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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风险金管理制度

2024-07-23 阅读 1840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健全部门的“安全风险,安全制约,安全激励”机制,实施责任到人的目标管理。同时,激励部门及项目相关人员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工作,努力争创安全先进,全面提高整体安全管理水平,使公司在安全方面取得优异的成绩,特制定本方案。

二、适用范围

总经理、生产副总、行政副总、行政部经理、生产部经理、工程部经理、副经理、车间主任、副主任、组长、车间员工。

三、实施依据

1、公司对部门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部门对各班组的安全检查、考核情况。

2、各车间、班组安全文件、制度的传达落实及报表完成情况。

3、各车间安全管理目标实现情况。

四、安全风险金实施及标准

1、安全风险金

1.1公司建立单独安全风险金账户,由公司统筹支付,不足部分由公司补贴。

1.2财务部在发放上月工资时按本制度奖罚本月安全风险金。

2、安全风险金标准(见附表一)

3、安全风险金奖罚

3.1员工的安全风险金奖罚均以车间为单位,每月作为安全风险金奖罚的一个周期。

3.2安全风险金奖励时,行政部(安全管理员)提交被奖励人员名单及标准,交行政副总和生产副总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由财务部实施。

3.3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每月全面实现安全管理目标,不出一起工伤事故,安全考核成绩符合奖励标准的,依据安全风险金标准予以0.5倍奖励。

3.4各岗位对应的所辖范围内,没有完成安全管理目标或发生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将按比例从工资中扣除。所辖范围内在一个月内出现两次或以上的安全事故,安全风险金按累计比例扣除,安全风险金扣除100%封顶。死亡事故在安全风险金扣除比例之外另行计算,不纳入累计范畴。(见附表二)

3.5一般性事故、轻伤、重伤事故按照以下标准划分:治疗费用:重伤≥15000元,2000元≤轻伤<15000元,0元<一般性事故<2000元。

3.6公司设立年度安全风险金:

3.6.1安全管控费:

(1)一年内公司0死亡事故,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5000元、副总2000元、经理1000元、副经理800元,安全管理员800元。

(2)一年内公司重伤事故累计低于2起(含2起),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3000元、副总1000元、经理800元、副经理600元,安全管理员600元。

(3)一年内公司轻伤事故、一般性事故累计低于6起(含6起),给予发放安全管控费:总经理2000元、副总级500元、经理级400元、副经理级300元,安全管理员300元。

(4)一年内公司出现1例死亡事故,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一年内公司重伤事故超过3起(含3起),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一年内公司轻伤事故超过7起(含7起),取消以上三项安全管控费。

3.6.2年终安全奖:

(1)车间主任(含)以下的员工给予发放年终安全奖:给予车间主任、组长等管理人员安全风险金标准的3倍年终安全奖,给予员工安全风险金缴纳标准的5倍年终安全奖。

(2)若在该年度任何一个安全风险金奖罚周期内,受到安全风险金处罚人员不再享受该年度安全奖励。

五、本办法自2011年12月1日起实施,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浙江金石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2011年10月10日

篇2:安全生产经费提取风险金制度

一、基本情况及安全生产状况

(一)安全生产现状分析

一是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少数单位仍继续使用原设施设备,无资金投入和改造,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欠帐较多,使单位埋下许多安全隐患,同时未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随时都有发生事故的可能。

二是安全生产意识不强,主体责任不落实。单位大量使用民工,致使操作技能差,缺乏必要的安全常识,不懂得自我保护,对事故的隐患发现不了,违章作业等现象时有发生,且事故发生后也不知如何处置。

三是事故善后处理难,缺乏必要的风险机制。一些企业本身投资规模小,加之片面追求经济效益,不顾员工生命安全,一旦发生事故,企业既没有资金用于事故抢险救灾,更没有资金用于善后处理,伤亡人员经济补偿得不到应有的保障,给政府和社会留下许多不稳定因素等问题。

