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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安全文化试点单位评分细则

2024-07-22 阅读 9750

序号指标类别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评价备注1Ⅰ类基本条件1.企业在申报前3年内未发生死亡或一次3人(含)以上重伤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基本条件不打分。2.获得省级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命名。3.安全生产标准化一级企业。2Ⅱ类组织保障1.设置安全文化建设的组织管理机构和人员,并制定工作制度(办法)。2.按规定提取、使用安全生产费用,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经费纳入年度费用计划,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的投入。3.制定安全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规划目标、方法措施等。4.定期公开发布企业安全诚信报告,接受工会组织、群众的监督。3Ⅱ类安全理念5.安全理念体系完整,安全理念、安全愿景、安全使命、安全目标等内容通俗易懂,切合企业实际,具有感召力。6.体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风险预控”等积极向上的安全价值观和先进理念。7.广泛传播安全理念,所有从业人员参与安全理念的学习与宣贯,并能够理解、认同。4Ⅱ类安全制度8.建立健全科学完善的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规程、标准。9.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领导层、管理层、车间、班组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明确,逐级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0.制定安全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治理及效果评估制度。11.建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记录制度和整改措施监督落实制度。12.建立应急救援及处置程序。5Ⅱ类安全环境13.生产环境、作业岗位符合国家、行业的安全技术标准,生产装备运行可靠,在同行业内具有领先地位。14.危险源(点)和作业现场等场所设置符合国家、行业标准的安全标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等。15.车间墙壁、上班通道、班组活动场所等设置安全警示、温情提示等宣传用品。设立安全文化廊、安全角、黑板报、宣传栏等安全文化阵地,每月至少更换一次内容。16.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等媒介手段,采用演讲、展览、征文、书画、文艺汇演等形式,创新方式方法,加强安全理念和知识技能的宣传。17.有足用的安全生产书籍、音像资料和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知识传播的报纸、杂志,每年有不少于2篇在省(含)以上新闻媒体刊登的安全生产方面的创新成果、经验做法和理论研究方面的文章。6Ⅱ类安全行为18.从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19.从业人员熟知、理解企业的安全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等,并严格正确执行。20.各岗位人员熟练掌握岗位安全技能,能够正确识别处理安全隐患和异常。21.从业人员知晓由于不安全行为所引发的危害与后果,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22.建立考核从业人员行为的制度,实施有效监控和纠正的方法。23.为从业人员配备与作业环境和作业风险相匹配的安全防护用品,从业人员能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要求自觉佩戴劳动保护用品。24.从业人员具有自觉安全态度,具有强烈的自我约束力,能够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别人伤害、不使他人受到伤害。25.主动关心团队安全绩效,对不安全问题保持警觉并主动报告。7Ⅱ类安全教育26.制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建立培训考核机制。27.定期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安全知识、安全职责和安全技能。28.从业人员100%依法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率100%,特殊岗位考核选拔上岗。29.每季度不少于1次全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或群众性安全活动,每年不少于1次企业全员安全文化专题培训,有影响,有成效,有记录。30.建立企业内部培训教师队伍,或与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建立培训服务关系,有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场所或安全生产学习资料室。31.从业人员有安全文化手册或岗位安全常识手册,并理解掌握其中内容。32.每年举办一次全员应急演练活动和风险(隐患或危险源)辨识活动。3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各项活动,有方案、有总结。8Ⅱ类安全诚信34.健全完善安全生产诚信机制,建立安全生产失信惩戒制度。35.企业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都公开作出安全承诺,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安全生产承诺书》格式规范,内容全面、具体,承诺人签字。36.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9Ⅱ类激励制度37.制定安全绩效考核制度,设置明确的安全绩效考核指标,并把安全绩效考核纳入企业的收入分配制度。38.对违章行为、无伤害和轻微伤害事故,采取以改进缺陷、吸取经验、教育为主的处理方法。39.对安全生产工作方面有突出表现的人员给予表彰奖励,树立榜样典型。10Ⅱ类全员参与40.从业人员对企业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安全承诺、安全规划、安全目标、安全投入等进行监督。41.从业人员参与安全文化建设。42.建立安全信息沟通机制,确保各级主管和安全管理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协作,鼓励员工参与安全事务,采纳员工的合理化建议。43.建立安全观察和安全报告制度,对员工识别的安全隐患,给予及时的处理和反馈。11Ⅱ类职业健康44.建立完善的职业健康保障机制,建立职业病防治责任制。45.按规定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为从业人员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46.工会组织依法对职业健康工作进行监督,维护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47.企业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达到标准要求,维护从业人员身心健康。12Ⅱ类持续改进48.建立信息收集和反馈机制,从与安全相关的事件中吸取教训,改进安全工作。49.建立安全文化建设考核机制,企业每年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绩效评估,促进安全文化建设水平的提高。50.加强交流合作,吸收借鉴安全文化建设的先进经验和成果。13Ⅲ类加分项1.近3年内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安全生产方面的表彰奖励。2.通过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3.实行安全生产责任保险。4.安全文化体系具有鲜明的特色和行业特点,形成品牌,开展群众性的创新活动。

