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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油特性及安全措施应急处置原则

2024-07-23 阅读 5626

特别警示

易燃粘稠液体。原油即石油,是一种粘稠的、深褐色(有时有点绿色的)流动或半流动粘稠液,略轻于水。原油相对密度一般在0.75~0.95之间,少数大于0.95或小于0.75,相对密度在0.9~1.0之间的称为重质原油,小于0.9的称为轻质原油。原油粘度范围很宽,凝固点差别很大(-60~30℃),沸点范围为常温到500℃以上。它由不同的碳氢化合物混合组成,其主要组成成分是烷烃,还含有硫、氧、氮、磷、钒等元素。可溶于多种有机溶剂,不溶于水,但可与水形成乳状液。不同油田的石油成分和外观可以有很大差别。主要用途:原油主要被用来作为燃油和生产各种油品等,也是许多化学工业产品,如溶剂、化肥、杀虫剂和塑料等的原料。【燃烧和爆炸危险性】易燃,遇明火或热源有燃烧爆炸危险。【健康危害】石油对健康的危害取决于石油的组成成分,对健康危害最典型的是苯及其衍生物,含苯的新鲜石油对人体危害的急性反应症状有:味觉反应迟钝、昏迷、反应迟缓、头痛、眼睛流泪等,长期接触可引起白血病发病率的增加。【一般要求】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练掌握操作技能,具备应急处置知识。严加密闭,防止泄漏,工作场所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和全面通风,远离火种、热源,工作现场严禁吸烟。在可能泄漏原油的场所内,应该设置可燃气体报警仪,使用防爆型的通风系统和设备,配备两套以上重型防护服。戴安全防护眼镜。穿相应的防护服。戴防护手套。高浓度环境中,应该佩戴防毒口罩。必要时应佩戴自给式呼吸器。储罐等压力设备应设置液位计、温度计,并应带有远传记录和报警功能的安全装置。避免与强氧化剂接触。生产、储存区域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存在残留有害物时应及时处理。【特殊要求】【操作安全】(1)往油罐或油罐汽车装油时,输油管要插入油面以下或接近罐的底部,以减少油料的冲击和与空气的摩擦。(2)当进行灌装原油时,邻近的汽车、拖拉机的排气管要戴上防火帽后才能发动,存原油地点附近严禁检修车辆。(3)注意仓库及操作场所的通风,使油蒸气容易逸散。【储存安全】(1)储存于阴凉、通风的仓库内。远离火种、热源。库房内温度不宜超过30℃。(2)保持容器密闭。应与氧化剂、酸类物质分开存放。储存间采用防爆型照明、通风等设施。禁止使用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储存区应备有泄漏应急处理设备。灌装时,注意流速不超过3m/s,且有接地装置,防止静电积聚。(3)注意防雷、防静电,厂(车间)内的储罐应按《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的规定设置防雷、防静电设施。【运输安全】(1)运输车辆应有危险货物运输标志、安装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未经公安机关批准,运输车辆不得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的区域。(2)严禁与氧化剂、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所用的槽(罐)车应有导静电拖线,槽内可设孔隔板以减少震荡产生静电。装运该物品的车辆排气管必须配备阻火装置,禁止使用易产生火花的机械设备和工具装卸。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防雨淋、防高温。中途停留时应远离火种、热源、高温区,勿在居民区和人口稠密区停留。(3)输油管道地下铺设时,沿线应设置里程桩、转角桩、标志桩和测试桩,并设警示标志。运行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急救措施】吸入:将中毒者移到空气新鲜处,观察呼吸。如果出现咳嗽或呼吸困难,考虑呼吸道刺激、支气管炎或局部性肺炎。必要时给吸氧,帮助通气。食入:禁止催吐。可给予1~2杯水稀释。尽快就医。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眼睛接触: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尽快就医。冲洗之前应先摘除隐形眼镜。【灭火方法】消防人员须佩戴防毒面具、穿全身消防服,在上风向灭火。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喷水保持火场容器冷却,直至灭火结束。处在火场中的容器若已变色或从安全泄压装置中产生声音,必须马上撤离。用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灭火。【泄漏应急处置】根据液体流动和蒸气扩散的影响区域划定警戒区,无关人员从侧风、上风向撤离至安全区。消除所有点火源(泄漏区附近禁止吸烟、消除所有明火、火花或火焰)。作业时所有设备应接地。禁止接触或跨越泄漏物。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堵漏。防止泄漏物进入水体、下水道、地下室或密闭空间。用泡沫覆盖抑制蒸气产生。用干土、砂或其它不燃性材料吸收或覆盖并收集于容器中。用洁净非火花工具收集吸收材料。大量泄漏:在液体泄漏物前方筑堤堵截以备处理。雾状水能抑制蒸气的产生,但在密闭空间中的蒸气仍能被引燃。作为一项紧急预防措施,泄漏隔离距离周围至少为50m。如果为大量泄漏,下风向的初始疏散距离应至少为300m。