二、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和意义

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势在必行,是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有力保障。实施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单位加大安全投入作为保障的重要前提和条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对企业的安全投入标准,投入决策主体和法律责任作出了明确的规定。《安全生产法》的颁布实施,为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法律依据,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安全风险防范资金保障的重要经济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的基础,它是企业全面做好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体现,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的目的和意义集中表现在:

(一)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需要

目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需制定不少;但这些法律法规中都规定要对严重忽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依法加大行政执法和经济处罚力度。但客观事实上,一些不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在发生生产性事故后,企业及其负责人或业主并未受到应有的处罚。

(二)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保障人民生命财产的需要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中提出,强化管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风险金制度,依法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补偿。实行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为了保证安全生产所需资金的投入,以形成企业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是加大生产经营单位对伤亡事故的经济赔偿,促使生产经营单位认真执行工伤保险制度,向受到事故伤害的员工和家属支付赔偿金的前提保证,以切实保护劳动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努力减少事故的发生。

(三)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政府加强安全监管的需要

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提高安全生产事故企业支付事故受害者家属赔偿资金保障之一,企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后,一方面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或业主,在安全生产方面就会自觉地投入资金,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避免和减少生产事故发生。另一方面,发生事故后,如果企业负责人逃逸,政府可以使用风险抵押金妥善处理善后事宜,确保社会稳定。

(四)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是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的需要

单位最大的安全风险是事故,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是企业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必须资金保障之一。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资金缺乏的问题,必须用经济手段加以解决,提取安全风险抵押金是解决事故抢险救灾和善后处理的重要手段,为防范和降低企业安全风险提供可靠的资金支持。

三、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的具体作法

(一)做到“三个结合”

在实施风险抵押金制度过程中,监管部门要做到“三结合”:一是收缴工作与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相结合;二是与安全生产许可证办理相结合;三是与生产经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年审相结合。

(二)明确范围,确定标准

按照统一标准,统一收取的原则,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同时按照不同行业的生产规模、经营收入情况和安全生产风险大小确定安全风险抵押金缴纳。

(三)建立安全风险抵押金的使用办法

风险抵押金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挪作他用,当单位在生产经营期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所缴纳的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规定比例转作应急救援资金,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事故处理的指挥、救援工作费用和安全生产强制性投入。单位所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转作应救援资金后,应及时按照规定补缴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单位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按年度结算,采取予以退还或转作下年度的风险抵押金。

(四)实施风险抵押金目标管理

对单位所缴纳风险抵押金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将企业缴纳风险抵押金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列入行业主管部门和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内容。

四、实施措施

(一)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家底

实现风险抵押金制度涉及行业和领域不同,企业数量众多且各具特点,要认真组织调查研究,搞清有关企业的数量、规模、所有制和生产经营方式、安全风险和事故发生率,事故补偿现状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等因素,便于指导和帮助制定风险抵押金有关规定。

(二)建章立制,强化制度建设

根据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尽快出台《重庆市企业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管理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和工作程序,使企业对安全生产抵押金的提取、使用和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三)分步实施,总体推进

一是制定周密可行的工作方案、实施计划和配套措施;二是有选择地实施试点,逐步推广;三是及时总结经验,弥补不足;四是突出重点,先易后难,积极稳妥,狠抓落实,注重实效。

(四)完善机制,强化监管

一是强化对企业缴纳安全风险抵押金工作的考核;二是强化对抵押金的管理;三是加大对未缴纳风险抵押金企业的处罚力度。

篇3:安全生产风险金管理办法

1?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增强员工的安全生产及环保意识,提高员工自觉遵守和维护安全规章制度的积极性,促进安全管理机制长效运行,特制订本规定。

2?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交通安全、井下工程事故、火工品丢失和失控、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环境污染事件等的管理。

3?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本办法、安全生产风险金缴纳范围以及奖惩兑现方案的审批。

