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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实验室安全措施

2024-07-23 阅读 6857

(一)防火与灭火

化学实验室的易燃.易爆物品需定期检查,使用时远离火种,也不能与强氧化剂接触。

实验室里严禁吸烟,严禁生火取暖;家用电器用品要经常检修,防止绝缘不良而短路或超负荷而引起线路起火.一旦发生火灾应立即移开可燃物,切断电源,停止通风.对小面积的火灾,应立即用湿布.沙子等覆盖燃烧物,隔绝空气使停火熄灭.火灾发生应立即报警,根据燃烧物性质使用相应的灭火器,进行抢救,以减少损失.常用的灭火器有以下几种:

1.二氧化碳灭火器:适用于电器起火。

2.干粉灭火器:用于扑灭可燃气体,油类,电器设备,物品,文件资料等初起火灾.

3.1211灭火机:高效灭火剂,使用于油类,有机溶剂,高压电器设备和精密仪器等的起火.

4.泡沫式灭火器:适于油类和一般起火.

(二)一般伤害事故的处理

实验室配置药箱,内放常用医药用品:

消毒剂:75%酒精,0.1%碘酒,3%双氧水,酒精棉球。

烫伤药:玉树油,蓝油烃,烫伤药,凡士林。

创伤药:红药水,龙胆汁,消炎粉。

化学灼伤药:5%的碳酸氢钠溶液,1%的硼酸,2%的醋酸,氨水,2%的硫酸铜溶液。

治疗用品:药棉,纱布,护创胶,绷带,镊子等。

1.割伤处理:伤口保持清洁,伤口内如有异物应小心取出,然后用酒精棉清洗,涂上红药水,必要时敷上消炎粉包扎,严重时采取止血措施,送往医院。

2.烫伤和烧伤的处理:可在伤处涂上玉树油或75%酒精后涂蓝油烃。如果伤面较大,深度达真皮,应小心用75%酒精处理,并涂上烫伤油膏后包扎,送往医院。

3.化学灼伤处理方法:如果沾上浓硫酸,切忌用水冲洗,先用棉布吸取浓硫酸,再用水冲洗,接着用3%~5%的碳酸氢钠溶液中和,最后用水清洗。必要时涂上甘油,若有水泡,应涂上龙胆汁。至于其他酸灼伤,可立即冲洗,然后进行处理。若被碱灼伤时先用水冲洗,然后用3%的硼酸或2%的醋酸清洗。如果酸碱溅入眼内,应先用水冲洗,再5%的碳酸氢钠溶液或2%的醋酸清洗

(三)中毒的急救措施化学中毒有三条途径:

1,通过呼吸道吸入有毒的气体,粉尘,烟雾而中毒;

2.通过消化道误服而中毒;

3.通过接触皮肤而中毒。

在实验室发生中毒时,必须采取紧急措施,同时,紧急送往医院医治,常用的急救措施有以下几种:

1.呼吸系统中毒,应使中毒者撤离现场。转移到通风良好的地方,让患者呼吸新鲜的空气。清者会较快恢复正常。若发生休克昏迷,可给患者吸入氧气及人工呼吸,并迅速送往医院。

2.消化道中毒应立即洗胃,常用的洗胃液有食盐水,肥皂水,3%~5%的碳酸清钠溶液,边洗边催吐,洗到基本没有毒物后服用生鸡蛋清,牛奶,面汤等解毒剂。

3.皮肤,眼,鼻,咽喉受毒物侵害时,应立即用大量的清水冲洗(浓硫酸先用干布擦干),具体措施和化学灼伤处理相同。

(四)触电事故的急救措施

人体接触电的电压高过一定值(36伏)就可引起触电,特别是手脚潮湿更容易触电。发生触电时,应迅速切断电源,将患者上衣解开进行人工呼吸,切忌注射*。当患者恢复呼吸立即送往医院治疗。

