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化学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化学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格式

2024-07-15 阅读 1173

化学实验室是我校教学、科研工作使用和保管化学危险品的要害部位。各类易燃、易爆、易氧化、剧毒物质在使用和保管过程中稍有不慎,即可能引起人身伤害事故和对社会造成危害。所以,除了对化学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技术预防,专业人员守护,以及要害部门人员思想动态的掌握之外,还必须对因该部位而引发的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做好事故发生补救工作,为此,特制定本预案。

一、化学实验室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曹永红

成员:王德锁李宏斌张军郭宝民段平选黎文采李义民

化学教研组全体教师

二、化学实验中避免事故发生的预防措施

1.实验前实验管理员必须做好实验仪器、设备的安全性能检查,并做好记录,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实验仪器不得在实验中使用,严格管理好危险药品和仪器设备,严格检查电器设备的安全情况,确保实验安全进行。

2.科任教师在实验前,必须向学生详细讲解实验中安全注意事项和应急措施,准备好安全防护措施。实验过程中科任教师和实验管理员要密切注意学生操作过程,发现不规范操作或举动应立即予以制止和纠正。实验后应立即回收危险药品,确保学生安全。

3.实验管理员做好危险药品的管理

①危险药品保存要远离教室、宿舍、食堂和水源。

②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药品的领用、消耗应随时登记,建立档案。

③危险化学药品按特性分类保管,做到防光、防晒、防潮、防冻、防高温、防氧化,并经常检查。

④对氧化剂、自燃药品,遇水燃烧品,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毒害品,腐蚀品要严格保管,谨慎使用,绝对避免因混放而诱发爆炸、火灾等事故。

三、化学实验室事故应急预案

1.发生化学药品丢失、伤人、刑事案件和灾害性事故,学校领导、保卫人员迅速赶赴现场,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发生严重事故报警:110、119、120.

2.正常的教育教学实验中发生危害学生身体或群体健康事件发生时

①在场教师立即停止一切教学活动,并立即开展救援、疏导、撤离(教师在确认没有学生时最后一个撤离)

②学校领导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联系校医务室,做好应急救治处理措施,妥善处理受伤学生。

③立即将受伤学生送医院救治,同时联系学生家长,告知情况。

④让在场学生、教师写好突发事件经过说明书。

⑤对事故现场进行相应保护,对不能长时间保护的现场应通过摄像、摄影进行保护。

⑥由校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内向县教育局汇报。

⑦做好家长的安抚和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⑧事故查清后,要写出定性处理报告,以及对事故制造者或责任者处理意见。

篇2:五一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医院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应急预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以下称实验室)生物安全事件发生时,能够反应迅速,处置得力,及时有效地把危害范围控制在最小化,保证实验室相关人员的健康,保证公众健康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GB19489-2004)、《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可感染人类的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样本运输管理规定》和《安徽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病原微生物,是指能够使人致病的微生物。

《人间传染的病原微生物名录》中危害程度分类为第一、第二类的病原微生物,以及我国尚未发现或者已经宣布消灭的微生物统称为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

本预案所称实验室活动,是指实验室从事与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样本有关的研究、教学、检测、诊断等活动。

第三条本预案适用于所有设在我院内涉及人体健康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发生的生物安全事件。主要包括:

(一)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或者样本在运输、储存中被盗、被抢、丢失、泄露事件。

(二)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在实验室活动中造成实验室人员感染和向实验室外泄露或扩散事件。

(三)由于自然的或恐怖袭击等不可预测因素所引起的实验室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或扩散事件。

第四条当第三条中的任一事件发生,启动本院本预案的工作原则是与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设施规范,管理到位;主动监测,反应迅速;依法处理,措施果断;机制通畅,遏制危害。

第二章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任务

第五条z市人民医院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与协调指挥工作,当院内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时,负责决策指挥,调动人员,全面部署应急事项。

第六条z市人民医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全院与人体健康有关的实验室设立与运行的生物安全评估和技术咨询、论证工作。

实验室要制定应急预案,明确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职责。

第三章预防预警报告

第七条预防

(一)认真贯彻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条例》,严格按照《安徽省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办法(试行)》要求,做好病原微生物实验室及实验活动的审批或备案登记工作。

(二)加强实验室标准化建设,对实验室人员配备、设备配置、个人防护和安全行为等必须按照《实验室生物安全通用要求》严格执行。

(三)病原微生物保藏机构要制定严格的安全保管制度,做好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进出和储存的记录,建立档案制度,并制定专人负责。对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要设专库或者专柜单独储存。

(四)增强安全意识,进一步完善实验室生物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把生物安全管理责任和措施落实到实处,消除安全隐患。实验室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技术规范开展工作;加强安全防范,防止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恐怖事件。

第八条预警

(一)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为各种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建立档案和使用记录。

(二)建立实验室工作人员健康档案,定期体检。

(三)定期开展自查,发现安全隐患要迅速报告并立即整改。

第九条报告

(一)实验室如发现在实验室操作菌毒种运送储存过程中发生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病原微生物泄露造成环境污染或发现由于实验室感染而引起的与病原微生物相关的传染病病人、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并立即向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及当地政府报告。

(二)实验室发生生物安全恐怖事件时,实验室要立即向我院生物安全管理委员会,并向上级行政部门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章应急处置措施

第十条当发生实验室安全事件时,实验室应立即启动本部门应急预案,迅速判断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在向上级部门报告的同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护实验室人员的安全,控制病原菌微生物扩散,尽可能将事件危害程度降到最低。

第五章保障措施

第十一条不断完善实验技术操作堆积和技术规范,强化实验室规范化建设。

第十二条加强对涉及实验室生物安全的监测与预警、疫情分析评估、流行病学调查、消毒隔离技术等方面的业务培训。加强实验室业务人员法制化管理和法律责任方面的培训。

第十三条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工作,应急演练每两年不少于1次,演练工作应根据性质的不同分类进行。

第六章附则

第十四条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篇3:某学校实验室事故处理应急预案

为有效预防学校实验室事故的发生,防止学校实验室事故事态的扩大,保障在实验室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师生的生命安全,制定本预案。

一、事故的处理:

1.火灾事故按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处理,按如下顺序操作:报警、疏散等。

2.一旦发生学生伤害事故,立即送学校卫生室,由校医视伤者情况决定是否送医院,若情况严重则立即将伤者送医院或拨打120电话。及时通知班主任。

3.通知受伤学生家长,如实告知情况。

4.保护现场。

5.重大事故必须立即向教体局汇报,先口头、后书面。

6.进行善后处理,接待学生家长,进行理赔或补偿协商。

二、事故的预防:

1.明确引发实验室事故的原因:实验室的易燃物品遇到明火、电火;实验人员操作不当;学生违规自行接触危险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管理不善。

2.实验指导老师工作认真负责、专业知识丰富、合格、称职。

3.学校加强对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不随意触摸实验室物品;教育学生不在实验室随便使用明火。

4.学生必须在教师的指导下,按规范的操作方法进行实验。

5.实验室易燃易爆或有毒物品必须做到“双人双锁”保管。为防止剧毒物品外盗或外流,存放处需安装报警装置。

6.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验室。

7.实验室电线、电器必须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维修、解决。

8.按规定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