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库区消防管理措施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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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或停放车辆。
二、配足消防器材,并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三、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明确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四、按公安部门的要求配备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系统。
五、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正常进行点检,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消防用水设施要采取防冻措施。
篇2:危险化学品库区十大禁令
1、严禁携带任何火种或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生产区。
2、未办理动火、动土手续,严禁在生产区内动火、动土。
3、严禁穿化纤服装、钉底鞋、拖鞋进入生产区。
4、严禁用汽油、溶剂擦洗设备、工具和地面等。
5、严禁堵塞消防通道,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设施与器材。
6、严禁在生产区用金属铁件、石头等互相敲打。
7、严禁就地排放残液。
8、严禁一切非生产车辆进入生产区。
9、职工进入生产区必须佩戴标章,非工作人员除经批准外严禁进入生产区。
10、外来车辆与人员,未经批准,严禁进入生产区。