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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2024-09-19 阅读 1404

大厦专职和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制度

  一、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日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二、义务消防队的主要任务是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开展消防宣传,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维护保养好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

  三、专职消防队应认真履行《上海市企事业单位、乡(镇)专职消防队值勤条例》,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四、加强灭火战术、技术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维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熟悉和掌握固定、半固定灭火设备的功能和使用方法,保持消防通道畅通。

  五、做好灭火战斗准备,闻警迅速出动,并接受公安消防机构的统一调度和指挥。

篇2:机关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发挥机关工会组织作用,开展好各项活动,调动职工的社会主义积极性,保证全社中心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机关工会工作必须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履行代会职责,发挥好党的助手作用。

  2、机关工会必须在社党支部的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3、每年定期召开四次工会委员会议,围绕区分行中心工作,制订工会规划,独立负责地开展好工会各项活动。

  4、必须组织职工围绕中心工作,广泛开展小型多样的社会主义劳动竞赛,如“目标管理”、“四讲一服务”、“青年文明号”等活动,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

  5、工会组织要积极配合党政搞好职工思想教育,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广泛开展谈心活动,每个工会干部都要成为职工的知心朋友。

  6、工会必须全心全意依*广大职工群众,尊重其国家主人翁地位,定期开好职工代表大会,组织职工广泛提合理化建议,保障广大职工群众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权利。

  7、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为职工说话办事,做好职工家访工作,解除职工后顾之忧,使工会真正成为“职工之家”,发挥党联系群众的纽带和桥梁作用。

  8、认真抓好“双先”竞赛考证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搞好“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

  9、从增强职工身心健康、陶冶职工情操出发,开展好各项文体活动。

  10、积极配合、参与党、政组织的各项政治活动,按时完成党支部、社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

篇3:工程用车制度

  为加强工程用车管理,保证用车安全、合理、及时,特制定本用车制度。

  1、各工作组因工作需要用车,请向工作组负责人报告,经同意后填写用车单,经综合协调组用车调度签字后生效。用车单一般宜在出车前半天交综合协调组。

  2、综合协调组要本着“节约、合理、重大事情优先”的原则派车。

  3、单程距离1.5公里内,原则上不派车;出某区长途用车须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同意后派车。

  4、个人、驾驶员等均不能因私用车。

  5、用车完毕,有关人员应及时向综合协调组用车调度报告,以便下次需要。

  6、晚上除值班车辆外,其余一律返停原车库。

  7、确实因工作需要,综合协调组临时派不出车辆,可向工作组负责人说明,经同意乘出租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