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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2024-08-02 阅读 1123

为进一步创优全县经济发展环境,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活动,解放思想,转变观念,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解决执法服务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20**年在全县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为指导,深入落实县委“一二五六”发展思路和《关于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暂行规定》,以提升部门形象、转变服务职能为切入点,以进一步规范涉企执法和提高行政效能为主要内容,着力解决发展环境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和大局意识,促进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由治标向治本转变,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原则。一是把转变作风、树立部门单位良好形象贯穿始终。切实加强和改进领导作风、行业作风、干部作风,激发奋发有为和干事创业的活力,树立素质好、效率高、服务优的新形象。二是把解决问题、务求实效贯穿始终。把握解决问题这个关键,坚持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不提不切合实际的口号,不作兑现不了的承诺,在解决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存在的突出问题上下真功夫,以活动取得显著实效为标尺,用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坚决杜绝形式主义。三是把服务企业、促进发展贯穿始终。以为企业办实事、解难题为目标,创新服务理念,转变服务方式,破解发展难题,争作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表率。

二、活动范围

县直50个具有行政执法和经济管理服务职能的部门、单位(详见附件2)。

三、活动内容

(一)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活动。全县各执法、服务部门单位创新培训管理机制,自主安排业务培训工作。通过举办业务知识讲座、集体学习讨论、业务技能比武、现场模拟执法、知识竞赛以及业务考试等方式,教育执法、服务人员迅速转变工作作风,树立依法行政、热情服务的理念。全年至少安排一轮培训活动,做到不漏一人,务求实效。

(二)开展公开承诺树形象活动。结合各自实际,利用新闻媒体及其他形式,重点对单位职能、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办理结果、收费标准、投诉电话等进行公开承诺。继续完善效能监察制度,开展便民措施承诺活动。同时,针对存在的为企业服务热情不够高、举措不够细、中间梗阻、与企业争利现象时有发生等问题,集中开展部门、单位中层干部公开承诺活动,通过设置政务公开栏、发放监督卡、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公开承诺,既要向本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承诺,又要向服务对象作出承诺。

(三)开展涉企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活动。针对全县经济发展的新形势和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县活动办公室”)组织物价、财政等有关部门、单位对涉企收费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取消不合法收费项目,降低收费标准,进一步明确面向企业的各类服务性收费底限。着重解决中介组织和协会团体利用其上级主管部门、挂靠单位的行政权力或者垄断地位,强制服务收费等问题。经清理后的规范收费项目汇编成册并予以公示。

(四)开展服务企业办实事活动。各执法、服务部门单位要认真分析当前企业面临的严峻发展形势,切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企业保增长,帮助企业促发展,狠抓落实求突破,把“无事不扰,有求必应,热情周到,尽责服务”作为服务企业的新标准。结合各自实际,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制定切实可行的“企业服务月”工作方案。要急企业所急、想企业所想、解企业所难,让服务承诺从纸上“走下来”,真正深入到企业一线,通过座谈了解、实地考察,帮助企业查找解决生产经营中的热点难点问题,为企业办一些实事、解决一些难题。活动期间,各部门、单位要至少为县内企业办一件成效明显的实事,具体时间可自行确定,要有详细记录和相关证明。

(五)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活动。严格执行涉企检查报批制度,各职能部门、单位到企业检查,必须经县经贸局、县环境办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对企业的收费,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认真填写缴费登记卡。收费有上下幅度的,按底限收取。严格执行涉企收费、罚款定期报送核实制度,每月5日前,各执法部门、单位必须将上月收费、罚款票据复印件报送县环境办。在涉企执法部门、单位推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约束机制,完善行政处罚公示制度。交通、交警等上路执法部门、单位为全县企业创造宽松环境,对企业运输车辆轻微违规以教育提醒为主,免予处罚,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进一步完善定期测评和通报制度,发挥企业监测点和监督员的作用。活动期间,县活动办公室将组织经贸等部门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检查。

(六)开展评选“涉企服务十佳单位”活动。评选范围为参与“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的50个部门、单位,由县活动办公室牵头组织,邀请部分企业代表、社会监督员参与评选,结合上述活动开展情况,最终评选出“涉企服务十佳单位”,通过县电视台等媒体公示后予以表彰授牌。通过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各部门、单位服务企业的积极性,营造“为民服务,争先创优”的良好氛围,树立服务型机关新形象。

四、活动步骤

(一)部署阶段(3月份)

印发《利津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部署20**年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工作任务,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活动实施方案,于3月底前报送县活动办公室,经审核后组织实施。

(二)实施阶段(4月―11月)

1、开展业务培训提升执法水平活动。3月底前,各部门、单位制定培训计划报县活动办公室审核,6月底前,完成对执法、服务人员的培训工作。培训完成后形成阶段性总结材料报县活动办公室。

2、开展公开承诺树形象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把工作职能、重大决策、办事内容、办事程序、审批权限、审批时限、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内容进行承诺,利用新闻媒体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各部门、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承诺在4月底前完成,中层干部公开承诺在5月底前完成。

