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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

2024-07-18 阅读 8431

医院污水、污物处理管理制度

一、医院的污水都必须经过污水处理站进行处理,经消毒、沉淀,达到外排标准后,方可排放。

二、污水专职处理员每周二次对医院的污水处理的二氧化氯等有关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保证污水处理设备正常运转,决不将未达标的污水外排。

三、由专职污水处理员对每天的污水处理量及无机盐和盐酸的投放量进行登记,并对PH值进行测试,对污水泵运行情况进行记录。

四、专职污水处理员在发现污水处理设备出现异常或故障应立即向总务科汇报,并要求在12小时之内将设备进行修复,保证正常运行。

五、医院一次性医疗垃圾和医学标本要求存放在指定的密封的容器内,并采用日积晶清,存放容器必须有明显标志。

六、一次性医疗垃圾及医学标本在运输前必须经二层密封包装,在运输过程中应小心谨慎,不得将垃圾遗漏或失落,并每日送达指定单位进行焚烧处理。

七、合理使用锅炉的除尘设备,控制锅炉所产生的烟尘,定期对锅炉的烟尘进行清除。

篇2:附属医院医疗废物污水处理制度

附属医院医疗废物及污水处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精神,我院医疗废物管理措施暂行如下:

1、生活垃圾与医疗废物分开放置,生活垃圾用黑色塑料袋盛装,由各病区工人送到生活垃圾区垃圾箱。

2、医疗废物用有警示标志的塑料袋等容器盛装,盛装的医疗发废物只能达包装的3/4,然后扎紧袋口,贴上标签,注明废物类别、科室、生产时间。如包装袋有泄露,应立即外加一层塑料袋。专人交接、运送并登记、双向签字。

3、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用后按一次性医疗废物收集、运送、有记录、双向签名。各科针头、安瓿按损伤性废物分类收集、运送至暂存点。

4、一次性各种塑料治疗用品,用后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运送、双向签名,运送至暂存点。

5、凡接触体液、血液、排泄物、分泌物的棉签、棉球、敷料按感染性废物,装入黄色警示标识塑料袋内,扎口封闭。

6、手术切下的脏器、肢体、胎盘等,按病理性废弃物分类收集,用双层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塑料袋盛装,由专人分别深埋或焚烧,并双向签名。

7、污水处理站每天按时按量投放消毒剂,并做好记录。

篇3:市民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人民医院污水处理管理制度

一、建立污水处理专职人员,并须经专业培训,建立健全的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防水检测等规章制度。

二、严格记录污水排放量、设施完好状况,包括投氯系统运转是否正常,机电设备运转良好程度,各种构筑物尤其是地下部分是否渗漏,管件阀门是否渗漏等。

三、严格污水的排放管理,尤其病区、传染病区和放射性物质所污染的污水必须经过处理。凡排入自然水系的污水必须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等有关规定。

四、定期进行对原污水、沉淀池、生化处理出水、接触池出水等的日常检测,包括水量、水温、余氯、PH值、大肠菌群数、肠道致病菌、蠕虫卵、生化需氧量(BOD5)、悬浮固体、溶解氧等。

五、建立污水处理的技术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