篇2:Z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试点方案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农村卫生工作已不能适应市场经济需求,尤其是乡镇卫生院,已面临生存危机。为了贯彻党和国家卫生工作方针,消除影响卫生事业发展的体制性障碍,增强动力,激发活力,改变乡镇卫生院经营步履维艰的局面,根据十六届三中全会决定和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清原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以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卫生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卫生工作的意见为指针,已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卫生事业管理体制为目标,积极稳妥地推进我县公有制医疗机构产权制度改革,迅速建立和完善符合农村卫生事业特点的权责明晰、监管有力、富有生机的农村医疗管理新体制,有利于吸引社会力量办卫生,增强农村卫生活力,推动医疗卫生事业全面发展,提高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更好地为人民健康和经济社会事业发展服务。

改革的主要原则是:

政府行为与市场行为分开、事业性质与产业性质分开、竞争性领域与非竞争性领域分开的原则。把竞争性的医疗服务全面推向市场,把政府应当做的公益性预防保健服务认真做好。

坚持“三个有利于”的办医方向,以卖为主、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坚持坚决彻底、不留尾巴的改革原则。

坚持确保国有集体资产保值增值原则。

坚持保证职工利益不受损害和不增加群众负担原则。坚持确保平衡过渡的原则。

坚持以卖为主或先卖后股的改革模式。卖的是医院的有形资产和无形资产。(不转让卫生院原有牌子和土地所有权)

出售医院资产收入首先用于支付拖欠的养老保险,其次用于发放拖欠的职工工资及偿还债务,剩余部分建立卫生发展基金,属县政府所有,由卫生局管理,集中使用,用于发展我县的卫生事业。

二、工作任务及时间

今年底,选择少数几家进行试点,在试点取得成功经验的基础上,经过1至3年的工作,原15所乡镇卫生院全部实行民营化。

三、试点工作步骤

1、建立组织。成立清原满族自治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确保试点单位产权制度改革顺利实施。成立由县委副书记黄宝华、政府常务副县长王树成任组长,分管副县长张家娟任副组长,卫生局长王淑艳、人事局长郭永贞、物价局长赵俊华、国税局长刘寅东、地税局长王辉、工商局长何凤义、财政局长邵春勤、国资局长关立杰、体改办主任郭启龙、县委政研室副主任于爽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并从人事局、体改办、国资局各抽调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主任由王淑艳兼任。

2、确定试点单位。南八家卫生院、湾甸子卫生院及北三家卫生院作为第一批试点单位。

3、上报《清原满族县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方案》,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4、清产核资及资产评估。

5、召开改制医院的职工大会,做好宣传动员工作。

6、职工大会讨论具体方案,上报并得到县政府批复。

7、进行出售公告。

8、竞价拍卖。

四、改制医院的资产界定

1、由卫生局对医院的固定资产(房屋、设备器械等)、流动资产(流动资金、库存药品、暂存款、应收款)、专项资产清产核算;对医院的无形资产进行评估。做出汇总表。再由国资部门确认,然后进入改制程序。

2、资产核定后,由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对单位资产状况进行评估,出具评估报告。

3、改制后医院土地使用权处置由资产受让方到国土局依法办理出让或作价入股或租赁等有关手续,未出售的国有资产由县卫生局代管。

五、出售方式和竟卖底价的确定

资产经评估确认后,提前一周通过媒体向社会发布公告。参加竞买者报名时须交纳5-10万元保证金,中标者保证金抵顶购买金,未中标者当场退还,中标人事后毁标者所交纳的保证金作违约金处理。拍卖过程由县卫生改革领导小组主持。

为确保公有资产保值、增值、不流失,国资部门确定的评估价作为竞卖的底价。中标者必须承担债权债务,并办理债务转移手续。医院净资产、无形资产加上竞标浮动价,由中标者现款购买,成交价在100万元以下的须在3日内付清现款,成交价在100-200万元的一周内付清现款,成交价200万元以上的可分期付清,第一次在三日内付70%,余款在改制六个月内付清,如逾期不交,视同悔约,医院所有资产收归国有,已交款项作违约金处理。

六、人员安置及分流办法

1、改制后的医院,原有单位法人地位立即取消,原单位和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自行解除,到县人才中心办理人事代理手续。改制后,新组建医院第一年聘用原有职工不少于90%,并与上岗职工按《劳动法》重新签订劳动合同。未聘用职工按事业单位分流人员政策执行。

2、离退休职工工资和遗属费按照辽委发[2004]21号文件精神,将1996年前离退休职工工资列入县财政预算。

3、提前退休政策。落实抚委办发[2004]25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抚顺市乡镇事业单位机构改革人员定岗分流指导意见》的通知)精神,截至2004年12月31日,乡镇事业单位在职职工中(含工勤人员),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含5年),且工作年限满20年的人员;或工作年限满30年的人员,经本人申请,单位同意,可提前办理退休手续,并享受退休人员待遇。所在单位已纳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单位要为其逐年缴纳提前退休年限内应支付的退休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代为发放。

