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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制度规定

2024-07-23 阅读 2945

物业公司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了切实贯彻消防工作方针,防患于未然,**中心物业有限公司特制订此《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保安人员实行24小时不间断巡查,确保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种不安全隐患;

2.保安巡查发现问题,职权范围内可以处理的,立即予以指正或处理,并作好记录;不能及时处理的,报告当值领班予以核实处理或上报上级领导跟进;

3.大厦公共重点部位由工程部指定的责任人定时巡查并作好记录,发现问题立即整改并上报相关上级跟进;公司安全主任抽查落实情况,发现存在隐患立即予以整改并上报相关领导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对予大厦二次装修工程,按照相关消防《规范》及市消防局对该装修报建的《审批意见》进行严格监管,发现有违规施工,立即给予限时整改;否则,采可取停电、停工等措施强制整改或报告市消防部门查处;

5.装修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报深圳嘉里中心物业管理处进行竣工验收,消防方面由管理处消防负责人现场诸项进行检查,核实是否符合《规范》要求,并作好检查记录;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书面整改意见,要求予以整改;

6.施工单位完成整改事项后,报经管理处复检合格后方可申报市消防局进行竣工验收;未经市消防局验收并合格的单元一概不得投入使用;

7.管理处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业户单元防火检查,对每个单元防火工作落实情况及是否存在火险隐患等,做详细检查并记录,对存在火险隐患的签发《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复查整改完成情况。

篇2:学校基建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制度

学校基建处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科室、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对火灾隐患当场整改通知书和火灾隐患整改意见书,必须正确对待,在规定的期限内务必整改完成。

2、防火巡查、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期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对公安消防机构及学校上级领导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报告,报送相关机构。

篇3:休闲会所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制度

休闲会所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对于涉及城镇规划布局而不能自身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