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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氧乙烷特性及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2024-07-23 阅读 4710

特别警示

确认人类致癌物;极易燃气体;加热时剧烈分解,有着火和爆炸危险。常温下为无色气体,低温时为无色易流动液体。易溶于水以及乙醇、乙醚等有机溶剂。分子量44.05,熔点-111.3℃,沸点10.7℃,气体密度1.795g/L(20℃),相对密度(水=1)0.87,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1.5,临界压力7.19MPa,临界温度195.8℃,饱和蒸气压145.91kPa(20℃),折射率1.3597(7℃),闪点<-18℃,爆炸极限3.0%~100%(体积比),自燃温度429℃,最小点火能0.065mJ,最大爆炸压力0.970MPa。主要用途:主要用于制造乙二醇、表面活性剂、洗涤剂、增塑剂以及树脂等。【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极易燃,蒸气能与空气形成范围广阔的爆炸性混合物,遇高热和明火有燃烧爆炸危险。蒸气比空气重,能在较低处扩散到相当远的地方,遇火源会着火回燃和爆炸。与空气的混合物快速压缩时,易发生爆炸。【活性反应】接触碱金属、氢氧化物或高活性催化剂如铁、锡和铝的无水氯化物及铁和铝的氧化物可大量放热。【健康危害】可致中枢神经系统、呼吸系统损害,重者引起昏迷和肺水肿。可出现心肌损害和肝损害。可致皮肤损害和眼灼伤。职业接触限值:PC-TWA(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mg/m3),2(皮)。IARC:确认人类致癌物。【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生产、使用及贮存场所应设置泄漏检测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穿防静电工作服,戴橡胶手套,工作场所浓度超标的,操作人员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储罐等压力容器和设备应设置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温度计,并应装有带压力、液位、温度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重点储罐需设置紧急切断装置。避免与酸类、碱类、醇类接触。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在传送过程中,钢瓶和容器必须接地和跨接,防止产生静电。禁止撞击和震荡。运输环氧乙烷瓶时,应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严禁用电磁起重机和链绳吊装搬运。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环氧乙烷作业场所的浓度必须定期测定,并及时公布于现场。生产区域内,严禁明火和可能产生明火、火花的作业(固定动火区必须距离生产区30m以上)。生产需要或检修期间需动火时,必须办理动火审批手续。(2)环氧乙烷系统运行时,不准敲击,不准带压修理和紧固,不得超压,严禁负压。(3)环氧乙烷设备、容器及管道在动火进行大、小修之前应作充氮吹扫。所用氮气的纯度应大于98%。(4)厂(车间)内的环氧乙烷设备、管道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要求采取防静电措施,并在避雷保护范围之内。【储存安全】(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易燃气体专用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避免光照。库房温度不宜超过30℃。(2)应与酸类、碱类、醇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设施。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3)储存环氧乙烷的固定式储罐应符合以下要求:——环氧乙烷储罐应设置水冷却喷淋装置,并应有充足的水源提供;——尽量使操作温度范围在-10℃~20℃;——环氧乙烷储罐外保冷材料应采用不燃材料,厚度应根据保冷要求确定,保温外皮不得使用铝皮;——储罐的密封垫片应采用聚四氟乙烯材料,禁止使用石棉、橡胶材料;——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设施。【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车辆运输钢瓶时,瓶口一律朝向车辆行驶方向的右方,堆放高度不得超过车辆的防护栏板,并用三角木垫卡牢,防止滚动。不准同车混装有抵触性质的物品和让无关人员搭车。运输途中远离火种,不准在有明火地点或人多地段停车,停车时要有人看管。(3)运输环氧乙烷汽车罐车应符合以下要求:——罐体材料应优先采用不锈钢或不锈钢复合板;——物料装卸应采用上装上卸方式,装卸管道应为不锈钢金属波纹软管,不得采用带橡胶密封圈的快速连接接头;——盛装环氧乙烷的汽车罐车应配置高纯氮气瓶,并应设有与罐体连接的接口;——置换用氮气纯度应不低于99.9%,氮封中的氧含量不得大于0.5%;——汽车罐车应带有阻火器装置和导静电拖线。盛装环氧乙烷的汽车罐车,除应符合以上要求之外,还应符合《液化气体罐车安全监察规程》和相应国家标准的规定。严禁使用盛装其它介质的汽车罐车充装或改装后充装环氧乙烷。(4)输送环氧乙烷的管道不应靠近热源敷设;管道采用地上敷设时,应在人员活动较多和易遭车辆、外来物撞击的地段,采取保护措施并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环氧乙烷管道架空敷设时,管道应敷设在非燃烧体的支架或栈桥上。在已敷设的环氧乙烷管道下面,不得修建与环氧乙烷管道无关的建筑物和堆放易燃物品;环氧乙烷管道外壁颜色、标志应执行《工业管道的基本识别色、识别符号和安全标识》(GB7231)的规定。【急救措施】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呼吸心跳停止时,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和胸外心脏按压术。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大量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彻底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灭火方法】切断气源。若不能切断气源,则不允许熄灭泄漏处的火焰。喷水冷却容器,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灭火剂:雾状水、抗溶性泡沫、干粉、二氧化碳。【泄漏应急处置】消除所有点火源。根据气体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正压自给式空气呼吸器,穿防静电服。作业时使用的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尽可能切断泄漏源。喷雾状水抑制蒸气或改变蒸气云流向,避免水流接触泄漏物。禁止用水直接冲击泄漏物或泄漏源。防止气体通过下水道、通风系统和密闭性空间扩散。隔离泄漏区直至气体散尽。隔离与疏散距离:小量泄漏,初始隔离30m,下风向疏散白天100m、夜晚200m;大量泄漏,初始隔离150m,下风向疏散白天800m、夜晚2500m。

