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手架作业安全技术常识
脚手架的搭设、拆除作业属悬空、攀登高处作业,其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其他无资格证书的作业人员只能做一些辅助工作,严禁悬空、登高作业。
一、脚手架的作用及常用架型
脚手架的主要作用是在高处作业时供堆料、短距离水平运输及作业人员在上面进行施工作业。高处作业的五种基本类型的安全隐患在脚手架上作业中都会发生。
脚手架应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1、要有足够的牢固性和稳定性,保证施工期间在所规定的荷载和气候条件下,不产生变形、倾斜和摇晃。
2、要有足够的使用面积,满足堆料、运输、操作和行走的要求。
3、构造要简单,搭设、拆除和搬运要方便。
常用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门型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架等。此外还有附着升降脚手架、吊篮式脚手架、挂式脚手架等。
1、每项脚手架工程都要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严格按照此方案搭设和拆除,作业前必须组织全体作业人员熟悉施工和作业要求,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组长要带领作业人员对施工作业环境及所需工具、安全防护设施等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作业。
2、脚手架要结合工程进度搭设,结构施工时脚手架要始终高出作业面一步架,但不宜一次搭得过去时高。未完成的脚手架,作业人员离开作业岗位(休息或下班)时,不得留有未固定的构件,并保证架子稳定。
脚手架要经验收签字后方可使用。分段搭设时应分段验收。在使用过程中要定期检查,较长时间停用、台风或暴雨过后使用要进行检查加固。
3、落地式脚手架基础必须坚实,若是回填土时,必须平整夯实。并做好排水措施,以防止地基沉陷引起架子沉降、变形、倒塌。当基础不能满足要求时,可采取挑、吊、撑等技术措施,将荷载分段卸到建筑物上。
4、设计搭设高度较小时(15m以下),可采用抛撑;当设计高度较大时,采用既抗拉又抗压的连墙点(根据规范用柔性或刚性连墙点)。
5、施工作业层的脚手板要满铺,牢固,离墙间隙不大于15cm,并不得出现探头板;在架子外侧四周设1.2m高的防护栏杆及18cm的挡脚板,且在作业层下装设安全平网;架体外排立杆内侧挂设密目式安全立网。
6、脚手架出入口须设置规范的通道口防护棚;外侧临街或高层建筑脚手架,其外侧应设置双层安全防护棚。
7、架子使用中,通常架上的均布荷载,不应超过规范规定。人员、材料不要太集中。
8、在防雷保护范围之外,应按规定安装防雷保护装置。
9、脚手架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和醒目标志,有专人负责警戒;架体上材料、杂物等应消除干净;架体若有松动或危险的部位,应予以先行加固,再进行拆除。
10、拆除顺序应遵循“自上而下,后装的构件先拆,先装的后拆,一步一清”的原则,依次进行。不得上下同时拆除作业,严禁用踏步式、分段、分立面拆除法。
11、拆下来的杆件、脚手板、安全网等应用运输设备运至地面,严禁从高处向下抛掷。
篇2:炼油厂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厂施工作业中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Q/SY1246-2009《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规范》规定,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我厂任何金属脚手架作业活动,包括搭建、拆卸、移动、提升、改建和使用脚手架。
第三条?用钢管材料制作的脚手架有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承插式钢管脚手架、门式脚手架,还有各式各样的里脚手架、挂挑脚手架以及其它钢管材料脚手架等。其他材料制作的脚手架有木脚手架、铝合金快装脚手架等。
3.1脚手架:一种临时搭建的、可供人员在其上施工、承载建筑设备和物料的平台。
3.2安全爬梯(斜道):附着在脚手架或建筑物上的供人员行走和运送材料的通道,分为人行斜道和运料斜道。
3.3技术负责人:熟悉脚手架标准,经过脚手架搭设专业培训取得资质,能够识别脚手架作业中的风险,并经过授权的人员。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职责
4.1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脚手架作业方案的审查,负责监督检查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情况;
4.2工程管理部负责项目施工作业中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理无属地脚手架作业许可证;
4.3属地单位负责属地脚手架作业安全管理,办理属地脚手架作业许可证。
第三章安全管理要求
第五条安全管理要求
5.1脚手架搭设作业单位应具有脚手架作业相关资质。
5.2脚手架作业人员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担任,并按现行国家标准GB5036《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持证上岗。患有心脏病、高血压、癫痫等不适宜高处作业的人员不允许进行脚手架作业。
5.3作业前,施工作业单位应编制脚手架作业方案,并经质量安全环保科审查批准后,办理脚手架作业许可证和高处作业许可证,方可施工作业。
5.4施工作业单位脚手架设计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作业方案交底,使作业人员了解脚手架搭设作业技术要求、存在危害,确保作业人员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并做好作业方案交底记录。