3、开展涉企收费项目专项清理活动。6月底前,县活动办公室组织物价、财政等部门、单位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完成对全县涉企收费项目的清理工作。要做到认真负责、严谨细致、规范有序,有关部门、单位要积极配合,经最终审核通过后形成规范性文书并予以公示。

4、开展服务企业办实事活动。4月底前,各部门、单位要将具体为企业办实事活动计划报县活动办公室审核,10月底前全部完成。

5、开展规范涉企执法活动。各部门、单位要把实行涉企检查报批制度和涉企收费、罚款定期报送核实制度作为全年性的常规工作,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县活动办公室坚持每季度开展一次企业发展环境明查暗访活动,深入不同类型企业,与企业主要负责人面对面交谈,详细了解影响经济发展环境的突出问题,特别是干扰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具体人和事,征求企业对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6、开展评选“涉企服务十佳单位”活动。各有关部门、单位要认真准备,积极参与,11月中旬将申报材料报送县活动办公室,11月下旬集中开展评选工作。具体评选步骤包括印制评选测评票、组织企业代表和社会监督员参与评选、结合县活动办公室日常督查情况及上述活动实施情况等,量化打分,排出名次。

(三)总结阶段(12月份)

以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和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为主题,组织企业代表开展民主评议经济发展环境建设状况和政风行风活动。对各部门、单位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验收,考评结果按一定分值计入全县年度综合考核。

五、几点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是县委、县政府推进以工业经济发展为核心战略,突出招商引资和全民创业,进一步增强企业发展信心的重要举措。各部门、单位一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集中精力组织实施。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成立由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部门、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县“经济发展环境提升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协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活动期间,县电视台、县政府网站要设立专栏,加强宣传报道,及时通报活动进展情况,不断把活动推向深入。各部门、单位要创新思路,通过各种形式大力宣传,共同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

(三)强化督查,狠抓落实。县活动办公室要加强统筹,确保各项活动有序实施,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及时做好阶段总结报县有关领导。

篇2:经济发展环境优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强化为民服务意识、提高办事效率,促进**x持续快速发展,根据《*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暂行办法》(上文[20**]73号)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一条实行政务公开和服务承诺制度。对下列内容必须予以公示:

(一)本单位行政审批服务所涉及的办事内容、办事依据、办事条件、办事程序、办事时限和办事结果,以及承办部室、承办人员、负责人姓名;

(二)本单位办事纪律、服务承诺,以及违诺的投诉、处理办法;

(三)除涉密外其他应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公示的内容。

在办公地点醒目处设立政务公开栏,标明部室设置,印制相关材料,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索要相关材料时,应无偿提供。对涉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要事项的决策,应当集体讨论,广泛征求意见。

第二条实行挂牌和持证上岗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办公桌上要统一放置设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标示牌,在单位工作时间应佩带有本人照片、姓名、部门名称及职务的胸牌。

第三条建立岗位目标责任制。严格定员、定岗、定职责,根据本单位各部室职责权限和工作实际,将职责逐级分解到各个部室和岗位,科学合理制定本单位工作人员的岗位工作目标和管理办法,保证分工科学、合理,职责到位,高效运作。

第四条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首次办事请求,如果不符合规定要求,无法办理的,应一次性告知其原因和依据;对符合规定但手续不齐全的,应一次性告知所缺的全部手续、书面材料、办事程序和办事依据等事项,并告知下一次办理的时间;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可以查询与自身利益相关的办理进度和结果,承办人应如实告知,涉及保密内容的除外。

第五条实行限时办结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如果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应立即办理;凡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在时限内办结;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没有规定办理时限的,应结合实际,本着简捷快办的原则,确定时限,并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严格执行。

第六条实行首问负责制。

(一)管理服务对象(企业)到本单位咨询办事时,第一个受询问的工作人员即为首问责任人。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内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严格按照一次性告知和限时办结等制度予以办理;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部室职责范围,但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应负责引导或帮助联系;凡请求和询问的事项不属于本单位职责范围的,首问责任人也要热情接待,告知应找哪个部门,给予必要的帮助。

(二)有关人员来电话反映情况或举报的,接听电话的本单位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首问责任人应将来电的内容、来电人姓名及其联系电话等登记在册,并及时办理;来电咨询的,属于首问责任人业务范围的应认真、负责地回答,属于其他工作人员范围的,应将有关的电话号码告知来电人。机关工作人员接答电话都应礼貌、热情,并尽可能地回答问题。

第七条实行否定报备制度。本单位工作人员根据有关规定,对管理服务对象(企业)的办事请求决定不予办理的,应将否定的情况及理由书面报本单位主管领导备案,并在规定时限内向管理服务对象(企业)说明理由。

第八条实行ab角工作制度。本单位个部室应确定a、b两名经办人员,当a角不在时,由b角负责办理有关事项。杜绝空岗现象。

篇3:创优发展环境年护航督查行动实施方案

为了贯彻落实××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动员大会和××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精神,深入扎实推进我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各项工作全面落实,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开展“护航”督查行动,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紧紧围绕着“推进新型工业化、推进全民创业”这一主线,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工作措施,坚持以专项督查为重要手段,促进工作落实,优化发展环境,推动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全面落实,确保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督查对象