篇2:环氧乙烷灭菌剂安全使用规定

一、危险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2.1类易燃、易爆、有毒气体。

侵入途径:吸入、经皮肤吸收。

灭菌车间空气中环氧乙烷最高浓度为2mg/m3。

健康危害:吸入可引起头晕、头痛、倦睡、刺激呼吸道、恶心呕吐,经皮肤吸收接触可引起皮肤发红起水泡,眼睛接触可引起眼睛发红、视力模糊,高浓度的会引起烧灼伤感。

二、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立即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被接触处15分钟后立即就医。

眼睛接触:立即翻起眼帘,用大量流动清水彻底冲洗15分钟后迅速就医。

吸入: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用自来水嗽口数次,喝大量的白开水。如出现呼吸困难立即输氧急送就医。

三、消防措施危险特性:环氧乙烷遇明火即燃爆,与空气形成的爆炸极限3%~100%(V/V)

消防措施:灭菌车间严禁明火。灭菌车间如遇设备安装、检修,必须由企业安保部门协调停产、环氧乙烷撤离、人员撤离后签署施工文件。

篇3:环氧乙烷安全使用管理制度

目的:保证从事灭菌操作人员的健康,防止环氧乙烷使用、存放过程中出现安全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适用范围:从事环氧乙烷采购、灭菌、安全监督工作人员。责任者:采购部;车间管理人员;公司安全监督人员;岗位操作人员。内容:1.设施要求1.1环氧乙烷设备设施的采购:环氧乙烷属于易燃物质。环氧乙烷设备设施的采购要符合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定,采购部要到有资质的企业购买,与公司安全部门进行评估符合安全管理规定后才能进行采购。1.2场地:环氧乙烷储罐应放置在独立的房间,场地远离人群,现场100-200米范围内不得有明火作业,以及其它产生明火的情况。1.3隔离:环氧乙烷储罐安放的车间,必须有隔离措施,即环氧乙烷灭菌柜体、电气控制柜、机架、环氧乙烷钢瓶等,按照要求进行安装。1.4通风:环氧乙烷储罐安放的车间,要有良好的通风,通风条件差的要进行强制通风,严禁灭菌房间与户外密闭。1.5消防:环氧乙烷灭菌房间及灭菌区域内,应有明显防火、禁烟标记,应是重点消防区域,要有足够的消防、灭火设备。2.灭菌操作:2.1人员:从事灭菌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厂方的培训,方可上岗操作,任何无培训操作都将视为违章,由此而产生的后果自负;2.2操作规程:灭菌的操作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严禁擅自变更操作程序和违反操作规程操作;2.3守则:操作人员应有强烈的责任感。灭菌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严禁灭菌器在无人状态下工作,未经本厂允许,不得擅自更改电气控制柜的线路和增减电气设备,不得擅自增减、更改计算机系统的硬件和软件设备;3.储存条件:3.1环氧乙烷应储存在单独的房间内。房间应有通风、防爆、消防设施;3.2环氧乙烷钢瓶应储存在阴凉、远离热源处,环氧乙烷的储存温度应低于30度;3.3环氧乙烷钢瓶应有固定支架。4.安全检查:4.1设备完好:灭菌器的使用必须保持完好,特别是电气控制柜、储罐以及管道接头处气密性的完好。设备使用过程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灭菌;4.2泄漏检查:环氧乙烷灭菌时,应定期对灭菌柜、管道、接头进行测漏(可用含1%酚酞的硫代硫酸钠溶液浸湿的试纸,贴于可疑漏气处,如试纸变红,即证明有环氧乙烷漏出);4.3故障排除:故障排除应由操作人员和设备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可参考厂方提供的维护和保养手册,若故障不能排除,应及时与厂方联系。5.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5.1着装:操作人员应服装整洁,不得穿带钉的鞋子;5.2救护:操作人员如发现头晕、恶心、呕吐等中毒症状,应立即离开现场到通风处休息,严重者应及时送医院诊治;5.3健康保健:从事环氧乙烷灭菌的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6.修订简历:版本号修订内容备注00新制定01格式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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