3.2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本办法的制定、修改和监督执行;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金奖惩兑现方案的提出和报批。

3.3人力资源部负责提供安全生产风险金缴纳人员名单。

3.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风险金本金的收取和奖励资金的发放。

3?管理内容

3.1?风险金缴纳人员范围:

3.1.1安全生产委员会全体成员。

3.1.2油田测井项目部、油田特种作业项目部、运输队经理及主管领导。

3.1.3各野外队作业队队长、在岗驾驶员。

3.1.4如缴纳人员既属安委会成员又是本办法规定的缴纳单位领导,风险金不重复收取。

3.2?安全生产风险金的交纳

3.2.1?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期限: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2.2?安全生产风险金缴纳金额:?

a)?安委会主任、副主任为3000元,安委会委员为2000元;

b)?油田测井项目部、油田特种作业项目部、运输队经理及主管领导为2000元;

c)?测井(射孔、测试)作业队队长为1500元;

d)?在岗驾驶员为1500元。

3.2.3?人力资源部依据本标准提供安全生产风险金缴纳人员名单,质量安全环保部初审,安委会副主任审核、主任审定后,并交财务部在工资中扣缴,并单列账目,专款专用。质量安全环保部将审定后的安全生产风险金缴纳人员名单备案。

3.3?考核与奖励

3.3.1安全生产风险控制情况的考核每年年终进行一次,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负责组织,并根据考核结果提出奖惩方案,报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批准后兑现。

3.3.2如缴纳风险金的人员既是安委会成员又是本规定所规定的基层单位领导,按基层单位领导进行考核兑现。

3.3.3公司对下列情况给予风险金缴纳人员与缴纳的风险金本金数额相同的奖励。

a)?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油田测井项目部、油田特种作业项目部、运输队除外)应确保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实现公司级达标,无责任性死亡事故,无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万元以上的事故;

b)?油田测井项目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应确保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实现公司规定指标,无责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无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无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无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无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

c)?油田特种作业项目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应确保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实现公司规定指标,无责任性井下事故,无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无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无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

d)?运输队经理及主管领导应确保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实现公司规定指标,无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无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无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无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

e)?各野外队作业队队长应确保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实现无责任性交通事故,无责任性井下事故,无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无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无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不缺席公司要求参加的QHSE管理体系培训或活动;

f)?在岗驾驶员应确保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实现无责任性交通事故,无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无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无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

3.3.4公司对下列情况扣罚风险金缴纳人员的风险金本金。

a)?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油田测井项目部、油田特种作业项目部、运输队除外)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发生一次责任性死亡事故,且发生一次直接经济损失超过40万元以上的责任性事故;

b)?油田测井项目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发生一次责任性重大井下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或发生一起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或发生一起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

c)?油田特种作业项目部经理及主管领导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发生一次责任性井下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或发生一起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或发生一起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

d)?运输队经理及主管领导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发生一次责任性重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或发生一起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或发生一起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

e)?各野外队作业队队长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发生一次责任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井下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或发生一起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或发生一起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

f)?在岗驾驶员在考核年度范围内发生一次责任性交通事故,或发生一次责任性环境污染事件,或发生一起火工品丢失和失控事故,或发生一起放射性源丢失和失控事故。

3.3.5公司对下列情况对风险金缴纳人员实行不奖不罚,只保留风险金本金。

a)?安委会成员有监督检查公司各部门、基层单位安全工作的义务。安委会成员中的部门、基层单位领导有权监督其他部门或基层单位的安全工作。但安委会成员未尽监督义务或检查无记录。

b)?对于缴纳风险金的人员,按本办法既不属于奖励范围也不需扣罚时,保留本金。

3.3.6当风险金缴纳人员不属于本办法规定的缴纳人员范围时,应在办理相应的手续后,退还缴纳的风险金。

3.3.7本办法由质量安全环保部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