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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环保员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作业指导书

2024-07-18 阅读 9470

1、目的为了明确的安全、环保员工作职责,确保行车组织过程中的各级风险和重要环境因素都能够有效地控制。从而保证运输部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和企业的财产损失,确保环境的有效保护,特制订本安全、环保员作业指导书。2、适应范围本作业指导书适应于运输部安全、环保员岗位。3、本岗位作业场所:办公楼及生产现场4、本岗位工作内容:安全、环保的日常管理工作,贯标日常工作。5、本岗位管理的相关设备:内燃机车、铁水车、、天车、线路、信号设施,炼铁原燃料、铁水、成品钢材、油品。6、本岗位要控制的主要风险设备/物料能量危害事件风险级别控制措施机车车辆铁水车线路信号设施动能机车车辆冲撞BEO/PG4.S.16EO/PG4.S.17EO/PG4.S.20EO/PG4.S.21EO/PG4.S.22EO/PG4.S.23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机车车辆铁水车线路信号设施动能机车车辆进异线BEO/PG4.S.16EO/PG4.S.17EO/PG4.S.20EO/PG4.S.21EO/PG4.S.22EO/PG4.S.23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机车普通车辆线路、止轮器动能车辆溜逸BEO/PG4.S.21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机车铁水车线路止轮器动能铁水车溜逸BEO/PG4.S.21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机车铁水车线路化学能爆炸BEO/PG4.S.16爆炸应急预案乙炔氧气抽油泵通风装置防爆开关灭火器化学能爆炸CEO/PG4.S.16EO/PG4.S.25EO/PG4.S.28爆炸应急预案栏杆机械能道口交通事故CEO/PG4.S.22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机车乙炔氧气抽油泵通风装置防爆开关灭火器电焊机等热能火灾CEO/PG4.S.20EO/PG4.S.25EO/PG4.S.28EO/PG4.S.29火灾应急预案机车天车切割机钻孔机电焊机电动栏杆灯塔机床电能触电CEO/PG4.S.20EO/PG4.S.22EO/PG4.S.26EO/PG4.S.27EO/PG4.S.28EO/PG4.S.29EO/PG4.S.40触电应急预案天车机车车辆势能高空坠物CEO/PG4.S.19EO/PG4.S.20EO/PG4.S.21EO/PG4.S.28EO/PG4.S.27EO/PG4.S.40天车机车势能高空坠人CEO/PG4.S.20EO/PG4.S.27EO/PG4.S.28EO/PG4.S.29煤炭烤火炉化学能煤气中毒CEO/PG4.S.22抽油泵通风装置防爆开关电能电击伤CEO/PG4.S.25触电应急预案工具动能压伤C环境/职业健康安全协议书乙炔氧气热能烧伤CEO/PG4.S.28天车灯塔势能摔伤CEO/PG4.S.26设备/物料能量危害事件风险级别控制措施机车机械能飞车CEO/PG4.S.27转辙器信号灯信号旗口哨手电筒动能挤道岔CEO/PG4.S.22行车事故应急预案机车铁水车道岔线路机械能机车车辆掉道CEO/PG4.S.21行车事故应急预案7本岗位要控制的重要环境因素重要环境因素设备/物料环境影响控制措施废灯管,电池废弃手电筒、日光灯污染土壤作业指导油抹布排放机车、铁水车、天车污染水,土壤作业指导打印机废色带排放打印机污染水,土壤作业指导油滴漏机车、铁水车、天车污染水,土壤作业指导潜在火灾,爆炸机车、加油站大气污染,人身伤害作业指导,应急预案含油配件废弃机车、铁水车、天车大污染水,土壤作业指导乙炔、氧气潜在爆炸乙炔瓶、氧气瓶大气污染,人身伤害作业指导,应急预案潜在焦油、粗苯泄漏油槽车污染水,土壤作业指导潜在柴油、机油泄漏机车、机床污染水,土壤作业指导,应急预案8、作业指导8.1负责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下令限期整改及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有利安全生产的活动。8.2对细化分解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指标进行督促检查。8.3协助安全生产主办组织相关人员对部危害因素辨识、风险评价、风险控制策划和更新;对部的环境因素识别,更新,并评价出重要环境因素。8.4负责识别摘录本单位适应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并传递到相关岗位及相关方。8.5协助安全生产主办本部的环境/职业健康安全信息交流与协商工作。8.6负责本部的许可作业管理并进行现场控制。8.7负责执行《安全锁定程序》,并对实施锁定人员进行培训。8.8负责本部的生产现场作业环境的整治(包括绿化管理)和废弃物的收集与处置。8.9负责本部的安全标识管理,合理设置、维护与更新。8.10负责本部的变更工作和变更后重要环境因素/风险控制策划。8.11负责员工劳动保护用品计划、领取、发放、登记等工作。8.12负责组织各种类型的安全生产检查,对查出的隐患有权下令限期整改及督促实施,负责组织开展各种有利安全生产的活动。8.13负责新工人入厂的三级安全教育及换岗,复岗安全环保教育并协同有关部门做好特殊工种人员的技术培训,发证工作。负责部防暑降温工作。8.14参加相关生产、检修会议,提出有关安全环保方面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有关站段制定的行车、检修安全措施。审查《检修报告书》,并监督检查安全环保措施的执行情况。8.15负责组织或参加人身、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参加事故的救援或抢修工作。8.16对行车组织、检修各工序范围内可能会发生C级及C级以上的风险应进行重点监控,达到消除或降低其风险,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企业财产不受损害。8.17对行车组织、检修各工序范围内会产生对环境造成影响的重要环境因素加以监控。8.18负责贯标工作的联络、文件编写、资料整理,汇报体系运行状况。8.19遵守运输部员工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通则。9、记录:O/PG211.08/01《劳保用品月(年)度需求计划》保存三年O/PG211.08/02《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登记卡》保存三年《违规违制检查处理通报》保存三年《事故分析会议记要》保存三年O/PG214.02/01《工伤事故登记表》保存三年O/PG214.02/02《工伤事故统计表》保存三年EO/PG214/02《隐患整改通知单》保存三年EO/PG214/03《隐患整改台帐》保存六年EO/PG210.04/01《安全色着色计划申请表》保存三年EO/PG210.04/02《安全标识记录(统计)表》保存三年EO/PG210.04/03《萍钢公司安全标识跟踪管理台帐》保存三年EO/PG213/01《ISO14001/OHS18001体系运行检查表》保存三年《ISO14001/OHS18001体系其它记录》保存三年

