两站监督员联合组成监督小组。

五、整治范围

整治范围包括所有在建工程的脚手架、垂直运输设备、洞口临边等可能发生高处坠落的施工部位,以及施工基坑(槽)、边坡、基础桩壁、模板支撑系统、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等可能发生坍塌的施工部位。重点工程、合同价偏低工程、事故企业工程、日常检查不合格工程、高层和超高层建筑工程,深基坑、人工挖孔桩、高支模、大型钢结构安装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属于重点整治范围。

六、整治重点

本次专项整治的重点是建筑施工高处坠落和坍塌事故的预防和控制;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审情况及其中有关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施工安全防护设施、施工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和使用情况等。

七、整治内容和要求

(一)高处坠落事故专项整治

1.应根据工程项目情况配备足够且符合标准的“三宝”,并按规范要求落实使用;“四口”、“五临边”及卸料平台的安全防护设施应做到定型化、工具化,并实行责任人制度。

2.防高坠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及签名确认,施工现场按照专项方案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并应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3.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施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等必备的安全防护用具,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4.高处作业前,应对安全防护设施进行验收。需要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应经审批确认后方可组织实施,并在相关部分设置明显警示牌说明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设施的情况。

5.脚手架工程、模板工程应根据工程情况和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人员负责搭拆,应有专用通道,不得攀爬架体或支撑体系上下。

6.作业层脚手板应铺设严密,下部应用安全平网兜底;脚手架外立杆内侧应采用经检测合格的密目式安全网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密目式安全网应可靠固定在架体上;作业层脚手板与建筑物之间空隙大于15cm时应全封闭,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

7.各类作业平台、卸料平台应按施工方案搭设,基础满足承载力要求,架体保持稳固,不得与脚手架连接,作业平台严禁超载。

8.模板工程在安装模板、绑扎钢筋、浇筑混凝土、支拆模板时应保证作业人员有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并不得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0.购买租用钢管、扣件必须查验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生产日期、检测证明和产品标识。使用前应送法定检测单位检测,对证件不全以及检测不合格的钢管、扣件一律不得使用。

11.塔吊、外用电梯、井字架应按规定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由符合资质的单位进行安装和拆卸。

(二)坍塌事故专项整治

1.防坍塌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应具有科学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经过有关人员审批及签名确认,施工现场按照专项方案具体要求严格实施;并应制定专项的应急救援预案。

2.基坑(槽)、边坡、基础桩、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深基坑和超高超大模板工程还需按要求组织方案论证和审查。

3.施工单位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渗漏时,施工单位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保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时,施工单位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4.基坑(槽)、边坡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5.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施工方案应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6.模板作业时,不得使用严重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和竹木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7.基坑(槽)、边坡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裂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工作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8.楼面、屋面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施工单位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楼面、屋面进行加固。

9.临时建筑搭设应安全可靠,对搭设在临街、空旷、山脚等处的临时建筑应采取防风、防洪、防暴雨和防泥石流等措施。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

八、实施步骤

建筑施工现场防高坠、防坍塌专项整治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排查摸底阶段(*年9月8日至9月17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排查安全隐患,及时予以消除,并针对存在问题制订相应整治措施和方案;监督小组负责对监管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问题的项目逐一登记建档,跟踪落实整改。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年9月18日至9月20日),各施工、监理单位彻底消除存在的安全隐患,监督小组检查整治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整改。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阶段(*年9月21日至9月26日),9月26日前,监督小组对所监管工程的整改情况和整治措施进行验收,对验收不合格的,责令立即停工整顿,并予以通报批评;9月27日至9月31日,区建设局组织人员督查我区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并将督查情况在番禺区建设局网站内通报。

第四阶段:总结阶段(*年10月7日至10月12日),区建设局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的经验和成果。

九、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以“**”重要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紧迫性,加强领导,求真务实,保证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2.加大宣传,及时沟通。将本次专项检查工作传达至各施工、监理单位及每一个在建工程项目,务求使企业在排查摸底阶段完成自查和整改。各单位要确定专人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资料收集整理工作,在专项整治工作中要及时分析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3.精心组织,依法整治。认真总结近年来我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的经验,针对我区施工伤亡事故的特点和存在的薄弱环节,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和具体部署,制定本部门、本单位专项整治的具体措施,精心组织实施。企业的整治方案要放在施工现场备查。

4.交叉检查,落实责任。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要落实责任跟踪整改情况,各监督小组和监督室交叉检查,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互相沟通,联合整治,保证整治措施落实到位。

