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优秀党员考核细则
公司优秀党员考核细则
1.目的
对公司党员考核作出规定,确保党员日常管理工作不断加强,促进党员素质的提高。
2.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企业在职党员(含预备党员)写实考核的全过程。
3.职责
党群工作部负责党员写实考核的咨询、指导,使其规范化和科学化运作。
4.工作程序
4.1写实考核内容
党员写实考核的内容应反映在执行党的决议,履行党员义务,发挥模范作用方面的实际情况。主要包括:
4.1.1政治思想。学习贯彻“****”重要思想的现实表现,参加政治学习的时间、内容、收获,遵守社会主义公德情况,对国内外重大事件的态度及表现。
4.1.2党性观念。是否按时参加党组织活动,按时交纳党费,执行党组织的指示、决议和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工作等情况。
4.1.3本职工作。是否遵守劳动纪律和作业纪律,落实作业标准,积极完成生产任务等方面的情况。
4.1.4思想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与责任区职工谈心、家访,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事、办实事的情况。
4.1.5技术业务。是否积极参加技术业务学习,在公司技术业务考试、比武中的情况。
4.1.6写实考核的内容要翔实具体,重点突出,要以《章程》规定的党员标准为依据,根据不同层次、不同岗位的特点来制定。党员领导干部应把廉洁、勤政和密切联系群众等方面的内容作为写实考核的重点。
4.2写实考核的方法。
4.2.1依据写实考核内容由公司党委按党员的工作单位、工作岗位等建立《党员写实考核簿》、《预备党员考察表》。
4.2.2党员写实考核工作要在公司党委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步骤地进行。
4。2.3党员对照写实考核内容,每季进行一次写实考察,并由党小组长或培养人实事求是地签署意见。
4.2.4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写实考察、党小组意见、群众反映和被考察者的实际表现,形成考核意见。
4.2.5公司党委每季抽查一次,作为“七一”评选表彰的重要依据。
4.3写实考核的标准
4.3.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凡发生严重违纪、事故苗子和违法行为等问题,党内考核一票否决。
4.3.2做好一人一事的思想工作,对责任区内职工做到“三必清、三必访、四必谈”,对重点人每月至少谈心一次,保证责任区内职工思想稳定。
4.3.3坚持结合实际参加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
4.3.5自觉遵守组织纪律,积极参加党内活动。
4.4组织领导
4.4.1写实考核工作要在两级党组织的领导下,分层管理,抓好落实。
4.4.2公司党委定期对写实考核工作进行检查,掌握动态,实行面对面地指导,并注意发现和培养典型。
4.4.3党支部应具体抓好写实考核工作的落实,帮助党员提高认识,及时解决写实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严格标准,认真考核。
篇2:党员考核与评价制度
党员考核与评价制度
为了切实加强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骨干的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促进整体工作上水平、上台阶、上档次,特制定如下考核意见:
一、党员考核与评价的目的和意义
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要求,以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以加强党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不断创新党员队伍管理,着力构建永葆先进性的长效机制,不断为党组织注入勃勃生机,通过加强对党员的考核,使全体党员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促进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原则
1、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在考核评价过程中,要坚持摆事实讲道理,既不降低党员标准,又不提空泛过高的要求。既对照标准,严格要求,又不搞上纲上线,蓄意整人。
2、坚持民主公开原则。要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让广大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并认真听取党外群众的评议意见。对不合格党员的组织处置意见要与本人见面,并允许申辩。
3、坚持平等的原则。党员在评议标准面前人人平等,无论普通党员还是党员领导干部都要一视同仁,严格要求。
三、党员考核与评价的基本内容
(一)思想政治方面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gg开放,把实现现阶段的共同理想同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结合起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坚决贯彻执行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在政治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为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做出贡献。