篇2: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设计管理第一条加强设计部门的安全管理,落实设计单位和设计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二条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应严格执行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安全、环保、消防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用。第三条设计必须考虑原油硫含量的不决策(不均匀性)所带来的影响,装置匹配能力应按可能达到的苛刻条件考虑,按SH/T3096-1999《加工高含硫原油重点装置主要设备设计选材导则》规定,合理选用设备、管线材质。第四条液化气、干气脱硫装置、含硫污水汽提装置、酸性气回收制硫装置的设计能力应确保产品质量合格、环保达标。第五条在设计时应同时考虑设备防腐措施,对于硫化氢富集的设备、管线,选材宜升高等级,防止硫化氢腐蚀泄漏。第六条设计新装置时应配备适量的设备防腐检测、检查工具、硫化氢和可燃气体检测报警仪、安全防护器材等。第七条加氢装置的高热分、冷高分液面计、界面计应采用双仪表测量系统。第二章生产管理第八条原油采购部门应根据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能力合理组织资源,原油资源配置部门应做好均衡搭配进厂工作,以使硫含量不超过装置设计规定值。第九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直属企业必须根据原油进厂情况,制订相应的加工技术方案,生产允许时应采取高低硫原油混炼措施,把蒸馏装置加工原油硫含量控制在设计值以下。同时优化生产平衡,使下游装置原料硫含量也控制在设计值以内。第十条加工硫含量高过装置设计值的新品种原油时,应根据原油评价报告制定加工方案,方案中应包括从原油进入罐区到液体、气体产品储罐全流程硫的分布情况,并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第十一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应按规范做好蒸馏装置“一脱三注”和含硫化氢的分馏塔、汽提塔顶的注缓蚀剂等防腐工作。第十二条炼油企业应按不同品种原油绘制沿工艺流程硫的分布图,制定有关工艺管理规定,严格岗位操作法,合理采用工艺防腐技术措施。第十三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生产的含硫化氢气体必须进行脱硫处理后使用,禁止不脱硫直接做燃料。加热炉、锅炉所用燃料油(气)应控制硫含量在设计水平以下。第十四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蒸馏装置,“三顶”冷凝污水必须经污水汽提装置处理。第十五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企业,应完善工艺措施,严格工艺控制,确保液化气和轻质油硫含量不超标。正常情况下,严禁不脱硫液化气进球罐;如果由于装置停工或其他异常情况,导致液化气硫含量超标,应改入不合格专用球罐,并对该球罐制订专门的监测、检修、维护和使用规定。第十六条加工高含硫原油(原料)的装置,在停工检修时,应采取有效措施,对设备存积的硫化亚铁进行化学清洗处理,并对该设备保持严密监控,避免打开设备后硫化亚铁自燃而造成设备损坏或发生火灾事故。第三章设备管理第十七条认真做好设备管道材质的核查和确认工作,严格执行《加工高含硫原油部分装置在用设备及管道选材指导意见》(试行)(石化股份炼〔20**〕89号)的规定,对存在的问题限期整改,根据具体情况制定详细的材质升级计划,消除隐患,确保装置安全运行。第十八条认真执行《加工高含硫原油装置设备及管道测厚管理规定》(试行)(石化股份炼〔20**〕89号)和《关于加强炼油装置腐蚀检查工作的管理规定》(试行)(石化股份炼〔20**〕89号),切实做好设备腐蚀状态监测工作,掌握设备管道的腐蚀规律。第十九条加强设备安全监测。充分考虑硫腐蚀的特点、机襾,采用先进防腐技术,加强腐蚀监控和预防性检修工作。第二十条部分长期停工和暂不开工的生产装置,应切实采取行之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因长期停工造成装置严重腐蚀和设备损坏。第二十一条严格执行《加工高含硫原油储罐防腐蚀技术管理规定》(试行)(石化股份炼〔20**〕89号),落实含硫油罐的防腐措施。对原油罐、中间产品罐、产品罐、污油罐、含硫污水罐和气柜等均应采取相应的防腐措施,避免腐蚀引发事故。第二十二条对难以避免产生硫化亚铁的油品储罐,应进行内防腐处理,并考虑使用内浮顶罐加氮封。第二十三条对可能产生低温硫化氢应力腐蚀开裂的设备管道以及由硫介质引起的露点腐蚀问题,直属企业应高度重视,严格执行规范、标准,并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第四章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直属企业应对加工高含硫原油遇到的安全难题组织技术攻关。第二十五条加强防硫化氢中毒管理,严格执行《硫化氢防护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单位特点,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和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预案应并定期进行演练。第二十六条应对所有相关人员应进行防止硫化氢气危害的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第二十七条加强脱硫、制硫、尾气回收、污水处理装置的安全管理,严禁无组织排放,防止硫化氢泄漏对人员的伤害。第二十八条加工高含硫原油的单位应确保有足够的脱硫能力,保证产品硫含量达标。第二十九条对所有含硫污水应全部经污水汽提装置处理,凡污水汽提(包括氨精制)能力不足的企业必须限期整改。第三十条炼厂酸性气必须100%回收制硫,制硫尾气应达到国家和地方的排放标准。第三十一条按集团公司环境监测工作条例,加强对加工高含硫原油过程中企业污染源、排放口及厂区环境的监测、综合分析,确保数据准确。第五章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规定所指高含硫原油系指含硫量大于或等于1%(质量)的原油。第三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加工高含硫原油企业和设计、施工单位。第三十四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加工高含硫原油安全管理规定》(中国石化〔20**〕安字227号)和《关于严格高硫(含硫)原油加工安全管理的通知》(中国石化〔2000〕安字500号)同时废止。

