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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巡回检查制度

2024-07-23 阅读 9294

治安巡回检查制度

1、小区设24小时巡逻护管队,集中精力,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确保住户治安安全。

2、对小区巡逻检查的护管队员必须佩带工作证,按规定的巡逻线巡逻,严禁单独行为。

3、按照《小区治安巡逻记录表》中所规定的内容进行巡逻,在检查中,发现险情,应采取果断的应急处理措施,并及时上报管理处,在有关人员及领导到达现场之前不能离开。

4、巡逻检查人员必须熟悉巡逻区内各类设备、物品放置,如发现移动设备、物品的可疑情况,要立即查明,针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应通知及协助住户、落实各项防范措施。

5、检查消防器材有无损坏,如有损坏,必须立即报告领导,进行更换。

6、注意观察过往人员情况及其携带的物品,如发现可疑的人员和物品,要选择适当的地点加以监视,并及时报告领导,必要时要对其所带物品进行检查并做好登记。

7、夜间巡逻检查,应检查清理闲散人员,防止不法分子盗窃、破坏,检查火险隐患。

篇2:顶板灾害防治安全检查要点

培训教案教学时间:2012年8月9日教学地点:电化培训教室主持人:李乾授课人:许建平教学对象:机关全员培训内容:顶板灾害防治的安全检查1,综采工作面现场顶板支护安全检查综采工作面液压支架的安全使用,上下安全出口的检查,工作面冒顶、片帮,工作面的支护等,应作为顶板安全检查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9个方面:(1)工作面端头维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上下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8m、宽度不得小于0.8m,且支护完好。(2)工作面煤壁、刮板输送机和液压支架排列整齐,在移架前或移架后均需呈一条直线,拉线检查误差不大于±0.1m。在倾角大于15°时,必须采取防滑防倒措施。(3)液压支架不得有咬架、歪斜等现象,支架立柱不得有漏液、跑液和自动降架现象,顶梁及护帮升降收放灵活,不得有自动卸载松动现象。(4)液压支架必须接顶,顶板破碎应超前支护和拉架。在处理液压支架上方冒顶时必须制定专门安全措施,报总工程师批准。(5)采煤机采煤后,必须及时拉架,采煤和拉架之间的悬顶距离应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超过规定距离或发生冒顶片帮时,必须停止采煤进行处理。(6)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超过支架允许的最大高度,以防倒架和支护无力,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高度,以防压死支架无法拉架。(7)当采高超过3m或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有护帮防止片帮伤人。(8)在处理倒架、歪架、压架,以及更换支架或拆修顶梁、立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都必须有安全措施。(9)工作面因地质构造等原因需要爆破时必须遵守爆破安全规定,并保护好液压支架和其他设备。2,机采工作面现场顶板支护安全检查与综采工作面相比,机采工作面装备水平较低,支护强度较小,容易发生顶板事故,因而工作面支护、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应作为顶板安全检查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13个方面:(1)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m,宽度不小于0.8m,且支护完好。