3、党员要关心国家大事,关心党的事业,增强对社会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4、党员必须参加党组织举办的各种理论学习活动。
5、党员必须经常与支部沟通,汇报自己的思想动态,提出对支部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二)遵纪守法方面
1、坚决执行党的决议,严守党纪、政纪、国法,坚决做到令行禁止。
2、党员必须自觉履行权利及义务,维护章程尊严。
3、党员必须积极参加党内的一切组织活动,如确实有事不能参加组织活动,必须请假。
4、党员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保持严谨的工作、生活作风。
5、如党员违反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除给予行政处理外,党内还要作出相应的处理。
(三)党员的工作情况
1、积极参加各项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全局利益摆在首位。
2、党员应积极参加党委、支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在组织活动中要有突出表现。
3、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艰苦奋斗,廉洁奉公,自觉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四、党员考核与评价的方法步骤
(一)党员考评的总方法
1、党员考评由系党总支负责进行,每年测评一次。
2、考评采取定性和定量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
(二)党员考评的基本步骤
评价考核党员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以党支部为单位,有计划、有步骤地进行。时间一般相对集中。评价考核的实施步骤通常为:
1、学习教育阶段。评价考核党员的学习内容,一般以章程、***主义理论以及中央有关文件为基本内容,也可结合自身实际和评议内容学习有关文件。
2、自我评价阶段。自我评价主要是对照党员标准和评议内容进行。要联系个人思想和工作实际,自觉清理思想,检查言行,肯定成绩,找准存在的问题及根源,在是否合格上进行自我认定。自评前,应认真、如实地写好个人总结材料,并主动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个人总结写好后要经党支部审定,然后由党员在党支部大会上进行自我总结。
3、党内、党外评议阶段。先在党支部或党小组内进行党内互评。评议中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敢于触及矛盾和问题,避免不负责任的评功摆好。党员领导干部应带头解剖自己,带头接受批评,带头评议别人。对不宜公开批评的问题,可通过意见箱或同党员个别谈话等方式,让党员充分发表意见。党内互评后,可采用座谈会或民意测验的方法,听取党外群众对党支部和党员的意见。
4、组织考察阶段。召开支部委员会,将各方面对每个党员的评价和反映,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初步意见,需要核实的情况,再进一步调查核实。然后提交党员大会讨论,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形成正式组织意见。
5、表彰、处理阶段。经过评价考核,对一致公认表现好的党员,由系党总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进行表扬,对突出的优秀党员,报上级党委给予表彰;对合格党委要给予肯定和鼓励;对不合格党员要按照有关政策,区别情况,严肃处置。
五、考核评价及相关处理措施
考察结果以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级评定。表现突出的党员授予“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考评结果在评优选模和年度考评中,党员考评成绩作为重要条件之一。系党总支对考评成绩居前的党员将给予表彰和奖励。每年考评结束后系党总支及时建立党员考评档案,考评结果存档作为今后党员任用的重要依据。正式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者,经支部会议讨论,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党内通报批评一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不合格视具体情况,按照相应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预备党员评定等级为不合格,经支部会议讨论,延长其预备期,情节严重的,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
篇3:学院党支部党员量化考核制度
学生党员是学生中的先锋和骨干,做好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是加强学生党支部建设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提高我院学生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增强学生党员的组织纪律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依据章程中规定的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结合本支部学生党员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核内容