篇3:原油罐区安全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条原油罐区是安全生产的重要部位,根据国家和集团公司的有关规范、标准、规定,结合管道储运公司对原油罐区的管理现状,为进一步加强罐区的安全技术管理,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原油罐区

第三条罐区安全管理规定

1、罐区消防系统

(1)应设独立的高压消防水系统,其消防给水管道应环状布置,进水管不少于2条,并有可靠的水源;消防用水量应能满足扑救罐区最大火灾时配制泡沫用水量与储罐的冷却用水量之和,其压力为0.7-1.2Mpa。

(2)消防给水干管的管径最小不应低于200mm。

(3)大容量的独立罐区,应用用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

(4)采用液下氟蛋白灭火系统,应在单向阀之后安装密封爆破片,截止阀处于常开状态;浮顶罐不宜采用液下灭火系统。

(5)罐区消防道路靠近罐区一侧严禁种植妨碍消防作业的树木。

(6)罐区应设环形消防道路,当受地形限制时,可设置

回车专场的尽头式消防道路,其面积不小于15m*15m。

(7)为保证大型消防车通行,消防道路的转变半径不小于9m,净高不小于4.5m.

2、罐区的防雷和防静电

(1)所有罐必须设防雷接地。贮罐防雷接地点不应少于2点,接地点沿贮罐周长的间距不宜大于30m,接地电阻应小于10欧姆。为便于正确测接地电阻,接地线应作可拆装连接。

固定顶钢罐,当顶板厚度大于4mm时,可不装设避雷针(线);浮顶罐可不设避雷针(线),但应将浮顶与罐体用两根截面积不小于25mm2的软铜线作可靠的电气连接。

压力贮罐不设避雷针(线),但应作防雷接地。

罐区不宜装设消雷器。

(2)钢罐和管道均应作防静电接电。

钢罐的防雷接地设施,可兼作防静电设施。

每组防静电接地体的电阻应小于100欧姆。

*上罐的扶手需安装消除上罐人体的静电导出装置。

(3)贮存易燃液体的浮动式金属罐顶,应用挠性跨接线与罐体相接,不应少于2处,跨接线须选用截面不少于25mm2的软铜绞线。

3、罐区的仪表和安全监控设施

(1)罐区的仪表和安全设施必须按时维护保养,确保完好。

(2)贮罐发生高低液位报警时,必须到现场检查确认,采取措施,严禁随意消防报警。

(3)贮罐布置集中,总储量较大的罐区应逐步实现计算机监控管理,对贮罐的液位、温度、压力、进出口阀门工作状态实施监控,计算机监控系统应能快速巡回检测,具有各种限制值报警及异常状态参数的存贮功能。

(4)贮罐的主要进出口阀门逐步实现自动控制,若有困难,可采用手动阀门信号回讯器,实现计算机监控。

(5)贮罐进出油时,现场阀门开关的状况在控制室要有明显的显示,避免误操作,并有防止误操作的检测、安全自保等措施,防止跑油,冒顶等事故的发生。

4、防火堤及罐区排水系统