篇2: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临猗分公司。

2、职业卫生主要包括企业生产过程中产生的煤尘、粉尘、有毒有害物质、噪音等对环境和操作人员造成的伤害。

3、安全部门负责职业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各分厂设备处负责生产设备设施跑、冒、滴、漏控制工作;分厂安环处负责煤尘、粉尘、废气、废渣、废水等污染控制治理工作;职工医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

4、各单位加强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管理,消除设备、工艺的跑、冒、滴、漏,使工作场所和环境中的有毒有害物质浓度达到国家允许的范围内。

5、有煤尘、粉尘的作业岗位和场所,必须采用湿法操作和隔离法操作,保证喷淋装置完好,作业人员配备防尘口罩、护目镜,减少与尘毒物质的接触机会。

6、有毒有害物质的作业岗位和场所配置自动在线监测仪,岗位人员加强监控,做好检测记录,发现问题,积极处理,并加强自然和机械通风排毒措施;岗位人员配备相应的防毒面具。

7、各安全员负责对有毒有害岗位配备的防毒面具、氧呼吸器等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管理和检查维护。。

8、人力资源部培训中心必须对入厂人员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培训,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在岗期间职业健康培训。

9、安全部门联系国家有资质机构按国家规定,定期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进行进行检测评价,根据检测结果制定控制治理措施,并于每年向安监部门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申报。

10、各分厂设备处定期开展“无泄漏”达标验收工作;各分厂安环处定期开展“清洁文明”验收工作;采取设备、工艺技术等控制措施进行综合治理,为职工创造良好工作环境。

11、各分厂安环处对全厂卫生设施加强管理和维护保养,确保环保卫生设施正常运转;同时加强废气、废水排污治理工作,确保达标。

12、职工医院要加强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提高防护能力。

13、职工医院对新入厂的员工及岗位人员要进行严格体格检查,建立档案;人力资源部对职工医院体检查出的职业禁忌症人员进行岗位调整。

14、职工医院联系有资质机构对职业病岗位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前体检,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并妥善保存,对于体检过程中发现的疑似职业病患者和职业病患者要及时向上级部门报告。