纪律方面(20分)、思想政治方面(15分)、学习方面(15分)、党内活动(20分)、民主评议(15分)、学生工作(15分)、附加分
第二条、考核项目
(一)纪律方面(20分):
1、校纪校规(5分)。认真遵守校纪校规及我院学生日常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学生党员中的违纪行为,对于学生党员的违纪现象予以加重处理。在按照校纪校规处理的同时,参照学生会记录给与相应的处分,相应扣考评分:院通报批评处分对应扣考评分2分/人次,校级通报批评对应扣考评分3分/人次,对严重的违纪行为,将直接提请学院党委进行处理,此项不得分。
2、会议考勤(10分)。学生党员应积极参加党支部会议,有事不能按时参加的要按照相关规定履行请假手续,认真填写请假条并有党支部书记签字方可生效,并且必须有书面请假条备案。只有按时参加会议全勤者得10分满分,在支部参加会议及出现迟到、早退或请假者扣考评分2分/人次,无故不参加党支部的活动者(无请假条备案请假一律按无故旷到处),党支部予以通报批评并扣考评分4分/人次,两次无故旷到者取消支部内一切评优资格。
3、寝室建设(5分)。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周不合格扣1分/人次,党员本人所在寝室出现严重违纪情况扣2分/次,党员本人违反寝室制度受纪律处分,此项不得分,可重复扣分(与校级校规)。
(二)思想政治方面(15分):
每个党员都应主动向党组织汇报思想,预备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并取消转正资格;迟交者扣4分。正式党员每季度至少交一篇书面思想汇报,一篇未交者扣10分,迟交者扣4分。思想汇报于每季度的最后一周上交,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学习方面(15分):
学生党员要端正学习态度,树立牢固的专业思想,刻苦努力,带动周围的学生生共同进步。一学期(按两季度计算)专业成绩列年级前20%(含20%)者,得15分;一学期成绩列年级前20%-40%(含40%)者,得12分;列年级前60%(含60%)者,得10分;其余均得8分。单科不及格扣2分/门。
(四)党内活动(20分):
1、党组织活动(15分)。凡学生党支部、党小组组织的活动有一次无故不参加者扣5分,三次以上无故不参加者此项不得分,活动表现不积极者扣2分,极不负责任者此项扣5分。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中,表现不积极者扣5分,极不负责任者扣10分。同时此项作为入党积极分子入党的重要考核依据。
2、党员必须定期主动交纳党费(每6个月上缴一次),一次不交者该项不得分,并被认为自动脱党。
(五)民主评议(15分):
民主评议以民主集中制为原则,充分发挥班级集体、党小组、党支部的监督指导作用。
1、群众评议(8分)。此项评议由党支部、分团委组织党员所在团支部同学按党员的标准以座谈形式对其进行评议,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在考评中加8分、6分、4分、2分。
2、小组评议(7分)。每个党员写出书面总结,进行自我鉴定,然后由党小组组长组织组内成员民主为党员进行评定,确定优、良、中、差四个等级,分别在考评中加7分、5分、3分、1分。
(六)学生工作(15分):
学生党员应当积极参加各项社会工作,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吃苦奉献精神,不计个人得失,把同学利益放在首位,切实做好普通学生的服务工作。对积极投入学生工作的党员予以相应的考评分:
1、学生会主席、团委副书记、学生党支部副书记:15分/学年;
2、学生会副主席、团委办公室主任、党支部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素拓委员、纪检委员:12分/学年;
3、团学会部长、新生政治辅导员助理等其他党性锻炼实践岗位、校级协会主要干部、班长、团支书:10分/学年;
4、团学会副部长、院级协会会长以及副会长:8分/学年;
5、班级其他班委、以及各种学生组织干事:6分/学年。
担任多项职务者可累计加分,15分计满为止。
(七)附加分:
1、参加国家、省、校、院竞赛活动,获奖者分别加10分、8分、5分、2分。
2、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文章者,加5分。
3、为党支部提出合理化建议(要有书面材料),并被采纳的加2分。
4、在培养联系重点培养对象活动中变现突出,积极帮助重点培养对象,经各方面反馈核实后,视情形加2-4分。
5、在“互帮互学”活动中,有显著成绩者,酌情加1-3分。
6、积极策划每次党支部、党小组活动,对党支部、党小组有重大贡献者加3分;参与策划者加1分。
第三条、测试标准
1、总分在95分以上者为优秀,优秀者作为党支部年度评优的候选人,总分在75分以下者为不合格,其余为合格,不合格的正式党员提出通报批评并将由学院领导谈话,不合格的预备党员除谈话以外延期转正。
2、凡符合以下条款之一者即认定其为不合格。
a、一学期内所在寝室四次考评为不合格寝室者;
b、有两门及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c、受到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者。
第四条、此总评成绩将作为党员评优、预备党员转正工作的主要依据。其他未尽事宜,由党支部研究后另行处理。
本制度计电学院学生党支部负责解释,自*年10月1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