5.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我局和区建设工程安全监督站将严格监督检查各单位整治工作开展情况和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对于不认真履行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和监管不力的人员,以及造成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将依法从严处理。

篇2:都会广场防坍塌专项方案

中国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奥园都会广场项目

防坍塌专项方案

编制:

审核:

审批: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奥园都会广场项目经理部

20**年06月12日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

防坍塌专项方案I

目录

一、工程概况1

二、预防坍塌事故的组织措施1

三、救援应急响应小组1

四、预防坍塌事故的技术措施2

五、坍塌事故的控制和处理4

六、资料整理

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防坍塌专项方案

1为了有效地预防和控制坍塌事故发生,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住建部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国务院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务院办公厅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通知》、《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的通知》和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工程建设领域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确保施工安全,降低项目部伤亡事故的发生率,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程概况

广州奥园都会广场项目属于广州南站核心商业圈重点开发项目,位于汉溪大道西与三坊路路交口。占地12123平方米,建筑面积130483.53平方米。建筑物结构形式为核心筒框架结构,包括地下室、人防、商业裙房、东塔、西塔建筑物。建筑物总高度136.05米,东塔高度120.75米。地下室为3层结构,底板标高-11.00米,层高分别为3.4米、3.4米、4.15米。地上建筑分别为裙房、塔楼,裙房为6层结构,总高度27.450米,层高4.5米,使用功能为商业店铺。塔楼结构为核心筒框架结构,分东塔、西塔两个塔楼,用途为公寓、办公楼。根据本工程工程特点,由于地下为三层结构,共11米,属于深基坑。且广州为多雨区域,针对如上情况,编制防坍塌方案,防坍塌指施工基坑(槽)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二、预防坍塌事故的组织措施二、预防坍塌事故的组织措施

1、健全组织机构以项目经理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以及各施工班组长。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日常工作,安全员坚持天天对施工现场检查,安全小组每周组织一次全面检查,随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有效地做好预防工作。

3、物资做好充分准备,如:钢管、木桩、脚手板等,机械如挖机、炮击等确保随时投入使用。

三、救援应急响应小组三、救援应急响应小组

1成立坍塌救援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组长:韩国

副组长:杨占

组员:李利

职责:

1)全面负责坍塌事件应急救援的指挥和协调及人员、物资、设备的调动。

2)抱着对生命负责的态度,参加坍塌事故的救援,及时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从专业的角度分析事故原因及责任;提出事故处理的依据及补救措施。

2成立信息保障组

为及时对坍塌事故的发生进行处理,确保信息的畅通,建立有效的信息保障机构,办公室为信息指挥中心。信息发生时各类联系电话:

项目总负责:韩国

急救中心:120

救援人员组成

应急抢救工20名、机械设备工10名、其他人员30名。救援车辆:6辆

四、预防坍塌事故的技术措施四、预防坍塌事故的技术措施

1、本方案所称坍塌是指施工基坑(槽)坍塌、模板支撑系统失稳坍塌及施工现场临时建筑(包括施工围墙)倒塌等。

2、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指定预防坍塌事故的安全技术措施;项目经理对本项目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项目经理部应结合施工组织设计,根据建筑工作特点,编制预防坍塌事故的专项施工方案,并监督实施。

3、基坑(槽)、模板和临时建筑作业前,应按设计单位要求,根据地质情况、施工工艺、作业条件及周边环境编制施工方案,单位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项目主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可作业。

4、土方开挖前,应确认地下管线的埋置深度、位置及防护要求后,制定防护措施,经项目主管负责人审批签字后,方可作业。土方开挖时,应对相邻建(构)筑物、道路、管线的沉降和位移情况进行观测。

5、应编制深基坑(槽)、桩基等专项施工方案。

本规定所称深基坑(槽),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的基坑(槽),或者深度未超过5m但地质情况和周围环境较复杂的基坑(槽)。

6、应作好施工区域内临时排水系统规划,临时排水不得破坏相邻建(构)筑物的地基和挖、填土方的边坡。在地形、地质条件复杂,可能发生滑坡、坍塌的地段挖方时,应由设计单位确定排水方案。场地周围出现地表水汇流、排泻或地下水管道渗流时,应组织排水,对基坑采取防护措施。开挖低于地下水位的基坑(槽)和基础桩时,应合理选用降水措施降低地下水位。

