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
物业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
无论什么时候,发现火情的人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的电话通知保安部,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话声音要清楚,要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篇2:保安护卫员培训: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保安(护卫)培训:初期火警处理程序
1、发现初期火警,在场人员应该:
(1)即时报告大厦消防监控中心,报告内容包括火警具体地点、燃烧物性质、火势蔓延方向等;
(2)立即利用附近的灭火器械扑救,尽量控制火势发展;
(3)可能情况下,关闭门窗以减缓火势蔓延速度。
2、消防监控中心当值保安员收到现场报告后:
(1)即时报告当值主管;
(2)联络护卫部主管,报告情况;
(3)密切监视报警地点情况。
3、当值主管收到火警报告后:
(1)带领消防人员,携带灭火器以最快速度到达火警现场;
(2)立即指挥在场人员进行灭火扑救;
(3)指挥火警现场及可能受影响范围内的人员使用安全通道疏散。
4、灭火后,当值主管安排人员留守火警现场,等待公司调查。
5、若扑救无效,当值主管即时决定:
(1)将灭火人员撤离至安全距离内;
(2)立即向上级报告;
(3)进入火灾紧急处理程序。
篇3: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3)
保安员火警报警程序(三)
无论什么时候,发现火情的人应保持镇静,切勿惊慌,如难以扑灭时,应按照下列程序工作
1、立即用火场附近的电话通知保安部,如附近无电话时,可打火场附近的手动报警器完成报警工作。
2、采用电话报警时,请打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话声音要清楚,要说明起火地点,物质燃烧种类,是否有人被围困,火势的情况以及是否正在采取扑救措施等,然后通报自己的姓名和部门,之后注意倾听对方是否有补充询问,并做认真回答,得到允许后方可挂断报警电话。
3、在扑救人员未到达火场前,报警者采取相应的灭火措施,使用火场附近的消防设施进行补救。
4、关闭火场附近的电源开关及门窗。
5、切勿在火场附近区域高喊“着火了”,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混乱,
6、引导火场附近的客人从安全通道撤离,同时告诉客人不要使用电梯。
7、灭火后,要保护好现场,禁止无关人员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