(1)用毛石或砖砌的防火堤要用混凝土覆盖内表面和堤顶,应能承受液体静压且不渗漏。

*(2)管线穿堤处应采用非燃烧材料严密封堵。新建管线不宜采用穿防火堤方式。

(3)防火堤积水排出口应设在防火堤外,并设易于操作的开关阀门,其开关状态必须使远处易于辨认。罐区的水封井不能代替排水开关阀门。

雨季防火堤内积水,要及时排出,排出后立即关闭出水口阀门。

(4)罐区排水系统与仪表电缆沟

5、进出入罐区的安全管理规定

(1)进入罐区的施工人员以及作业机动车辆、施工机械,必须按规定办理特别通行证,通行证必须具有时效性,标明行车路线并放在易检查处。严禁携带烟火等进入罐区。

(2)车辆安全阻火设施齐备、完好,符合国家标准。车辆要按指定线路限速行驶,按指定位置停放。

6、罐区宜有适量的安全警示和安全标志牌,贮罐应有罐号及所贮存物料的名称标志,管线应标有管号及物料名称和走向。

7、上罐注意事项

(1)上罐前手触盘梯的铜片,以消除人体静电;

(2)不应穿化纤服装和带钉的鞋;

(3)罐顶禁止使用非防爆的手电筒及电器;

(4)固定顶油罐同时上罐人数不应超过5人,且不应集中在一起,上浮项罐的浮梯不应;

(5)雷雨时,禁止上罐;遇在5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上罐。

8、罐区管理的一般要求

(1)罐区应清洁,防火堤内不准有杂草、油污、火源及易燃物。

(2)罐区内的防火堤不可随意开口;

(3)罐区排水不准将水排到罐区内,防火堤内的雨水应及时排放;

(4)罐区不应装设非防爆电气设备和高压架空线路;

(5)油罐顶无油污、无积水。

第四条罐区内施工安全规定

(1)有关部门必须对进入罐区的施工单位的合法性、适应性、可靠性、技术资质水平和安全保证条件等进行确认。执行《改扩建、检修施工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进出罐内作业必须严格执行《进设备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办理进设备作业票,有关部门批准后,现场在确认设立安全监护人后,方可进入设备作业等。

(3)在罐区内动火必须严格执行《安全用火管理制度》。办理工业用火作业票,在动火手续得到主管部门批准后,现场落实安全用火措施,经监护人确认后方可动火,一张火票只能用于一处。用火人要持有效的特殊工种作业证上岗,实际用火人要与用票上的人员相符,如临时更换用火人要办理手续,方可动火。

(4)在罐区临时用电必须严格执行《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必须办理用电票,持票作业。电工作业要严格执行“三票”制度,进入罐内所使用的临时照明,要采用安全电压和防爆灯。移动式电器具要加设漏电保护装置。罐外临时用电设备要有防雨、防潮设施。严禁乱接乱设电源。

