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员工工作服管理规定
一、工作服管理目的
为创造和保持公司良好的公众形象,塑造公司企业文化,进一步规格化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二、工作时间着装要求
1、所有员工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规定着装,并保持良好的精神风貌,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
2、员工工作时间须注意仪表,穿着要整洁整齐、得体大方;
3、员工的工作装应经常换装清洗,经常保持工作装清洁整齐,不得出现掉扣、错扣、脱线破损现象。
三、工作服种类及使用时间
工作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1日
冬装:11月1日至4月30日
四、工作服的使用及发放
1、员工办理正式入职手续后,可在入职一星期内申请工作服。试用期员工离职,收回制服,如未按规定交回制服者,按成本价收回制服款。
2、员工如在试用期后离职;工作期间不满1年的,按规定成本价折扣70%收回制服款,工作期限满一年但不满二年员工离职,收回制服,如未按规定交回制服的,按工作服规定的使用期内,折价扣回制服款(原价÷已使用月数×剩余月份数),满二年以上员工离职,不收回制服。
3、公司配发给员工的工装,如遇到工作原因而发生损坏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换发时,由本人填写申请表,写明情况,经行政管理中心核实后,给予提前换发,无故不得提前换发。
4、员工工装因个人原因,而造成工作服丢失、失窃或未到期破损要求提前换发的,由本人补缴相应费用;
五、着装规定
1、员工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穿戴公司配发的工作服、领带、领结、头花。(每周六公司无特殊安排,员工可不着工装,但员工便装必须着装端正大方);
2、员工工作服是指工作时间内的工装,应尽量减少非工作时间着装的损耗;
3、员工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的式样;
4、行政管理中心负责对员工工作服的行为进行不定期抽查,对不按规定着装者,计入当月绩效考核或当场予以10元/次处罚。
5、各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人员对以上行为有指导与监督员工穿着工作的责任;
6、本制度修订与解释权归属公司行政管理中心,经总经理审批后颁发执行。
篇2:公司工作服管理规定
工作制服管理规定
为了提高公司形象,增强管理力度,展示员工的精神面貌。公司决定全体员工穿着统一制服上班,现就制服的着装管理作出如下规定:
一、服装分类
季节
管理人员
办公室
文员
保安员
清洁工
厨工
修理工
司机
夏装
衬衣西裤(裙)
(两套,400元/套)
衬衣西裤(裙)
(两套,300元/套)
保安服
(两套,2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00/元套)
白工衣
(两套,1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250/元套)
冬装
西装制服(两套,600元/套)
西装制服(两套,500元/套)
保安服(两套,40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50/元套)
白工衣
(两套,1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150/元套)
蓝领工装
(两套,400/元套)
使用
期限
二年
二年
二年
一年
一年
一年
二年
二、换季时间
夏装:5月1日至10月31日
冬装:11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
三、制服的使用及发放
凡本公司所属员工在职期间均有权利享受制服待遇。
1.制服在使用期限内如有损坏或遗失,由使用者个人按月折价从工资中扣回制服款,并由行政人事部统一补做制服。
2.员工如有离职,按规定的使用期限,折价扣回制服款,不收回制服。
3.新员工入职,试用期满后,方可配备制服,如有特殊情况需在试用期间着制服的,制服的使用期限从试用期满之日算起。
4.员工上班,必须按规定统一着装。未按规定着装者,一经发现罚部门经理100元/人次。
5.未能及时领取制服和制服不合身者,各部门应在三个工作日内将名单及型号报人事部,否则按不着装处理。人事部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解决,否则罚人事部经理100元/人次。
6.部门经理以上(不含部门经理)日常上班可不统一着装,大型*或有关活动按通知要求着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