15、人力部门签订合同签时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人员进行告知。培训中心定期对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

篇3:某某工厂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监督管理,使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员工职业危害个人防护用品在使用时符合国家标准和有关规定,做到正确使用和佩戴,以保障员工的职业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各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及个人防护用品的购置、使用与管理。

3、工作职责

3.1某工厂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防护用品的科学管理,监督指导各部门在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方面的合理使用;

3.2各部门具体实施对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员工职业危害防护用品的采购、安装、发放、使用与维护管理,某工厂安委会负责监督管理。

4、工作内容

4.1名词: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以下称“防护设施”),是指以控制或消除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为目的,采用通风净化系统或采用吸除、阻隔等设施以阻止职业危害对员工健康影响的装置和设备。

本制度所称的职业防护用品(以下称“防护用品”),是指为保障员工在职业劳动中免受职业危害因素对其健康的影响,对机体暴露在有职业危害因素作业环境的部位,采用相应的防护用品进行保护。

4.2本单位安委会对存在职业危害因素的作业环境采取有效的防护设施,以保障员工作业环境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低于国家职业健康安全限值标准。

4.3本单位安委会监督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购置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各部门将申购单给予供应部采购专员,由供应部负责采购,购置个人防护用品时依据《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等相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执行。根据防护用品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防护功能和作用,选用相对应的防护用品,其选购的产品应当具备且符合下列内容:

4.3.1产品名称、型号;

4.3.2生产企业名称及地址;

4.3.3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使用说明书应当同时载明防护性能、适应对象、使用方法及注意事项。

4.3.4为配料工、小料员等粉尘作业员工采购专业防尘口罩、为前处理操作工、灌装操作工、制冷工等噪声作业场所员工采购专业防护耳塞,为制冷工采购专业防毒面罩、为酸碱操作工采购专业耐酸碱手套及零星防护品,等等。

4.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不得使用没有生产企业、没有产品名称、没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报告的防护设施产品。

4.5由安委会自行或委托有关单位对存在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设计和安装非定型的防护设施项目的,防护设施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经具备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检测、评价和鉴定。未经检测或者检测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防护设施,不得使用。

4.6本单位安委办应建立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账。监督指导各部门做好防尘、毒、高温、噪声以及防窒息等危害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

4.6.1防护设施的技术文件(设计方案、技术图纸、各种技术参数等);

4.6.2防护设施检测、评价和鉴定资料;

4.6.3防护设施的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和管理规定;

4.6.4使用、检查和日常维修保养记录;

4.6.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评价报告。

4.7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根据作业人员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为员工提供有效的个体职业防护用品。

4.8本单位安委会应对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维修、保养,保证防护设施的正常运转,定期对防护设施的效果进行综合性检测,评定防护设施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的效果。制冷间、配料间、小料房等排风设施,负责人为相应部门兼职安全员,一旦出现问题,由设备部进行负责维修。

4.9本单位安委会应组织并指导各部门,对员工进行防护设施安全操作技术规程、防护设施性能、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的培训,教育员工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

4.10作业人员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防护设施。如因检修需要拆除的,应采取临时防护措施,检修后及时恢复原状。经工艺改造已消除了职业危害因素而需拆除防护设施的,应经所在地同级监管部门确认,并在职业防治档案中做好记录。

4.11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在使用防护用品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4.11.1选用的防护用品应能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员工健康的损害;

4.11.2向员工配发足够数量的防护用品;

4.11.3防护用品发放要求以旧换新(初次发放除外)原则。

4.11.4各部门(主要生产部、设备部、技术部、酸奶部)应组织对使用个人防护用品的员工进行培训和指导,了解防护用品的功能和使用要求等相关知识。

5、工作记录

5.1《液态奶事业部生产作业场所职业健康安全管理档案》

5.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及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5.1.1.1职业健康安全防护设施管理台帐;

5.1.1.2安全防护用品管理台帐。

6、相关法律、法规清单

6.1《劳动防护用品分类与代码》(LDT75-1995);

6.2《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GB11651-1989);

6.3《劳动保护用品配备标准》(国经贸安全[2000]18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