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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制度

2024-07-23 阅读 7270

1目的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奖励的一般规定。3事故隐患分类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4事故隐患的范围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4.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4.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4.7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4.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4.9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5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5.1事故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5.2事故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整改难易程度分析。6资金来源要在综合奖中提取一部分,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的基金,专款专用。7奖励和惩罚7.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7.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7.3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5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7.4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篇2:加油站事故隐患报告举报奖励制度

1目的

为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杜绝“三违”,减少事故,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定有序的进行,实现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安全奖励的一般规定。

3事故隐患分类

3.1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3.2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局部停产,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

4事故隐患的范围

4.1危及安全生产的不安全因素或重大险情;

4.2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和危害扩大的设计缺陷、工艺缺陷、设备缺陷等;

4.3建设、施工、检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各种能量伤害;

4.4停工、生产、开工阶段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中毒等;

4.5可能造成职业病、职业中毒的劳动环境和作业条件;

4.6在敏感地区进行作业活动可能导致的重大污染;

4.7丢弃、废气、拆除与处理活动(包括停用报废装置设备的拆除,废弃危险化学品等);

4.8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

4.9以往生产活动中遗留下来的潜在危害和影响。

5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内容

5.1事故隐患报告内容: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的原因、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隐患的治理方案。

5.2事故隐患举报内容:隐患的现状、存在隐患的地点、发现时间、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6资金来源

要在综合奖中提取一部分,加上各类安全事故、违章违纪的罚款,一并作为安全事故隐患报告和举报奖励的基金,专款专用。

7奖励和惩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防止或挽救安全事故发生、隐患报告和举报的有功人员,要给予荣誉表彰和物质奖励(100-500元)。

7.2对提出安全重大合理化建议、及时制止违章避免重大险肇事故或人身伤害事故、消除重大安全隐患、解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的职工或单位,经安全部门调查属实并签认,都可以报公司请功、或一次性重点奖励500-3000元。并在评先、晋级、提职时予以此职工优先考虑。

7.3一般事故隐患未及时进行报告和整改的有关责任人和部门处100-5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7.4对不及时报告、隐报、瞒报重大事故隐患继续生产的责任人和部门处500-3000元罚款并在公司通报。

篇3:重大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为了进一步深化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做到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落实,形成“人人管安全,人人抓安全”的多角度全防卫、全过程群众监管体制和遵章守纪光荣、违章作业可耻的舆论氛围,同心同德、群防群治,确保我矿安全生产,矿设立举报奖励专项奖,积极鼓励职工,人人参与安全监督,对“三违现象”,事故隐患和工伤事故隐瞒不报有权举报,举报必须确凿有据,经领导组调查核实后,给予举报个人奖励。如有对职工举报进行打击报复者给予严重处分。鉴于此,特制定如下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

I、凡举报“三违”行为一次者,按照奖罚规定,三违人员所罚款额全部奖励举报人员。

2、凡举报作业场所存在安全隐患,能处理但不及时处理,处理不彻底或存在侥幸心理不处理的,给予举报人20元的监督鼓励奖。

3、凡举报比较重大的安全隐患,分管负责人处理不了,需要矿长处理,但分管负责人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4、凡举报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给予举报人50-100元监督鼓励奖。

5、凡举报发生工伤事故,隐瞒不报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

6、凡举报有工作人员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失职、渎职等行为、安全管理人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的,给予举报个人30-50元监督鼓励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