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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修检漏保修制度

2024-08-03 阅读 4589

维修检漏保修制度

为规范维修程序,确保维修及时,防止漏水现象的发生特制定湖南金和汽车报修和维修规定:

1、各部门人员发现滴漏等其它节水器材或水管问题及时上报节水小组,节水小组在接到报修后,须在15分钟内安排维修组进行维修。

2、填写《维修派工单》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全面,修理时间要填清,维修任务完成后及时收回《维修派工单》。

3、维修人员接到报修的《维修派工单》后,要带好工具包及时到维修点。

4、抢修、维修完毕,清理现场;部门经理在《维修派工单》签字。

5、维修服务要细心,修复之后要速回,未能修复要说明,需要更换节水器材的第一时间联系公司采购部进行换件采购。

6、急修不过夜,小修小补,应立即完成,修理完成后检查确保无滴漏或其它问题。

篇2: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监理工作制度

(一)、保修期的确定

工程保修期应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开始起算,如果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竣工验收合格日期不同,则该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保修期应以其竣工验收合格目起算。

工程保修的期限,在符合政府在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由业主及承包商在合同文件中订明。

(二)、保修期的质量缺陷与处理

保修期内若发现工程质量缺陷,业主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由监理工程师组织业主、设计人、承包商及有关各方确定质量缺陷的事实和责任,必要时,可建议业主邀请质量监督机构及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部门参与。

在质量缺陷责任确定后,监理工程师应要求责任方提出缺陷的处理方案,审批并监督该方案尽快实施。

若缺陷处理方案不能得到及时实施,监理工程师书面通知业主,并建议由其他承包商完成上述工作,其处理的费用应依据合同有关规定处理。

(三)、保修责任的解除

如果在保修期内没有出现质量缺陷或虽出现质量缺陷但经过上述程序处理后未发现新的缺陷,总监理工程师应在保修期结束之后及时签发解除保修期质量责任证书给承包商并抄送业主。

保修责任解除后,总工程师应及时向业主签发退还剩余保留金或保函的证明文件。

篇3:装饰回访保修服务承诺制度

根据企业《质量手册》的要求,项目经理部负责已交付工程的回访和保修。组织生产、质检部门、施工人员征求业主意见,调查缺陷,项目施工负责人针对质量问题制定纠正措施,及时组织实施维修。

为保证工程质量我公司将在项目部设立设计部。委派优秀设计师进驻工地,随时解决工程设计方面的相关问题。为保证工程按期完工,我们将在保证工程质量的基础上加班加点进行工程施工。并在工程完工后,向业主提供由我公司施工工程成功的保修经验。

1、项目部要制定回访计划,在保修期内建筑成品从移交业主之日起一年内回访不少于两次,业主提出要求时要随时回访和维修。

2、工程交付业主使用时,应向业主提交《建筑工程保修书》和《建筑工程质量维修通知书》,并注明联系方式和地址等。

3、本工程回访方式,一是项目部主管领导带队,生产与质检部门,参加进行登门回访;二是邀请业主代表召开座谈会,或电话征求意见。

4、保修期限:执行建设部第2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规定》要求或按合同要求。

5、经回访发现质量问题或业主要求维修的,应在十日内到现场观察和调查,与业主协商维修事宜,取得业主的配合,并组织人员和物资尽快修复,修复完毕由质检员检验合格后,交付业主验收使用。

6、接到甲方维修通知后,保证在12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

7、工程保修期限叁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