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职责大全 > 车队各工种岗位安全红线

车队各工种岗位安全红线

2024-07-22 阅读 1571

(一)胶轮车司机岗位安全红线

1.禁止携带烟火等违禁物品入井;

2.禁止穿化纤衣服或不带安全帽、不带自救器、不穿劳保用品入井;

3.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上岗;

4.严禁井下睡觉或对安全指令、责任范围内工作推诿扯皮、拒不执行;

5.严禁无证入井、上岗、作业。

(二)检修工岗位安全红线

1.严禁班中喝酒或酒后上岗;

2.禁止发现重大安全隐患不处理或处理不及时;

3.禁止在职责范围内出现空班、假检、漏检、弄虚作假;

4.严禁工作时打电话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5.严禁睡岗或对责任范围内工作推诿扯皮、拒不执行。

篇2:安全生产红线手册

一、输气分公司安全生产“红线”贯彻精神当前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发展任重道远。身为危化品行业的我们要认清安全生产工作的长期性、复杂性和艰巨性,以前所未有的力度,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努力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治久安。一是要以最坚决的态度,坚守红线,推进安全发展。“红线”就是“生命线”、“责任线”、“高压线”。对“红线”,要有敬畏之心、戒惧之心。全体人员要着力解决安全生产“摆位”问题,不能以效益论英雄、按产量排座次。二是以最严格的要求,强化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分公司负责人及职能科室要强化对安全生产重点工作的领导,切实承担起安全生产监管职责,基层安全管理人员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三是要以最严厉的手段,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严肃责任追究。分公司要完善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基层站队实现隐患自查自报自改、分级分类、闭环管理;全面做好《安全生产法》修订后的宣贯工作,促进提高安全生产法治化水平;严厉查处事故和追究责任,血的教训决不能再用血的代价去验证。四是要以最有效的措施,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安全管理人员和站队负责人要拓宽安全宣传渠道,鼓励职工从思想上加入安全文化建设中,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切实做到“举一反三,全员受教育”。输气分公司全体人员在从事管输生产、安全、项目建设及管理等活动时,在工作中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甚至滥用职权或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给公司造成安全事故或形成隐患时,一经核实,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集团公司《领导人员和管理干部问责暂行办法》追究其责任,涉及重大事故的移交将司法机关严肃处理。二、?输气分公司安全生产“红线”(一)分公司领导安全生产“红线”1、主管副指挥安全生产“红线”1.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1.2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置安监人员;1.3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1.4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1.5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1.6未落实国家、集团公司、管道运输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在本单位贯彻执行。2、分管安全、生产、设备工作副指挥安全生产“红线”2.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2未按规定设立安全监管机构、配置安监人员;2.3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2.4未严格组织干部、职工执行国家、集团公司、管道运输公司和分公司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2.5未落实季节性、特殊节假日及日常安全检查、落实隐患整改,生产工艺、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防护器材和急救器具等未处于完好状态;2.6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2.7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2.8未保证安全的提前下组织生产,未制止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的行为;2.9未严格执行工艺操作纪律和操作规程,未有效的杜绝或减少非计划停工和各类生产事件、事故。3、分管后勤及办公工作副指挥安全生产“红线”3.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3.2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3.3未严格组织干部、职工执行国家、集团公司、管道运输公司和本单位有关后勤安全及行车安全的法规、标准和规章制度;3.4未严格督查分公司及所属各单位的日常办公管理及劳动纪律整顿;3.5未做好关于汛期、冬季及特殊节假日的相关要求,未对领导干部在岗情况进行督查。4、分管线路、财务、物资、招标副指挥安全生产“红线”4.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4.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4.3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4.4未督查人员劳保发放及领用,未保证人员劳保物资分配合理及配备齐全;4.5未督查输气管道第三方破坏和巡线人员(包括临时工)的安全管理。5、分管对外协调工作副指挥安全生产“红线”5.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5.2未落实在日常和应急状态时与消防、公安、医疗等部门的协调工作,未建立应急联动准备;5.3未在应急状态时积极配合地方政府对群众疏散。6、分管工程基建工作副指挥安全生产“红线”6.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6.2重大施工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6.3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6.4未严格制定或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措施,未组织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整改事故隐患;6.5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开展相关评价工作,未按照“三同时”原则;6.6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6.7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施工;6.8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施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6.9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6.10未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报备,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二)分公司职能科室安全生产“红线”1、综合办公室安全生产“红线”1.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1.2未严格落实干部值班制度;1.3未保证上下级安全联络,通讯渠道畅通;1.4未严格落实后勤、车辆的安全管理。2、安全环保质监科安全生产“红线”2.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2.2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2.3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2.4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2.5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2.6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2.7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2.8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2.9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报备,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2.10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2.11允许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3、生产计划科安全生产“红线”3.