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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技术科科长工作岗位职责

2024-07-23 阅读 2603

1、在生产、工艺、安全、质量、成本管理方面主动当好生产技术副厂长的参谋、助手,正确行使指挥权,正确下达指令。

2、负责主持厂每日生产调度会和工作检查会,对生产活动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做及时处理和正确决策。

3、负责组织主持重大生产事故、操作事故的分析会,并对事故责任行使仲裁权。

4、负责现场的生产协调与指挥,负责现场事故的组织进度跟踪及其它生产问题的处理。

5、负责对调度室业务工作实施有效的管理和协调,确保生产稳顺、有序、受控及稳顺交接班。

6、负责协调各工段、各科室提出的与生产、工艺、安全、质量有关的紧急任务。

7、负责对外联系,及时解决制约本厂生产的外部因素。

8、按照设备检修计划,合理、科学、适时安排好设备的检修和正常的维护及清理。

9、贯彻执行公司有关工艺方面的方针、政策和规定,贯彻执行行业标准和制度。

10、组织制订各项工艺、技术方面的管理制度、规定及有关工作计划。

11、组织、制订、审查、修改工艺操作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执行和考核。

12、组织完成上级下达的科研攻及新技术、新技术、新产品的应用、开发任务。

13、组织处理生产中工艺方面出现的问题(如生产事故、质量事故),及时组织召开分析会,并按规定提出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14、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革新活动,并组织上报,提出鉴定意见和奖励办法,对有价值的成果进行推广。

15、组织工艺技术人员对操作工进行理论授课辅导、考核,提出员工工艺技术方面的培训计划。

16、负责对本科室的工作实施管理和协调。

17、负责向厂长提出技术工作分析报告和计划执行情况报告,为厂长决策提供依据。

18、组织厂内贯标检查,督促、整改,确保公司及贯标评审机构的年检顺利通过。

19、组织评审和申报好科技进步奖、小改小革奖等,用好用活这些奖励资金,尽可能地发挥全厂员工特别是工程技术人员的积极性。

20、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公司和厂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规程、标准和规章制度,并经常检查贯彻执行情况。

21、负责组织各种安全生产、定置管理、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和职业危害的检查,有权下达行政指令、限期整改并督促实施。

篇2:技术科副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

1.贯彻执行铁道部、路局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标准等并负责审核把关。

2.负责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全段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自轮运转设备、养路机械等设备修、管、用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

3.负责督促线桥机主管制定段年、季、月度设备目标、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安排并组织实施;负责盯控月度生产任务、重点工作实施过程并进行指导。

4.负责盯控线桥机主管向路局提报年度设备大维修、更新改造等建议计划并根据路局批复情况组织施工、管理、验收、计价等工作。

5.负责协助安全科做好行车设备故障统计及分析工作,组织对与设备有关的设备故障及安全隐患的调查、分析、定责及反馈。

6.负责设备日常检查的监督,盯控设备检查数据的分析,掌握关键设备、顽固病害,研究制订整治措施并督促整改、落实。

7.负责对各类报告及上报报表的审核、签认。

8.负责安排各主管对路内外单位的施工进行现场调查,办理相关手续。

9.负责按排线桥机设备“春、秋检”,盯控线桥机主管收集、分类、汇总和上报。

10.负责军事专用线、非路产专用线的管理、检查、考核工作。

11.负责参与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过程监督及竣工验收。

12.负责组织开展月度生产任务、季度工电联合整治和年度安全优质工务段的检查、验收、考核、评估工作。

13、负责月度施工计划提报的安排,施工方案的审核。

二、安全责任追究

1.因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2.因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设备专业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3.因线桥维修设备检查、维修及薄弱地段整治不到位,设备质量严重缺陷,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4.因探伤、线检、桥检数据不实、错误,漏检、漏探、误判发生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5、因施工计划提报错误、施工方案编制存在漏洞,导致铁路交通责任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

