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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预检修危险点控制措施

2024-07-22 阅读 3634

序号危险点控制措施1人员思想状况不稳工作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要对言行、情绪表现非正常状况的成员进行沟通、谈心,帮助消除或平息思想上的不正常波动,保持良好的工作心态,否则不能进入生产现场参加检修作业。2人员精神状态不佳工作班(组)长或工作负责人要观察、了解成员精神状态,对酒后上班、睡眠不足、也变劳累、健康欠佳等成员严禁进入工作现场。3误动其他设备(1)办理工作许可手续后,待全体。人员到达工作地点,对照工作票认真核对设备名称和编号,确认无误后,工作负责人向全体成员交待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及周围工作环境。(2)雇佣临时工时,必须在监护下工作。4机械伤害(1)在空预内部温度降至40℃以下,方可进行工作。(2)空预盘车时内部和外部设专人联系,外部盘车人员听从内部负责人的指令,内部负责人负责通知其他人员做好防止空预转子转动造成伤害的防范措施。(3)在空预内部进行检修工作时,照明必须充足,注意力集中,防止绊倒。(4)使用大锤要检查大锤完好,周围工作人员禁止站在对面作业,不准戴手套和单手抡大锤。(5)作业时工作人员要戴手套。5落物伤人(1)进入工作现场着装规范、安全帽佩戴规范。(2)空预烟气侧内部工作不能与烟道堵漏工作同时进行,要同时进行,空预上方烟道必须隔绝。(3)空预内高空作业时工器具及碎小的零部件应放入工具袋内,不入袋的零部件放在安全位置。6烫伤(1)动用电火焊时戴隔热手套,防止焊渣飞溅伤人。(2)空预内部温度必须降至40℃以下,方可进入工作7设备损坏(1)起重机械要经检查合格,吊索荷重适当,正确使用。(2)严格执行检修作业指导书工艺质量标准,避免野蛮作业8着火(1)清洗部件要用煤油和清洗剂,清洗时要远离火源及时清理使用后的棉纱等易燃物。(2)动用电火焊时采取隔离措施,防止焊渣飞溅引起火灾。(3)离开工作现场对作业地点认真检查,不得留有火种。9人身触电(1)临时电源摆放要规范,不能私拉乱接。(2)照明电线应使用带有保护器的绕线盘,照明充足。(3)内部工作时,应使用24V以下行灯,行灯变压器放在风烟道外部。l0遗留异物(1)设备回装时认真检查轴承箱和减速箱内无遗留异物。(2)空预封人孔前,清退所有空预内作业人员,彻底清理转子上杂物。(3)回装前应及时清点工器具。ll高空坠落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和防坠器,脚手架应搭设牢固、可靠。l2滑跌碰(1)及时清理工作现场做到随清随洁。l2滑跌碰(2)行走时、作业时注意力要集中。l3气瓶爆炸使用火焊时,乙炔和氧气瓶要保持8m的安全距离,气瓶防震圈、安全帽、压力表、回火器等组件齐全完善。l4起重伤害(1)在起重前要检查起重工具是否合格,不合格的严禁使用。(2)吊装过程中要和起重人员互相配合。15焊接作业

篇2:设备检修现场安全工作措施规定

1.有关部门在布置检修任务同时,指定项目的技术负责人即为该项目的安全负责人。实行项目负责制。

2.各车间对所负责的区域的动火审批、消防器材的使用等要进行监督,实行区域负责制。杜绝区域内的隐患存在。

3.检修前检修负责人在交待任务的同时要交待安全工作措施,如有外委检修项目的,也要向他们交待安全工作措施,明确安全职责。

4.要严格执行停送电管理制度,联系好停送电事宜,经有关人员确认后方能进行工作。

5.检修时要挂检修牌,检修标示信号要明显。

6.各检修单位必须遵照所检修项目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要求执行。明确安全职责,责任落实到人,并有据可查。

7.各检修单位的专(兼)职安全员保证在现场进行监护,做到任务明显,责任到位。

8.各检修部门必须根据自己所承担的任务,制定出工作对策及安全措施。对检修条件复杂、危险性大的项目,必须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

9.检修人员在作业中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设备维护检修规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及试车规程等。