5.5在脚手架作业前和作业过程中应根据需求设置安全通道和隔离区,隔离区应设置警戒标志,禁止在安全通道上堆放物品材料。脚手架外侧应采用密目式安全网做全封闭,不得留有空隙。脚手架上不得放置任何活动部件,如扣件、活动钢管、钢筋、工器具等。
5.6脚手架与架空输电线路的安全距离、工地临时用电线路架设及脚手架接地措施等执行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超出避雷装置保护范围的大型脚手架应按相关标准设避雷装置。
5.7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大雪及雷雨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露天脚手架搭设作业,正在使用中的脚手架应以红色挂牌替换绿色挂牌。雨雪过后,应把架面上的积雪、积水清除掉,避免发生滑跌。大风过后,应对脚手架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
5.8脚手架作业过程中禁止高空抛物、上下同时拆卸。杆件尚未绑稳时,禁止中途停止作业。
5.9禁止携带物品上下脚手架,所有物品应使用绳索或其他传送设施传递。
5.10作业中,作业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工具袋等装备。
5.11脚手架应正确设置、使用防坠落装置,每一作业层的架体应设置完整可靠的台面、防护栏杆和挡脚板。使用特殊防护设施时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指导下进行。
5.12脚手板除了用做铺设脚手架外不可它用。
5.13脚手架的支撑脚应可靠、牢固,能够承载许用最大载荷。不得将模板支架、缆风绳、泵送混凝土和砂浆的输送管等固定在脚手架上。严禁悬挂起重设备。
5.14脚手架搭设作业当日不能完成的,在收工前应进行检查,并采取临时性加固措施。
5.15脚手架管理实行绿色和红色标识,由施工作业单位根据本规定样式制作:
--绿色表示脚手架已经过检查且符合设计要求,可以使用;
--红色表示脚手架不合格、正在搭设或待拆除,除搭设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攀爬和使用。
5.16铝合金快装脚手架必须具有质量保证:满足国家建设部技术和安全标准,生产质量标准符合ISO9001。并且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
5.17根据我厂的生产特点,严禁使用木质、竹质等材料制作的脚手架。
第四章脚手架材料要求及搭设、拆除要求
第六条脚手架材料要求
6.1脚手架材料(如钢管、门架、扣件和脚手板等)应有厂商的生产许可证、检测报告和产品质量合格证。重复使用的脚手架钢管、门架和扣件等材料的形状尺寸、性能应满足脚手架技术规范要求,严禁使用裂缝、变形、滑丝和锈蚀的脚手架材料。
6.2在入库前和使用前应对脚手架材料和部件进行检查,任何有缺陷的部件应及时修复或销毁,在销毁前应附上标签避免误用。
6.3门式钢管脚手架所需材料应符合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6.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所需材料应符合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规定要求。
6.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所需材料应符合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规定要求。
6.6应妥善保管脚手架部件,存放在干燥、无腐蚀的地方,禁止在上面堆放重物,防止损坏。
6.7脚手架部件的检查结果和脚手板试验信息应附在脚手架的相关资料中。
第七条?脚手架的搭设、拆除
7.1脚手架作业前应进行工作安全分析,工作前安全分析时应考虑但不限于:
--高处作业;
--现场存在的电力线或工艺设备;
--危险区域划分;
--作业环境;
--邻近工作人员的相互影响;
--脚手架基础或邻近区域挖掘作业的影响;
--气候的影响。
7.2脚手架的搭建、拆除、移动、改装作业应在作业技术负责人现场指导下进行。
7.3搭设
7.3.1门式钢管脚手架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
7.3.2扣件式钢管脚手架严格按照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搭设施工。
7.3.3碗扣式钢管脚手架严格按照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搭设施工。
7.4拆除
7.4.1?脚手架经单位工程负责人检查验证并确认不再需要时,方可拆除。
7.4.2?拆除脚手架前,应清除脚手架上的材料、工具和杂物。
7.4.3?拆除脚手架时,应设置警戒区和警戒标志,并由专职人员负责警戒。
7.4.4门式钢管脚手架拆除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7.4.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拆除严格按照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进行施工。
7.4.6碗扣式钢管脚手架拆除严格按照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施工。
第五章脚手架的验收及使用检查
第八条脚手架的验收
8.1脚手架搭设完毕或分段搭设完毕,应按规范要求对脚手架工程的质量进行检查,经检查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8.2高度在20m及20m以下的脚手架,应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属地单位安全人员(或工程项目安全人员)进行检查验收。高度大于20m的脚手架,应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属地单位安全人员(或工程项目安全人员)以及质量安全环保科人员随工程进行分阶段进行检查验收。