(2)端头支护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实现“四对八梁”的要求,以加强端头支护;同时在移挪刮板输送机头尾时,在长梁的掩护下替换立柱,使挪移过程中有效支护顶板,保证端头顶板的有效支护。(3)工作面支架、煤壁和刮板输送机都应保持直线,拉线查测时误差不大于±0.1m。(4)支架排柱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大于±0.1m。支护必须牢固接顶,迎山有力,不准出现松动和空顶支架。(5)钢梁必须成对并列交错支护,交错长度为0.6m,出现误差大于±0.1m必须调整。铰接顶梁的支设形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应提倡和推广交错支设方式,交错长度应为0.6m。齐头梁不利于对顶板的支护,因此应避免齐头梁。如果作业规程规定交错布置,则应杜绝齐头梁现象。(6)回柱放顶应有明确规定和安全措施。密集支柱、安全出口及分段放顶的安全出口和合拢位置的选择,以及分段放顶之间的距离都应明确规定,回柱放顶不准与割煤同时平行作业,回柱放顶时应停止刮板输送机,人工回柱时应用长柄工具,柄长不小于1.2m,并要支设临时支护柱和木质的信号柱。(7)采煤机割煤时应追机支设临时贴帮点柱。割煤、移输送机和支护正式支架的距离在作业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一般不小于15m、不大于20m。当移输送机支柱滞后超过规定时,应停止采煤机割煤。(8)炮眼布置、装药量等必须符合要求,爆破前对支架和设备进行有效的保护。(9)顶板破碎时应采取挂顶网、架设前探支架,及加强贴帮临时柱等措施,对此作业规程中应有明确规定,要严格执行。(10)当工作面出现地质构造变化时,应及时补充安全措施,以加强顶板管理和支护,严防冒顶事故发生。(11)采高大于1.5m时工作面应有防片帮措施。工作面生产中加强敲帮问顶,不准出现伞沿等隐患。(12)采空区出现大面积悬顶部冒时,应采取相应措施,如加强支护、密集加打戗棚、加强放顶等。(13)工作面初采初放、收尾回撤搬家倒面时,都应制定专门措施。3,炮采工作面现场顶板支护安全检查炮采工作面生产时容易出现的问题是冒顶片帮,因而炮采工作面支护与顶板管理、上下安全出口、回柱放顶等应作为顶板安全检查的重点。具体包括以下7个方面:(1)工作面不少于2个安全出口,安全出口必须畅通无阻,安全出口高度不得低于1.6m、高度不得小于0.8m,且支护完好。(2)工作面端头支护形式、材料、规格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总的要求应该是加强支护且有长梁抬棚,其长度应为最大控顶加循环进度。(3)工作面支架、煤壁和刮板输送机都应保持直线,拉线查测时误差不大于±0.1m。支架排柱距必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大于±0.1m。支护必须牢固接顶,迎山有力,不准有缺梁缺柱或折损弯曲和松动空顶的现象。(4)放顶回柱在作业规程中必须有明确的规定,密集支设。安全出口及回柱方法、顺序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要求。密集支柱不准人工回柱,必须用慢速回柱绞车回柱。(5)整个回柱工作必须在有经验的老工人指挥下进行,并且要清理好安全退路,一旦顶板发生险情,能立即撤离险区。采空区要每隔一段距离留有信号柱子。(6)爆破后如果发现顶板破碎,要从输送机外侧支设探到煤帮的前探支架,以支护爆破区的顶板。(7)攉煤工站在输送机外侧有支护的地点用锹先在煤帮侧挖柱窝,打上临时护身柱后,才可进入,在临时柱的掩护下攉煤。