10.使用行车必须要有专人负责指挥,指吊人员必须佩戴好指吊衬标,其他人员不准指挥。

11.拆下的设备零部件,要摆放有序,不准放在安全通道上。因检修时揭开的盖板,拆卸的防护栏杆,必须要采取临时的安全防护措施,并用隔离线围好,检修好后立即恢复。

12.检修时使用的氧气瓶、乙炔瓶,必须按规定使用,作业时需要用的电、气源必须与有关部门联系,不得擅自动用。

13.单机试车,局部联动或全线联动,必须经检修指挥组批准,按规定进行,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启动设备。

14.重点要害部位动火,必须按厂动火制度规定,到安环科办理动火手续,并做好安全确认后方可进行。

15.轧线操作人员必须按检修停机位置停机,经确认后与检修人员共同进行停电、挂牌、关阀、插销等,方能开始检修。否则不准作业。

16.外委项目的检修人员,必须遵守厂部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并接受厂安全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

17.检修完毕后要清理现场,必须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设备整洁,地面干净。

篇3:机电检修工程措施规定

一、总则

1、凡机械、电气设备安装、拆除、检修,以及设备性能测定与检验等机电工程施工时,必须坚持“一工程,一措施”的制度,编制专门的施工措施。

2、生产过程中突发机电事故可由机电矿长、机电副总或矿值班领导组织人员现场会审,确定施工方案,由现场施工负责人编制口头措施,并贯彻落实,以争取时间处理,避免事故扩大。施工负责人应在事故处理完毕将现场口头措施整理存档。

3、正常的检修施工必须按操作规程和检修质量标准执行。

4、突发的抢险救灾和事故处理应按事故应急预案执行。

二、措施的编制及审批

1、措施应由施工单位组织工程技术人员针对现场情况提前编制,并编号存档。措施编制人必须熟悉现场情况,熟悉《煤矿安全规程》及上级文件有关规定。编制的措施要体现严肃性、科学性、针对性和现场可操作性。

2、重点工程应由矿、处领导召集相关单位有关人员现场会审后,由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措施,按照程序审批后贯彻执行。

3、措施的内容应包括施工项目名称、时间、地点、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影响范围、施工目的、施工方法、施工程序和安全技术要求。措施中的有关技术参数要量化。

4、措施必须由基层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审核签字,技术部门、安监部门、矿(处)机电副总(或机电矿长、总工程师)审查批准后方能生效。措施审批人应具备相应的审批资格,掌握机电相关知识及相关规程、规定,熟悉现场情况,审批人应对措施提出针对性要求。经批准的施工措施必须提前送达相关单位。

5、措施的格式要规范,打印纸张要统一。

三、措施的贯彻

1、措施的传达贯彻应由措施编制人或施工负责人现场负责,措施必须传达到每位参与施工的人员,所有人员对措施的内容和要求无异议后,在措施上签名确认,签名后的措施要存档备查。若工程需要分多班次施工才能完成的,每班施工前都必须做好措施贯彻落实的交接工作。

2、现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修改、补充措施时,应及时请示措施最终批示人或矿、处值班领导同意后,并将修改、补充的措施传达到每位施工人员。

3、对于重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应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人员认真学习,针对措施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考试,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该项工程的施工,措施考试试卷要存档备查。

4、措施编制人应现场检查措施的执行情况。特殊情况下,如当天执行措施有多项时,措施编制人应指定专人履行监督职责。

5、施工负责人必须始终在施工现场,保证措施的贯彻落实。

四、措施的责任及工程验收

1、由于编制和贯彻的失误,要追究编制人、审批人和贯彻人的责任。

(1)措施提供的情况与现场不符的,要追究编制人的责任。

(2)措施有漏洞或对主要安全问题编制不详细的,要追究矿批示人、安监部门批示人、技术部门批示人、单位负责人(或技术主管)、措施编制人的责任。

(3)措施贯彻不力的,要追究施工负责人、安全监护人和措施编制人的责任。

2、矿、处安监部门和技术部门对措施的传达贯彻负有监管责任。

3、矿、处技术部门对措施的贯彻执行负有协调责任。

4、倒、停电措施的指挥权属各矿机电调度室,任何人不得越权指挥停送电。

5、一般工程竣工后,应由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共同验收确认。重点工程应由矿、处机电领导召集矿、处安监、技术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在现场一同验收。工程验收后,要由验收负责人出具验收报告,并存档备查。

6、严格执行开工请示和竣工汇报制度。开工前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矿、处调度室请示(倒、停电操作向机电调度室请示),竣工并试运转无问题后必须由施工负责人向矿、处调度室汇报(倒、停电操作向机电调度室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