8.3门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严格按照JGJ128-2000《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4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严格按照JGJ130-20**《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5碗扣式钢管脚手架验收严格按照GJl66-2008《建筑施工碗扣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进行。
8.6验收合格的脚手架由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发脚手架准用牌。
第九条脚手架的使用
9.1脚手架的使用者都应接受培训。培训的内容包括作业规程、作业危害、安全防护措施等。
9.2脚手架的使用者应进行工作前安全分析,并采取适当的防护措施。
9.3在脚手架使用过程中现场应设置安全防护设施。
9.4使用者应通过安全爬梯(斜道)上下脚手架。脚手架横杆不可用作爬梯,除非其按照爬梯设计。
9.5脚手架上的载荷不允许超过其容许的最大工作载荷。
9.6脚手架无扶手、腰杆和完整的踏板时,脚手架的使用者需使用防坠落保护设施。
9.7不得在脚手架基础及其邻近处进行挖掘作业。
9.8在脚手架上进行动火作业时,同时执行《格尔木炼油厂动火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
第十条脚手架的检查
10.1在脚手架使用期间的下列情况时,属地单位(或工程项目部)安全人员、施工作业单位技术负责人应根据附表《脚手架检查清单》项目检查脚手架,并根据检查结果设置警示牌:
--遇有大雨、六级以上(含六级)风后,寒冷地区解冻后;
--每一班次作业开始之前;
--作业平台上施加载荷前;
--脚手架改动后;
--每隔7~10天。
10.2检查发现脚手架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脱落等现象,应立即停止脚手架作业,设置红色警示牌;在修理完善,检查确认合格后,重新设置绿色警示牌。
第六章考核
第十一条外来承包商违反本规定施工作业,按照《格尔木炼油厂外来人员及施工单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处罚;
第十二条厂内员工违反本规定作业,按照《安全生产违章管理办法》、《安全环保激励约束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处罚。
第七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规定由质量安全环保科负责监督实施。
第十四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开始实施。
篇3:某脚手架作业人员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规范施工现场所用脚手架的搭设、使用及拆除,清除事故隐患,特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项目部对脚手架作业的安全管理。
3引用文件
《建筑施工安全技术手册》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DL5009.1-20**
《脚手架安全管理制度》
4术语与定义(无)
5职责
5.1项目部负责施工现场的脚手架管理;
5.2专业公司负责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单位负责脚手架的日常维护与检查;
5.3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负责检查各专业公司脚手架在搭设及使用中的安全措施落实情况,发现不符合,及时纠正。
6具体内容
6.1施工前由脚手架搭设单位针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及脚手架的性质、用途,编制施工作业指导书,经审批后进行全员安全技术交底。
6.2脚手架搭拆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上岗作业。
6.3脚手架搭设单位负责给施工人员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以及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其使用。
6.4脚手架搭设完毕后,需办理以下手续:
6.4.1如搭设单位自己使用,由本单位安监人员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6.4.2如非本单位使用,则需使用单位和搭设单位办理验收交接手续,验收中如发现不符合,应在整改完毕后进行移交使用。
6.4.3对于特殊重大的脚手架,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门会同使用单位共同进行检查验收,并办理书面手续,填写“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并在明显位置设置脚手架状态标志牌。
6.5大风、暴雨后、解冻期以及长期停用的脚手架在恢复使用前,由安全监察部会同使用单位鉴定合格后方可使用。
6.6脚手架的拆除
6.6.1重大项目的脚手架整体拆除经主管部门许可后,由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编写技术措施,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拆除。
6.6.2重大项目的脚手架如需拆除部分脚手架构件(受力杆件、拉结点、脚手架中开门洞),由单位工程技术人员制订脚手架加固方案,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执行。
6.6.3对于一般项目的脚手架需拆除的由技术人员进行技术交底,然后拆除。
7相关文件(无)
8相关记录
“脚手架搭设和使用审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