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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

2024-07-23 阅读 7069

控制烃类液体灌装时的流速

灌装铁路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1)计算

VD≤0.8(1)

式中V-烃类液体流速的数值,m/s;D-鹤管内径的数值,m。

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以超过按式(1)所得计算值,但不得大于5m/s。

灌装汽车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2)计算

VD≤0.5(2)

式中V——烃类液体流速的数值,m/s;D——鹤管内径的数值,m。

在输送和灌装过程中,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从底部或上部人罐的注油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等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

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烃类液体时,宜从底部进油。

若不得已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宜伸入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lm/s以内。

烃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他不相容的第二物相杂质如水等。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当管道内明显存在不相容的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限制在lm/s以内。

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缓和器后再输出进行灌装。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内停留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

烃类液体的检尺、测温和采样

当设备在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需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所需静置时间见表2。

液体电导率

/(S/m)液体容积/ms

5000

>10-81112

10-12~10-8232030

10-14~10-

<10-

注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时,则按液体容积<1×10m3取值。

对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min以上。

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接地。有条件时应采用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

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装备上所用合成材料的绳索及油尺等,其单位长度电阻值应为1×105Ω/m1×107Ω/m或表面电阻和体电阻率分别低于1×1010及1×108Ω·m的静电亚导体材料。

在设计和制作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装备时,应优先采用红外、超声等原理的装备,以减少静电危害产生的可能。

在可燃的环境条件下灌装、检尺、测温、清洗等操作时,应避开可能发生雷暴等危害安全的恶劣天气,同样强烈的阳光照射可使低能量的静电放电造成引燃或引爆。

在烃类液体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使电导率提高至250pS/m以上。

当在烃类液体中加人防静电添加剂来消除静电时,其容器应是静电导体并可靠接地,且需定期检测其电导率,以便使其数值保持在规定要求以上。

当不能以控制流速等方法来减少静电积聚时,可以在管道的末端装设液体静电消除器。

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容器的清洗过程应该避免可燃的环境条件,并且在清洗后静置一定时间才可使用。

篇2:液态物料静电防护措施

控制烃类液体灌装时的流速

灌装铁路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1)计算

VD≤0.8(1)

式中V-烃类液体流速的数值,m/s;D-鹤管内径的数值,m。

大鹤管装车出口流速可以超过按式(1)所得计算值,但不得大于5m/s。

灌装汽车罐车时,液体在鹤管内的容许流速按式(2)计算

VD≤0.5(2)

式中V——烃类液体流速的数值,m/s;D——鹤管内径的数值,m。

在输送和灌装过程中,应防止液体的飞散喷溅,从底部或上部人罐的注油管末端应设计成不易使液体飞散的倒T形等形状或另加导流板;或在上部灌装时,使液体沿侧壁缓慢下流。

对罐车等大型容器灌装烃类液体时,宜从底部进油。

若不得已采用顶部进油时,则其注油管宜伸入罐内离罐底不大于200mm。在注油管未浸入液面前,其流速应限制在lm/s以内。

烃类液体中应避免混入其他不相容的第二物相杂质如水等。并应尽量减少和排除槽底和管道中的积水。当管道内明显存在不相容的第二物相时,其流速应限制在lm/s以内。

在贮存罐、罐车等大型容器内,可燃性液体的表面,不允许存在不接地的导电性漂浮物。

当液体带电很高时,例如在精细过滤器的出口,可先通过缓和器后再输出进行灌装。带电液体在缓和器内停留时间,一般可按缓和时间的3倍来设计。

烃类液体的检尺、测温和采样

当设备在灌装、循环或搅拌等工作过程中,禁止进行取样、检尺或测温等现场操作。在设备停止工作后,需静置一段时间才允许进行上述操作。所需静置时间见表2。

液体电导率

/(S/m)液体容积/ms

5000

>10-81112

10-12~10-8232030

10-14~10-

<10-

注若容器内设有专用量槽时,则按液体容积<1×10m3取值。

对油槽车的静置时间为2min以上。

对金属材质制作的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在操作中应接地。有条件时应采用具有防静电功能的工具。

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等装备上所用合成材料的绳索及油尺等,其单位长度电阻值应为1×105Ω/m1×107Ω/m或表面电阻和体电阻率分别低于1×1010及1×108Ω·m的静电亚导体材料。

在设计和制作取样器、测温器及检尺装备时,应优先采用红外、超声等原理的装备,以减少静电危害产生的可能。

在可燃的环境条件下灌装、检尺、测温、清洗等操作时,应避开可能发生雷暴等危害安全的恶劣天气,同样强烈的阳光照射可使低能量的静电放电造成引燃或引爆。

在烃类液体中加入防静电添加剂,使电导率提高至250pS/m以上。

当在烃类液体中加人防静电添加剂来消除静电时,其容器应是静电导体并可靠接地,且需定期检测其电导率,以便使其数值保持在规定要求以上。

当不能以控制流速等方法来减少静电积聚时,可以在管道的末端装设液体静电消除器。

当用软管输送易燃液体时,应使用导电软管或内附金属丝、网的橡胶管,且在相接时注意静电的导通性。

在使用小型便携式容器灌装易燃绝缘性液体时,宜用金属或导静电容器,避免采用静电非导体容器。对金属容器及金属漏斗应跨接并接地。

容器的清洗过程应该避免可燃的环境条件,并且在清洗后静置一定时间才可使用。

篇3:防雷防静电安全制度

防雷防静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贯彻落实安全部门的重要指导精神,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防止或减少因雷击和静电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防雷防静电管理制度如下:

一、防雷电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防雷电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有关防雷防静电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3、各二级单位应针对分管工作特点进行防雷防静电安全教育培训。

  4、对防雷防静电装置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分管企业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7、明火、特种作业的项目等特殊岗位要进行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二、防雷防静电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防雷电安全责任制和岗位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3、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各单位各部门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针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之间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的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各企业应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体职工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六、燃气和电气设备安全隐患的防静电检查和管理制度

  1、公司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