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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风绕道拆运耙装机安全技术措施

2024-07-22 阅读 7446

一、工程概况

南(北)翼第二回风绕道巷掘进工作面施工完毕,为顺利将耙装机运送出井,特制定此安全技术措施。

拆卸耙装机时要注意顶板及周围环境安全,起吊设备时要在巷道顶部重新打注锚索或锚杆,不得在原巷道支护上吊挂,拆运时施工队提前通知运输、机电、安全部门,配专人在现场负责运输中的安全事项。

二、耙岩机的拆除与分装

1)拆卸耙装机时首先将启动开关及上一级馈电开关停电闭锁。再将负荷电缆拆除,然后把耙装机负荷电缆延顺在耙装机后,并盘好。

2)将耙斗跟钢丝绳拆卸,人工搬运装上平板车,并用钢丝绳将其固定好。

3)耙装机上方打起吊锚杆,将机槽与底座的连接螺栓松开,用手拉葫芦将机槽起吊装车,并用钢丝绳将机槽与矿车固定好。

4)耙装机绞车以及底座利用耙装机自身的滚轮沿轨道人工推动。

5)将耙装机的其余零部件人工装入矿车。

6)共用5辆矿车进行装运。

三、运输路线

南(北)翼第二回风绕道→北翼轨道→中部车场→副斜井→地面

四、设备固定与连接

使用平板车装运设备前,必须要先检查车辆的完好状况,不完好的车辆严禁使用,然后用15.5mm钢丝绳设备在车辆上固定牢靠,再用道木、勾木、楔子等将设备背紧,不得超高、超宽,严禁偏载。

平板车要用配套销子、三链环。

五、设备运输

1、运送设备时,要严格按绞车铭牌牌板规定挂车,并要使用好保险绳。倒钩头时要检查设备的捆绑及车辆连接情况,发现异常要停止运输进行处理。

2、运输过程中,一旦车辆掉道,碰住巷帮等不安全隐患时,要立即停止运输,待隐患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输。

3、运输过程中,除使用正常的阻车器外,要加一活动阻车器(三交凳)形成双重阻车。

4、运输沿途要提前查看,特别是经过弯道等地点,如有妨碍运输时,要提前和矿调度室、通风部门、机电部门联系,采取措施,严禁强行推运和损坏通风设施、及管路电缆等。

5、在运输过程中遇到风门时要确保两扇风门不能同时打开,避免造成风流短路。

六、安全措施

1、所有作业人员必须认真工作,持证上岗。严格遵守三大规程和作业标准,杜绝“三违”。

2、所有运输设备及使用工具必须完好,否则不的使用。运输过程中的联络信号必须清晰、可靠,声光兼备,齐全完好。

3、轨道线路工程质量符合《矿井轨道质量标准》优良品要求,道岔工程质量要符合《矿道岔工程标准》优良品要求,采用24kg/m轨型。

4、绞车钢丝绳要求无断丝、断股,不打结,无变形现象,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连接装置必须使用不能自行脱落的连接装置。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和连接装置。

5、所有的防跑车装置的安设要符合规定,并安全、灵活、可靠,严禁使用木楔、勾木等物料挡车。

6、运输前要有专人对绞车及底座、信号、钢丝绳、轨道质量等进行全面检查。不符合完好标准,严禁运输。

7、在运输过程中严格执行,“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制度,并分区段设专人进行警戒,确保作业区域内无其他人员,行人必须听从警戒人员的指挥,不得强行通过。同时,警戒人员要做到自主保安。

8、每次挂钩前,挂钩人员一定要详细检查钢丝绳、保险绳、钩头、连接装置以及轨道质量、挡车器是否完好;运输线路上有无障碍物;车辆的连接和装载情况;做到一切完好无误后,方可挂钩。挂钩人员在操作时必须先挡车后摘钩,先挂车后取挡。带车辆停稳后方可摘钩,严禁不挡车摘钩或先取挡后挂钩。