攉煤时要清理好安全退路,身子不能靠近煤帮,更不能背靠煤帮攉煤,以防漏顶片帮伤人。4,采场顶板支护的重大安全隐患检查1)采煤工作面支护(1)综采工作面液压泵站压力不足30MPa,机采工作面液压泵站压力不足18MPa。(2)单体液压支架初撑力连续2根小于50KN,或全部支柱初撑力合格率小于80%;金属摩擦支柱不使用5t液压升柱器,支柱初撑力低于30KN或支柱连续2棵松动。(3)采煤工作面配备柱梁数量不足,缺柱梁各2根以上。(4)采用失效柱梁,或使用超过使用期的支柱;不同类型或不同性能的支柱混用。(5)底板松软而支柱不穿铁鞋,造成支柱钻底大于100mm。(6)切顶排特使支护数量、质量不符合作业规程要求;顶板来压或悬顶超过作业规程规定未加强支护或采取人工强制放顶措施;输送机机头机尾不按规定使用特殊支护。(7)工作面支护不适应工作面地质条件;支护强度低,整体性差,顶底板移近量大,出现台阶下沉。(8)煤壁留有伞沿、悬矸、危石不及时“敲帮问顶”处理,危及人身安全;人员进入机道空顶空帮,不作临时支护。(9)采煤工作面无支护质量监测人员、无初撑力监测仪表、无记录、无监测标志;有冲击地压危险矿井未对危险区进行预测预报,或无治理措施。现场检查时,主要通过实际观测,考察现场实际状况。2)工作面回柱放顶(1)工作面不执行最大或最小控顶距规定,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顶。(2)回柱工作违反规定措施或回撤程序;近身回柱无防护措施;一人回柱,无人监护;先支后回。(3)采煤工作面改支柱时不先支后回。3)特殊条件下的开采(1)有冲击地压危险工作面未使用防飞水平销;爆破时警戒距离及躲炮时间不符合规定;工作面及上、下顺槽柱梁未采取防倒防崩措施。(2)采煤工作面过断层、过破碎带、过老空老巷,复合顶板开采或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时,未制定安全措施。(3)采煤工作面初次放顶和最后收尾时,无规程、措施施工,或违反规程、措施施工;未组织领导小组盯班上岗。(4)运送、安装、拆除液压支架及处理歪倒、咬架、压架、拆除立柱、座箱等大型部件时无安全措施,或不按措施操作。5,巷道掘进中顶板支护的安全检查重点巷道掘进过程中,如果控制管理不当,会出现冒顶片帮等事故。现场安全检查的内容如下:(1)临时支护检查。主要包括:①是否使用临时支护或金属前探支付,前探距离不超过一棚架距,后部固定在2加棚梁上;②锚喷巷道是否采用吊环前探梁端头临时支架;③临时支架距工作面距离是否不大于2m,锚喷巷道不大于3~4m,软岩层中紧随工作面。(2)支护检查。包括:①掘进与支护单行作业时,前段永久支架尚未完成时是否不继续掘进,永久支架前端距离工作面是否不大于40m;②平行作业时,平巷是否不由里往外支护;超过10m的倾斜巷道,每段内是否不由上往下进行永久支护。(3)架棚永久支护检查。主要内容:①坑木直径是否符合设计要求,金属支架是否零件齐全,混凝土支架有无开裂、露筋现象;②平巷支架是否垂直顶底板,斜巷支架是否向上坡倾斜;③横梁是否垂直巷道中心线,两端保持水平;④棚梁接口是否严密合缝;⑤背板、撑木、拉杆布置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刹紧背牢。(4)砌碹永久支护检查。包括砌块及砂浆强度是否符合要求;砌体厚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局部不小于设计30mm,连续长度不超过1m,壁后是否充实填满,灰饱满。(5)锚喷永久支护检查。包括锚杆规格、强度是否符合设计规定;喷浆强度、厚度是否达到设计要求;喷浆前是否清理岩帮、清理浮矸,喷浆后无露筋、干裂现象。(6)支架翻棚作业检查。操作程序包括;①检查顶板压力和棚子质量;②加固邻近支护;③排除顶帮活矸;④翻棚。斜巷中是否采取防止物体滚落和支架歪倒的安全措施。检查时,主要根据现场观察、抽查,查阅班组质量检查、中间验收质量等级评定记录和材料试验记录等进行。检查过程中,发现有空顶作业时要立即停止工作。