4、出售后的医院职工四个不变,即原有身分不变、原有档案工资不变、职称及工资晋升不变、原有养老金缴发途径不变。

七、改制医院的性质

改制后乡镇医院的性质为民营非事业单位。在办理变更手续时,由单位法人自主选择申请为营利性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各民营医院新设置科室必须经县卫生行政部门核准。

改制后的医院,按照有关规定,成立职工代表大会,设立党支部,归属地方党委领导;实行股份制的医院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

六、改制单位的登记

医院改制后,由县编制委员会办理原卫生院注销手续,购买方凭有效证件向县编制委员会申办有关手续。到卫生局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七、改制后法人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改革后的法人对医院享有资产处置权、经营管理和收益分配决策权、人事裁定权。

改制后的法人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政策、行业上接受卫生、物价、技术监督、劳动等相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指导,足额缴纳职工社会和医疗保险。

八、几点要求

1、医院产权制度改革县乡镇卫生改革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周密部署、精心组织、积极稳妥地进行。

2、严明纪律,保证国有资产的不流失。

3、改革过程医院医务人员要坚守岗位,尽职尽责,保证患者就医需求及医疗安全。

4、卫生产权制度改革是一项全新工作,要不畏难积极探索,大胆实践,积累更多的经验,推进卫生改革向纵深发展。

******县卫生局

2004年10月12日

篇3:X县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某某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方案根据全国检察长座谈会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完善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案件外部监督机制,促进依法正确行使检察权,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实行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结合本院检察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试点工作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的十六大精神和中央关于推进司法体制改革的指示为指导,紧紧围绕“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认真落实“加大工作力度,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的总体要求,严格按照高检院的《规定》进行。试点工作要坚持依法办事、实事求是、积极稳妥的原则。既要切实保障人民监督员履行监督职责的独立性,又要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既要采取多种形式推动试点工作,又要在取得实效上下功夫,切实提高执法水平和办案质量;既要总结试点工作中好的经验,又要客观反映、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扎实推进试点工作深入开展;既要严格执行高检院的规定,又要因地制宜、与时俱进,学习借鉴其他地方的成功经验,结合实践积极探索,为制度的全面实施提供经验,打好基础。二、组织领导1、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领导人民监督员制度的试点实施工作。2、我院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政治处,负责人民监督员制度试点过程中的具体日常事务,及时报告试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三、人民监督员队伍及办事机构1、担任人员监督员应当具备的条件是:(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年满二十三岁;(4)公道正派,有一定的文化水平和政策、法律知识;(5)身体健康。2、下列人员不得担任人民监督员:(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受到刑事追究的;(2)被开除公职或者开除留用的。3、下列人员因职务原因可能影响履行人民监督员职责,不宜担任人民监督员。(1)党委、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负责人;(2)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3)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司法行政机关的在职人员;(4)执业律师、人民陪审员等法律工作者。4、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及任期新平县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名额为5人。人民监督员的任期为三年,连任不得超过两个任期。5、人民监督员的办事机构设立人民监督员的办事机构为人民监督员办公室,属于内设机构,级别副科级,编制人员2人。其主要职责是:(1)统一受理人民监督员对案件的监督事项;(2)根据检察长的决定,分交、转办、协调、督办、统计检察机关内设业务部门被监督案件的办理工作;(3)根据检察长的决定,邀请人民监督员列席有关会议;(4)承办人民监督员视察检察工作、参与执法检查的协调工作;(5)定期或不定期向人民监督员通报检察工作情况,提供有关的检察工作信息资料;(6)向人民监督员反馈被监督案件的处理情况;(7)做好人民监督员办结案件后材料的立卷、归档、保管工作;(8)承担人民监督员培训的协调、组织工作;(9)协助行政财务管理人员做好人民监督员监督经费保障工作;(10)总结人民监督员制度试行工作经验。6、人民监督员的队伍培训四、实施步骤1、传达贯彻全国检察长座谈会精神,组织学习人民监督员制度,动员教育干警转变执法观念,深刻领会加强查办职务犯罪工作外部监督的必要性,增强接受监督的自觉性,把思想和行动尽快统一到落实试点工作的各项要求上来。2、做好向县委、人大、政府汇报,向政协说明建立人民监督员制度的目的、人民监督员制度的主要内容以及开展工作的设想,认真听取县委的指示和人大的要求,并在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办事机构、经费保障等方面取得支持。3、人民监督员选任人民监督员依下列程序产生:(一)协商产生单位。人民检察院根据拟选任人民监督员的名额,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基层组织中协商确定人民监督员的产生单位,并向其介绍人民监督员的确认条件。(二)确认人选。人民监督员的产生单位在本单位范围内经过民主推荐、征得本人同意、经与县人大、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共同考察后确认。(三)颁发证书。人民监督员确认后,由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颁发人民监督员证书。(四)公布名单。人民监督员名单应当通过当地主要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各级人民检察院的人民监督员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当占较大比例。4、按照高检院的要求开展宣传报道,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争取人民群众和社会各界的广泛理解和支持,为人民监督员制度的顺利实行营造优良的环境。5、积极争取设立人民监督员办公室的编制机构和人员。6、月日开始全面试行人民监督员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