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3.2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3.3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3.4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3.5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3.6未将安全隐患整改等安全投入及时列入计划落实投资。4、工程基建科安全生产“红线”4.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4.2重大施工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4.3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4.4未严格制定或审查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安全措施,未组织工程建设现场安全检查、督促施工安全措施的落实,及整改事故隐患;4.5未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规程、标准,开展相关评价工作,未按照“三同时”原则;4.6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4.7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施工;4.8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施工;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4.9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4.10未对施工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报备,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5、人事企管科安全生产“红线”5.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5.2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5.3允许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5.4未严格落实新工的体检工作,及有毒有害工种工时制度的规定和女工劳动保护的有关规定,未根据职业禁忌的要求做好职工调配工作;5.4未执行劳动纪律管理规定对职工劳动纪律的教育和检查。6、动力装备技术科安全生产“红线”6.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6.1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6.3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6.4未严格落实设备的建档和安全运行等管理工作,未定期组织对设备进行检验、检测和鉴定;6.5未严格开展职工专业技术培训、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工作。7、保卫科安全生产“红线”7.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7.2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7.3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7.4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报备,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7.5有重大隐患且未及时发现的;7.6未严格检查站队消防活动开展情况,未定期组织紧急事故预案演练;7.7未深入现场检查隐患及时整改。未制止违章作业、检查监督落实用火安全措施。?8、财务科安全生产“红线”8.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8.2安全生产资金投入不足;8.3未保证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保健津贴和防暑降温及其它安全费用到位,未监督有关费用支出的管理与控制。9、招标办公室安全生产“红线”9.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9.2使用不具备国家规定资质和安全生产保障能力的承包商和分包商;9.3未监督检查有关安全要求、投标企业的安全承诺等的落实情况。10、物资供应科安全生产“红线”10.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10.2采购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落后技术、工艺、设备;10.3采购使用未经检验合格、无安全保障的特种设备;10.4采购不符合标准的劳保用品。(三)分公司基层单位安全生产“红线”1、站队长安全生产“红线”1.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1.2安全生产条件不具备、隐患未排除、安全措施不到位的情况下组织生产;1.3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1.4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1.5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1.6允许不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作业;1.7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1.8未定期组织进行周检查;1.9未定期组织安全生产学习;1.10未组织学习法律法规及近期事故案例;1.11未落实特殊季节及节假日值班;1.12未组织职工进行职业病体检及健康体检。2、安全员及管理员安全生产“红线”2.1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2.2允许未经安全培训教育并考试合格的人员上岗作业;2.3未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估、建档、报备,未采取应急防范措施;2.4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2.5作业时不使用劳保用品,作业监护不到位;2.6特种作业未办理作业票证及审查已开工;2.7有重大隐患且未及时发现的;2.8未定期组织、参加站队周检及其他安全活动;2.9未定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知识。3、班组安全生产“红线”3.1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3.2有重大隐患且未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预防措施不落实;3.3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3.4迟报、漏报、谎报、瞒报生产安全事故;3.5作业时不使用劳保用品,作业监护不到位;3.6在生产区或严禁烟火区域吸烟、携带烟火、手机;3.7基层生产人员脱岗和在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3.8未进行岗位日常检查;3.9未定期对各类设备、物资进行维护保养;3.10未参加职业病体检及健康体检;3.11未参加本单位及上级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3.12未定期组织班组应急处置演练;3.13未填写操作票即开始作业。(四)分公司其他岗位安全生产“红线”1、驾驶员安全生产“红线”1.1未及时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维修;1.2在车内违反规定装有危险化学品;1.3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违反道路交通安全等;1.4未系安全带上路或未监督同乘人员佩戴安全带的。2、厨师安全生产“红线”2.1使用过期、腐烂的食材;2.2未及时关闭天然气灶及日常检查厨房天然气;2.3患有容易传染的疾病上岗;2.4未定期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的。3、门卫安全生产“红线”3.1未严格检查进站人员及告知入站须知;3.2未严格检查进站车辆,未对车辆佩戴防火罩及静电线;3.3未对站内、周边安全进行及时检查。

