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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井筒下监控电缆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3 阅读 4023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得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负责人要尽职尽责。施工负责人必须是科领导。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逐项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施工工作安全顺畅。

3、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4、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照明。

5、施工前要认真检查起重工具,起重工具必须合格可靠。严禁超负荷使用。

6、使用慢速绞车前,要对慢速绞车及其开关进行认真检查,有损坏的零部件要立刻更换。绞车车闸要灵敏可靠;必须锁到牢固安全可靠的位置,并拉紧绞车。开关动作要准确无误,开关要接三联按钮进行远方操纵。在启动器电源侧必须有空气开关隔离。

7、高空及井筒作业人员要每人带好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系在牢固位置。

8、施工前要将罐笼停到安全位置,防止监控电缆下落时刮到罐笼。

9、井上下不允许同时作业,防止掉物伤人。

10、副井上、下要有专人看守,非工作人员禁止靠近,并协助信号工传递信号,信号必须灵敏可靠。副井上人员要兼看导向滑轮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

11、定滑轮和手拉葫芦要吊挂在牢固的位置,用直径12.5mm钢丝绳吊挂定滑轮和手拉葫芦。

12、监控电缆要坐在托绳盘上,托绳盘要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上,并且保证绳盘能够灵活转动。

13、入井钢丝绳头部要有10kg左右的坠砣,并且与钢丝绳用绳卡子锁牢。

14、监控电缆与钢丝绳的连接要用绳卡子夹持敷设,绳卡子应能承受监控电缆及钢丝绳的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15、绳卡子要打在导向轮的外侧,每7m打一个,打卡子的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在牢固位置。

16、梯子间每5米处要有一人用长木杆推动入井监控电缆卡子,防止入井监控电缆刮住井壁或井筒内的其它物件,保证监控电缆顺利入井。梯子间施工的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在牢固位置。

17、信号要有明确规定,由现场指定信号人员传到信号工,在传到绞车司机,信号传递要及时准确,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注意力集中,保证停车或拉车准确。

18、各种卡具必须牢固可靠,慢速绞车下放监控电缆时要特别注意绞车的运行情况及监控电缆的下放情况,防止监控电缆坠井事故发生。

19、施工人员必须做好自保、联保。

20、施工时安全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并监督施工进程,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21、施工完成后,要由施工负责人检查现场,罐笼要空载、慢速(速度在2m/s以内)运行2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2、此措施要认真贯彻到每位参加人员。

篇2:井下监控通讯信号电缆使用维护管理规定

公司各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矿安全监控系统设施的维护和管理,确保监控设施的稳定、可靠运行,降低事故率。特编制安全监控系统设施使用管理补充规定,望各部门及单位认真学习并贯彻执行。

1、井下各队组跟班队干为现场监控设施负责人,各队组要建立相应的岗位责任制,并实行交接班制度。

2、各队组在正常延伸/回撤信号电缆时应用力适度,避免拽脱线和损伤电缆。电缆要上钩整挂平直,距底板高度大于1.8米,不得与动力电缆、水管、风管等管线交叉。严禁单体住、钻机、钻杆、锚杆或其他金属重物斜靠在传感器信号电缆上。移动传感器过程中,不得强拉硬拽传感器信号电缆、连接线及接线盒。炮掘工作面传感器在放炮前应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传感器、信号电缆不受损伤。否则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200元,责任单位500元。造成传感器信号电缆破损或断线的,处罚责任人1000元,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重复出现加倍处罚。

3、井下采掘工作面、回风流传感器的移动必须在现场瓦检员指导、安全员监督下由当班监控设施负责人进行操作。传感器悬挂不到位,工作面不得进行生产作业。因责任心不强或现场监督不到位造成传感器吊挂不规范,每发现一次处罚当班监控设施负责人300元,处罚瓦检员、安全员各200元。

