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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范例

2024-07-18 阅读 6180

一、临床用药是使用药物进行预防、诊断和治疗疾病的医疗过程,临床用药管理的终结目的是合理、安全用药。

二、临床医师、药师、护师等专业技术人员应尊循合理、安全、有效、经济的原则,加强合作,知识互补,共同为病人用药的安全性负责。

三、认真执行国家规定的书写处方权限,没有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务人员一律不准开写处方。

四、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基本药品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在医疗过程中,需使用自费药品的,要经患者或患者家属签字同意。

五、在临床诊疗中,医生要制定合理的用药方案,超出药品使用说明范围的用药,必须在病历中做出分析记录。

六、药房设有处方权签字留样,药品发放人员须在核对处方签字后方可发药。

七、加强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

1、护士、医生和临床药师一旦发现可疑药物不良反应,立即报告病人的主管医生,并通告医务科及药房。

2、药房在接到通告后,药师应即时前往调查,要与临床医师沟通,降低病人用药风险,分析因果,填写“药物不良报告表”并按程序上报。

3、在病历上记录发生的不良药物反应及采取的措施。

4、临床医师与药师及时跟踪随访所报告的不良反应,记录不良反应的治疗及预后情况,评价所报药品不良反应或药物相互作用,如有重要发现及时通知医务科。

5、医务处及药房将本院发生的药物不良反应及时通报临床医师,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同类事件重复发生,保障患者用药安全。

八、建立药品召回制度,凡发生、发现和高度怀疑药品质量与药事工作质量的问题、事件,可能影响病人安全与诊疗质量时,要收回药品,由霍丽梅管理,不得再流入药房。

九、严格监督考核,把安全、合理用药与药事服务作为考核医师、药师、护师的重要内容,并作为评、聘参考指标。

2009、5、13

篇2:南三医院用药咨询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第三医院用药咨询与合理安全用药管理制度

1.门诊、药房窗口药师在发放药品时应清晰、简要地按药品说明书或处方医嘱,向患者或其家属进行相应的用药交待与指导,包括每种药品的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并保证自己的语气、语调易于使患者或其家属接受。

2.门诊药房常设咨询窗口,解答医师、患者及其家属用药咨询、提供药品信息。

3.病区临床药师应定期深入病房,查看患者病历和用药记录,一旦发现不合理用药,及时与临床医师沟通,修改用药方案,减少药疗损害;同时接受临床医师用药咨询、必要时参与制定药疗方案,保障用药合理、安全、有效。

4.作好药物不良反应监测,协助临床医师及时发现和上报药物不良反应,并将相关信息实时反馈至临床一线,确保用药安全。

5.对药物在临床出现的不良反应及毒副作用配合临床及时查找原因,分析总结,并上报上级部门。让用药者承受最小的治疗风险,得到最大的治疗效果。

6.对新引进的药物配合临床进行临床观察总结,做出论证,不定期淘汰临床疗效差及毒副作用大的药品。

7.对引进的新药物的药物作用、用途、剂量、剂型、注意事项进行宣传,使临床医师及时掌握,合理应用,对药物的有效性做出准确的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