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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护管保护部查岗制度

2024-07-23 阅读 9909

小区护管(保护)部查岗制度

1目的

为了切实做好治护保卫工作,创造护全的工作、生活环境

2内容

2.1管理处经理、各管理处护管(保护)主任(副主任)为夜间查岗人。

2.2管理处经理每周不少于一次对各岗进行巡查,护管(保护)部主任每10天不少于1至2次对各岗位进行巡查,并填写《查岗记录表》,被查人员须在夜间查岗表上签名。

2.3检查时间为不定时抽查。

2.4检查部位为所有岗位。

2.5对违规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3附表

3.1《查岗记录表》

篇2:管理领班查岗工作制度

一、领班制度

为保障生产,搞好工艺运行,确保夜间各项工作顺利进行,特设中层以上管理人员领班制度。领班人员职责如下:

1、夜间查岗,检查劳动纪律执行情况。

2、负责处理夜间工艺、电气、设备、自控等方面的突发事件。

3、督促保卫人员夜间保卫工作。

4、凡星期天领班的管理人员,白天须在厂内值班。

5、领班人员对当班情况要实事求是给予记录。

6、节、假日期间要加强安全、防火、防事故的领导。

7、领班人员工作时间自第一天下午5:00至第二天上午8:00;星期天时间为上午8:00至星期一上午8:00,每班一人。

二、查岗制度

为贯彻本厂各项规章,搞好规范管理,使职工自觉形成遵章守纪的习惯,养成良好的工作作风,实行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轮流查岗制度。负责检查职工迟到、早退、串岗、脱岗及其它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每周至少进行一次不定期检查,并将检查情况报到厂部考核。

篇3:M矿机电运输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一.为加强机电运输管理,使各级干部深入基层,及时发现现场存在的问题和事故隐患,保证安全生产,根据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参照煤电公司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二.矿、部、队领导干部和业务主管人员要定期深入现场。根据各级干部的职责范围和业务主管人员的分管范围,对各级干部上岗最低次数规定如下:单位:次/年主管机房主管副矿长机电副总机运部正、副部长业务主管队长书记分管副队长主要机房、机道、运输巷466所有机房、机道、运输巷266分管机房、机道、运输巷12243648注:1)主要机房、机道、运输巷指主扇房、主排水泵房、主提升机房、压风机房、中央变电所、主提升皮带(巷)、主运输线路等。2)表中所列为最少次数三.干部上岗查岗的主要内容如下:1.主管矿长查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转;查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听取机运部长或业务主管对被查机房硐室存在的主要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和要求。2.机电副总、部长、副部长查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按设备完好标准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要求,检查机房硐室及设备存在的问题及隐患,提出整改意见及措施。督促落实公司、矿领导及其他上级部门提出的意见和措施。3.业务主管人员除执行部长的检查内容外,查设备的维护和检修情况,对存在的隐患及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和具体整改计划,督促有关部门具体落实。4.队长、书记、副队长除执行上级的各项检查内容外,查本队岗位工、维修工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对设备的维护、保养、检修等情况,亲自督促落实问题、隐患的整改和措施的执行。四.凡干部上岗时,都必须填写上岗记录。五.干部上岗制度作为考核干部的一項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