各乡镇场、县委各部门、县直各单位及其下属有执法收费职能的单位,县各人民团体及行业协会,驻县各单位。

三、督查内容及安排

围绕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动员大会精神和县开展“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实施方案各阶段的工作安排,分为六个阶段进行督查,分别命名为“护航一号”至“护航六号”督查行动,具体安排如下:

1、“护航一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5月15日至5月30日

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

协办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县监察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在“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中建立组织机构、召开动员会、制定工作方案包括推进工作的载体和具体措施等的情况;②组织学习情况;③开展大讨论活动情况,科级以上干部是否全部发言,是否有书面发言稿,一般干部是否有50%以上发言;④公开服务承诺情况;⑤各项宣传报道和宣传载体建设情况,各乡镇场是否在企业集聚区、交通主干道书写固定宣传标语在5条以上,行政执收执罚部门和窗口服务单位是否制作悬挂了一幅优化发展环境的标语,建立了网站的单位是否在网络平台开展了创优发展环境活动的宣传;⑥验收大学习、大讨论活动成果。

2、“护航二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6月20日至7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纪委信访室、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是否制定了开展“串百家门、听百家言”大走访活动方案;②乡镇组织专人走访本辖区内的企业比例不得少于50%,部门、单位走访服务对象不得少于40%;③畅通诉求渠道情况,是否向社会公布了投诉举报电话,投诉件是否及时予以了办理;④开展“找问题、挖根源”活动中问题梳理归类、问题分析等情况,组织专人对整改结果予以验收。⑤重点检查是否做到“一门式”办公、“一站式”服务,坚持一个程序办理,精减多余程序,缩短办事链条;是否将办理事项、收费标准、办理程序在醒目地方进行公示,实行操作;收费是否坚持最低标准,坚持按一个标准处理,禁止带有人为的收缩性,相关法规性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有上下限的一律按下限收取,如确需要浮动标准的,一律提交县政府办公室讨论。

3、“护航三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8月10日至9月10日

牵头单位:县纪委监察局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前阶段工作开展情况和党风廉政建设情况;②各乡镇场、部门、单位配合开展“查百岗、走百企”巡查暗访活动情况;③贯彻落实“一个办法、两个规定”情况和县“创优发展环境”各项制度落实情况;④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向县“优化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政风行风监督员候选人;⑤县委办公室同有关部门对机关效能情况开展专门督查,查看干部去向告知制度、干部到岗到位考核制度是否建立和落实,开展干部作风建设明查暗访,对上班时间进行娱乐活动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同时还要检查服务态度是否有明显转变,有效克服“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不良现象。

4、“护航四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11月10日至12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效能投诉中心

协办单位:县委办、县政府办、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制定整改方案和整改措施情况;②开展“强措施、树形象”大整改活动情况;③相关工作制度执行情况;④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意见的落实情况。

5、“护航五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12月10日开至20**年1月10日。

牵头单位:县政府办

协办单位:县委组织部、宣传部、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各乡镇场、部门、单位开展“政风行风争先进位”活动情况;②开展“五满意”评选活动情况;③配合县监察局开展20**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

6、“护航六号”督查行动

督查时间:20**年1月10日至1月20日。

牵头单位:县委办

协办单位:县政府办、县纠风室、公共政务管理局、政风行风监督员

督查重点:①对各乡镇场、部门、单位整个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②各乡镇场、部门、单位通过查找问题、进行整改后建立长效机制的情况,查是否真正做到制度健全、完善,真正实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③进行工作总结和表彰。

四、组织领导

督查工作在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日常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和调查处理等工作,根据督查内容、性质、特点和各阶段具体工作要求,由县纪委监察局、县委办、县政府办、县委组织部、县宣传部、县政务管理局等单位的人员和抽调部分监督员组成督查工作组负责具体实施,各阶段的督查一般由牵头单位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协办单位配合开展。

五、督查形式

督查主要采取调研走访、明查暗访、专题督查、跟踪督办、组织评议、定期通报、公开曝光、责任追究等形式,在所督查单位以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查看相关资料、问卷调查等具体措施进行。每个阶段的督查工作结束后,督查组要形成书面材料上交县“创优发展环境年”活动领导小组。

六、工作要求

1、要严格工作纪律。督查组在督查工作中要做到事实求是,公平公正,严肃工作纪律,对于工作落实不力,成效不明显的,该批评教育要批评教育,该追究责任的要追究责任,构成违纪违法的,要组织调查处理。

2、要认真开展督查。督查组工作人员要认真负责,深入基层调查了解,认真收集相关材料,作好督查记录,形成书面督查报告。同时,既要注意发现亮点,发掘培育典型;又要善于发现问题,找出差距,及时反馈,督促落实整改。

3、要加强联系沟通。督查工作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工作内容多,牵头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加强协调协作,精心组织实施,及时沟通、密切配合,保证督查工作扎实有序,务必取得实效。要紧密结合县委、县政府和县纪委对乡(镇)场和县直单位的年终考评工作,把督查情况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