4、传感器必须要选择不受水淋、喷雾、碰撞等威胁的地点垂直悬挂,移动传感器过程中,不得将传感器放到地上和有钻孔的地方。

5、瓦检员在每次检查瓦斯并用便携式瓦检仪和光学式瓦检仪与甲烷传感器数值进行对照时,要认真检查瓦斯传感器是否受到水淋威胁,发现异常时及时通知责任队组将传感器移动到巷道顶板无淋水、不受喷雾碰撞等威胁的地点。因责任心不强未认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立即处理、隐瞒不报,造成传感器受水淋,每发现一次处罚瓦检员200元。造成信号误传、误报警的事故的,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地面选煤厂)

6、监测监控维护人员在每次更换探头时,要对探头连接线、连接线保护架、航空插口、接线盒等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保证探头连接线无破损和接触不良现象、航空插头连接紧固可靠、连接线保护罩和连接线固定喇叭嘴完好、接线盒接线松动等现象。因责任心不强未认真检查或发现问题未立即处理、隐瞒不报,每发现一次处罚责任人300元。造成信号误传、误报警的事故的,参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7、队组在洒水,冲洗巷道及安装喷雾时,应避开监控设备。出现一次传感器被水冲、碰撞,处罚责任人1000元,处罚责任单位5000元。造成信号误传、误报警的事故的,参照公司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本条款同样适用于地面选煤厂)

?自动化部

?2010-3-18

篇3:副井筒下监控电缆安全技术措施

1、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听从施工负责人得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各负责人要尽职尽责。施工负责人必须是科领导。

2、施工前施工负责人要逐项对准备工作进行全面检查,保证施工工作安全顺畅。

3、严禁违章作业,严禁酒后作业,严禁违章指挥。

4、施工现场要有足够照明。

5、施工前要认真检查起重工具,起重工具必须合格可靠。严禁超负荷使用。

6、使用慢速绞车前,要对慢速绞车及其开关进行认真检查,有损坏的零部件要立刻更换。绞车车闸要灵敏可靠;必须锁到牢固安全可靠的位置,并拉紧绞车。开关动作要准确无误,开关要接三联按钮进行远方操纵。在启动器电源侧必须有空气开关隔离。

7、高空及井筒作业人员要每人带好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带,安全带要系在牢固位置。

8、施工前要将罐笼停到安全位置,防止监控电缆下落时刮到罐笼。

9、井上下不允许同时作业,防止掉物伤人。

10、副井上、下要有专人看守,非工作人员禁止靠近,并协助信号工传递信号,信号必须灵敏可靠。副井上人员要兼看导向滑轮上钢丝绳的运行情况。

11、定滑轮和手拉葫芦要吊挂在牢固的位置,用直径12.5mm钢丝绳吊挂定滑轮和手拉葫芦。

12、监控电缆要坐在托绳盘上,托绳盘要固定在可靠的位置上,并且保证绳盘能够灵活转动。

13、入井钢丝绳头部要有10kg左右的坠砣,并且与钢丝绳用绳卡子锁牢。

14、监控电缆与钢丝绳的连接要用绳卡子夹持敷设,绳卡子应能承受监控电缆及钢丝绳的重量,并不得损伤电缆。

15、绳卡子要打在导向轮的外侧,每7m打一个,打卡子的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在牢固位置。

16、梯子间每5米处要有一人用长木杆推动入井监控电缆卡子,防止入井监控电缆刮住井壁或井筒内的其它物件,保证监控电缆顺利入井。梯子间施工的人员要佩戴好安全帽、安全带,并将安全带系在牢固位置。

17、信号要有明确规定,由现场指定信号人员传到信号工,在传到绞车司机,信号传递要及时准确,信号工与绞车司机必须注意力集中,保证停车或拉车准确。

18、各种卡具必须牢固可靠,慢速绞车下放监控电缆时要特别注意绞车的运行情况及监控电缆的下放情况,防止监控电缆坠井事故发生。

19、施工人员必须做好自保、联保。

20、施工时安全负责人必须自始至终在现场,并监督施工进程,保证工程顺利完成。

21、施工完成后,要由施工负责人检查现场,罐笼要空载、慢速(速度在2m/s以内)运行2次,确认无问题后方可离开现场。

22、此措施要认真贯彻到每位参加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