篇3:员工安全教育红线

物业员工职业安全红线标准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员工职业安全红线标准1.0目的

为进一步夯实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管理基础,规避因员工操作不当造成的工伤风险,理清并明确物业服务实际操作中安全底线,特制订本标准。

2.0适用范围

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开展基础物业服务工作,均适用本标准。

3.0术语及定义

4.0职责

4.1住宅及商业物业管理事业部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编制、修订和解释本标准,并指导各区域公司落实本标准。

4.2区域公司负责结合本标准,修订形成符合本公司红线标准,并指导和监督在项目的落地实施。

4.3项目负责按照本标准开展物业服务及项目运营工作。

5.0程序文件

5.1秩序维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序号红线要求1巡逻时必须佩带警棍,夜间巡查必须手持强光手电。2停车岗队员必须在车辆两侧指挥停车。3执勤过程中发现可疑人或物,不得单独处理。4使用电瓶车巡逻,必须在限制时速5公里内。5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5.2环境维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序号红线要求1高空清洁时必须有1至2人固定作业梯子或佩戴安全带。2外围员工在车辆离视线20米时必须停止手中工作,靠边站立行。3防腐、消毒药品使用时必须佩戴口罩及防酸碱手套。4使用保洁机械,必须按照说明操作,禁止随意拆卸或不按指引操作。5不得用手捡破碎器皿、刀片或其他锐利物品,必须用扫帚。6观察是否有裸露电线,禁止湿毛巾擦拭电源;户外使用保洁电器具,应注意用电安全,防止漏电。7使用清洁剂拖地石材地面,应注意防滑。8使用三轮车转运生活垃圾,应注意慢行,遇坡须下车推行。9不得在保洁用房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10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5.3设施设备维护工作人员职业安全序号红线要求1高压作业时必须佩戴绝缘手套及绝缘靴并有一人监护作业。2高空作业时必须有1至2人固定作业梯子及佩戴安全带。3水上作业时必须佩戴救生衣并有一人监护作业。4电焊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面罩及手套。5检修低压线路和设备,应停电进行;配电室出线开关应挂“线路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标示牌。6对高压线路及设备进行检修,严禁带电操作。7擦拭电气(或旋转)设备时,严禁用水冲洗或用湿抹布擦拭,且必须断电方可进行。8电工作业必须两人或两人以上人员作业,必须持证上岗。9需要移动电气设备时,必须先切断电源。10配电房停送电操作时,严禁无停送电操作票进行作业;严禁带负荷越级拉闸。11严禁在上岗前和工作时间饮酒。12严禁擅自触摸与自己不熟悉的设备、设施。

13严禁擅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

14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

15严禁使用裂纹绝缘工具,禁止裸足穿用绝缘靴。16禁止对有压力、易燃、易爆、有有毒物质管道、容器进行焊接作业。17电梯检修时必须两人同时进行,维修前进行主、从分工。18电梯维修现场及主要入口必须设置警示标识牌。19在电梯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的高处进行作业,必须按高空作业规程执行。20高空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严禁患有不适应高空作业疾病的员工进行高空作业,在高空作业过程中感觉不适,应立即停止作业21凡遇打雷、下雨、起大风或发生高空作业时发生的危险均必须停止高空作业。22油漆作业场所10米以内禁止进行电焊、切割等明火作业。23油漆作业时,操作人员必须佩戴防毒口罩或通风面具。24在检修积水坑和化粪池必须通风后,方可进入。

5.4客户服务工作人员职业安全序号红线要求1禁止使用过激言论刺激客户。客户情绪激动时必须有同事陪同处理和劝解。2女员工夜间上门拜访客户或收费时必须有男员工陪同。3每日将收取的款项存入银行,大额现金送存必须有专人陪同。4如夜间加班后,需乘坐公共交通回家的女员工,项目秩序维护部应安排队员送员工到公交站点。5严禁在禁火区域吸烟、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