篇2:化学实验室安全制度

在化学实验中,经常使用各种化学药品和仪器设备,以及水、电、煤气,还会经常遇到高温、低温、高压、真空、高电压、高频和带有辐射源的实验条件和仪器,若缺乏必要的安全防护知识,会造成生命和财产的巨大损失。因此实验室必须按"四防"(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要求,建立健全以室主要负责人为主的各级安全责任人的安全责任制和各种安全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一、重要规定:?(一)穿著规定:?1.?进入实验室,必须按规定穿戴必要的工作服。?2.?进行危害物质、挥发性有机溶机、特定化学物质或其它环保署列管毒性化学物质等化学药品操作实验或研究,必须要穿戴防护具(防护口罩、防护手套、防护眼镜)。?3.?进行实验中,严禁戴隐形眼镜。(防止化学药剂溅入眼镜而腐蚀眼睛)?4.?需将长发及松散衣服妥善固定且在处理药品之所有过程中需穿著鞋子。?5.?操作高温之实验,必须戴防高温手套。(二)饮食规定:?1.?避免在实验室吃喝食物且使用化学药品后需先洗净双手方能进食。?2.?严禁在实验室内吃口香糖。3.?食物禁止储藏在储有化学药品之冰箱或储藏柜。?(三)药品领用、存储及操作相关规定:?1.?操作危险性化学药品请务必遵守操作守则或遵照老师操作流程或进行实验;勿自行更换实验流程。?2.?领取药品时,该确认容器上标示中文名称是否为需要的实验用药品。?3.?领取药品时,请看清楚药品危害标示和图样;是否有危害。4.?使用挥发性有机溶剂、强酸强碱性、高腐蚀性、有毒性之药品请必定要在特殊排烟柜及桌上型抽烟管下进行操作。5.有机溶剂,固体化学药品,酸、碱化合物均需分开存放,挥发性之化学药品更必需放置于具抽气装置之药品柜。?6.?高挥发性或易于氧化之化学药品必需存放于冰箱或冰柜之中。7.?避免独自一人在实验室做危险实验。?8.?若须进行无人监督之实验,其实验装置对于防火、防爆、防水灾都须有相当的考虑,且让实验室灯开着,并在门上留下紧急处理时联络人电话及可能造成之灾害。?9.?做危险性实验时必须经实验室主任批准,有两人以上在场方可进行,节假日和夜间严禁做危险性实验。10.做有危害性气体的实验必须在通风橱里进行。?11.做放射性、激光等对人体危害较重的实验,应制定严格安全措施,做好个人防护。12.请将废弃药液或过期药液或废弃物必须依照分类标示清楚,药品使用后之废(液)弃物严禁倒入水槽或水沟,应例入专用收集容器中回收。?(四)用电安全相关规定:1.?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管理,必须符合安全用电管理规定,大功率实验设备用电必须使用专线,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2.?实验室用电容量的确定要兼顾事业发展的增容需要,留有一定余量。但不准乱拉乱接电线。?3.?实验室内的用电线路和配电盘、板、箱、柜等装置及线路系统中的各种开关、插座、插头等均应经常保持完好可用状态,熔断装置所用的熔丝必须与线路允许的容量相匹配,严禁用其他导线替代。室内照明器具都要经常保持稳固可用状态。?4.?可能散布易燃、易爆气体或粉体的建筑内,所用电器线路和用电装置均应按相关规定使用防爆电气线路和装置。5.?对实验室内可能产生静电的部位、装置要心中有数,要有明确标记和警示,对其可能造成的危害要有妥善的预防措施。?6.实验室内所用的高压、高频设备要定期检修,要有可靠的防护措施。凡设备本身要求安全接地的,必须接地;定期检查线路,测量接地电阻。自行设计、制做对已有电气装置进行自动控制的设备,在使用前必须经实验室与设备处技术安全办公室组织的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自行设计、制做的设备或装置,其中的电气线路部分,也应请专业人员查验无误后再投入使用。7.?实验室内不得使用明火取暖,严禁抽烟。必须使用明火实验的场所,须经批准后,才能使用。?8.?手上有水或潮湿请勿接触电器用品或电器设备;严禁使用水槽旁的电器插座(防止漏电或感电)。9.?实验室内的专业人员必须掌握本室的仪器、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10.机械设备应装设防护设备或其它防护罩。?11.电器插座请勿接太多插头,以免电荷负荷不了,引起电器火灾。?12.如电器设备无接地设施,请勿使用,以免产生感电或触电。?