(5)在罐区高处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脚手架搭设要符合规定要求,高处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安全护体或安全网等防护设施,必要时应设安全警戒区,由专人看管。禁止抛扔工具、物件和杂物等。

(6)在罐区起重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起重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必须经有关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作业。

(7)在罐区破土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破土作业安全管理规定》。企业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动土,防止损坏地下电缆、管道等。严禁在施工现场堆积泥土,堵塞消防通道,施工结束后,必须及时清理平整。

第五条罐区日常安全检查规定

1、建立罐区日常巡检制度

(1)值班干部巡检制度;

(2)站领导巡检制度;

(3)安全工程师巡检制度;

(4)当班工人(集油工、仪表工、电工等)巡检制度;

(5)大罐管理班巡检制度;

(6)消防防火人员巡检制度。

2、分期分批检查罐体及附件的完好程度和运行状况,特别是要认真检查运行罐的安全状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运行罐液位在规定的安全范围内;

(2)机械呼吸阀、液压安全阀安全可靠、动作灵敏、油位正常,并按规定检查;阻火器每年三月、九月各检查一次;

(3)油罐其它附件(罐前阀;进出油、水、汽阀;中央排水阀、透光孔、人孔、液位计、量油孔等)齐全完好,不渗漏;

(5)防雷静电接地线和防静电跨接线设置合理;

(6)罐顶(浮顶罐的单盘)无积水、无油污、无锈蚀、渗漏现象等;

(7)油罐的加热、除蜡系统是否完好,冬季化蜡盘管蒸汽压力控制在一定范围内;

(8)罐体的完好程度。罐体是否有无裂纹、泄漏、鼓包等变形,保温层、防护层等是否完好,浮顶罐转动浮梯是否有脱轨、倾斜等不正常现象,罐底是否有渗漏现象等。

(9)罐的防火堤是否符合有关规范要求;

3、检查罐区消防系统是否完好,是否按规定进行试运行和演习等;

(1)消防道路是否畅通;

(2)有自动灭火系统应检查自动控制系统是否完好并准确监测和显示。

(3)消防泵房设备、设施等是否均能运行正常,水源、泡沫供给是否满足要求。

(4)消防管线、消防栓等是否完好;

(5)首末站罐区消防队的建设是否能按有关要求执行;

(6)是否有切实可行的消防预案并每月进行一次演练;

4、检查显示罐位、进出罐压力、罐内油温、高低压报警、可燃气体报警系统仪表是否正常。

5、检查罐区有无异常声音或存在其它异常现象等。

(1)罐区内无油污、无积水(罐区排水系统完备)、无杂草。

(2)罐区内电气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6、查防雷接地极设置是否合理,查接地电阻监测报告是否在规定的范围内,并按规范要求进行定期测试。

7、若有施工队伍应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具体检查内容如下:

(1)施工现场与其它运行生产场所隔离,并有明显的安全警示牌;

(2)特殊工种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许可证;

(3)动火等操作应有监护人;

(4)施工人员明确罐区的各项防火、临时用电操作等相关规定;宜使用防爆工具;使用的各种器械是否存在不安全隐患;

(5)必须按规定办理五种作业票,待批准后方可施工;

(6)专业安全人员检查时指出施工过程中的隐患后应立即整改。

8、检查生产岗位工人是否按操作规程执行,是否能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等。

(1)流程切换等操作票是否按规定办理,填写认真,准确。

(2)能否按规定去进行巡回检查,并准确记录相关的报表和记录。

9、检查罐区是否有安全警示牌、设备、管线标志牌等,各类阀门是否灵活可靠、严密不漏、球阀全开与全闭与阀位指示一致。

10、检查罐区的伴热系统是否完好。

11、特殊环境下对油罐区的检查规定

(1)雷雨天气,值班人员不能上罐,但必须用监视屏进行巡回检查;保证中央排水管畅通,打开罐区排水阀,在雨停后应及时关闭。

(2)雪天过后,要及时检查罐顶的积雪厚度,并及时组织人员清扫。

(3)在发生仪表系统或其它事故情况下,应人工监护各运行罐的情况,确保运行罐的正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