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

1.每季度组织各主管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半年组织各主管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

2.每月组织各车间开展工电联合整治道岔,每季度参与电务处组织的工电联合整治道岔联合验收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

3、每月对管内线桥机设备质量、生产任务、车间班组管理、规章标准执行情况进行抽查验收,每季度对管内线桥机设备质量、生产任务、车间班组管理、规章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对线桥机设备质量进行评定,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并纳入月度一体化考核,次月对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查。

4.每天盯控质量分析对全段静态检查病害及时收集、分析、下发,督促各车间、班组处理、复查、反馈、销号;每周对设备检查周期兑现、检查任务完成、病害下发、处理、复查、销号情况进行抽查。

5.每日对上等级病害(轨检车检测发现的三级及以上病害、机车乘务员反映线路晃车信息、车载式线路检查仪报警信3级及以上信息)进行现场指导处理并复查,对其他各类病害按规定进行抽复查;每月对管内重点薄弱设备检查1遍,做好检查记录。

6、每月对线检、桥检、探伤、病害处理作业的标准执行情况,对照作业指导书全程对标一次,对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治措施并督促车间、班组整改。

7、每月13-15日之间,组织安全、技术、调度科主管,召开月度施工、维修计划、方案审核会,逐条审核,对存在问题立即整改。

篇3:技术科科长岗位安全职责

一、安全管理职责1.贯彻执行铁道部、局工务规章、文电、技术标准和相关行业技术要求,结合段实际情况,组织制定、完善配套的管理制度、办法、补充规定、细则、标准等,加强监督检查工作。2.负责组织制定全段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自轮运转设备、养路机械等设备修、管、用制度及考核办法,定期组织检查、考核和评价。3、负责审核线、桥、机械等维修成本使用状况。4、负责组织设备检查评比,安排落实安优工作。5、负责审核年、月维修计划。6、负责线、桥、机设备大中修及更新改造。7、负责旧轨料及备用料的管理。8、负责科室人员管理。二、安全责任追究1.因段技术规章、管理标准修订不及时、内容不完善、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2.因线路、桥隧涵、路基、道口设备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3.因线桥维修设备检查、维修及薄弱地段整治不到位,设备质量严重缺陷,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4.因线路、桥隧涵、路基大修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5.因防洪设备设施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专业管理责任。6.因轨检、桥检数据不实、错误,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7、因机械设备养护维修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8、因自轮运转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9.因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引发特种设备事故承担管理责任。10.因备用料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11、因探伤管理不到位,发生铁路交通事故承担管理责任。三、专业管理工作措施1.每半年组织人员对本专业规章制度、文电进行一次清理,公布有效及废止文电目录。每年对技术规章目录进行一次清理,报办公室统一公布。2.根据春秋检及段内设备现状建立完善设备隐患库,督促副科长对车间自行解决问题盯控科室主管倒排计划限期整改。段专项整治项目组织科室人员制定详细整治措施,明确责任人及整改期限,限时处理。需路局解决的问题明确责任人,以专题报告形式报路局申请解决。3、每季度对段内重点设备检查一遍;对各车间的检查计划兑现情况及检查数据记录、分析对标情况检查不少于二个车间;4、每月审核质量分析通报、轨检车通报及设备问题库,倒查各车间生产任务单、施工、维修计划提报情况,确保缺陷设备及时整治、质量受控。5、每月对科室常备料管理进行检查,确认每个站场道岔型号、数量、备料数量、消耗时间、补充时间登记是否真实。6.每月对各检查监控车间的探伤周期兑现情况抽查不少于一个班组;对段内重点设备探伤跟班作业一次;7、接到三级预警病害通知后赶赴现场复查车间处理情况,反馈信息,对处理不到位的设备拿出具体整治方案;8.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接到大雨、雪等极端恶劣天气预报,及时进行安全预警,值班或指定人员负责值班,协调解决各类突发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