(五)压力容器安全规定1.?气瓶应专瓶专用,不能随意改装其它种类的气体;?2.?气瓶应存放在阴凉、干燥、远离热源的地方,易燃气体气瓶与明火距离不小于5米;氢气瓶最好隔离;3.?气瓶搬运要轻要稳,放置要牢靠;?4.?各种气压表一般不得混用;?5.?氧气瓶严禁油污,注意手、扳手或衣服上的油污;?6.?气瓶内气体不可用尽,以防倒灌;?7.开启气门时应站在气压表的一侧,不准将头或身体对准气瓶总阀,以防万一阀门或气压表冲出伤人。?8.?搬运应确知护盖锁紧后才进行。?9.?容器吊起搬运不得用电磁铁、吊链、绳子等直接吊运。?10.厂内移动尽量使用手推车,务求安稳直立。?11.以手移动容器,应直立移动,不可卧倒滚运。?12.用时应加固定,容器外表颜色应保持显明容易辨认。?13.确认容器之用途无误时方得使用。?14.每月检查管路是否漏气。?15.查压力表是否正常。?(六)环境卫生?1.?各实验室应注重环境卫生,并须保持整洁。?2.?为减少尘埃飞扬,洒扫工作应于工作时间外进行。3.?有盖垃圾桶应常清除消毒以保环境清洁。?4.?垃圾清除及处理,必须合乎卫生要求应按指定处所倾倒,不得任意倾倒堆积影响环境卫生。?5.?凡有毒性或易燃之垃圾废物,均应特别处理,以防火灾或有害人体健康。?6.?窗面及照明器具透光部份均须保持清洁。?7.?保持所有走廊、楼梯通行无阻。?8.?油类或化学物溢满地面或工作台时应立即擦拭冲洗干净。?9.?养成使用人员有随时拾捡地上杂物之良好习惯,以确保实习场所清洁。10.垃圾或废物不得堆积于操作地区或办公室内。?11.工业消防用水,应与饮用水分别由不同放于一定处所。12.盥洗室、厕所、水沟等应经常保持清洁。?二、安全防护(一)防火1.?防止煤气管、煤气灯漏气,使用煤气后一定要把阀门关好;?2.?乙醚、酒精、丙酮、二硫化碳、苯等有机溶剂易燃,实验室不得存放过多,切不可倒入下水道,以免集聚引起火灾;?3.?金属钠、钾、铝粉、电石、黄磷以及金属氢化物要注意使用和存放,尤其不宜与水直接接触;4.?万一着火,应冷静判断情况,采取适当措施灭火;可根据不同情况,选用水、沙、泡沫、CO2或CCl4灭火器灭火。(二)防爆(化学药品的爆炸分为支链爆炸和热爆炸)1.氢、乙烯、乙炔、苯、乙醇、乙醚、丙酮、乙酸乙酯、一氧化碳、水煤气和氨气等可燃性气体与空气混合至爆炸极限,一旦有一热源诱发,极易发生支链爆炸;2.过氧化物、高氯酸盐、叠氮铅、乙炔铜、三硝基甲苯等易爆物质,受震或受热可能发生热爆炸。(三)防爆措施1.对于防止支链爆炸,主要是防止可燃性气体或蒸气散失在室内空气中,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当大量使用可燃性气体时,应严禁使用明火和可能产生电火花的电器;?2.对于预防热爆炸,强氧化剂和强还原剂必须分开存放,使用时轻拿轻放,远离热源。(四)防灼伤除了高温以外,液氮、强酸、强碱、强氧化剂、溴、磷、钠、钾、苯酚、醋酸等物质都会灼伤皮肤;应注意不要让皮肤与之接触,尤其防止溅入眼中。(五)防辐射1化学实验室的辐射,主要是指*-ray,长期反复接受*-ray照射,会导致疲倦,记忆力减退,头痛,白血球降低等。2.防护的方法就是避免身体各部位(尤其是头部)直接受到*-ray照射,操作时需要屏蔽和缩时,屏蔽物常用铅、铅玻璃等。3.“三废”处理1.废气。产生少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应在通风橱内进行。通过排风设备将少量毒气排到室外;产生大量有毒气体的实验必须具备吸收或处理装置。2.废渣少量有毒的废渣应埋于地下固定地点。3.废液。对于废酸液,可先用耐酸塑料网纱或玻璃纤维过滤,然后加碱中和,调PH值至6-8后可排出,少量废渣埋于地下;对于剧毒废液,必须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毒害作用后再进行处理;实验室内大量使用冷凝用水,无污染可直接排放;洗刷用,污染不大,可排入下水道;酸、碱、盐水溶液用后均倒入酸、碱盐污水桶、经中和后排入下水道;有机溶剂回收于有机污桶内,采用蒸馏、精馏等分离办法回收;重金属离子(包括)沉淀法等集中处理;(六)实验室伤害的预处理?1.?普通伤口:以生理食盐水清洗伤口,以胶布固定。?2.?烧烫(灼)伤:以冷水冲洗15至30分钟至散热止痛→以生理食盐水擦拭(勿以药膏、牙膏、酱油涂抹或以纱布盖住)→紧急送至医院。(注意事项:水泡不可自行刺破)3.化学药物灼伤:以大量清水冲洗→以消毒纱布或消毒过布块覆盖伤口→紧急送至医院处理。

