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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设备安全用电技术措施

2024-07-18 阅读 7179

1、根据电气设备的用电正确选择导线载面,从理论上杜绝线路过负荷使用,保护装置要认真选择,当线路上出现长期过负荷时,能在规定时间内动作保护线路。

2、导线架空敷设时其安全间距必须满足规范要求,当配电线路用熔断器作短路保护时,熔体额定电流一定要小于电缆或空管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2.5倍,或明敷绝缘导线允许载流量的1.5倍;经常教育用电人员正确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避免作业不当造成火灾。

3、电气操作人员要认真执行规范,正确连接导线,连接柱要压牢、压实;各种开关触头要压接牢固;铜铝连接时要有过渡端子,多股导线要用端子或刷锡后在与设备安装,以防加大电阻引起火灾。

4、配电室的耐火等级要大于三级,室内配置沙箱和绝缘灭火器;严格执行变压器的运行检修制度,按季度每年进行四次停电清扫和检查;现场中的电动机严禁超载使用,电机周围无易燃物,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5、施工现场内严禁使用电炉子;使用碘钨灯时,灯与易燃物间距要大于30㎝,室内不准使用功率超过100W的灯泡,严禁使用床头灯。

6、使用焊机时要执行用火证制度,并有人监护,施焊周围不能存在易燃物品,并配齐防火设备;电焊机要放在通风良好的地方。

7、施工现场的高大设备和有可能产生静电的电气设备要做好防雷接地和防静电接地,以免雷电及静电火花引起火灾。

8、存放易燃气体、易燃物仓库内的照明装置一定要采用防暴型设备,导线敷设、灯具安装、导线与设备连接均应满足有关规范要求。

9、配电箱、开关箱内严禁存放杂物及易燃品,并派专人负责定期清扫。

10、没有消防设施的施工现场,消防泵的电源要由总箱中引出专用回路供电,而且此回路不得设置漏电保护器,当电源发生接地故障时可以设单项接地报警装置;有条件的施工现场,此回路供电应由两个电源供电,供电线路应在末端可切换。

11、施工现场应建立防火检查制度,强化电气防火领导体制,建立电气防火队伍。

12、施工现场一但发生电气火灾时,扑灭电气火灾应注意以下事项;

(1)迅速切断电源,以免事态扩大。切断电源时应带好手套,使用有绝缘柄的工具;当火场离开关较远需剪断电线时,火线与零线应分开错位剪断,以免在钳口处造成短路,并防此电源线掉在地上造成短路使人员触电。

(2)当电源线因其他原因不能及时切断时,一方面派人去供电端拉闸,另一方面灭火时,人体的各部位与带电体应保持一定充分距离,必须穿戴绝缘用品。

(3)扑灭电气火灾时要用绝缘性能好的灭火剂如干粉灭火器,二氧化碳灭火器,1211灭火器或干燥沙子,严禁使用导电灭火剂进行扑救。

篇2:电气设备用电工作票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操作安全、正确、可靠,防止人为误操作特制定本制度。

2.适应范围

本制度适用电气设备的用电工作管理。

3.内容

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应由设备所属单位指定人员担当。工作负责人由承担检修、安装的单位指定人员担当。

3.2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必须具有作业许可证。

3.3工作班人员由检修、安装单位的人员组成。

3.4工作票的格式、内容和使用方式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

3.5工作票签发人根据工作票内容填写安全措施、具体工作区域、注意事项,即签发工作票。签发后的工作票交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各一份。

3.6工作许可人根据操作命令或工作票内容填写操作票,按令操作,并做好安全措施。

3.7工作负责人持工作票,带工作班人员进入工作场所,将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交工作许可人。

3.8工作许可人和工作负责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和有电情况,确认无误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后,方可工作。

3.9工作前,工作负责人带领工作班人员到现场,应召开现场站班会议,交代工作内容、现场安全措施、注意事项,并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工作班人员明确工作内容、安全措施和注意事项后方可进行工作。

3.10工作发生间断、转移时,应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3.11工作全部完成后,设备处于检修状态,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共同检查涉及的安全措施、设备和系统相关的部分是否整洁完好,依据工作票和设备工具清单进行清点,确认无遗漏后,双方在工作票上签字,工作票方能终结。

3.12工作票终结后,一份交设备所在单位,一份交工作负责人单位备查。

3.13工作票的使用、保存应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中有关规定。

篇3:燃气电气设备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三、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四、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七、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3.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4.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5.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6.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八、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九、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一、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