7、基坑(槽)设置坑(槽)壁支撑时,应根据开挖深度、土质条件、地下水位、施工方法及相邻建(构)筑物等情况设计支撑。拆除支撑时应按基坑(槽)回填顺序自下而上逐层拆除,随拆随填,防止边坡塌方或相邻建(构)筑物产生破坏,必要时应采取加固措施。

8、基坑(槽)和基础桩孔边堆置各类建筑材料的,应按规定距离堆置。

各类施工机械距基坑(槽)和基础桩孔边的距离,应根据设备重量、基坑(槽)和基础桩的支护、土质情况确定,并不得小于1.5M。

9、基坑(槽)作业时,应在施工方案中确定攀登设施及专用通道,作业人员不得攀爬模板、脚手架等临时设施。

10、机械开挖土方时,作业人员不得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

11、应防止地面水流入基坑(槽)内造成边坡塌方或土体破坏。基坑(槽)开挖后,应及时进行地下结构和安装工程施工,基坑(槽)开挖或回填应连续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应随时检查坑(槽)壁的稳定情况。

12、模板作业时,对模板支撑宜采用钢支撑材料作支撑立柱,不得使用锈蚀、变形、断裂、脱焊、螺栓松动的钢支撑材料作立柱。支撑立柱基础应牢固,并按设计计算严格控制模板支撑系统的沉降量。支撑立柱基础为泥土地面时,应采取排水措施,对地面平整、夯实,并加设满足支撑承载力要求的垫板后,方可用以支撑立柱。斜支撑和立柱应牢固拉接,形成整体。

13、基坑(槽)和基础桩施工及模板作业时,应指定专人指挥、监护,出现位移、开列及渗漏时,应立即停止施工,将作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待险情排除后,方可作业。

14、堆放建筑材料、模板、施工机具或其他物料时,应严格控制数量、重量,防止超载。堆放数量较多时,应进行荷载计算,并对其进行加固。

15、应按地质资料和设计规范,确定建筑物的基础形式和平面布局,并按施工规范进行施工。施工现场临时建筑与建筑材料等的间距应符合技术标准。

16、临时建筑物外侧为街道或行人通道的,应采取加固措施。禁止在施工围墙墙体上方或紧靠施工围墙架设广告或宣传标牌。施工围墙外侧应有禁止人群停留、聚集和堆积土方、货物等的警告提示。

17、施工现场使用的组装式活动房屋应有产品合格证,在组装后进行验收,经验收合格签字后,方能使用。搭设在空旷、山脚等处的房应采取防风、防洪和防暴雨等措施。

18、雨期施工,应对施工现场的排水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证排水通畅。充分考虑雨季施工等诱发因素,提出预案措施。

五、坍塌事故的控制和处理五、坍塌事故的控制和处理

1、呼救

当工地发生坍塌事件,最先发现情况的人员应大声呼叫,呼叫内容要明确:某某地点或某某部位发生某某情况!将信息准确传出。

听到呼叫的任何人,均有责任将信息报告给与其最近的项目部管理人员、抢救小组成员,使消息迅速报告到伤亡伤害应急响应小组现场总指挥处。

救援领导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2、报警

报警员负责打急救电话120,报告发生伤亡伤害的地点、伤害类型,同时必须告知工程附近醒目标志建筑,以利急救中心迅速判断方位。

安全员负责将伤亡伤害情况及时报告公司调度及安质部。

3、接车

接车员迅速到路口接车,引领急救车从具备驶入条件的道路迅速到达现场。

4、自救

救援领导小组小组现场总指挥负责现场组织工作。

发生塌方后,应先检查塌方处是否还有可能的塌方危险,当确认无危险后,方可实施抢救,如还可能造成二次塌方,则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控制。

清理坍塌土方时不可使用工具,应人工清除,避免对伤员的二次伤害。

受土方坍塌伤害的人员可能造成内伤、脊柱伤害和骨折,因此也不可急速摇动或移动伤员。

应多人平托住伤员身体,缓慢将其放至于平坦的地面上。

止血和人工呼吸处理同上。

在急救中心医生到来之前,尽最大努力,将伤害降低最底。在急救医生到来后,将伤员受伤原因和已经采取的救护措施详细告知医生,由医生确定是否进一步治疗。

5、保护现场

现场经理在组织自救的同时,应派人保护现场,为今后的事故调查提供真实依据。

六、资料整理六、资料整理

1、事故处理完毕后,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应将事故发生的原因、经过、事故的处理过程、结果形成详细的书面材料报上级主管部门。

2、项目部应认真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及时整改,加强预防,更有效地控制坍塌事故的发生。

3、项目部应将处理事故的各种资料进行认真的汇总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