篇3:实验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办法

为了加强对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学院教学、科研的顺利进行,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并结合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范围

包括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有毒品和腐蚀品、放射性同位素物品等。

第二条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保证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和国家标准的要求,并对本单位危险化学品的安全负责。

第三条危险化学物品的申请及购置

凡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采购危险化学品应提交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申请报告,经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后,根据实际需要适量采购,减少库存量,购置危险化学物品和放射性同位素物品及放射性器材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到公安、卫生防疫等有关部门申请领取购买凭证、凭购买凭证购买。

第四条危险化学物品的提运

(一)危险化学品的装运,应严格遵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其他相关条例的规定到公安部门和交通运输部门办理各种准运手续,装运时要严防震动、撞击、摩擦、重压和倾倒。装运气瓶要拧紧瓶塞,运输时要带好必要的防护设备。提运化学危险物品车辆应悬挂危险物品标志,车辆严禁烟火,确保人身、财产安全。

(二)性质互相抵触的化学危险物品,不能同时装运(如氢气和氧气等)。易燃品、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和强氧化剂同时装运,对容易引起燃烧、爆炸和有毒的危险化学物品应专车提运。

(三)严禁携带危险化学物品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第五条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

(一)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

(二)使用、储存危险化学物品的单位负责人负责制定危险物品安全使用操作规程,明确安全使用注意事项,并督促严格按照规定操作。

(三)教学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对本组的危险化学物品的使用安全负直接责任。

(四)从事危险化学物品、放射物品实验的职工应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悉本岗位的操作规程,考核合格后才能上岗,在实验和生产场所使用危险化学物品、放射物品的部门,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安全员,安全员应熟悉危险化学物品的安全管理知识。

(五)危险化学物品、放射物品,必须指定工作认真负责,并具备一定保管知识的专人负责管理,要有两人管理、两人使用、两人运输、两人保管和两把锁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六)危险化学物品的领用,有专人负责持危险化学物品使用申请报告和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的领料单到危险化学物品仓库办理领料手续,并严格做好详细的领料、使用记录。要采取必要的劳动保护与安全措施,对危险化学物品及存放地点,要经常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因变质分解造成自燃、爆炸事故发生。

(七)压力气瓶的使用

1.使用单位必须有专人负责气瓶的安全工作,定期对使用人员进行技术安全教育。

2.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应距明火10米以外。易燃气体气瓶和助燃气体气瓶不得放在一起,放置地点须由实验室与保卫处和设备处及有关部门审批。易燃气体及有毒气体气瓶,必须安放在室外规范安全的地方,盛装易起聚合反应或分解反应气体的气瓶,应避开放射性物品的放射源。

4.气瓶竖直放置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5.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

6.在可能造成回流的使用场合,使用设备上必须配置防止倒灌的装置,如单向阀、止回阀、缓冲罐等。

7.严禁敲击、碰撞压力气瓶、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不得进行挖补、焊接修理。

8.压力气瓶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温度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9.气瓶内气体不得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永久气体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10.液化石油气瓶用户,不得将气瓶内的液化石油气向其它气瓶倒装,不得自行处理气瓶内的残液。

第六条危险化学物品的仓库管理

(一)应当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库房等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

(二)在使用场所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三)危险化学物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有专人管理。危险化学品出入库,必须进行核查登记,库存危险化学物品应当定期检查。

(四)危险化学物品专用仓库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对安全、消防的要求,设置明显标志,危险化学物品专用仓库的储存设备和安全设施应当定期监测。

第七条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处理

(一)院、系实验室必须有专人负责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处理工作。

(二)保卫处、设备处与学院有关责任部门负责组织全院废弃危险化学物品的集中处理工作,监督、检查各使用单位的管理情况。

(三)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一定要依照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不得随意排放,污染环境。

第八条奖励与惩罚

对于严格遵守危险化学物品的管理规定、保障安全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和表彰;对于违反危险化学物品管理规定造成事故的,依照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六章的有关条文规定,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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