9、绞车司机必须慢速启动绞车,待钢丝绳拉紧受力后再均匀加速;提空车时将钢丝绳排好,防止咬绳。

10、运输过程中,要减少车辆之间的相互碰撞,避免产生火花。

11、整个运输过程中要有专人指挥,要求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12、其他方面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各工种安全作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篇2:耙装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掘进监区耙装机司机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必须熟练掌握煤矿安全生产专业知识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一、岗位职责

第1条认真学习和贯彻《煤矿安全规程》、《监狱煤矿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作业规程》以及有关的安全指令、指示。

第2条在带工队长和班组长的带领下,干好扒装机司机工作范围内的各项工作,并对本职工作的安全生产负责。

第3条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熟练掌握扒装机的操作方法,能处理一般故障,并严格按规程操作。

第4条使用扒装机无机载照明时,在工作面作业区前方必须有良好的防爆照明,否则不准使用。

第5条开机前,要认真检查扒装机的固定情况,绞车绳、护绳板和尾轮是否可靠,扒装机前是否有人,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第6条熟悉扒装机性能和结构原理,操作中发现问题及异常声音,要停止操作并停机停电,查明原因整修好后再使用,搞好自主保安。

第7条遵章守纪,搞好自主保安,严禁“三违”。

二、责任追究

第8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掘进监区扒装机司机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指挥他人或者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隐患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9条煤矿发生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给予掘进监区扒装机司机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不按照规定及时、如实报告煤矿事故的;

(二)伪造、故意破坏煤矿事故调查现场的。

第10条未按照《作业规程》扒装的,扒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扒装前未认真检查扒装机导致事故的,扒装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施工时未对作业地点认真检查、或发现隐患未及时处理、或空顶作业的扒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3条作业时遇有特殊情况,未及时向监区汇报的,负主要责任。

第14条决策失误导致他人伤害或损失的,扒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5条发现作业地点顶板情况、风量、温度以及有害气体不符合标准及规定要求,但未采取相关措施的,扒装机司机负直接责任。

第16条对于上述负直接责任的、主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罚款、扣分直至加刑的处分。

篇3:耙装机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

耙装机司机是本岗位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人,对本班次现场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对本班次现场工友的安全负联保责任。要按照三大规程进行施工。生产工人必须掌握相关专业知识并依法经过培训,持证上岗,熟悉耙装机的结构性能和检查维护常识。耙装机司机必须严格按照掘进作业规程进行施工,保证安全。

第1条耙装机司机必须经过正规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并取得合格证书后,方可执证上岗,班中坚守岗位,履行职责,对本岗位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2条接班后,首先要检查耙装机的完好情况、油箱油位情况以及耙装机机周围巷道的支护情况,确认耙装机完好、油量满足要求、无带病运转现象、周围巷道支护良好、安全无隐患后,方可按《耙装机操作规程》要求开机运转。

第3条耙装机司机上岗后,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守,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制度”。精心爱护设备,精心操作,确保耙装机在完好状态下运行。

第4条熟悉耙装机的结构和性能,按照《耙装机操作规程》的要求熟练、正确地操作耙装机,正确判断和处理掘进机常见的故障。

第5条严格执行耙装机的维修保养制度,每次开机前必须试验耙装机各种安全保护是否灵敏可靠,内外喷雾是否达到要求,只有在安全保护灵敏可靠、喷雾良好的情况下,才能正式截割。

第6条耙装机后尾迎头范围内严禁有人,否则,不准开机;截割时,按照《作业规程》规定的每循环截割深度进行截割,截割完后立即进行停电闭锁,方允许其余人员进入迎头进行工作。

第7条耙装机启动工作后,要注意监听运转声音、观看各指示灯是否指示正确、各部油位是否在规定位置上,发现异常要立即停机检查,并及时进行处理和汇报。

第8条要搞好与其他工种的配合与协作,对施工现场其他作业人员负互保连带责任,有权制止“三违”。

第9条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时,将设备质量、运行情况、安全保护情况和存在问题交接清楚。

第10条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当班任务,因操作失误造成事故及损失,负直接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