篇3:一中综治安全工作实施检查考核方案

EE一中综治、安全工作实施、检查和考核方案

为了贯彻市综治委(办)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进校园"精神,切实加强我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净化校园周边环境,清除安全隐患,切实做好今年我校安全稳定工作,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围绕"绷紧一根弦,织好一张网,重在除隐患,严查保平安"的工作思路,加强领导,强化监督,明确责任,确保我校社会政治稳定,为加快教育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组织机构

组长:zz(全面负责校园及周边治理工作)

副组长:zz(负责履行党务工作职责,将综治工作纳入到党务工作议事日程,研究和部署党内综治工作开展的一切事物)、

zz(负责组织学校及周边治理工作的研究、部署,将综治工作纳入到学校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综治特派员:zz(**公安分局庐山南路派出所教导员,负责指导我校及周边综治工作的开展)

片区民警:zz(**公安分局庐山南路派出所民警,负责指导我校及周边综治工作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指导)

成员:**(负责将综治工作纳入到学校管理重要议事日程及各项会议的记录)、

*(负责德育教育工作)

*(负责校园安全保卫工作)

*(负责制定法制、安全教育课程的计划和实施)

*(负责校园建设)

在保卫科下设综治办公室

主任:Z(负责综治工作的研究和部署)

副主任:Z(负责综治工作的组织、实施、检查及考评)

联络员:ZZ(负责综治工作的联络)

三、工作职责

1、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

②根据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制订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③指导、督促、协调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④负责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对学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评比。

⑤加强与上级综治委(办)联系、协调,并办理其交办的事。

2、综治工作室工作职责

⑴、贯彻执行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根据综治委(办)的工作部署,制订本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⑵、依法管理校园及在校学生,督促年级组、班级组做好学生的安全教育和稳定工作。

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和管理工作。

⑷、及时排查、调解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

⑸、预防、制止校园暴力案件的发生。

⑹、加强师德师风教育,确保教师依法施教,依法育人。

四、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1、建立责任制

①谁主管谁负责,即哪个处(室)或年级组出了问题,则追究该处(室)或年级组的责任。

②谁审批谁负责,即哪个审批把关同意,出了问题则追究审批部门的责任。

③谁的人谁负责,即哪个处(室)或年级组的干部出了问题由该处(室)或年级组负责。

④谁检查谁负责,即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在检查时已出现,但因检查时未发现或发现了没有提出整改意见,或对问题敷衍了事、督查不力、处理不力,出了问题谁检查谁负责。

2、建立安全稳定工作报告制度。对学校举办或发生的重大活动或事件,要坚持请示汇报制度,对于出现的安全隐患以及不稳定因素,要坚持及时报告制度,如,发生影响重大的安全稳定事件,或遇有紧急事件或重大案件,要应即向学校领导和分管领导报告,最迟不得晚于事件发生后15分钟,学校主要领导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亲自指导,争取主动,妥善处理,确保在最短时间、最快速度解决问题,减少伤亡和损失。

3、行政管理工作方面,制订了《行政干部守则》《各处(室、委)岗位职责》、《两级管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创一流业绩的实施意见》等管理制度。

4、安全工作方面,制订了《安全教育常规》、《江西省安远一中校园突出事件应急预案》、《安全工作例会制度》、《防火安全管理规定》、《教育联系卡制度》、《安远一中校园安全保卫制度》《校园纠纷排查制度》等一系列安全工作制度。

5、教育教学管理方面,制订了《教研组考评方案》、《教研专题和论文评比方案》、《职称考核方案》、《班主任考评方案》和《学生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评估方案。

6、后勤管理方面,制订了《后勤工作人员岗位职责》、《学校安全保卫制度》、《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学校财产、财务管理制度》、《教职工楼院管理制度》、《住校生管理规定》等。

五、实施办法

1、利用全校例会、晨会、班会,组织师生学习学校关于加强和改进校园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提高师生参与社会治理综合治理工作的积极性,明确责任。

2、每月召开一次综治工作例会。分析学校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在全校范围内进行矛盾纠纷排查的基础,拟定下一阶段工作方案和措施。

3、学校领导、各处室工作人员、值周行政、值周教师要加强对学校安全稳定工作的检查、督促。凡对安全稳定工作检查不全面、不细致,对存在隐患未发现或发现事故未督促整改以及整改不力而造成事故,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4、依法育人,加强学生文明守纪教育。①各班要建立重点人员、特殊群体学生档案,明确监控或教育责任人,加强对这类学生的思想品德、心理健康等方面教育,稳定他们情绪,增加他们守纪自觉性和学习的主动性。②完善导师制度,发挥全体教职员工育人积极性。③抓好"三育人"活动。通过学生参与劳动、服务、管理,亲身体验劳动的艰辛、服务的重要、管理的难处,来提高他们的思想觉悟,健全他们的人格。

5、拓宽信息渠道,排除隐患。

①通过"校长信箱"、"朋友之声"信箱,收集信息、解答疑难。②各班各寝室要选好、培养信息员,以便及时了解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教育和管理的针对性。

6、严格学生考勤制度,狠抓常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