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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X园区公用设施管理程序

2024-07-18 阅读 6172

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程序文件

公用设施管理程序

1.目的

规范公用设施管理,提高物业档次。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各管理处。

3.公用设施分类

3.1室外公用设施:护栏、围墙、沟渠、池、井、盖、道路、路桩、室外各类照明及支持物、外墙各种外露管道。

3.2室内公用设施:消防通道、公共通道、楼梯扶手、防火门、天面、电梯厅、大堂

3.3车场公用设施:倒车杆、倒车镜、岗亭、单(摩托)车库(棚)

3.4其他公用设施:煤气管道系统

4.职责

4.1责任部门经理负责公用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检查、监督工作

4.2设备主管(主办)负责公用设施保养维修工作的组织、安排和实施。

4.3技术员(称设施责任人,以下及相关作业指导书同)负责责任范围内公用设施保养维修的日常工作。

5.方法和过程控制

5.1公用设施巡查

5.1.1日常保养工作由设施责任人负责每天巡视责任范围内设施,正常情况下无需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5.1.2设备主管每周负责检查监督保养维修工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记录。

5.1.3责任部门经理或助理至少每月会同设施主管(主办)及设施责任人对各类公用设施的状态进行一次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在《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中予以记录,明确整改处理的责任人、完成日期,完成后由设备主管(主办)进行复查,并做好复查记录。

5.2室外设施管理要求

5.2.1护栏、围墙及路桩油漆无明显脱落、无明显锈迹;墙无明显污迹、墙体无明显破损。

5.2.2室外各类照明及支持物:照明灯具完好无损,支持物油漆无明显脱落、无明显锈迹。

5.2.3沟渠池井盖、道路:沟渠池井应无异物堵塞、各类盖应安装平稳牢固无破损;道路路面无明显破损

5.3室内公用设施

5.3.1消防通道及公共通道:墙(地)面及天花无明显污迹及破损,管线整齐,照明灯具完好无损,消防应急照明工作正常且应急灯无破损。

5.3.2楼梯扶手:油漆无脱落、无明显锈蚀。

5.3.3防火门:门表面无明显破损、门把手完好,能正常开闭。

5.3.4天面:无杂物、无积水,各类管道无明显锈蚀,管线整齐无松动脱落。

5.3.5电梯厅、大堂:墙面及天花无污迹、无破损,照明灯具完好无锈蚀,电梯厅及大堂的各类装饰完好、整齐。

5.4车库公用设施

5.4.1倒车杆、倒车镜、岗亭:无明显锈蚀、破损,安装牢固。

5.4.2单(摩托)车库(棚):用于固定单(摩托)车库(棚)的支架应牢固、整齐、美观。

5.5煤气设施系统:

5.5.1煤气管道阀门有开关方向的标识,能正常开闭。

5.5.2煤气分闸箱应有相对应控制的房号标识。

5.5.3煤气紧急切断系统每周检查一次,气缸压力保持在0.2-0.4Mpa范围内.

5.5.4如发现压力下降须查找泄漏原因并及时通知煤气公司派专人维修,当氮气瓶压力下降0.1Mpa,应到气体厂充装氮气.设备责任人在巡视设备过程中,一旦发现煤气管道有泄漏情况,应立即关闭煤气管道总阀,及时通知煤气公司派人处理.煤气紧急切断系统每半年至少做一次切断试验。

6.质量记录表格

**WY7.5.1-S01-F4《设备/设施检查记录表》

篇2:学校公用设施管理制度

学校公用设施管理制度

(一)爱护公用设施及设备,发现损坏要及时告诉维修人员,以便尽快恢复完好状态。

(二)合理使用照明设备,在能见度较好的情况下,白天尽量不要开灯,以减少能源的浪费,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

(三)使用自来水要随时关紧龙头,避免长流水。

(四)禁止使用电炉及未经领导批准的电器设备,以免造成过负荷,烧毁线路引起火灾的危害,私自使用者,将按规定进行行政处罚。

(五)配备的办公用具,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保管的原则,不得随意损坏,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篇3:仁园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荔园小区公共部位、公用设施管理规定

(一)小区内的公共场地均为业主共有,由物业服务中心负责管理。不得将公共部位占为己有或影响他人合法使用,如有特殊原因需使用公共部位,应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并根据情况缴纳相应费用。

(二)为保持楼宇整齐美观,不得违章搭建,不得私自封闭阳台,防盗网需按物业服务中心规定的统一款式、颜色安装,不得将百叶窗、遮阳蓬、晾衣架、花架伸出楼宇外墙或阳台外。

(三)不得开凿外墙将空调冷凝水引出外墙排放于公共部位、污染建筑物外墙。

(四)不可把塑料袋、垃圾等杂物排入卫生间、厨房的排污管。一旦发生堵塞,应及时报告物业服务中心,由物业服务中心雇请专业人员疏通,费用由事故责任人支付。

(五)自觉爱护公共设施,发现问题及时向服务中心反映,以便及时维修,确保公共设施的正常使用。

(六)凡需在小区内接引和改变各类管线、挖掘道路的,应事先到服务中心登记、审批。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七)严禁在道路路面及人行道搅拌砂浆、堆放建筑装修材料。

(八)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雨、污水分流"的规定,不得擅自把生活污水直接接入雨水井;不得把杂物丢入管道,以免造成管道堵塞。

(九)不得践踏绿化地,并尽量避免挪动或踩踏污、雨水井盖。

(十)严禁擅自开启公共设施的井盖、电箱门、水表井总闸,如因装修或维修所需,应事先征得物业服务中心同意或由物业服务中心指派专人开关闸门或井盖。

(十一)任何人不准随意使用、拆动小区内消防系统的所有设施、设备。

(十二)违反本规定者,物业服务中心将责令修复,要求赔偿损失,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